关于实行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事项工作的说明

关于实行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事项工作的说明

06-09 常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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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行公开承诺事项工作的说明

  一、承诺对象

  二级党组织、支部、党员

  二、承诺内容

  (一)二级党组织、支部承诺事项: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开展等方面内容。

  (二)党员承诺事项: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党员不同性质、层次,建议分以下几类进行承诺

  1.党员干部承诺事项:结合分管工作,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廉洁自律、加强自身素质等方面内容。

  2.教师党员承诺事项:结合教学科研任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术诚信、科研创新等方面内容。

  3.行政管理岗位、职能部处、后勤服务岗位党员承诺事项:结合岗位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内容。

  4.学生党员承诺事项: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参与社团活动、参加社会实践、考试不作弊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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