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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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经研究,现就重庆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其起算日期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其中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今年全国中级资格考试在部分省(区、市)开展无纸化试点,我市将参加无纸化试点考试,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8日至1月25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至9月13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2.5为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
(星期六) |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星期日) |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点考场设置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考点设置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区域分布设置,具体考点设置情况另行通知。考场由考试编场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详见准考证。
七、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先在网上填报信息,再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在网上进行缴费。去年参加本市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一科或两科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www.cqczkj.gov.cn)网站首页点击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查盖章后,携带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八、报名考务费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仍按照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50元。
2.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负责登记需要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名人员信息,于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开具收据。
九、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
2.初级资格:
3.中级资格:
十、有关要求
1.各区县财政局要认真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予以报名。要重点审查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继续教育等相关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原件备查。
2.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应认真做好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各区县财政局要保障报考人员信息安全和保密,严禁泄露报考人员信息,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信息泄露,将追究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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