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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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采购合同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采购乙方家具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1货物明细
甲方采购物品包括床头柜、行李架、休闲沙发、圆茶几、写字桌、床箱。物品品牌、材质、质量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说明等具体情况详见家具明细单(附件一)。
2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完全交付并于 年 月 日前安装完毕所有家具。
3合同价款
本合同家具单价为人民币 元整(¥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包含家具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费、税金、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4甲方权利义务
4.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4.2为乙方提供存放家具材料的场地。
4.3甲方提供清洁、安全设施齐备、有照明、用电条件及可供随时加班的合适工作环境,为乙方安装工作提供便利。
4.4甲方组织人员对材料、家具进行检查及验收。
5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向甲方提供家具明细单,其中包括家具名称、图片、品牌、材质、规格、质量、型号、数量、价格、说明等信息,提交甲方进行审查。
5.2乙方按时交付订购的家具。
5.3乙方向甲方提供家具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供甲方进行检验,甲方检验家具、材料不符合约定或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
5.4乙方负责免费将家具、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场所。
5.5乙方负责家具材料的卸运、保管、安装工作。家具材料在卸运、存放、安装过程中发生变色、变形、变质、损坏、丢失以及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况时,由乙方负责。
5.6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对家具安装完毕,供甲方验收。
5.7乙方在质保期内负责家具的修理
5.8乙方在超过质保期后继续负责家具修理
6检查及验收
6.1家具材料的验收以合同约定以及《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t 1931-2009)、《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等国家、陕西省规定及同行业标准为评定验收标准。
6.2乙方安装家具前 天,书面申请甲方对家具材料进行检验,甲方依据申请日期,对乙方材料进行检验,其中包括品牌、材质、新旧程度、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进行家具的安装。
6.3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甲方人员对安装过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对于安装过程不合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
6.4所有家具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并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验收申请后 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对家具品牌、材质、规格、质量、型号、数量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乙方据此与甲方进行结算。
7质保约定
7.1乙方为所售家具提供 年质保期,质保期从甲方对所有家具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7.2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使用不当外,家具产生问题的,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免费上门修理。
7.3由于人为或使用不当造成家具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负责上门修理,仅收取材料费。
7.4超过质保期,家具产生问题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负责上门修理,仅收取材料费。
8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9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货物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处罚,逾期 天乙方仍不能如约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20%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2乙方提供的家具材料经甲方检验不合格,乙方不予更换继续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20%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3乙方在卸运、保管、安装过程中,因保管不当、操作失误导致材料出现问题,乙方隐瞒不向甲方说明或者经甲方指正,仍不予更换,继续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20%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4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超过 天不进行家具安装工作的,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安装,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5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安装完毕家具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总合同价款的 %作为处罚,逾期 天乙方仍不能如约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20%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6质保期内,家具出现问题,甲方通知超过三日,乙方仍未派人修理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修理,产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有剩余的,转化为甲方资产,不再向乙方支付。
10付款方式
10.1合同订立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收到发票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入合同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整(¥)
10.2乙方把货物送至甲方住所地,分批次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入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10.3乙方把家具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入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整(¥)
10.4甲方留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一年,乙方积极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在 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 元整(¥ );质保期满,乙方积极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的5%,即人民币 元整(¥ )
乙方指定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的知识产权。
11.2如乙方提供产品,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2商业秘密
12.1对于在履行过程中,乙方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需要保密,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为个人、家庭及其他成员、组织谋取私利。
12.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甲方资料、机密等信息透露给他人或在网上发布。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以及相关人员赔偿相应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1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事项
14.1《家具明细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家具采购合同第2篇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 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 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
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 交货时间:2017年
月
日
五、 交货地点:
。
六、 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
)。
七、 货物明细:(附表一:订货单)。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
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
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
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 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 乙方责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
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
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
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 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
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
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 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 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印章:
家具采购合同第3篇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签约地:
一、货物
1-1 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颜色、数量、价格及工程图纸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共_ _页)。本合同与附件构成统一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价款
2-1 本合同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
3-1交货时间:乙方在确认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第5-1条约定支付的货款后, 年月日交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变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交货地点:
3-3交货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四、交货方式
4-1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4-2 甲方需在交货日期届满前七日, 对甲方现场是否具备安装条件予以书面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安排出货。如甲方未对于现场是否具备安装条件予以书面确认,则视为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认可乙方对交货时间迟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3在乙方将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委派工作人员接收货物,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如未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则甲方认可乙方委托的第三方送货的运输凭证上记录的运输时间为交货时间。如不及时接收全部货物,甲方应承担乙方额外产生的回程运费和仓储费,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五、付款方式
5-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货款,计人民币 整(¥ 元整),其中总货款的20%为定金。
5-2 甲方应于货物安装验收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即本合同总价款的货款,共计人民币 整(¥ 元整)。
5-3 甲方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付款:□贷记凭证 □转账支票 □电汇/汇票。 5-4 甲方应在票据上注明乙方全称和金额,将价款汇入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5-5 乙方原则上不接受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款,若甲方认为确有以现金支付的必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收到盖有乙方有效财务印章的收据原件后方可支付现金。
5-6在甲方付清本合同总价款之时,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六、安装调试
6-1 乙方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家具配置进行生产及安装。甲方在确认设计图纸及家具配置后不得再行变更,否则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货物验收
7-1 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当场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甲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货物;如甲方在此期限内无故不予签收验收单,也未提出异议,或者已经入住使用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7-2 甲方认可在相关验收单上签字者为甲方代表或甲方授权之验收人,此人签收的验收单有效。
八、质量及品质保证
8-1 乙方保证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材料批次及木制产品天然的色差除外)。
8-2 乙方所提供之产品保质期为五年(人为损坏除外)。
九、合同变更和解除
9-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
9-2如甲方仅单方面要求变更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则甲方在同意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材料、加工、运输及仓储等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变更。
十、乙方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万分之五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尚未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甲方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三天前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要求延期交货十天之内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交货时间延长到十天后,如还不能接收货物, 甲方应按货物总价千分之五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仓储费。该仓储费于货款结算时一并支付。
十二、合同生效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并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2-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2-3 因履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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