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01-05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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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1

 

田阳县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

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田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为开展学法用法工作的重点对象,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据统计,今年我局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0多场次,出动宣传车50余辆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法律法规读本5万余份(册),法律宣传购物袋2.5 万个,宣传横幅15幅,普法知识挂图26幅,展出宣传板报15版,举办法制文艺演出50场,完成县城范围公共场所法制宣传阵地建设3处户外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和10个灯箱法制宣传公益广告,解答法律咨100余人次。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以创建“平安和谐田阳”为主线,坚持 “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今年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65件,调解1865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858件,调解成功率为99%;其中调处婚姻家庭纠纷328件,邻里纠纷541件,合同纠纷件,赔偿纠纷311件,生产劳动纠纷24件,“三大”纠纷75件,征地拆迁纠纷77件,施工扰民纠纷2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84件,医患纠纷2,其他纠纷237件。

(三)加强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

1、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年”活动,强化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进程,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截止20151031,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0人,累计解除528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22人,其中缓刑207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5人;警告31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2人,发放定位手机58部,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2、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网上动态排查核实工作;对监狱预释放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落实帮教计划,及时反馈监狱。今年以来刑释解教回归人员87人,落实责任田地87人,帮教人数87人,安置率和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3%以内。

(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据统计,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15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2、抓好公证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公证业务常规工作,同时加强对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公证,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据统计,今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20件,其中合同(协议)类公证为109件、继承公证为180件、单方法律行为公证187件、保全证据6件、收养关系2件、亲属关系5件、其他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2件、签名29件,业务收费15万元。

3、抓好律师管理工作。组织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深入企业、村屯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据统计,今年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和8名执业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5家,共代理诉讼事务129件,法律咨询42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6人次

4、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今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63家,同时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157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案件41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3件,代书189份,办理见证18件,解答法律咨询921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3万元。

(五)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抓好县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我局司法业务用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60多万元,目前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加紧水电、消防设备等设施的安装;围墙和院内场地平整、硬化、绿化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2、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对百育、那坡、洞靖、巴别等司法所办公楼整体外观和办公环境进行维修、改造。二是备齐备全司法所各种办公装备,如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等,改善办公条件。三是软件配套齐全。司法所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制成规范、统一的样式,分别挂于司法所各间办公室;统一台帐资料,每个司法所“五簿两册”等软件台帐资料都按要求统一制作,使之统一规范、整齐一流的标准。

(六)抓好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干警的理论学习,把思想政治建设的出发点放在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上,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警思想政治水平的关键环节,作为干警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纪律作风整顿,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开展以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法规教育,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以正面事迹和反面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典型教育,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使全体干警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年来,全系统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七)积极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

1、积极参与县重大项目维护性施工工作。今年我局共投入警力100多人次参与县重大项目维护性施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新山园区、华讯项目、百矿项目、百色大道田阳段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维护性施工工作。

2积极参与县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今年我局投入警力50多人次参与第九届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第八届中国-东盟(百色)现代农业展示交易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与会国内外宾客、各级领导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胜利惊喜,确保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

3、积极参与“美丽田阳、生态乡村”活动。一是为开展好生态乡村活动,我局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和物质,投入5万元硬化洞靖镇弄岩村岩央屯屯内道路200,维修岩央屯水池一个500立方米,新建立垃圾池1个;支持头塘镇百沙村16吨水泥用于百沙村屯级基础设施建设,制作宣传栏1处,支持公文柜1个;给两个村发放慰问金、慰问品总计1万多元。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法制宣传车,深入村屯开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播,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加强村级精神文明建设,目前已联系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投入0.5万元修建弄岩村布直屯群众文化娱乐舞台;联系文体局投入20万元装修弄岩村部及村部所在地的岩央屯的文化娱乐基础设施,目前也在筹备当中。四是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普访、入户调查、信息录入等工作,为下一步精准扶贫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基层普法人员少,力量有限,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职能部门间缺乏合力,衔接不紧密,相关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有待创新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法律服务经济民生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积极谋划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开展以“法治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创建工作,着力深化法治县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学法用法工作,完善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月”和“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与做法,研究提出“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 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人民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和“一案一补” 等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维稳任务要求,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

1、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再犯罪。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着重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氛围。

2、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落实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前后的信息登记、接送移交、帮教管理等工作,特别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不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和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快法律服务方式转型升级,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专职人员,争取法援中心配备2名以上专职律师;完善县、乡、村三级及群团组织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保持“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畅通“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审查、办理、回访规定,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案件数量实现新突破。

(五)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1、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律协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突发公共事件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参与地区涉法信访事件,拓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进一步抓好公证工作。一是深入开展 “三问”、“六进”活动,开展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组织公证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村法律服务点(窗口)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蹲点办证服务等活动;二是不断提升公证员在办证实体、办证程序、公证卷宗管理以及服务方面的规范化水平;三是适时开展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全年互查工作,切实提高公证质量。

3、进一步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范围;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加强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把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田阳县司法局

2015124

 

 

范本2

 

桂阳县司法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一、2015年度工作情况

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得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促进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首道防线

1、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今年1月份,县“两办”下发了《印发〈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1号),文件对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进行了具体化,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纲领性文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据统计,全年各类调委会共调处7007件,成功6866件,调处成功率9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24 次,预防矛盾纠纷136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5 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3 件,化解金融风险案件5件。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目前,全县26个司法所中,省模范化司法所2个(龙潭街道司法所、正和司法所),省规范化司法所12个,今年我局又投入20余万元用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争全部司法所达到省规范化标准,改善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

3、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

731,召开了法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暨诚信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出台了《法律服务执业过程投诉处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规范整顿,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提升。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共执业律师22人,参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接访20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4000余人(次),化解各类信访矛盾33件,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出处理信访案件的法律意见200余条,参与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20次,成功化解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9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全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21人,直接参加县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20余起,代理各类诉讼591件,办理法援119件,调解纠纷79起,担任法律顾问58家。

(二)深化法制宣传 建设法治桂阳

1、全面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022,郴州市政协副主席李雪莲率检查组一行5人,对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邓芳斌,县政协副主席、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忠等领导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县检察院、龙潭街道办事处、鹿峰街道东塔社区、太和镇榜山村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听取汇报,查阅了相关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资料,参观了法治桂阳宣传长廊。通过实地检查考核、验收,市检查组对桂阳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桂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的要求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活动浓厚氛围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的实施意见》和《桂阳县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五下乡”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参与开展全县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法治和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全县禁毒法治宣传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四型机关”法律知识竞赛。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分机关组和乡镇(街道)组进行,经过必答题、共答题、风险题、抢答题、PK题五个环节的激烈角逐,选出机关组6支代表队和乡镇(街道)组2支代表队进行决赛。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执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机制

一是根据《桂阳县2014年度乡镇(街道)和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2014年度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对26个乡镇(街道)、118个县直机关(单位)和27个垂直管理单位进行了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作为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根据《2014年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办法》,对26个乡镇(街道)和118个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述法考评,并把“述法”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整理,资料归档,装订成册,上报到县委主要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等主要部门存档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评优以及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对2013年以来,评选为省、市、县的民主法治示范窗口(乡镇、街道、单位、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共计32个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四是组织全县6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0000余名科级(含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参考率达98%,合格率达100%

4、认真编制“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规划

法治桂阳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到舂陵江镇、流峰镇、正和镇、鹿峰街道等乡镇(街道)和县国土局、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十二五”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对开展“十三五”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工作基本思路,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大项目规划三个方面,供县委、县政府参考。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制定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69所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法制讲座142场次,受教育学生达9万余人次,发放青少年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册(份)。

(三)建设矫正中心,提升监管水平

1、抓住机遇,按时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今年,我县成功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规划面积1500平方米,设置办公室、入矫(解矫)宣告室、监控管理室、教育(谈心)室、心理矫治室、技能培训室、驻检室、警务室、档案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等。目前,桂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完成,已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2、创新管理方法,提升监管水平

1)进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开展以培训、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4期,参训人数达32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执法能力。

2)创新管理方法,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201548日至423日,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活动,分成7组分别对辖区内26个司法所进行检查,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开展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规范化、社会调查评估案卷、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既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又学习了兄弟单位的长处,不断提升了业务水平。

3)强化司法所日常管理。全县司法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定期上报相关报表和汇报工作动态。建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单独立卷。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宣告、公益劳动、请销假、入矫解矫、奖扣分等制度。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司法局年终联合检查中,被随机抽查的7个司法所(鹿峰、樟市、龙潭、太和、正和、黄沙坪、方元)全部通过检查,矫正人员全部到齐,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案件,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4)从严打击违反监管人员。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收监10人。今年以来我局对因违法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矫正人员,收监执行3例。有力的震慑了社区矫正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5)全面清查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为了严格规范管理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社区矫正股在上半年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教育,各司法所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月需有8小时的公益劳动时间,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1、不断扩大援助范围

一年来,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自去年111日至今年1030日,完成 法律援助案件280件,为受援群众减免及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注重质量,强化纪律,保障案件质量

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例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1)做到援务及时公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及时将法援案件办理情况、案件补助发放情况报送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县“民生100”工程考核办公室、县统计局;每季度末月通过省司法厅网站、县政府网站、上墙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公示,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法援案件听庭监督力度。听庭是全面监督案件承办人员履职情况的重要措施,我局做到分管领导每季度、中心主任每月听庭,通过听庭全面了解承办人举证、质证、辨护(发表代理意见)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开庭情况,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办理案件的情况,并将发现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3)坚持对受援人及时回访。通过回访,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提升法援案件的实效;着重了解案件办理满意度、是否收取受援人财物、案件是否执行等情况。今年对88件案件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率达应回访案件的100%,受援人对案件满意度达99%以上,同时也发现了少数存在的问题,例如执行不到位、承办案件不尽职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承办人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以此提高法援案件质量。

3、强化督查,突出实效,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多措施跟踪该项工作开展。中共桂阳县委法治桂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知》(桂法治办发〔201511号),对2015年度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1014日,根据督查结果,下发《关于落实2015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报》(桂法治办发〔201513号)。据统计,全县102个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已有83个单位法律顾问合同备案,聘请率达81.3%

一是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我局于813日下发《印发<关于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发〔201514号)。通过组织律师学习、自查自纠等措施,教育引导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律师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成为一支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严把公证质量。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公证人员的管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390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800次。狠抓办证质量,严把公证质量关。

(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司法所长进行岗位培训,并选派人员分别到省厅、市局和县委党校参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技能培训。

积极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桂阳县司法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桂阳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意见》,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

二、2016年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法治桂阳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大调解”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为“聚力建小康”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深化法治桂阳建设工作。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法律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推进宪法和基本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计划生育、国土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人民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 等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维稳任务的要求,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减少社会乱源。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认真做好2016年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群性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突发公共事件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事件的处理和化解工作。拓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公证机构《两个办法》的学习落实和督导,不断提升公证员在办证实体、办证程序、公证卷宗管理以及服务方面的规范化水平。适时开展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巡查工作,切实提高公证办理质量。

(五)扎实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运用“互联网+司法新思路”的平台,努力为各类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狠抓法律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降低受援门槛、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化“创先争优、爱民为民”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和以“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案件数量实现新突破。

(六)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物往基层转、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用足用好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职能履行、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开展。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四型机关”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大力倡导读书学习、调查研究的风气、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机关廉洁、廉政氛围。

 

 

范本3

 

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六大工程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战略部署,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宗旨,以讲政治,讲规矩为刚性原则,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创新力为抓手,依法正确履职,为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精神

  今年,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着手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并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今年一项重大调研课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3—8月期间,重点开展了资料搜集、考察学习和调研座谈等工作,在较全面了解掌握先进地区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代拟了《中共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拟制下一步工作措施。

  2.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在积极筹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群工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并在条件成熟的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等地,先行挂牌成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市级层面,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机构的基础上,利用我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原有工作班底及办公场所,从局机关、局属单位抽调人员,组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精心组织、全面安排布置全市法治宣传工作。

  与市委宣传部共同拟制印发《贵阳市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和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5禁毒宣传年禁毒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禁毒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5禁毒宣传年暨禁毒法治宣传七进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提高全体市民抵御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的浓厚氛围;制定了《2015年贵阳市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作方案》,对专项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安排。

  2.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轻轨快铁建设、严打两违两严一降、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等主题,编写法治宣传标语、短片和制作沙画视频等,通过贵阳电视一台、三台法制栏目广泛进行播放宣传,利用重要路段、广场户外大型LED显示屏、850余块楼宇电梯显示屏、2000余辆公交车车载电视、4800余辆出租车LED显示器及8辆公交车整车喷涂公益法治宣传图片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通贵阳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微博公共账号,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便捷迅速的传播手段,进一步将法治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各阶段中心工作,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等宣传活动。28日开展2015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万家集中示范活动;315日在筑城广场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515日在大十字广场开展打击非法集中资专项宣传活动、721日在修文县扎佐镇新柱村民族文化广场开展主题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共同建设美丽乡村送法进乡村活动以及将在124宪法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等。

  根据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对象,编印了《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知识问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资料》等相关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面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据统计,今年全市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7846次,编制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791166份,解答法律咨询47952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9868块次,举办法制1244次课,受教育人次1517412人次。

  (二)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1.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大力打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模式。

  一是组织各区(市、县)司法局和三江强戒所按照排查登记、集中治理、依法收戒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掌握了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特殊群体的总体情况。同时,指导、督促三江强戒所及时维护更新出所人员网上信息,严格执行解戒出所无缝对接工作规定,做好社区康复衔接工作,并充分利用场所资源,提高床位利用率,畅通进口渠道,切实做到依法收戒、应收尽收

  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人员3300余名,均已纳入台账管理、并落实管控措施。三江强戒所已收戒吸毒人员1825人,解除强戒1319人,在所强戒人员2149人。

  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我局下达的禁毒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今年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1500人等刚性目标,强化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对增容收戒1500人涉及的场所功能布局调整、新启用强戒大队设施修缮、场所文化软硬件建设、警力配备和辅警招聘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5次,提出督办意见和工作建议20余条。目前,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相关准备工作已如期完成,新启用的两个强戒大队已开始陆续接收强戒人员。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制定下发了《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制定出台《贵阳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操作规定》,有效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牢把入口关。杜绝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人档不相符等不规范现象发生,从源头杜绝脱管漏管。实施分类管理,合理配置社区矫正资源,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以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和修文县司法局扎佐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为样板,制定印发《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广泛开展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活动。清镇市司法局主动联系巢凤社区,在扁坡村设立了全市第一家村级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站,并采用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的方式,强化对在矫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有效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515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到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全市先后围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捕前身份等方面进行了3次专题调研,进一步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9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29人,累计解除3815人,在册2014人,共累计警告95人次、撤销缓刑8人、撤销假释5人、提请收监执行13人次。未发生重大恶性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

  3.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基层和谐环境。

  一是强化对安帮网络信息化的管理、指导,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网络签收及时率和必接率。认真落实市综治办对安帮对象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对各区(市、县)司法局司法所安帮网络运行情况的督促、指导,落实网络签收必接等各项工作要求,解决了部份司法所签收不及时问题,确保刑释人员出监(所)必接率达97%以上,连续五个月排名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各安帮机构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协调、指导全市司法所(安帮机构)在加强帮教力度的同时,积极与安置帮教基地及民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联系,落实帮教措施。截止9月底,全市共接收刑释人员2532名,通过各种途径安置2027人(其中城市籍967人、农村籍1060人),签定帮教协议2333份,帮教2680人次。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律师公证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做好律师公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和报送工作。20151-9月共受理、审查律师、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服务事项334件,并做好对当事人的咨询解释工作,今年共解答来人和电话的政策咨询2000多人次(不完全统计),履行了律师法所赋予的法定职责,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5814-16日,我处与市律协联合组织了2015年度执业律师培训。此次培训同时也是百千千工程安徽省律师协会千场计划在贵州的具体实施。

  二是做好省直所平稳顺利接管工作。省司法厅于201531日将38家原省直所移交贵阳市司法局进行属地管理。为平稳顺利做好省直所回归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接收相关工作。

  三是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承担了贝地卢加诺、汇信行非法集资、华能焦化等多起重大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领导下,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组直接参与工作,律师不计报酬,积极参加,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优势,履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四是深入推进律师到群工中心参与信访接待常态化工作。完善律师参与市、区(县)级信访工作制度,指导协调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在市群工中心进行信访接待,目前,共开展信访接待100余次。

  五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千名律师进民企活动。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要求,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承办了贵州省以案释法--律师行的启动仪式,并通过贵阳电视台联办大律师栏目将工作推向深入。

  2.法律援助工作。

  全面推进贵阳市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和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各项工作,认真安排布置、精心调研、起草文件、建立工作机制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截止8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53 件,其中,刑事案件 892件,民事案件2402件,行政案件59件。

  市法援中心今年共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6件。其中刑事案件 200 件,民事案件368 件,行政案件 58件。市法援中心作为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贵阳市实施单位,负责全市公益金项目的统一组织管理并具体执行。今年,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结案 114 件,申请项目资资金17.3万元;结案案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 7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19 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24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件,共帮助 132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

  (二)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截止今年8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17487件,其中,市法援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 8966 件,通过贵阳市法律援助网提供网上法律咨询165件。今年我们继续加强“12319”来电咨询的跟踪服务,加强同“12319”指挥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共承接办理12319法律咨询219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今年,省厅对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接听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我市12348热线也被纳入其中。市法援中心积极配合协助,对设备调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安排专人学习新系统操作,保证了我市市一级12348热线的顺利运行。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对社区居民、流动人口、农民工、特殊人群等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截止9月底,市司法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未接到任何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进行投诉、信访;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5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0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共担任法律顾问134家,代理诉讼案件824件,代理非诉讼案件23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2件,代写法律文书1119件,协办公证20件,解答法律询问12467人次。

  4.司法鉴定工作。

  为规范市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今年我局组织了“2015年司法鉴定机构行政人员培训班,就机构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如何做好所内行政管理的方法;按照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相关要求办理司法鉴定各项行政许可具体业务的操作规程;正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组织召开了“2015年司法鉴定工作会,通报了2014年目标检查情况,对今年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今年,我局共受理并办结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2件,新设立1家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11件,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13件,变更业务范围申请3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申请2件,变更住所申请1件,延续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申请6件,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21件。另有6件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正在办理中。截至9月,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1986件,采信率达90%以上,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1.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巩固和提高省级规范化达标司法所的创建水平。一是对巩固提高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做好迎接省司法厅随时抽查的各项准备;二是对2014年度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重点慰问,提高基层对创建工作积极性;三是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重点组织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所长分5期参加全省基层司法所所长骨干培训班,赴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展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四是通过到14个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对巩固提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能及时解决或帮助的,及时解决。

  2.认真总结和巩固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成果,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检查、指导。一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南明区、白云区、息烽县、观山湖区司法局进一步细化省级模范创建工作的方案,加强市、县两级的沟通,并从各方面对创建单位进行倾斜性支持;二是通过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帮助理清了创新工作思路,并帮助解决了创建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三是通过收集整理我市开展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工作亮点和投入的经费、编制等相关数据材料,完成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省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的拟写、上报,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书面的充分肯定;四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区、县司法局,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调研的工作。

  3.枫桥经验余庆经验为学习示范,认真探索和总结具有贵阳特色的人民调解经验。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余庆经验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坚持和发展以枫桥经验为学习示范,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培育打造2个以上学习示范点,提炼出人民调解贵阳经验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中进行推广。目前,我市确定的学习枫桥经验示范点共27个,具有贵阳特色人民调解五老促和谐示范点5个,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各示范点立足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4.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促进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贵州省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标准》要求,指导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明确了1—2个规范化人民调解示范点创建单位,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进行。首先在基本要素上达到标准,其次各项管理规定和指标达到要求,并通过规范化创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调解成功率,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截止9月底,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478件,调解成功17165件,成功率达98.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1件、涉及当事人60余人,防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179起、涉及当事人2856人。人民调解参与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484件。

  (五)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贵阳考区各项工作

  1.圆满完成了2014年贵阳市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申报、颁发等工作。在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非应届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工作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全处同志始终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的要求,加班加点,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做到了不错报、不漏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地完成了审核任务,并按时上报省司法厅进行复审。据统计,共审核上报材料384份,共审核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585份,其中A410人,B1人,C174人。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年度备案826人,变更备案66人。

  2.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考试从严治考工作,按照司法考试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我处着手采购考场安全技防一体机、信号屏蔽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以科技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作弊行为。6月,我处派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2015年全省司法考试管理干部培训班,根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新要求,同时针对我市考生人数众多、持续增长的现实情况,我们提前谋划今年司法考试各项工作,提前制作考试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考务准备工作。91920日贵阳考区工作顺利实施。

  (六)大力开展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专项工作

  1.根据市委群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支持花溪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花溪明珠社区实地考察调研,提出了我局支持工作要求。制定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全力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工作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报市委群工委,并根据上述方案拟制《关于具体帮助明珠社区工作推进方案》,将具体工作进行全面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定期到花溪明珠社区对涉及我局工作职能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督办,并将每周工作进度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群工委,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向市委群工委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拟写专项工作简报信息共3期。

  3.督促完成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31块法治宣传栏的修建及宣传内容的喷印、5万份《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手册》的编印、社区依法治理的相关管理制度模版收集交送等工作。

  4.指导市律师协会在贵阳地区招募志愿者律师,经严格审查确定由二十二名律师担任该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428日在花溪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由贵阳市司法局、花溪司法局、贵阳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参加的花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明珠社区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座谈会,并对50名志愿者律师进行了业务培训。

  5.指导、帮助花溪区明珠社区及其下属的溪北居民委员会、朝阳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样板化建设。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设备、设施、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完善;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调解工作流程以及调解文书、台帐的规范和完善;三是为花溪明珠社区编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人民调解工作指南》折页宣传资料20000份,并帮助编写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汇编》。目前,明珠社区有2个调委会基本完成了规范化、样板化建设工作,还有一个调委会待改造完成后,制度上墙。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视频学习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约束和监督。继续做好干部述职述廉、绩效考核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部五种意识。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制度,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素质,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印发《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2015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完成了年度党员评议工作。印发和转发了《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关于在机关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实施方案》、《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作风整顿五治五增五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等通知,并组织了相关工作实施。选派2名干部分别到开阳、修文挂帮。并先后5次开展了实地走访调研活动,建议投入帮扶和扶贫资金近8万元。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定下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2.一是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全局系统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及亲属有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情况。同时,局机关和四个直属单位全部填报了单位和个人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承诺书,并全部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对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局系统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410日,根据《贵阳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局纪检组集体约谈市三江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导及纪检监察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书记陈刚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党委书记要牢牢抓住不松手、要亲力亲为不甩手,要敢于担当不缩手以及要拉得下脸下狠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自律和责任意识,推进廉洁从政。同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约谈记录建档备案。

  4.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在执法执纪活动、公务活动中的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努力营造依规依纪、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受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法治宣传、戒毒康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在协调推进中有一定难度;二是人员、装备等保障力量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超负荷工作矛盾突出,人少事多严重制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精神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2016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意见,逐步推进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全方位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六大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强戒、戒毒康复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目标,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场所教育矫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六)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积极配合、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建立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好安帮基地、安帮网络建设,力争做到无缝对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认真总结推广总结推广遵义片区司法所、扎佐司法所社矫工作试点经验,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专门机构、专业队伍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九)认真抓好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圆满完成全国法律援助联络点及法律援助案件评查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便

  

  

  

  贵阳市司法局

  2015108

 

范本4

 

高淳区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新常态下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坚定不移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高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一是部署开展春节及“两会”、重大节日期间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与安徽省宣州区、郎溪县人民调解组织召开了“皖苏边界”联防联调工作座谈会。二是以区综治委名义下发《高淳区2015年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四大机制建设。三是围绕《关于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全面开展“一所三站点”建设。四是印发《高淳区医患纠纷调解操作指引》,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五是开展“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十佳人民调解组织”和“十佳人民调解员”活动,参与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重点项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模式”,提高人民调解群众知晓率。六是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区推进“和事佬”工作室建设。截止十一月底,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670起,调解成功1665起,调解成功率99.7 %,其中区大调解中心直接受理重大矛盾纠纷58起,调解成功58起,调处成功率100%,为全区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抓好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一是开展全区“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圆满通过了市人大对高淳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检查。二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启动建设“高淳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目前正在紧张施工;印发《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提升镇、村两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区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88℅、90℅。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载体。制作17档《法治高淳》电视节目、开辟《今日高淳》普法专栏、升级“高淳普法”微博、开通“高淳司法”微信。四是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火热开展。举办“全区文化惠民启动仪式暨司法局专场演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组织开展江苏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大型广场活动、成功举办“德法同行 健康成长”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三)健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年初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2015年度高淳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2015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意见》。二是扎实开展2014年度回归社会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活动;开展“送法进监狱”、“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帮扶活动”、“社区矫正百日安全大会战”等专项活动。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指挥中心平台管理和使用维护,配合专业公司,试用“电子腕带”,全面投入使用矫务通,优化手机定位管理办法。四是完善社区矫正基地功能,建立了基地“心理咨询室”,整合社会资源,成立了“老师心理矫治工作室”。 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特殊人员违法犯罪事件。

(四)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服务保障民生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对全区各家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考核工作;推进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和诚信建设。二是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常态化运行,打造“阳江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三是在全区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成立了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律师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建设。四是实现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化运作,成功申请“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列编挂牌,核增事业编制10名(其中8名派驻8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是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成立高淳区法援中心驻高淳区看守所工作站和驻人民法院工作站,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六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提供公证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839 件,未发现错、假证。七是结合“法润江苏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公证助残月”、“公证农村行”,“‘12348’·法润千万家”专题活动等法律惠民主题活动。截止11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2773人次,解答电话咨询 282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6件,提供刑事速裁法律帮助20件,累计追讨工资和追偿损害赔偿及挽回经济损失860多万元。

(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制定区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区局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教育。二是组织全系统社工,参加全国社工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警示月”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尚需完善,与成员单位间协调仍需加强,社区矫正基地的软硬件配套建设有待加强,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有形的可看的规章及登记、统计制度。二是法律援助宣传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于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少数单位和领导认为法治宣传工作几乎没有硬指标,存在消极配合或者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公益普法工作的推进中,过分强调按市场规律办事,躲避、轻视普法责任制原则和公益普法制度,加上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的原因,区法宣办无法对各单位普法工作形成强力约束、督查、督办机制,导致工作人员存有畏难情绪、协调难度较大。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五是工作守旧,开拓思路观念不新,全系统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提炼总结不够,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不突出等。个别同志在想和行为上存思在责任缺失问题、担当意识不强,执行不力问题、务实作风不强,自满懈怠问题、进取精神不强。

三、2016年工作思路

(一)以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警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四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流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五是加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提升高淳“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水平。

(二)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专项行动,确保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监管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环节的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强化矫务通的使用、督查,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三是定期召开特殊人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联合开展重大执法活动;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帮扶成效。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实现工作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建立社会工作者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热情。

(三)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中心,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争创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示范所。二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和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职业保障机制。三是招录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建立高淳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四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监狱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深化刑事速裁工作。五是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征收、拆迁、开发区园区建设、游子山、慢城等管委会的建设、土地竟价等各类公证提供法律服务。

(四)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宗旨,提高普法知晓率。一是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和“七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起草高淳区“七五”普法规划。二是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健全普法工作组织网络。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法治文艺巡演活动,推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强化督查指导,创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10个区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五是组织开展 “宪法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大中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有效提高普法知晓率。

(五)以人才培养为保障,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现代化。一是注重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加强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全面推进省司法厅“三化”建设,深入开展每月10号的“政治学习日”活动;二是注重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三是注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

 

 

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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