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以及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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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1
市人口计生委2015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以及2016年工作思路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统筹管理,着力提升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1、落实二个文件。首先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作为国家5部委办40个重点联系城市之一,在2014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计生服务。其次是《嘉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控量提质”的要求,强化统筹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实行信息共享、推行均等服务,依法管理,以服务为手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2、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列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设置的指标除省明确的考核指标外,另外增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服务知晓率达到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准确率达到90%以上、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网络平台通报率达到辖区内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总数的30%及以上、镇(街道)计生办(新居民事务所)至少有1名流动人口专管员(计生协管员),流入育龄妇女5000人以上的至少再增加1名流动人口专管员(计生协管员),引导各地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3、推进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扎实做好流出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配偶信息、计划生育信息、子女信息以及外出管理信息的核实、完善与日常维护,在纸质婚育证明发放的同时在全员平台新建或者完善外出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确保流出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地充分利用国家PADIS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查询平台核实流入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提升流入育龄妇女服务管理的效率。
4、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参加国家委组织的师资培训,按照国家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三个阶段抽样框编制、上报以及调查对象的抽取工作,于
(二)拓展服务平台,着力完善均等化服务网络
1、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依托县、镇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在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设计生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计生服务窗口配备必要数量计生协管员,持证上岗,为流动人口提供办理证件、政策咨询、《服务管理卡》发放、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建立B超检查室,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环情B超检查服务。
2、创建规范化服务中心。2012年以来,嘉兴市在流动人口集聚的镇(街道)创建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心设在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大厅),在服务中心建立B超检查室,设立宣教等候区,配置供新居民上网浏览的电脑,为流动人口提供证件办理、政策咨询、药具发放、宣传教育、信息浏览、孕环情B超检查、《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发放等服务。目前,已有23个镇、街道的服务中心已达到省级规范化服务中心标准。
3、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站点。在流动人口集居区内选择由流动人口自己开办的超市、商店等作为网点,聘请店主做兼职工作人员,统一标准建立了619个新居民需求服务站。在新居民需求服务站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宣传品发放、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免费热线电话拨打、需求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
4、完善服务管理卡制度。结合我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嘉兴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制度,规范服务管理卡发放;进一步明确可以免费普惠享受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由本地政府提供的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享受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参与积分管理做好计生审核工作。
(三)突出重点工作,着力丰富均等化服务工作内涵
嘉兴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制度,明确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权利和义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做到全员、全程、全覆盖,“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1、开展宣传教育服务。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依托各级人口学校,建立“婚育阳光课堂”教育实践基地,定期为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部门联手在为流动人口开展各类活动和办理各种手续中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强化企业人口学校功能,利用企业广播、黑板报、简报、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公交车载电视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流动人口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
2、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托县、镇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等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持有《服务管理卡》的流入已婚育龄人员免费获得宣传指导、孕环情检查、四项手术以及避孕药具服务,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着力打造“10分钟服务圈”,在流动人口集聚的场所设置避孕药具发放点,免费避孕药具可及率达到100%。对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给予开具免费证,今年共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孕环情检查等技术服务19.87万人次。
3、优生优育服务同待遇。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等项目实施范围。在现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流入育龄夫妻,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持有婚育证明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孕前优生检测。符合条件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期享受免费营养保健服务。将流动人口0-3岁的子女纳入婴幼儿免费早期教育活动。
4、生殖健康服务共享受。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共同享受计划生育随访、咨询指导。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2年1次的生殖健康体检。在现居住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入育龄夫妻可得到100—500元不等的奖励。实行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可按规定享受休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四)规范信息管理,着力夯实依法管理的基层基础
1、实施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把流动人口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点人群,及时掌握流入人口的婚孕育信息,落实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管理。村(社区)计生服务员落实好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孕情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对违反政策怀孕生育的,落实信息通报,并协助做好违法怀孕、生育的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对象及时提供优生检测和免费营养保健等服务。
2、强化信息核查。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核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细抓实。强化信息导入与维护,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及时注销离开人员信息。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重点核查,重点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管理地(丈夫户籍地)、户籍地、现居住地地址和避孕节育措施。
3、强化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工作。及时向户籍地通报服务管理信息,坚持和完善信息交换、网络化协作的通报制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夫妻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服务管理信息线上、线下通报同步进行,切实提高信息通报的有效性。今年市对各地省全员综合平台信息交换情况已下发三期通报,较好地促进了信息交换工作。
(五)拓宽工作思路,特色工作助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
1、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集中返乡、进城之际开展以“六个一”为载体的关怀关爱活动: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一次走访服务活动、组织一次查证验证以及信息核查、为外出育龄妇女提供一次服务、开展一次免费查孕查环服务、开展一次便民维权活动等关怀关爱活动,为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已成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改善职工保障条件、应对企业“用工荒”、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一项有效举措。嘉善县魏塘街道(流入人口约12万人)、海宁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购置生殖健康流动服务车,专门进企业为流动人口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受到流动人口及企业主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3、规范企业管理。一是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法人的社会责任,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宣传工作,提高企业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健全企业网络队伍建设。企业配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专(兼)职人员,由企业综合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形成三级管理网络,承担日常服务管理任务。三是抓好经常性工作。在企业建立计划生育联络室(员)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流动人口月报告单、走访联系“一册一单”管理服务制度,设立计生宣教阵地,把好招工、培训、孕环情检查和基本信息登记、报送关。
4、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面对来自五湖四海投身到嘉兴建设发展的流动人口,我市紧紧围绕“和谐计生、服务民生”主题,以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以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胸怀,平等、尊重、善待每一位流动人口。在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温馨港湾”、“和谐新村”、“彩虹之家”等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流动人口对居住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友爱、和谐相处、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5、强化区域协作配合。市、县两级积极探索与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协作,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服务管理。主动邀请流入人口较多的县、区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交流会,签订协作协议,共商协作事项。与流入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或配合户籍地到我市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络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贴心服务。3月,我委主动与黄冈市驻嘉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商议区域协作事宜。一年二次为台州市提供台州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服务的个案信息。目前,市、县两级已与313个流入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区域协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
二、2016年工作思路
(一)落实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1、落实重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嘉兴作为国家5部委办40个重点联系城市之一,要着力于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完善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二是贯彻落实《嘉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控量提质”的要求,强化统筹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实行信息共享、推行均等服务,以服务为手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依法管理,优化服务。三是认真落实便民维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完善流出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计生信息、配偶信息、子女信息、流出管理等信息,提高现居住地查询我市流出育龄妇女电子婚育证明数据的命中率;对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实行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最大限度简化办证程序。
2、完善创建工作。指导各地镇(街道)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继续争创省级项目,充分发挥已经创建省、市级规范化服务中心的作用,不断为新居民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计生知识的宣传、咨询,为新居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查孕查环、四项手术费报销、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等服务。
3、创新工作机制。以服务中心为依托,创新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将卫生服务项目和计生服务项目有机融合,实施一体化服务,探索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新居民的措施和路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宣传和服务,引导新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强化新居民妇幼保健意识和优生优育、依法生育、健康保健等意识,切实提升新居民的综合素质。
(二)贯彻实施《条例》,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4、实施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婚育证明查验的工作要求,根据查验情况以及孕环情检查结果,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将无婚育证明、无证怀孕、不愿参加孕环情检查、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等四类人群纳入重点服务管理对象范围。及时将无婚育证明、无证怀孕的信息通报户籍地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相关证明。对不愿参加孕检和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对象强化宣传教育并与户籍地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5、实施服务管理卡制度。继续实施好《嘉兴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制度,完善《服务管理卡》发放形式,做好发放、服务管理信息登记。免费提供“三免费”服务,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到全员、全程和全覆盖。强化宣传,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实行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及时为流出育龄妇女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强化流出育龄妇女的信息管理。
6、强化源头管理。着力推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强化对企业主的宣传倡导,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推进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房屋出租户的宣传工作,发挥新居民协管员及村、社区组级计生联络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出租房内流动人口及生孕情况的变化,探索源头控制的有效途径。
7、实施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把流动人口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点人群,及时掌握流入人口的婚孕育信息,落实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管理。村(社区)计生服务员落实好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孕情变化情况并作登记。对违反政策怀孕生育的,要落实信息通报,并协助做好违法怀孕、生育的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对象及时提供优生检测和免费营养保健等服务。
8、强化区域协作。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探索、创新区域协作模式,加强与流入(出)人口较多地区的区域协作,完善区域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就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加强协作,深化“一盘棋”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信息管理,着力夯实管理服务工作的基层基础
9、强化信息核查和计生审核工作。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核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细抓实。要强化信息导入与维护,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及时注销离开人员信息。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要重点核查,要重点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管理地(丈夫户籍地)、户籍地、现居住地地址和避孕节育措施。配合落实好嘉兴市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做好积分制管理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规范镇、街道计划生育“三级”证明的出具。
10、落实信息交换工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交换工作,及时向户籍地通报服务管理信息,坚持和完善信息交换、网络化协作的通报制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夫妻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服务管理信息通报要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切实提高信息通报的有效性。落实省综合平台信息交换情况的通报制度,不断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联系,促进两地服务管理责任的落实。
11、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部门横向协作机制,着力推进新居民事务部门、学校、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的落实,切实推进部门责任的落实。
12、落实协管员工作职责。配合新居民事务所强化新居民协管员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职责的落实,完善镇、街道新居民协管员职责落实的考核奖励制度,不断调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
13、做好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制度,强化表内、表间和上期报表间逻辑关系的审核,降低统计报表的差错率。组织实施好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的抽样框编制、调查员培训、入户调查、问卷审核、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问卷质量。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14、配强配足人员。按要求配备镇、街道流动人口专管员和新居民事务所计生协管员,做到有人做事。强化流动人口专管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强化新居民协管员计划生育业务培训,提升协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村级计生服务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村级计生服务员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能力。量化工作指标,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及时兑现奖惩,不断调动各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范本2
桂阳县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桂阳县辖26个乡镇(街道),540个村(居、社区),是郴州市人口最多的县,总人口89.36万,已婚育龄妇女17.12万,已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我县紧紧围绕确保“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单位”的工作目标,按照“扎实夯基础,坚持抓经常,合力求实效,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活动为主线,以签订诚信计生合同为切入点,深耕细作,创新突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工作效果
(一)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坚持求真务实导向,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703人(其中:男孩5135人,女孩4568人;一孩4719人,二孩4251人,多孩733人),死亡3202人,人口出生率10.86‰,死亡率3.58‰,人口自然增长率7.28‰,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0.25%,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4.93%,出生人口性别比112.41,较好完成了市级下达的计生责任指标;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5%;全员流动人口采集入库24.75万,高质量做好流管平台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及时反馈率100%。
(二)优质服务全面提速。以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为契机,以诚信计生服务管理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计生优质服务。截止9月30日,全县落实节育手术8629例(其中:结扎442例,上环7634例,皮埋51例,流引产502例),签订诚信计生合同3820份,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生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100%,孕、环情监测到位率达98%以上,药具免费发放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今年目标任务为6000对,已完成4609对,按月目标进度达90%以上,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100%,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累计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65人,发生率0.18‰,术后随访率100%。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1例,确定8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有序推进。
(三)依法治理全面提质。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截止9月30日,共查处违法生育案件2860起,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2起,征收社会抚养费1380万元,今年已查实“两非”典型案件6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505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74个、个人6560人,否决单位4个、个人16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近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上访。
(四)利导政策全面提标。县委、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各级出台的计生利导政策,桂发〔2013〕5号制定了“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对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在总分中上浮三个总分等第,即总分加15分。2015年全县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37.888万元(165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49.76万元(210人)、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8.332万元(165人)、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1250户), 所有资金均已采取“直通车”的形式发放到位。以上计生利导资金共计发放460.98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306.22万元,县级提高标准发放208.968万元,市为民办实事督导小组认为:桂阳县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标准之高和扩大发放范围幅度之广居全市之首。全县确认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4816人,通过人社、计生渠道发放奖励金598.50万元,对象确认准确率和奖励金发放到位率均达100%。县计生协会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对7184个计生家庭购买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补助资金21.55万元从生育关怀专项资金中支付。春节、“5·29”和“7·11”期间开展“生育关怀·情暖计生家庭”走访慰问活动,向1171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慰问金78.54万元;开展“生育关怀·情暖计生家庭一帮一”活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152户贫困计生家庭15.2万元;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生育关怀活动,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县累计发放生育关怀资金158万元。全力扶持计生“三结合”项目,优先解决计生家庭成员就业,使贫困计生家庭早日脱贫致富。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党政统筹,创优工作环境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桂发〔2013〕5号),明确规定“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估,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确保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始终坚持用最得力的领导、最精干的力量抓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到计生问题优先解决、人员优先配强、经费优先保障、利导政策优先落实。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2014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计生工作,解决计生工作9大类16个具体问题。2015年,县财政预算安排计生经费2400.34万元,其中:县计生委人员和公用经费830.62万元;县计生协会经费95万元(含驻东莞流管计生协工作经费30万元);计生专项经费1065.05万元;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经费409.67万元。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对计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7次高标准的全县性会议统筹安排计生工作,并做到每月必问、逢会必讲、下乡必督、调研必看、汇报必听、督办必查。在
2.督促指导,常态推动。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和由县主要领导签发的警示卡,在工作被动的乡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中心工作每天上报进度、重点工作每10天排名,按得分高低进行排队,对排后2名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进行警示谈话。2014年10月以来,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计生综治单位共开展6次督查,两次在工作落后被动的乡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采取倒逼机制促进全县计生工作提质增效。特别是
3.严格考评,考核推动。今年,共兑现201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奖金23.90万元、罚金4.68万元;对被市列为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重管乡镇的方元镇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一票否决”制度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不提拔不重用;对联系方元镇的4个县直机关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妇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奖金按照最低档次人平4000元的标准发放;对方元镇下龙等26个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并列为2015年度计生工作重点管理村,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对其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扣发定员工资,取消各种奖励,并由县财政扣除“重管”村当年村级工作经费的30%,共计19万余元;有2个村(居)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其主要干部因此被免职。
(二)注重协同推进,筑牢工作网底
1.强化宣传倡导。构建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全覆盖计生宣传格局,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宣传等部门有计划组织领导和干部学习研究人口理论、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工作形势,在
2.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工作重点突出于基础。一是扎实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计生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桂发〔2013〕5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达到县级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标准的,县财政每年一次性给村(居)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非村干部)发放补助2000元、1500元、1000元;被国家、省、市、县级评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该村(居、社区)2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各级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在联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点示范,形成了以点带面、城乡联创、次第推进的局面。目前,全县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个、5个、241个。二是扎实开展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首先,注重领导带头“重点抓”。县计生分管领导、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成员在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办点示范,每个点安排不少于5000元的专项经费,然后由点及面,构建逐年推进、层层推进的创建格局。各乡镇(街道)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创的要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方案,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带头在自己联系的点开展示范创建,对创建活动周密部署,常态督导,认真评估,定期通报,狠抓基础工作、基层队伍、基本保障建设,做好示范,创造特色。其次,注重硬件软件“两手抓”。我县在完善计生服务阵地等硬件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软件建设。制定了统一的《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手册》以规范创建工作;各创建村(居)规范修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充分调动群众积级参与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户创建活动,争取群众主动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合同服务管理,主动开展“送合同上门、送服务到家”活动,有效促进了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基础信息采集到位、跟踪服务管理到位;各乡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育关怀活动,帮扶贫困计生家庭。第三,注重考评奖惩“经常抓”。县乡两级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评估和定期通报,促进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县里对成功创建市级、县级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的分别给予每“星级”2000元、1000元的奖励,各乡镇(街道)制定了示范村(居)、示范组、示范户的奖惩措施。县乡两级将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我县对成功创建市级、县级计生星级示范村(居)的乡镇(街道)在县对乡镇(街道)年度计生工作考评部分中予以加分,明确乡镇(街道)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考评分值为10分,占考评总分的10%。三是扎实开展计生数据质量提升活动。县计生业务综合指导组坚持日指导、旬督查、月整改、季考核,常态化对乡、村两级进行业务督导,每月认真分析各种统计数据,跟踪数据质量。特别是通过区域、部门数据比对、进村入户调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走访”等方式,及时核准、报实出生人口等各项基础数据,确保基础信息完整准确。
3.强化综合治理。各计生综治部门将计生综治工作与本部门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罚,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和“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一是协同管理到位。公安部门协同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查处“两非”及其它计划生育案件。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2人均查验了婚育状况证明。财政部门优先安排、及时拨付计划生育资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假冒伪劣避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避孕药具零售市场监督2次,杜绝计划内免费药具进入市场销售。住建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工地的计划生育管理,联合质安站,结合质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查验工地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房产部门办理公有住房(门面)租赁业务时,与承租人签订计生合同387份,对困难计生家庭优先优惠办理住房保障。工商部门加强广告监测,依法查处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行为,各基层所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巡察2次;对参评先进集体的34个单位和拟评为“消费者维权先进个人”人执行计生审查,对有违法生育行为的6人取消评选资格。组织部门对参评先进单位的109个集体、拟评先评优的548人和拟提拔的24人进行了计生审查。宣传部门对10个创建文明单位和26个申报县级生态文明机关的单位进行计生审查。统战部门今年拟增补县政协委员9名,在计生审查过程中发现有2名同志有违法生育行为,取消增补资格;对拟推荐增补为县工商联(商会)副主席、副会长或执委的12人进行计生审查。人社部门办理档案托管业务和失业登记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57人,对2014年度拟嘉奖和记三等功人员1625人、对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拟录用的37人和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的331人进行计生审查。农村工作部对拟定2015年度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44个示范村、48个整理村和44名拟评“2014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考核优秀个人”进行计生审查。工商联对拟增补的12名执行委员进行计生审查。二是政策兼容到位。民政部门在落实安排贫困救助及其它救济费时对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家庭比普通家庭提高标准20%。教育部门实行对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在总分中上浮三个总分等第,即总分加15分,今年符合此项政策的学生有140人,其中被桂阳一中录取27人,被桂阳三中录取32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时,对农村计生家庭子女扶助提标20%。农村工作部在安排涉农项目时,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计生家庭提高20%的标准。移民部门在节余指标资金的安排使用中,对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给予优先优惠,对移民困难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全日制大学一次性奖励3000元。工商联开展“同心助学”时对计生家庭学生扶助提标150-400%;开展“点燃正能量·爱心舂陵行”活动时,对计生家庭扶助提标50%,累计扶助22户计生家庭2.54万元。三是信息共享到位。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工商、卫生等部门全面开通“实时通报”系统。2014年10月以来,各计生综治部门通报计生部门信息41623条,其中:卫生部门通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7862条,民政部门通报婚姻登记信息7541条,公安部门通报迁入已婚育龄妇女1792人和新生儿上户信息11542条,人社部门通报退休人员名单612人;教育部门通报上年度小学新入校学生名册11520人;住建部门通报信息662条,其中施工单位查验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33条;工商部门通报核发营业执照的已婚育龄妇女基本信息59条。
(三)注重创新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1.创新利益导向机制。我县健全计生利导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级计生利导政策,全方位扶助计生家庭。一是利导政策提标扩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在相应配套资金的总额上分别提高50%和30%比例发放,计生特扶对象在上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65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月30元,每年给予领证未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5000元资助,伤残家庭按一级伤残3600元、二级伤残2400元、三级伤残1200元标准扶助,2015年,已紧急救助失独家庭28户,发放救助金14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精神障碍人员,按国家确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Ⅰ级等级补助金标准扶助。所有增发资金由县财政负担。二是积极扶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贯彻落实郴政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对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进行全方位帮扶。春节、“5·
2.创新依法治理机制。一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若干规定》,将社会抚养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一案一卷一票一缴”等相关规定,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县法院计生合议庭采取依法划拨银行存款和拘押当事人等方法严格追究违法生育者法律责任,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的严肃性。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今年,我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我县始终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调整领导小组,细化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奖惩措施等。在工作开展中,一方面做好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今年,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计生、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店进行了3次全面清理督查。另一方面加大了“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在经费保障上,年初预算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经费30万元;在人员的安排上,从纪检监察、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专案组人员多次南下广东深圳,北上湖北武汉,加强区域协作查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非”案件当事人及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查实一起,顶格处理一起。今年我县整治“两非”工作是近年来财政投入最大、专案组人员最多、历经时间最长、调查取证区域跨度最大和取得效果最好的一年。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岗位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证上岗和行政监督等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依法行政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严防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全面公开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案件处理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效率。通过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箱等方式,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隐患,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3.创新优质服务机制。一是创新诚信计生合同管理模式。2015年度,在全市首推诚信计生合同管理模式,即:实行对生育两孩及以上且因特殊情况不宜落实结扎措施的对象,自愿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后,再与乡镇(街道)签订一份诚信计生合同书,实行“双承诺”服务管理。全县统一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条文经县法制办审核备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统一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和落实随访服务措施,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工作;将合同签订列为日常重点工作,发现一个,签订一个,落实一个,并以签订真实有效的合同和定期随访为切入点,全面准确掌握以出生为重点的基础信息,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规范做好签订合同对象一年两次的查环孕检,有效减少意外妊娠和控制政策外生育,最大限度地控制政策外多孩出生。县级把合同签订工作纳入县级计生考评,凡发现代签、假签合同或村支书、主任、专干对合同签订工作一问三不知的乡镇(街道)列入年度“预否决”;凡因合同签订不到位而导致节育措施落实不力、省市第三方电话调查扣分严重的乡镇(街道)直接列入年度重管单位。实施合同管理模式实现了多方共赢目的,一是有效遏制违法多生育势头;二是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三是解除了育龄妇女一旦出现风险的后顾之忧。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计划生育手术经费46.5万元,保障免费计划生育手术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创新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对“国免”项目进行“扩面提标”,目标人群覆盖农村、城镇和流入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国免”项目结算标准由每对240元提高到300元,县财政已按进度拨付检查经费120万元,预算并拨付工作经费30万元,经费实行专帐专用,确保“国免”项目规范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高标准开展相关检查、评估和随访指导,对评估为高风险的对象由县级直接随访指导。三是创新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辅助生育工作。根据桂政办函〔2014〕99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预算辅助生育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开展“计划生育爱心助孕活动”,今年已对7对有意愿再生育的“失独”家庭进行优生指导和扶助。
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区域协作。依法依规做好广东省等各地来函、来信、传真等信息的核查、回复,杜绝区域协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县财政安排县计生协驻广东东莞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工作经费30万,一年来,该计生协会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共反馈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信息5300条。二是全面落实均等化服务。今年,相关部门发放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连心卡”等宣传资料3万份,提供免费计生技术服务2237例,为流入人口办理一孩生育证和婚育证明159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为流入人口进行健康体检,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卡5320份,为流动儿童落实预防接种103人次,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15人次。
桂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范本3
街道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5年,我街道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满意率这一总体目标,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按照“管理上档次,服务上台阶,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强化措施,推进了街道人口计生工作的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人口计生宣传方面
1. 加强国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等媒体覆盖面广、快捷高效的优势,实现了宣传教育全覆盖。采取举办组级指导员业务培训、印制宣传画册、利用人口学校送知识、送政策、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分类进行国情、国策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 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借助重大节日和社会宣传日倡导婚育新风,结合活动展现新时代女性新风采、新面貌。开展了“
3. 加强信息舆论引导。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及时报导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情况。全年,共完成宣传报道5篇,其中省级媒体正面报道1篇。
(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方面
1. 提高基层基础数据统计质量。及时处理全员人口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统计质量,总人口46826人,流动人口919人,已婚育妇总数9943人。总出生人数567人,政策生育率85.1%,未出现瞒、错、漏报情况;落实各项长效节育措施189例,其中结扎36例,上环153例,准确率达100%;截止10月,完成孕前优生检查508例。
2. 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开展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核查工作,对2015年独生子女家庭和新增的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的计生家庭信息进行逐个核对,严格审核,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全年新增奖扶对象70人,退出190人,到位率达100%,奖扶金兑现率达100%。
3. 完善计生网格化建设。在原有44个网格基础上划分为108个网格,实行“三级联户共建”。以村(社区)为大网格,明确1名党政领导联系,再按照每个网格80—100户的标准,划分子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机关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计生网格管理员,全面负责“网格”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网络全覆盖,三维关联率达95%。
(三)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1. 实行流动人口动态化管理。我街道将流动人口分为5个网格,建立了“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工作体系,明确街道联组网格干部、辖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辖范围和责任,规范工作内容,提高“主动管理”效率,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的管理方式,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每季度对流动人口的生活情况、计生情况进行上户走访,实行动态管理。
2. 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通过建立活动、服务、学习、激励、联动等五项机制,采取“街道线办、社区、协会+家庭”的“3+
(四)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 开展计生协会服务日宣传活动。5月27、29日在人口密集地设立计生服务点,宣传计划生育“两免”政策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普及,发放避孕药具和计生宣传资料,同时荷花卫生院医疗人员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测量血压。发放300多本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公开信400多份,纪念品200余份,免费发放药品价值5000多元。
2. 开展“生育关怀送温暖”活动。各村(社区)计生协会以计生困难家庭为重点,面向“四关怀”对象开展了一次“生育关怀送温暖”活动。通过实施经济救济、精神慰藉和组织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措施,给他们送去一份党和政府的温暖,献上一片计生协会组织的爱心。共走访58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资金23200元。
3. 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组织独生子女对象代表、留守儿童代表参加的“乐享美味蛋糕”活动,让孩子们亲自动手,体验乐趣,发挥创意,提升美感,制成属于自己的产品,同时放松孩子们的生活,使他们感受社会关怀,开心过节目。
(五)人口计生日常工作
1. 严格执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按时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各村(社区)专干对上月进行全面的汇报,街道计生专干对联村(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计生办主任安排下一步的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形成了你追我赶,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2. 加强依法行政执行力度。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栏,村务政务公开栏,主动向群众公开执行机构、执行权限,执法程序,办事时效,并实行公开办案,今年征缴违反计生政策的社会抚养费1153300元。违法生育案件立案率100%,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3. 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街道各村(社区)开展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指导育龄群众正确使用避孕药具。街道定期组织药具管理员进行培训,对避孕药具的使用情况做好药具质量跟踪和账册登记。并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免费向居民发放避孕套2333只,紧急避孕药10盒。
4. 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办理独生子女证审批表、一胎、二胎生育指标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工作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及时送交档案室,做到档案规范,查找方便。全年共办理《一孩准生证》195本,《再生育证》138本。
5. 严格奖惩兑现。按照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逐月对各村(社区)完成相关任务情况进行排名,全年综合成绩排名前三位的村(社区)给予了奖励兑现。对排名在后三位的村,街道主要领导对村(社区)主职进行了戒勉谈话,并扣除一定比例的目标管理奖。
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2015年,我街道在人口计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还是存在不足,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主要有:一是违法生育得不到有效遏制,计生率出现滑坡趋势;二是在落实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中缺少强有力的办法,违法生育环境日益宽松;三是人户分离、综治不力、人口流动性大等因素,容易造成管理不到位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按照“打基础、抓创新、重服务、创先进”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通过扎实的工作推进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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