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一讲二评三公示内容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高校一讲二评三公示内容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06-09 常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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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渝创先争优发〔2010〕12号)和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不断深化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公开承诺

  1.各级党组织、党员要认真填写《重庆大学二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附件1)、《重庆大学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附件2)、《重庆大学教职工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附件3)、《重庆大学学生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附件4)。

  2. 承诺依据为岗位职责、近段时间中心工作等。承诺事项以作风承诺、工作承诺为主。

  4. 二级党组织的承诺事项最多15条,党支部的承诺事项最多10条,党员的承诺事项最多5条。承诺事项要具体化,力求简单明了。

  5.各级党组织承诺事项要上墙或上网公开,党员的承诺事项可采取灵活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定期讲述、评价、公示

  1. 讲述、评价形式:个人讲述和支部书记点评在每月两次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支部讲述和二级党组织书记点评在每两月一次的支部书记会上进行。

  2.讲述、评价内容:具体要求参见《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3.评比方式:参会同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其它方式,对支部和每一名党员的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价。支部每月按15%左右的比例评定每月的“优秀党员”;二级党组织每两月按10%左右的比例评定“先进党支部”。

  4.党员示范岗: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党员”,可被设立为党员示范岗。设立方式参见《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5.公示方式:二级党组织可以设置支部创先争优展示台、公示栏,也可以在单位网页上开辟“创先争优”专栏,建立“创先争优网上公示墙”,公示每月优秀党员和每两月先进党支部的评比结果(公示栏参照附件5、附件6)。

  注意事项

  1.二级党组织、支部的承诺事项,讲述、评价、公示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应及时上传12371党建信息平台,在《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记录簿》如实记录,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大舆论宣传,树典型、创先进,对“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评比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防止走过场。

  3.公示要保持连续性,反映动态变化全过程。对公示情况,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邮箱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好“一讲二评三公示”的成果,把党员每月的评比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把评比的结果作为推选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依据。

  5.各二级党组织要通过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做实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工作、学习作风转变,加快科学发展,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6.校党委将对各二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党委组织部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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