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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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常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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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处理决定

违纪处理决定

关于_______等_______名学生违纪的处理决定

 

一、事件经过 

2010年6月11日下午1:30许,2011级8班学生_______到2011级九班_______所在宿舍倒水喝,此时午休未起,刘高声喧哗,其他同学制止,刘不改,变本加厉,袁再予以制止,未见效,遂结矛盾。

6月12日早点期间,刘伟涛纠集2011级4班学生张凡到尚贤教学楼三楼殴打袁锋辉,并向袁索要两盒烟,声言“烟不至,事不毕”。袁锋辉同学未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实情,亦纠结同学以自保。上午11:30放学后,刘伟涛又纠结张凡等人,欲殴打袁锋辉,双方见老师后,方散去,在刘伟涛私下解决其与袁锋辉矛盾的过程中,2011级1班李哲,不予劝止刘、张二人,反将袁叫止刘、张二人所在宿舍,让袁为刘买烟了事。

二、违纪情况及承认错误态度

刘伟涛无理于他人而不觉,竟至纠结同学殴打他人之程度,是非不分,悔过不深,承认错误态度不诚恳。

张凡知情不报,是非不分,竟至替人行凶之程度,悔过亦不深,承认错误态度亦不诚恳。

李哲知情不报,是非不分,有帮助刘、张二人之嫌疑,承认错误态度较诚恳。

袁锋辉虽为受害方,然知情不报,不分是非,亦欲自行解决矛盾,并有激化矛盾之可能,承认错误态度诚恳。

三、处理决定

经学校多方调查取证,视四位同学违纪情节之轻重,根据《下吉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现决定:1、给予刘伟涛、张凡留校察看处分,以观后效;2、给予李哲记大过处分,警其自省;3、给予袁锋辉同学批评教育之处分,警其自悔。

四、正告同学,反省自省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荀子云: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刘、袁二同学之矛盾,何以由口舌之争而至动手殴打,甚而至于群架殴斗之地步?一言以蔽之,乏自省之功也。

成长、成人,而后成才,我校育人教学之新理念也,刻于石而警诸生;更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古训勒于石,以启诸生。诸生既至校园,则受先生教诲而日日自省,天天进步,方不负父母师长之期盼。修身者,辩是非,明美丑,分善恶,且时时警示自我之功,成长、成人、成才之基也。

然刘、张、李、袁四同学,不思自省,不重修身,为小恶而不思己过,弃善举而向丑恶,影响自我,危及他人,降人格,辱家长,添动乱,墨班风校风。熟不知,小恶积而大恶成,大恶成而凶险至,玄德公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斯事处理决定之宣也,几近成人之诸生,应以此言相警而律己,慎言慎行,多为真、善、美之行,远离假、恶、丑之举。如此,父母之期盼成,师长之期许达,国家民族之复兴有望矣!

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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