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重庆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及办理流程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年重庆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及办理流程》,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开展2014年度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及
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人口计生办:
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的意见》(渝人计口发〔2011〕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鉴定及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年满四周岁,要求参加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者,须带父母双方单位证明、书面申请、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病残儿相关原始病历以及近期母子(女)合影彩色照片2张,于2月25日前到县人口计生委宣技科办理。
二、凡因实施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要求参加节育术后并发症鉴定者,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单位计生办签署意见后,于2月25日前到县人口计生委宣技科办理。
三、有关鉴定工本费收取,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医学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号)文件精神执行。相关资料不全或不交鉴定费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鉴定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请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人口计生办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报名参加鉴定,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 代码:
编号:
重 庆 市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夫 妻
患儿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患儿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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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右 拇指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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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近期 合照 |
贴照片处 (加盖乡镇人口计生办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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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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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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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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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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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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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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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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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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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身份证号: |
男方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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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父 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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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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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人口和计生办调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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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为第 胎,第 产(顺产、难产、剖腹产) 孕期母亲健康状况:良好、患病: 病名 患病时间: 有无毒害物接触史: 有无(射线、铅、汞、苯、不良药物等)接触史 患儿母亲自然流产 次,人流 次,药流 次,早产 次,死胎(产) 次, 原因: 有无子女死亡及其原因: 家系调查:(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姑、舅、姨、堂表伯、叔、舅、姨是否患有相关疾病) 调查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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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 调查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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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人口和计生办意见: 人口计生办主任签字: 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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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病残儿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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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及治疗: 症状及体征: 轴助检查: 疾病诊断: 病残程度: 医学建议: 鉴定组长签名: 鉴定组成员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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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病历、化验、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粘贴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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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再鉴定理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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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口计生委对申请再鉴定的审批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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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病残儿医学再鉴定专家组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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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及治疗: 症状及体征: 轴助检查: 疾病诊断: 病残程度: 医学建议: 鉴定组长签名: 鉴定组成员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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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再鉴定病历、化验、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粘贴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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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口和计生委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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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小组成员签名: 委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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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作,
报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备案,表中内容不得随意改。
2、本表用钢笔填写,字迹须工整,填写清楚,不得
漏项,无内容填写的须用斜线划掉。
3、本表由申请鉴定者填写一式两份,贴上母子双人
近期照片,乡镇计生办加盖钢印或骑缝章,方可
参加鉴定。
4、封面代码及编号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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