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秀山县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11-14 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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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县农委  县财政局

 

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4261号)精神,结合我县近年良种补贴工作情况,特制定我县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使用率,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进一步改善粮食品质,促进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补贴优良品种。要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或企业选择使用、生产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严禁强制指定品种。禁止补贴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二)政策公开公正。良种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公正透明

(三)实行直补到农户或良种生产主体。补贴资金全部直接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发放到良种种植农户或良种生产主体(包括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下同)。严禁一个农户多户头申报或多个农户合并一户申报。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顶)扣任何款项。

(四)按实际种植面积或良种生产任务补贴。谁种植,补贴谁。以每个农户的实际良种种植面积或良种生产主体承担的良种生产任务据实补贴,严禁对未种植水稻、玉米、油菜的农户给予补贴,严禁对种植非补贴范围的其它作物进行补贴。不得将“良种补贴”变为“承包耕地补贴”。

三、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种植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

(二)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一卡(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四、补贴范围及对象

全县27个街道、乡镇实际种植水稻、玉米、油菜良种的农户和良种生产主体(水稻和玉米良种补贴为2014年实际种植,油菜良种补贴为2014年收获)。

五、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县农委、财政局根据市农委、财政局下达的良种补贴资金计划,结合秀山县2014年粮油生产计划、2014年各街道乡镇农经报表,对全县27个街道、乡镇分解良种计划补贴面积和计划补贴资金(见附件1),最终以实际申报审核确定面积为准。

六、补贴方法和步骤

(一)分户申报及公示(1110日前)。各街道、乡镇根据《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录入的最新农户基础信息,制作《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见附件2),下发到各村组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修改,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禁止合户登记。其中水稻、玉米良种购种凭证作为农户申报补贴的依据之一。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各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各组要公示分户清册,公示地点不少两个、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签字报街道、乡镇政府。各街道、乡镇要把《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和公示资料存档管理,备查。

(二)街道、乡镇审核(11111120)。各街道、乡镇安排专人对各村上报的《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进行复核、汇总,并由财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系统良种补贴栏第一批次为油菜良种,第二批次为水稻良种,第三批次为玉米良种),制成《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经街道、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与《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数据一并上报县农委(204室)。

(三)县级审批(11211125)。县农委、县财政局对街道、乡镇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无误后根据街道、乡镇上报数据制作《2014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兑付清单》,并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审核,完全正确后由县农委汇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刻录光盘三份,县财政局、县农委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责任人签字并各持一份存档。

(四)兑付补贴(11261128)。县财政局根据县农委汇总数据,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设立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的财政直补资金专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收到资金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

(五)通知农户(1130日前)。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后,由县农委通知到各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及时制发补贴通知书,由各村组干部将通知书发放到种粮农户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建由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组织机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短信、张贴公告、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良种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谁登记、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道、乡镇要确保良种补贴政策完全落实到位,特别是乡、村两级必须要严格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村、乡镇要公布举报电话,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设专人负责处理,按月报告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

举报电话:76662325(县农委),76668930(县财政局)

   

    附件:1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计划表

2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

3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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