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是谁?秦火火事件简介

秦火火是谁?秦火火事件简介

04-11 网络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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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网民“秦火火”(“淮上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
他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2014年4月11日,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2011年8月20日,为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秦志晖、杨秀宇供认,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谋利目的。秦志晖、杨秀宇等对编造“7·23”动车事故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虚构雷锋生活奢侈细节污蔑道德形象、捏造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一系列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外,为使公司获得更多营销利益,他们使用秽手段,色情包装“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某某、“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杨某某等,助其成名,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2013年8月19日,警方搜索秦火火任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员同时遭捕,罪名是造谣传谣3000余件、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及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连同秦火火外,同日尚有5名成员遭捕。

 

造谣目的:

秦火火称,他就是想出名,只要出了名,就会有出版社来找他,就能出书,就能挣钱。谈到为何要针对名人,秦火火说,只有颠覆已经成名的名人,才能快速提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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