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租赁搭设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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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1
脚手架搭设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钢构幕墙施工用脚手架搭设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 承包范围:钢管脚手架的提供、搭设、拆除、铺跳板、加固、装卸车、运输等(包括跳板、围网等)。
2、 搭设方式: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进行搭设。(搭设要求横向钢管交差宽800mm,竖向钢管交差高1800mm,跳板铺设按现场实际施工要求铺设跳板,跳板铺设长度与搭设的钢管架一致)。并须符合工地现场的验收要求。
二、 承包方式和价格计算方法:
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税开租赁发票。
2、 租赁日期:按甲方工程现场需求安排搭设部位及使用时间,2013年2月10日前搭设完成部位的钢管脚手架乙方同意不收取租赁费及其他任何费用,租赁费自甲方2013年书面通知乙方使用之日起,至全部使用完毕通知乙方拆除之日止。
3、 价格说明:
双排钢管脚手架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具备使用条件30天内)。
搭设面积:暂定 平方米。
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金额: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结算时按实际搭设面积结算)
以上价格包括脚手架(含钢管、跳板、扣件等)、安全防护网(含消耗、丢失),运输费用,搭设及拆除人工费用,钢管、安全网及扣件等材料检测费,多次运转费,架子超高,维护、调整费,安全措施费,管理费及其它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三、 脚手架使用时间的计算方法:
1、 脚手架的使用开始及结束计算:自乙方进现场搭设脚手架且通过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书面通知乙方开始使用之日起,至全部使用完毕通知乙方拆除之日止
2、 脚手架的使用期计算:脚手架使用时间按各楼实际使用天数,对应租赁价格计算。
3、 脚手架的延期使用费单价计算:合同约定单价租赁时间为30天,超过30天按每天0.20元/平方米计算。如租赁时间超期7天内不予计费。
4、 脚手架的延期使用数量计算:按实际延期使用面积结算。
5、 如因甲方现场要求乙方临时拆改、移位所发生的费用按人工计算,200元/天/人。
四、 脚手架材料进场时间、具体搭拆时间、搭设方式、使用数量由甲方指定项目经理 签字确认并经甲方审核部门审核确认后生效。
五、 付款和结算方式:
1、 付款方式:
(1) 乙方脚手架搭设完成,并经甲方负责人及监理验收合格,2013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始使用,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面积发生额的40%;
(2) 乙方脚手架验收合格部分使用后二个月,甲方支付已完成面积发生额的30%。
(3) 如脚手架使用超过30天,超出时间的使用费用按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4) 乙方在每个部位拆架清场完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该部位的结算余款。
(5) 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与付款等额且有效的税务发票。
2、 结算方式:
(1) 工程量结算:按乙方实际搭设脚手架数量和甲方使用时间进行结算;
(2) 单价按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单价计算,超出使用期限30天的按第三条所约定的单价计算,其单价不因市场材料、工资、物价、费率、税率的变动而调整。
(3) 结算书以甲方项目部及审核部审定,公司加盖公章确认为准。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负责每部位施工前和分阶段的技术交底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信息。
(2) 负责协调为乙方人员提供钢管等材料堆放场地。
(3) 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脚手架费用,以及办理结算。
(4) 负责搭设完成的脚手架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的书面移交工作手续。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按现场搭设进度要求搭设进行处罚,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处罚金额按因脚手架原因延误而产生的实际损失。
(6) 负责乙方与甲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2、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开工七天前,向甲方提交其公司租赁搭拆资质等资料,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乙方按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审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 负责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过程中因幕墙施工工艺要求的脚手架调整,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满足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及使用要求,满足甲方幕墙安装需求,并按甲方提供的订单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并满足施工要求。
(3) 在甲方施工过程中应有架子工配合局部拆改。
(4) 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现行的要求,脚手架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因脚手架搭设的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5) 在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乙方有对甲方材料及成品保护的义务,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材料及成品的破坏,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必须保证脚手架的使用安全、可靠,如因脚手架搭设原因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施工期间对其脚手架自行进行修改及不按有关安全规范施工,其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7) 乙方必须负责甲方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脚手架维护工作。
(8) 乙方负责向有关单位办理脚手架搭设等相关手续和接受有关单位检查(甲方协助),在搭设期间与搭设脚手架有关的一切对外协调工作。
(9) 甲方施工完毕,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依据甲方提供的订单要求将脚手架拆除、运走,并负责将乙方因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架子材料垃圾)清理出场,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10) 每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甲方现场要求铺木跳板,层间跳板宽度方向布置不少于2块,并用扎丝绑扎牢固,脚手架外挂满安全网。且安全网及大眼网须符合总包方要求厂家指定生产。钢管架搭设按甲方现场要求钢管架每步不大于1.8米;宽度不大于0.8米;
(11)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施工进度的,每天按总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改进,如逾期不改或未按期整改完成,每次按合同的1%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赔偿,需另行支付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 负责材料进场后的二次检测,其费用包含在单价内。
(13) 乙方进场后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14) 乙方要组织人员对已经进场材料进行看护,所发生的丢失和损耗均由乙方负责。
(15) 乙方负责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在工地打架斗殴,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除赔偿外,每次罚款500元。
(16) 乙方的架子工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办理相关意外伤害保险;
(17) 因施工现场需要临时增设的脚手架乙方应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相关部门(预算部、项目部)签字确认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七、 违约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定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以上内容双方均已看过并已理解。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算完毕,付清租赁款后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范本2
钢管扣件租赁脚手架搭设承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则的原则,双方应工程实施事项协议商洽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六安市淠河景观带C区(健康苑小区)第一标段工程(1#-13#楼)
二、承包内容:
乙方包工包料本工程外脚手架工程,并提供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防护包工包料。提供材料如下,属于架业工作范围内:钢管、扣件、预埋件(钢筋由甲方制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承担安装工作及相关费用)、竹笆、安全网、槽钢、钢丝绳、安全标志、安全标语、钢筋作业棚、木工棚、搅拌机棚、各种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吊篮口安全防护、办公区上方防护等等,并负责全部材料进退场工作,进退场费用均含在报价中。所用材料进退场、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的进度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和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提供乙方材料堆放场地,但不提供住宿设施,乙方的材料进场需派专人管理,甲方不承担材料的管理,脚手架及防护设施日常维护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外脚手架及防护钢管刷油漆,部分钢管按合同附件分色刷漆。
甲方要求供货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备料,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临皖西大道办公区安全防护及日常维护费用陆万元包死另计。
三、质量保证:
乙方搭设的脚手架及各种防护设施必须满足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并满足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按合同价款20%支付违约金。
四、安全责任:
乙方人员进场首先必须主动接受甲方专职安全员进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安全员,便于乙方作业人员享受甲方购买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乙方承诺为作业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有关的人身安全商业保险,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工人在上班期间不能酒后作业,不穿拖鞋进入现场,否则每次罚款50元,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给甲方,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人员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罚款。
因乙方安全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五,承包价格及工期
甲方按总建筑面积承包给乙方。地上面积:约130870 m2,地下室约59130m2,总计约19万m2,精确面积待双方尾款决算时再计算。
1、十一层房屋8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43元,工期9个月;
2、十八层房屋3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52元,工期11个月;
3、三十层房屋2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工期16个月;
4、地下室根据工期来决定价格:
①当工期在3个月内时,地下室单价按建筑面积30元/m2计算;
②当工期超过3个月但小于3.5个月时,地下室单价按建筑面积35元/m2计算;
③当工期超过3.5个月但不超过4个月时,地下室单价按建筑面积40元/m2计算;
以上计费均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木工所用的钢管扣件结束后必须把扣件拆下。木工所用的钢管扣件必须从房屋内清理出来,放在双方商定的便于装车运输的位置,否则按超期计算赔偿。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业主招标文件执行。地下室按后浇带施工区域独立计算工期和面积,地下室每封顶一层,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室顶板以上累计完成四十个结构层,付至业主核定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外脚手架拆除完毕,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剩下的工程款在工程结束后180天内付清。每栋楼按材料实际进场日期独立计算工期和面积。不提供发票。
七、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合同施工,如不能及时供应材料,所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注:每逾期一天,建设单位罚甲方17.75万元,不包括甲方停工损失)。因乙方搭设脚手架或安全防护不合格,停工整改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能力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无条件扣押乙方所有材料并无偿使用,甲方另行高价租赁材料或另请架业公司搭设,超额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果甲方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量,逾期费用按约定支付。甲方超工期小于30天的,不计费用,超期30天的,按实际超期栋号使用钢管扣件当时租金市场价计算,甲方工期提前乙方不退款。若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春节期间另免计20天工期。
八、纠纷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工程款付清后合同失效。
九、由乙方提供架业公司资质以及架子工搭设方案,高层脚手架需专家论证的,由乙方负责组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承诺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维护,服从甲方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对甲方安全员的整改要求立即实施。乙方对遭损毁的安全设施及时维护,因日常维护不力,安全检查不过关,甲方可高价安排专人维护,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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