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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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生产加工合同第1篇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朱坪三社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第2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代加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代加工内容
1、甲方因生产安排需要,委托乙方代加工 产品,成品加工费为每平方 元(报价为含税价),其中加工数量、样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及要求进行代工生产。
2、签订合同后,乙方先行生产2份试样,若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生产;若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整改后,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生产。
3、乙方应优先安排人员完成甲方交代的生产任务,做到保质保量保时出货。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代加工生产授权所需的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其他合法证明等的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代加工产品所需要的材料及信息等。包括图纸、技术要求、数量、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产品验收。若代加工产品达不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赔偿损失。
5、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任何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生产商。
6、按时支付代加工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式、数量、质量等标准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图纸、原材料及其他信息资料,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图纸、原材料及其他信息等丢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应节省用料、余料及其他材料在代加工活动完成并验收后,应全部退还甲方。
5、乙方不得将代加工活动再次转包、分包其它生产商或以其他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6、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代加工产品所需资料的,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生产期限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交货日期,造成乙方工期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出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代加工产品总费用的20%。
5、因乙方原因生产代加工的产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货品验收合格及交付产品后15日内,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所交付的代加工产品进行验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20%的款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
②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罢工、行业纠纷等。
2、因甲方或乙方的设备、材料及产品质量引起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3、产品代加工过程中,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设备故障,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予以解决,但由此形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亦然。
4、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生产的,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于7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检查和确认的依据,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因此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双方应通过协商,尽快解决;但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时,则合同执行期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7、因政府行为影响或阻碍代加工产品生产,甲乙双方可协议工期顺延。
8、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合同执行超过7个自然日的情况下,双方应达成继续执行合同的协议或双方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履行或另订合同。
五、保密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租、出售、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样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并于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预付款,剩余货款须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7日内全部结清,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七、争议解决
1、双方因为合同解释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若7个自然日内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的其他义务。
八、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2、甲乙双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申请协商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申请应明确该终止是出于己方的便利,并明确终止的程度以及希望终止的日期。协商未果前双方均不得停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还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签署权限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十一、附议
未尽事宜,应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第3篇
协议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加工的产品
本协议中所指产品为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__MP3播放器。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至_年__月__日为止。
第三条 加工生产形式、加工生产的期限
3.1甲方以委托加工形式委托乙方生产上述产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书》。
3.2产品详细内容《产品详细清单确认单》。
3.3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应在生产料件备齐后14天的时间内完成,具体交货时间见订单。
乙方应在确认的时间内准时交货。
第四条 甲乙双方交易的程序
4.1 甲乙双方指定以下人员负责处理双方有关业务往来:
甲方授权代表姓名: 乙方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4.2订货:甲方正式订货,应在乙方确认样机后,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产品订货单》,
续订货需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货单。甲方应填写由乙方提供的《产品订货单》,签名盖章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答复。乙方应在书面答复之日起 天内交货。
4.3 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交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5.1 货物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产品订货单》中的价格为准。
5.2 甲方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甲方二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书面指示支付订货约定的订金,乙方开始生产备货,发货前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付款。(这次以现金付)
第六条 货物的交付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6.1 交货目的地:
6。 2 产品至甲方仓库的运杂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产品的检验,验收
7.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交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在发货的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测试记录。甲方自收到货物后二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检验,如与订单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严重损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最迟在下批交货时解决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若不合格比例超过双方协议的比例而造成甲方无法使用,甲方在收货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甲方产销脱钩的现象,甲方保留由此造成的损失的索赔权力。
第八条 产品品质条款
8.1品质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测软件和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进行本产品的生产和向甲方批量供货,甲方按此标准对订单产品进行验收。
8.2 乙方保证为甲方代购物料的品质达到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 如有问题乙方在5日之内替换每一个有故障的材料。
8.3 乙方承诺所提供之产品的开箱合格率不得低于所订货物的98%。
8。 4 原则上不合格产品的判定以双方共同确认《MP3成品检验规范》为准。如出现《MP3成品检验规范》之外的质量问题,双方应本着合作态度协商处理
第九条 售后服务条款
9.1 乙方承诺销售给甲方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交货后13个月内提供免费保修,并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工作。因甲方供应的材料引起的质量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9.2 乙方需在收到维修的产品15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合格部件返还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更换后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顺延。
9.4 甲方承担甲方售后服务部至乙方的维修部运费,乙方承担乙方的维修部至甲方售后服务部的.运费。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的运输保险。
9.5 甲方应对不合格品标明详细故障现象,利于乙方顺利维修。为了了解产品的修复状况,乙方应向甲
方提交每一次由甲方返回不良品维修报告或故障分析报告,并详细说明故障原因,乙方在返还维修品时应随货将此报告提交给甲方;
9.6 乙方保证维修品性能达到新品出厂标准。
9.7 如果乙方合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甲方技术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将故障现象、工作环境、发生的过程等资料等通知乙方,乙方技术工程师接到通知后须迅速反应,对一般性问题要求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9.8 维修期限以本协议规定为准,不受本协议终止约束,在本协议终止后包括协议期满终止或执行中途因故终止,也无论是否续签订新协议,都不影响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保修承诺;
9.9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10.2 在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对提供的样品进行兼容性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
10.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第三方侵犯乙方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阻止。
10。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有商标产品,如有侵权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保证本协议产品为质量合格品,如确系乙方产品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有责任予以免费更换。 11.2 正常情况(质量无问题),乙方对甲方订购的产品不承担退货、调货、换版本升级的义务。 11.3 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与技术秘密,如乙方泄密,甲方有权追索经济赔偿。
11.4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标权的行为。
11.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加工的产品与甲方测试的产品内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
12.1违约:下述情况属违约行为
(1) 乙方直接或间接(在不通过甲方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销售甲方授权生产的产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以及售后服务。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产品订货单》,同时乙方收到订货单总金额30%的货款后的二十一个工作日内
不能正常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过约定时间取消订单。
(5)甲方超过约定时间支付相应的货款。
12.2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前项(3)款所规定的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违约金。
(2)甲方如有前项(4)、(5)款所规定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没收订金。并且,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每天按乙方应收账款的0。05%计算)。
第十三条 责任和权利的转移
本协议只对甲、乙双方有效,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单位、子公司等无效。本合同的责任、权利不可转移。任何一方的关联单位,都不能成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授权予乙方生产的商标为甲方合法取得,并有权授予乙方制造产品(注MP3系列)之用,绝无侵犯他人商标权。如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而发生的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因此受到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含律师费)。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在合作期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协议的终止
协议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之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时,经对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的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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