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1-02-08 18:00:29 动员大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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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1篇

同志们:

值此年终岁尾之际,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市政府并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部署我县国有企业并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认定、调查、摸底,以及汇总上报等项任务,为全面实施并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使我县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国家给予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相应政策。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直各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各乡镇长、中省直单位负责人,各国有、集体企业厂长(经理)。可以说,这次并轨工作涉及面很广,会议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抓好推进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充分理解并轨工作的重大意义

国家推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相关政策,是落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计划的配套政策,也是为进一步加强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创造条件,更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步骤,是解决国企下岗职工实际困难的一项重大改革。抓好这次并轨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于我县而言,其特殊意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搞好并轨工作是优化国企职工劳动关系的现实任务。应当看到,经过最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国有集体企业转制转轨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不但使大多数国有、集体企业实现民有民营,而且在改制后焕发出勃勃生机,对县级财政的贡献和对社会就业的牵动能力都明显增强。但从另一个侧面讲,无论是现存国有企业,还是已经关、停、并、转的国有企业,其职工的劳动关系都处于不稳定和无保障的状态。主要表现在我县的大部分企业职工都在产改中脱离了“国”字号劳动关系,而且随着县域经济民营化进程的加快,县属企业都将逐步退出国有。而下岗再就业中心的主体功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使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受到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破解这一系列问题,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并轨工作的落实。这是因为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配套政策,实行并轨后国家将对享受并轨政策的企业和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将兼顾到进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和未进中心的其他离岗人员之间、正常生产企业并轨人员和停产半停产企业并轨人员之间利益的相互平衡,尽最大努力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可见,并轨工作既是解决下岗职工安置问题的手段,也是解决已转制企业和即将转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途径,更是推进所有“国”字号企业产改的催化剂。从而以这次并轨为契机,全面优化国企职工劳动关系,提高社会保障功能。

(二)搞好并轨工作是实现县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现实选择。按照县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绿色食品工业强县、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这一总体目标,我们现有的企业都显得包袱太重,后劲不足,再生产能力低。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确保企业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的劳动保障关系得到妥善解决。这次并轨政策的出台,恰恰给了我们进行机制和体制创新的历史机遇。因为实行并轨后,可以借助机制创新解除在岗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之安于工作,乐于进取,确保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人力支持和社会保障。同时,对于转制企业而言,实行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并轨后,可以稳妥地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解除转制企业在人员上的后顾之忧,使企业轻装上阵,做大做强。从而依靠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在并轨中有效解决企业冗员问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此向纵深推进企业改革,为实现县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奠定基础。

(三)搞好并轨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和企业内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已经导致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上访屡屡发生。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积存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将不断显现,甚至有的可能演化为各种社会犯罪行为。不但给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带来影响和负担,而且危及到社会安定稳定。实行并轨后,将通过更加合理,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缓解这一矛盾。当然,任何一种政策都不可能包治百病,任何一项改革也不会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干部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耐心诚恳地向下岗职工说明,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企业保障转为社会保障,是利国利民的政策。特别是各企业负责人,千万不能借助并轨之机,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一股脑”地把企业职工推向社会,而是要立足稳定,用好政策,多向上争取支持,多给职工一些实惠,尽最大努力使全县国有职工实现平稳“并轨”。

二、吃透精神,落实政策,客观严谨地搞好并轨先期普查工作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已在辽宁进行了先行试点,并且取得了很多成功经验。市政府林秀山市长率团专程去考察后,前期已组织召开了全市并轨工作推进会议。会上,任仕杰副市长和林秀山市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并轨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总的要求是明年1月10日前完成并轨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吃透精神,用最稳妥的办法落实好政策。核心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合理划定享受并轨政策的企业和职工的基本条件。这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下岗职工都包括在内,而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具体而言,实行并轨运作的企业应具备4个条件,涵盖10种企业,实施并轨的人员包括5种类型。其中,纳入并轨企业的4个条件:一是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所需资金自筹部分能够到位,二是拖欠职工债务能够一次偿还或达成偿还协议,三是并轨人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四是能够平稳运作,不激化矛盾。而已关闭破产的原国有企业(包括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企业),已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及集体企业等不在并轨范围内。另外,根据财务报表,凡盈利企业,现金流量大于固定支出的企业,不能列入财政补助并轨的范围。纳入并轨的10种企业具体包括:正常生产的企业,关停的企业,“三无”及已撤销的企业,职工没有安置的破产企业,分立后的母体壳企业,被非国有企业兼并的企业,改制后职工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改制中用资产量化安置职工的企业,改制后职工没有得到安置的企业,事业单位转制的国有企业。实施并轨的人员包括5种类型:一是仍在中心的人员,二是已出中心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三是应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离岗人员,四是企业新的裁员,五是2001-2003年连续亏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职工。在明确上述限定条件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充分、及时、全额享受到国家政策。二是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结合并轨的要求,创造条件,争取享受国家政策,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大会,做好这项工作的重点所在。

(二)要正确处理并轨工作中的连锁反应。并轨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冗员问题,实现轻装上阵。对于这样一项事关大局、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把握政策尺度,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大局。为此,在工作中要坚持处理好五个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产改与并轨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准确把握产改前一阶段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并轨促进产改,以产改推动并轨。按照“两改两卸”的要求,通过改革措施,减卸企业冗员和债务,发挥并轨的突出作用。第二,正确处理好集体企业、厂办集体与并轨工作的关系。按照并轨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不在这次“并轨”范围内,今后中央可能根据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要做好相应的解释和疏导工作,不要诱发、激化相关矛盾,我们这次一并对集体企业进行调查,就是为今后将要开展的工作做好准备,也是为了减少重复劳动,务必向这部分职工解释清楚。第三,正确处理好清偿内债与并轨工作的关系。清偿内债,有自筹能力是并轨实施的先决条件。企业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资、债务、公积金等要调查清楚,认真核对,实事求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内债终究是要靠企业自己来清偿,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其它政策补偿,不能漫天要价,这样做也是毫无意义的。第四,正确处理好企业隶属管理与并轨工作的关系。本着企业隶属管理的原则,谁主管的企业谁负责,不能把矛盾上交,推诿扯皮。各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共同把并轨工作做好。第五,正确处理好企业技术改造、异地建厂、长远规划与并轨工作的关系。并轨工作是解决企业冗员的重大机遇,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必要条件,要把这项工作与企业长远发展规划、技术升级与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厂区位置的规划调整和合理布局等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改变单就改造而改造的传统观念,走老工业基地综合改造之路。在市场规律指导下,通过打造环境、资本运营、整合优势,在并轨中提升原有企业的发展后劲。同时,要争取实现并轨、转换身份和转制三步并做一步走,为企业并轨后产生的失业人员开辟就业岗位和建立保障体系,实行工业改造与城区改造相结合。第六,正确处理好创造条件与严格执行并轨政策的关系。政策在一定时期是不变的,要严格执行,可变的是企业自身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

(三)要超前筹备并轨工作所需资金。能否顺利、稳妥地实现国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障并轨,资金筹措是关键的关键。关于这一点,在辽宁进行并轨试点时已经被证明,企业筹集经济补偿金困难,拖欠职工债务,即内债偿还难,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并轨工作就无从谈起。根据政策规定,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在与中心内和出中心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5:3:2的比例筹集;与应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离岗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和企业新裁员,按国家财政、地方财政、企业自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筹集。而无论是前者的十分之三,还是后者的三分之一,政府筹集的难度都很大,企业筹集部分完成的困难更大。对于企业拖欠职工的债务,原则上由企业负责解决,一次性偿还有困难的,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具体偿还办法。但从我县企业的实际状况看,能一次性偿还债务的企业较少,大部分企业只能采取与职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对此,各涉并企业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谋划筹资渠道,多渠道解决并轨资金。可以尝试通过借款贷款、股份转让、资产变现、转让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等多种渠道,积极筹措用于发放经济补偿金、补缴“两险”费及偿还拖欠职工债务的资金。从而建立起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体制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四)要按时完成并轨调查摸底任务。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全县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调查工作正式启动。在下一步开展的调查摸底及认定工作中,将要把企业性质的认定、虚盈实亏问题的调整、职工身份的确认、分立企业和职工关系的合理分布、关停企业的妥善处置等问题作为重点,力争使我县有更多的企业能够符合并轨政策,享受到并轨政策。这里要强调一点,市里确定的明年1月1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是最后期限,我们必需确保在此之前完成普查工作,从而为登记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三、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并轨工作的组织领导

并轨工作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前期深入细致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并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把并轨工作纳入近期的重点工作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

(一)要层层建立专题推进组织。县政府将成立由白祥和副县长任组长,我和杜伟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并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经济计划局、劳动社保局、统计局、农委、人事局、工商局、审计局、水务局、卫生局、粮食局、交通局、县政府体改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劳动社保局,下设四个专题推进组,即资格认定组、内债调查组、审核批准组、资金管理组。各小组的构成人员会后由劳动社保局负责分工。总体要求是分工负责,协调运作,交叉运行,合力推进。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在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轨工作内容比较新,政策性比较强,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认真领会并轨政策的实质,吃透中央政策,争取最大限度地享受并轨政策。为此,大家要把学习相关文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重要前提,使自己首先成为并轨政策的明白人,绝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更不能因为不懂政策,曲解政策,信口雌黄,简单从事,尤其是对下宣传时,要把握好上级政策的尺度,把握好宣传的角度,注重日常工作的力度,绝不能误导群众,人为地激化矛盾,影响并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明确责任机制。并轨工作牵扯到广大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容忽视;并轨工作同时也是一次解决现实问题的机遇,不能错过。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挂帅,配备强有力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责任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于苗头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对于当前的调查摸底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责任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值得强调的是,那些长期停产、长期放假的企业负责人,如果在并轨的问题上出现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假公济私、违法乱纪、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做好并轨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县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突破口和必要条件,我们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各项并轨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运用、争取国家政策,以此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篇

  同志们:

  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接着就召开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表彰“充分就业社区”。下面,我受邵汉生厅长委托,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

  20xx 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就业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全面落实新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完成帮扶“双10 万”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目标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年目标,突破难点,创造亮点,整体推进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创历史新高。20xx 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3.6 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5% ,这是继去年首次突破70 万人之后创造的又一新高。其他各项目标任务也都超额完成,其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 万人;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50 万人,组织转移就业55.6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低于4.5% 的控制目标。荆州市沙市区开展了扶持百姓创家业活动,初见成效。

  (二) 下岗向失业保险并轨任务基本完成。自1998 年6 月以来,我省共有209 万职工下岗、5000 余家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68 万名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生活、寻求再就业。截止20xx 年6 月,进入“中心”的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其中156 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10 年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终止,实现了由暂时性政策向长效制度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我省在经济转型期出现的建国以来第四次城镇失业高峰已经平稳渡过。解决这次失业高峰与前三次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机制都不同,是在打开农门、敞开城门、城乡劳动力相互流动的情况下来解决的,而且是用市场就业机制主动解决的,既扩大了就业,又促进了发展,非常可贵。

  (三) “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继去年评选表彰314 个“充分就业社区”后,今年,经过社区自评公示,街道推荐,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复核,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组织检查和统一考评,全省有368 个城镇社区被评为20xx 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在“充分就业社区”内,无“零就业家庭”、无一家多人同时失业户、无长期失业人员、无就业援助对象未就业。全省范围内基本无“零就业家庭”,并建立了动态“消零”的工作机制,确保新的“零就业家庭”出现三个月内有1 人实现就业。黄石、宜昌、襄樊等地创办“再就业服务联社”、“再就业超市”和“爱心捐助中心”,把就业服务送到援助对象手中, 社会反响良好。

  (四)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惠及面扩大。一是惠及了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去年,全省落实社保补贴支出9.4 亿元,是历年来使用额度最高的一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6.2 亿元,分别占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总额的31 %、20.5 %,比上年增长139%、342 %。襄樊、荆门、仙桃、黄石等地社保补贴支出分别占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总额的36 %、48% 、56 %、72 %。二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了隐性就业的显性化,使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稳定性增强。三是推动了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效应非常大。四是显示了政府就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 省政府承诺的帮扶“双10 万”就业目标圆满实现。各地将“双10 万”帮扶任务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解决“招工难”问题结合起来,采取实名制动态管理的办法,通过免费就业服务,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录用和自谋职业等措施,全年帮助城镇“4050 ”人员和11 个重点独立工矿区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援助对象13.3 万人实现再就业;帮助33 个贫困县及库坝区培训困难农业劳动力10.6 万人,转移就业10.7 万人,圆满实现了省政府的郑重承诺,为党委、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再立新功。

  (六) 失业保险工作实现了四个“净增长”。全省实际参保和缴费人数连续四年实现净增长,均较上年净增15 万人;人均月实际缴费额达27.4 元,比上年净增6.6 元;征收失业保险费创历史新高,达11.2 亿元,比上年增长13% ,其中,夷陵、大冶、钟祥、当阳等县市征缴额达600 万元以上;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减少近3 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23.8 %,比去年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 个百分点。全省实行统一申报核定的统筹地区达65 个,实行财政代扣代缴的22 个,实行“一票征缴”的43 个。黄石市建立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障机制;宜昌市制定了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十堰市积极落实两项补贴政策;武汉市把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延伸到社区,形成市、区、社区三级管理服务网络。

  (七)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了新的进展。省就业局升格为副厅级,内设4 个处2 个中心,84 个编制。很多地方落实省编办的25 号文件,争取了编制,充实了力量,解决了人员、工作经费。恩施州在乡镇设立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农业富余劳动者转移就业服务。孝感、宜昌、谷城、钟祥、英山、秭归等地方政府将闲置学校和收购关闭破产企业房地产用于扩建就业训练中心,极大改善了就业培训的条件。天门、仙桃、汉川等地在破解招工难题上取得成效,提升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中的地位和社会影响。

  (八) 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潜江、宜都、大冶等试点城市基本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完善了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石首市成功组织举办了湘鄂边大型劳务交流大会暨湘鄂边人力资源开发协作? 的“迎接新市民工程”,取得了积极进展,已有1 万多名进城多年的农民在城镇落户成为新市民。武汉市政府评选表彰了666 名优秀农民工,并将他们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转为武汉新市民。在“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上,我省十大劳务品牌被评为“优秀劳务品牌”,影响力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石首、钟祥、通城继英山、郧西后被确定为“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洪湖、谷城、利川、阳新、夷陵5 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示范县”。由中国就业促进会和美国惠普公司合作实施的“农业富余劳动者创业培训”项目在英山县实施,取得很好的效果和影响。

  (九) 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效果良好。省厅下发5 个文件,组织市州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成立宣讲组配合各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全省上下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培训模式,通过开展知识竞 赛, 运用 互联网、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 加强学习宣传力度, 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和 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的热潮。11 月8日,全省统一行动,将原劳动力市场换牌为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所)统一更名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夷陵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中午与双休日照常开放服务,极大方便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过去的一年,任务之重,前所未有;成效之大,令人振奋。成绩来之不易,是同志们的智慧、心血和汗水凝结出来的,在此,我代表邵汉生厅长、省就业局和省厅失业保险就业处向大家表示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新一年的形势和任务

  正确分析判断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是科学谋划今年工作的前提。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做好新时期的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社会热点、焦点将更加集中,责任、压力也随之增大。

  (一) 两个“防止”的经济调控政策可能影响经济增速和就业增量。 国家和我省经济已连续八年高速增长。 针对去年国内物价消费指数持续走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市场局部过热等问题,今年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两个“防止”的宏观调控政策,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和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这预示着国家将紧缩银根,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增速。经济增速放缓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就业总量增长。

  (二) 人民币升值和外贸摩擦可能导致外向型企业效益下滑和对劳动力 需求下降。虽然我省的外贸依赖性不强,占10%左右,但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对外贸的依赖较强,人民币升值和外贸摩擦可能会导致以上省市对劳动力需求下降,从而使我省大量务工的劳动力出现回流。 同时,人民币连续加息,将加大创业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创业带动就业。

  (三) 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导致企业更严格地节约和选择用人。《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规范了劳动关系,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提高了人工资本价值和劳动价值。《劳动合同法》对加班工资、最低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作出了很多规定,这必然会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去年,全国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了近三成,今年预计至少要再上升15% ,我省还将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促使用人单位更加严格节约和选择用人,这对就业也是有影响的。

  (四) “两法”的实施可能伴随就业维权争议上升。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后,必将加大政策实施的强制力。“两法”实施,中央和地方政策上的衔接问题,可能导致对就业政策落实认定的争议;法律强制性与政策落实条件性的矛盾,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争议;公平就业政策与就业歧视的矛盾,导致就业维权的争议,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持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艰巨。

  (五) 依靠现行扶持政策就业再就业的劳动者随着享受政策期满可能面临再次失业。有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是在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政策的支撑下走上就业岗位的。今年是现行就业政策审批的最后一年,享受扶持政策到期,这些人员特别是困难就业人员可能要面临再次失业。

  (六) 法律规定保护劳动者公平稳定就业的权利可能带来灵活就业人员减少和隐性就业人数增加。“两法”高举公平就业的旗帜,将已就业公民统称为“劳动者”,对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为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者的身份、户口、社保等制约就业的因素逐步弱化,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就业稳定性。但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推行和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不断完善,劳动者一生中可能经历失业-就业-再就业-再就业多次转换以及就业的地区、单位、工种和就业形式的多次转换。特别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近期内将会谨慎用人,不敢违规用人,但又需要用人,由此可能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减少,隐性就业人数将会增加。

  (七) 价值规律在人力资源市场中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可能造成部分行业和企业用人更加困难。价值规律作用范围是全国性的,全球化的,不分地区的,哪个地方工资高,劳动力就向哪里去。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比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差,给职工更高的工资难以做到,对劳动力的吸引力差,优质人力资源招不进、留不住,用人更难。

  (八) 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和质量上的供不应求可能使“就业难”和“招工难”长期并存。据不完全调查,我省招工难问题20xx 年比20xx 年更突出,全省季节性缺工70 万人,常年缺工约50 万人。今年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仍将非常突出。而与此同时,全省每年仅城镇需要就业人员在120 万人左右。

  (九) 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可能造成农民工问题更加突出。农民工问题很复杂,如家庭问题(老人、孩子)、心理问题(长期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孤独寂寞)、待遇问题(工资、社保受歧视)、健康问题(性饥渴导致性病、艾滋病)等等。有关专家呼吁,农民工问题如果长期如此,终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十) 致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下降。如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机关一样管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这样的机制必然导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低效化。如果出现低效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地位就会矮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景就会令人忧虑。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三点:一是尽管去年底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只有4.23 %,但失业人数总量依然很大。因为没有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准失业的下岗人员、待岗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及失地农民等均未计入统计范围。我省城镇实际调查失业率为7.7% ,仍处于高失业率。二是尽管基本完成了下岗向失业保险并轨的任务,但遗留问题还很多。比如“白条子”不能兑现问题、低价买断工龄的职工扯皮的问题、原内退职工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问题、部分年大体弱的持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问题、部分企业虽然长期停产但因各种因素难以破产或改组改制问题。三是尽管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数量大,但质量差,就业很不稳定。

  就业工作有利条件也很多:一是国家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期;二是《就业促进法》使我们的就业工作有法可依,同时明确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优化了就业工作的领导环境;将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保障的长效机制,强化了就业政策的连续性和落实力度,可能催生新一轮更为积极的有效的就业政策出台;国家长期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预算安排有一大笔专项就业资金;三是有比较健全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四是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对解决失业问题、扩大就业积累了丰富经验。

  总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但有利条件也是存在的。我说的“十大可能”,要尽量不要让这种可能变成现实,尽量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根据就业形势和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确定20xx 年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目标任务是: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5 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 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0 万人;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42 万人,组织转移就业40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 以内;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8 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1 亿元。

  三、必须抓好的重点工作

  20xx 年, 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统领,以创业带动就业、市场引导就业、政策援助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为主线,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全面贯彻《就业促进法》

  要重点建立和落实六项制度。一是就业工作政府负责制度;二是县以上政府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制度;三是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特别是消除“零就业家庭”动态机制,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三个月内必须解决;四是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五是城乡统筹和公平就业制度;六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除此之外,还要对就业、失业登记等原来已经有的制度进行完善。

  (二) 确保实现“3+10 ”创带就业目标

  今年,省政府把“帮助3 万人成功创业、带动10 万人就业”作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的具体行动和重大部署,各地要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实。省厅将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落实创带目标文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去。要准确界定创业,从无业到有业和从小业到大业都是创业。创业对象可包括从事个体经营者和合伙经营的领办人。创业范围应为本省城乡劳动者在本省创业。统计范围为创业所在地。要抓好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把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人员,作为创业培训的对象。要注意创业培训的形式,SYB 培训是档次比较高的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各种形式都可以用,只要创业成功都行。要对参加创业培训人员给予培训补贴。但不能为了获得创业培训补贴而对创业培训对象不作筛选,不注重培训质量,要提高创业培训人员的创业成功率。要收集和发布创业项目和创业点子,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个人贷款额度可达2-5 万元,合伙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可达100 万元。要实行创业场地的优先优惠安排。对于创业成功新办的经营实体或企业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要帮助创业成功者招聘职工,实现带动就业。要落实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岗位补贴和以奖代补。

  总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必须跟踪创业服务全过程。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西、河南等省市都成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吉林、重庆、河南、江西将担保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我们要向这些省市学习,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同时承担小额贷款担保职能。省厅已向省政府报告,争取解决编制、人员问题。若一时难以解决,各地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先行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人员内部调整或聘用,实行“以钱养事”,先把工作开展起来,再解决机构、编制问题。

  (三) 落实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

  一是原有的政策规定在没有新的政策替代之前,必须继续不折不扣执行,不必有任何犹豫。二是用好最后一年特定政策补助来解决并轨遗留问题。三是加大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的落实力度。从全省看,20xx 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落实比较好,资金使用结构比较合理,符合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的要求。但是,这只是劳动保障部门快报,最后要以财政部门的决算为准。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资金使用不合理,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比较少。各地一定要注意,原有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审批截止期是到今年底,《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也截止今年底,今后不再有《再就业优惠证》了。中央转移支付就业专项资金,省里将继续与各地政策落实程度、资金使用状况和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半年据实通报。

  (四) 坚持开展年度“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活动

  要以消除“零就业家庭”为重点,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建立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的长效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责任在县、市、区政府,工作在街道,落实在社区,主管和推动在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日常工作在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这个责任体系务必明确。二是坚持标准。“充分就业社区”的四条标准不能打折扣和缩水,即无“零就业家庭”、无长期失业人员、无就业援助对象未就业、失业率控制在2% 以内。三是求真务实。“充分就业社区”必须是经过创建得来的,未经过创建自然形成的应该不算。创建工作重点应放在困难比较大、企业比较集中和独立工矿区所在的社区,创建要真实可靠,不搞人为制造。四是继续实行奖励。对奖励资金,希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不要冲抵,不要截留,不要挪用,要切实落实到社区。各地政府另奖的资金,可以奖发到有关工作人员。五是实行退进机制。“充分就业社区”是年度性的,一年一评定,不是一劳永逸。达不到标准的要退出,达到标准的要进入,不搞“特保”,不搞地区平衡。

  (五) 推动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一是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展劳务输出。《就业促进法》、党的十七大、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了“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要求。要注意当地农业劳动力是否富余,防止转移过度特别是输出过度。转移和输出不要损害农业,不要损害新农村建设。转移一定要坚持先本地再外地,先就近就地转移再搞劳务输出。但也不能用行政的办法阻碍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如仙桃、宜都、汉川经济发展较快,本来就缺工,还搞劳务输出宣传,大张旗鼓的开展劳务输出,就不符合实际。

  二是吸引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温家宝高度关注农民工回乡创业问题,亲自批示要求劳动保障部研究。各地要防止招商引资重大轻小,重外地轻本地,重劳务输出轻资本引入。要把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对象,劳务输出只能帮助农民增收,靠劳务经济来富民强县是很难做到的。可以说,在现行制度下,劳务经济对于输出地是亏本无利,对于输入地是一本万利。输出的优质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和税收都在输入地,但他们老了病了不能干的时候还是回来了,不是亏了么?一定要从战略的角度,大力吸引和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只有靠劳动者在本地创业,创造税收,创造岗位,本地的区域经济才能发展起来。

  三是加大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计划”力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训练中心一定要起到骨干示范作用,培训的数量要多,质量要好,但不能转卖定点权,不能盘剥其他培训机构,不能变相垄断。要动员利用全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农村技能就业计划”的培训。要改善和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培训工种的繁易、培训投入的多少、培训后的就业状况确定培训补贴的不同标准。要学习借鉴“阳光工程”的公开、透明、不垄断等机制,逐步实行培训券和招投标制度,做到公开透明,禁止垄断行为。

  四是培育更多的劳务品牌。在现有十大品牌基础上,培育更多的劳务品牌,像阳新鞋匠、潜江裁缝等。

  五是开展评选表彰。争取以省政府发文表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先进县市、乡镇和先进工作者。

  六是加强驻外劳务机构建设。省厅今年准备发一个文,开一个会,主要解决四个问题:其一,要重新明确驻外劳务机构的性质。驻外劳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部分,人员和工作经费等应由财政列支,至少是财政补助。对此,鄂政发[20xx]1 号文有明确规定,我省基本做到了。其二,要调整职能。首先,应当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供所在地劳务需求信息、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工资指导价位、新的政策规定,处理劳务争议、为湖北民工维权等。其次,开展有偿性服务。政府的服务并不等于全部免费,可向用工企业适当收费,但不能向劳动者收费。再就是代理服务。我省境内劳务派遣机构若委托驻外劳务机构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代管,可收取代理费。除此之外,还有委托服务、接待服务。其三,要转换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报酬与绩效挂钩机制。驻外机构开展公益性服务,要有记录制度,所需经费由财政据实拨付;代理服务由谁委托谁出钱。其四,要统一体制。在同一个地方,我省只能设立一个驻外劳务机构,若需要设点,也须在省驻外劳务机构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驻外劳务工作机构,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专职人员。

  (六) 充分发挥和扩大失业保险的功能作用

  一是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水平的上涨,计划今年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各地要保证失业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二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必须提高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期间的再就业率。我省去年再就业率有所提高,虽在全国不靠后,但还是偏低。失业保险机构务必要和培训、职介机构联合,协调起来,共同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三是预防、调控失业。减少失业人员存量,控制失业人员增量,是调控失业的主要手段。减少存量要靠促进就业;控制失业人员的增量,主要是预防由就业转失业人员的增长。企业特别是大型优势集团型企业和垄断性企业不能将减员增效变为减员增薪,减员前必须先减薪。失业保险除了保生活、促就业功能外,还要有预防、调控失业功能。今年国务院将发布新的《失业保险条例》,省政府也将制定新的《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实现失业保险的三大功能,务必确保参保缴数人数、人均年缴费额、年征缴总额和享受失业保险期间再就业率“四个净增长”。

  (七)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组织体系上,要注意加强城市的区,加强乡镇,解决城市区弱、乡镇虚的问题。在业务体系上,一定要把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融为一体,同时要从有利工作出发,理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邵厅长要求,从今年起,就业训练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将实施五年计划。就业训练中心建设继续按鄂劳社发[20xx]96 号文件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省里将制定新的标准和评估办法,综合服务场所必须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网络畅通、服务高效。三是加强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就业服务要有专业知识人才,提高信息水平。四是加强机制建设。就业训练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实行独立核算法人制,独立核算考核,不能机关化。只有实现了法人制后,才有可能实现人员聘用制、工资待遇与工作业绩挂钩制以及建立以效果为主导的项目运作管理制。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是我们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心价值。如果这两个方面效率不高或作用不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就显示不出来,政府不可能长期出资包养一个无作为或高成本服务的就业机构。

  四、弘扬认真、务实、创新的思想作风

  就业是民生之本,而认真、务实、创新是我们做好就业工作之本,是所有就业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也是党和政府对我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最低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航天探月工程庆功大会上强调:必须坚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他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做好每个部门、每个行业、每个岗位的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当中的紧迫问题上,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我们就业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自觉贯彻落实胡的指示,把新时期的就业工作做好。

  第一 ,要认真。认真就是要把就业工作当作学问来研究,当作事业去奋斗,当作承诺去履行。这是成都市市长对成都市就业工作者提出的要求。毛泽东同志曾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就最讲认真。认真的反义词是马虎。我们研究一个问题,落实一件工作,开展一个活动,印发一个文件,发表一席讲话,召开一个会议,提一条建议,都要认真准备,不能马虎应付,不能当马大哈的领导。要认真,必须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不起来。要认真,必须要不怕得罪人,对的就要表彰,错的就要批评,要理直气壮,不能当老好人。要认真,就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看一篇文章,改一个文稿,哪怕改一个字,没有知识水平,不熟悉业务,就看不出问题。

  第二 ,要务实。务实就是要在就业工作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说实话,使实劲,干实事,求实效。一是察实情,心中有数,反对主观主义。比如我们制定今年的就业计划目标,必须摸清当地今年劳动力需求就业的人力资源数,即供给有多大(包括上年结转人数、当年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人数、就业转失业人数、复转退伍军人人数、城市农村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不能继续升学人数);需求有多少(包括个体户增长多少;当地新建或开工企业多少,需要什么样的人,需要多少人;需要扩建企业多少,能增加多少人)。我们很多同志拍脑袋想数字,按要求报数字,这样怎么能制定好本地今年就业目标任务呢?二是干实事,真抓实干,反对形, 三是求实效,不图虚荣,反对功利主义。要务实,要实干,要敢挑担子。完成并轨任务、消除“零就业家庭”,我省对部里始终不报100% ,因为100 %不符合实际。

  第三 、要创新。就是在就业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业绩。创新必须思想解放,不教条,不保守,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就业工作与社会保险工作有很大的不同,弹性大,涉及面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善抓机遇。创新必须有迎难而上的斗志。要象广告词所说的“我能”、“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但是我也坚决反对“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湖北很多创新都走在全国前列,被劳动保障部采纳并予以推广。如宜昌的再就业援助,鄂州的《再就业优惠证》,荆州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现在的“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按1.5% 的比例预算就业资金、社保援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都是在全国率先探索出来的。创新必须看准方向,遵循客观规律。比如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方向肯定是农业人口必须大量减少,城市人口必然大量增加,中国发展必须是工业化、城镇化,按照劳动者居住地和就业地落户,让农民工在城镇安居乐业,方向肯定是对的,省就业促进会提出的“迎接新市民工程”是绝对的符合客观规律。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就业促进法》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就业工作十分重要。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省就业工作新局面!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篇

  同志们:

  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刚刚结束,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就决定召开全省充分就业社区表彰大会,并同时召开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会议安排的这么紧凑,主要是今年的就业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需要我们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表彰全省创建充分社区先进,学习贯彻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刚才,会议通报表彰了368 个充分就业社区,两个充分就业社区的代表介绍了他们的事迹,两个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帮助实现再就业的个人谈了他们的经历,他们的讲述朴实而感人,事迹平凡而伟大,精神可贵而崇高,让我们的心灵再一次净化, 让我们的情感再一次波动。两年来,我省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在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人本服务,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服务机制,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向受到表彰的社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从事就业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xx 年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再创佳绩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年,也是就业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相继颁布,将积极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就业工作迎来了新的春天,遇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年来,各地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圆满实现,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再创佳绩。

  一是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屡创新高,就业工作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最好时期。积极就业政策实施5年以来,我省就业总量稳步增加,由以前的1200 万扩大到近1300 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实现了从40 万人到50 万人、60 万人、70 万人的跨越,20xx 年达到了73.6 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基本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可以说,这几年全省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就业人口受益最多,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入改革开放后最好时期,为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 省政府“双十万”承诺圆满实现,“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全省共帮助13.3万名“4050 ”等城镇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 再就业,帮助国家、省定贫困县及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所在库坝区培训农村劳动力10.57 万人、转移就业10.73 万人。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通过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供就业援助、实行对口帮扶、落实社保补贴等政策措施,积极有效地帮助荆襄磷矿、松宜矿务局、江汉油田、黄石矿务局、蒲纺、黄麦岭磷矿等独立工矿区的2.6 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了再就业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帮助4.1万户城镇“零就业家庭”的5.3 万人就业,实现存量和增量双清零,困难就业群体的援助制度初步建立。

  三是 政策扶持效应日益显现,资金使用结构趋于合理。各地逐步将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转入城镇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所在库坝区非农移民以及自谋职业的乡镇林管站分流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普惠性;在工作中,坚持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岗位补贴等“四项补贴”作为政策落实的重点,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实效性;在资金使用上,全省就业资金支出总额达到30.17 亿元,其中社保补贴9.37 亿元、培训补贴4.02 亿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72 亿元、职介补贴1.08 亿元,年末资金结余较上年末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资金使用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进一步增强。

  四是 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稳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初显成效。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总体思路,将工作领域从城镇向农村拓展,组织实施“技能就业计划”,把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 以上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实行培训鉴定、转移就业、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力争“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同时, 为提高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竞争力,巩固和推广了“湖北海员”、“荆楚缝纫妹”、“楚天豆腐郎”等劳务输出品牌。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劳动保障部门每年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40 万人、转移50 万人以上,目前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超过1000 万人,其中出省700 万人以上,每年创造劳务纯收入130 多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快了 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步伐,在试点市县组织实施以帮助转移进城比较稳定就业并有固定住所的务工经商的农民在城镇安居乐业为目的的“迎接新市民工程”,目前已有10000 多名已经进城就业多年的农民在城镇落户成为新市民并享受市民待遇。

  五是 下岗向失业并轨目标已经实现,失业保险功能显著增强。截止去年,我省国企改革以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168 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已全部出中心,绝大部分实现了再就业。全省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已全部关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任务基本完成。同时,失业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参保人数连续4年实现净增长,失业保险费征缴额突破11 亿元,年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比减少3万人,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再就业率达到23.78%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18 个百分点。

  过去的一年,面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嘱托,同志们勇挑重担;面对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同志们不辞辛劳;面对“两法”颁布带来的发展机遇,同志们乘势而上。辛勤的耕耘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辛勤工作在就业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正确分析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就业促进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和奥运之年,做好今年的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意义重大。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强调,对中国的就业局面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13 亿人要吃饭,8 亿人要饭碗,这是任何一届政府都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是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的“三峰叠加”局面。我们要全面准确地分析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做好应对的准备。

  (一) 科学发展观对就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夺取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素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在就业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坚持完善市场竞争就业、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国家引导就业的机制,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要求我们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健全长效的促进就业机制;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群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公平和正义;要求我们要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就业与经济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就业与分配、就业与职业教育培训、就业与劳动关系、以及不同就业群体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要把握大局,服务全局,把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贯穿就业工作的始终。

  (二) 宏观经济形势给就业工作带来新的影响

  针对去年以来出现的CPI 持续走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市场局部过热以及人民币不断升值和加息等问题,在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20xx 年国家将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从好的方面来看,宏观经济持续高涨,将进一步带动就业的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20xx 年国内外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如美国次债危机的影响;粮食连续四年丰收增产后进一步增产难度加大;证券市场已经积累了较大风险;出口减速可能造成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显性化等,都可能会对我们就业工作带来一定冲击。此外,从前段时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情况看,阶段性裁员有加剧之势,就业的稳定性有所降低。因此,我们从事就业工作的同志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形势,化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

  (三) 《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使就业工作迎来新的机遇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就是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思想法制化,将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具体化,也是第一次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了就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制手段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就是要从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主动将促进就业工作与实施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进步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就业工作;就是要在继续贯彻就业方针上有新进展,在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上有新力度,在推进就业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上有新建树;就是要使促进就业的大政方针法定化,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法制化,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制度化。

  (四) “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给就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近几年,我省每年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在120 万人左右,而年新增岗位大约70 万个。同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阶段性裁员有加剧之势,就业形式依然严峻。此外,随着国家批复我省武汉城市圈为“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加上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各地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一度困扰沿海发达地区的“招工难”现象也在我省出现。据调查,缺工总量近40 万人,主要集中在服装纺织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三大行业”和熟练操作工、技能人才、管理人才等“三类人员”,结构性矛盾日益凸现。这要求我们在积极扩大就业的同时,亦应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的招工难问题,以积极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

  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政策落实在地区间、项目间不平衡,少数地方还存在打折扣;部分地方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结构不够合理,资金结余量过大;很多地方小额担保贷款推进缓慢,创业促就业的作用未得到发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还比较薄弱,不能适应就业工作的需要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始终保持开拓的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勇于拼搏,克难奋进,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

  三、精心谋划20xx 年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

  十七大报告关于就业工作的论述和最近国家关于就业工作的安排,主要体现为“三个上升、一个强化”。即将就业上升为发展战略,将就业政策上升为《就业促进法》法律层面,将一般促进就业上升为以创业促就业,同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各地要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为目标,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就业促进法》是在总结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基础上诞生的,贯彻《就业促进法》要以政策落实为核心,这是检验各地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重要标准。当前,各地要抓紧做好现行政策与法律的衔接,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把法律明确规定的延长政策时间、扩大政策范围、拓展政策内容、提高政策标准作为重点加以落实,使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创业和就业援助等政策逐步长期化、普惠化,使政策重点逐步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转向统筹城乡各类群体就业,使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一要延续。今年,将是法规、政策出台的高峰年。目前,国务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与《就业促进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政策,省里已起草了《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各地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确保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实施,给广大劳动者吃个定心丸。二是扩展。相对于现行政策而言,《就业促进法》规定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力度更大,特别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自主创业和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需要通过实施这部法律使之长效化、普惠化。三是要规范。我们制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让劳动者受益,既要保证各项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又必须在操作上简便易行。希望各地在《就业促进法》与现行政策的衔接中,认真查找不足,完善政策内容,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使广大劳动者放心满意。

  (二) 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实施创业带就业战略

  今年,省政府将帮助3 万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10 万人就业列入了政府办实事内容,这是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做大做好。一是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明确目标责任,实行高位推进,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奖励办法,开展评先表彰,建立激励机制。二是层层分解指标。省厅将把创业促就业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地要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街道、社区。三是加强学习交流。要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人人想创业、处处在创业的发展氛围。

  (三) 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各地要按照十七大精神和法律的规定,调整工作思路,完善操作办法,使老百姓通过就业援助现实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共享发展成果的目的。在援助对象上,要突出零就业家庭、独立工矿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三个群体”。在具体工作中要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重点,把握“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援助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困难人员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建档立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及时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化措施的规范性。要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制度化,不断规范援助的方式和手段,并通过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来稳定就业。三是强化机制的长效性。要依托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的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立动态援助的工作机制,做到出现一人、发现一人、援助一人、解决一人,推动就业援助制度的长效化。

  (四) 以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抓手,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就业促进法》的重要内容,是劳动保障部门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载体。贯彻《就业促进法》、实施《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从客观要求我们主动调整,积极探索,加快创新。一是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评估达标活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的人本服务功能。今年,省厅将研究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和标准,对各地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行检查评估。二是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省里将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费实行项目管理,重点扶持一批基础好、功能强、服务优的市场争创一流。三是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今年,省厅将向全省推广宜昌就业信息系统软件,并重点完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统计调查制度,增加新增就业人员的就业方式、岗位明细调查,并按季报送。

  (五) 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各地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在完善制度、提高能力、创新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一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适时修订《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强化失业保险功能,规范参保缴费范围,政策待遇计发办法,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作用的基础上,探索发挥其预防失业作用的有效办法。二是努力提高失业保险能力。加强扩面征缴,提高保障能力;实行市级统筹,提高统筹能力;规范调剂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调剂能力。三是创新失业保险工作机制。加强失业调控,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做好失业监测和失业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上传;建立预防失业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内部富余职工转岗培训和转岗安置,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失业人员社区管理机制,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以及失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

  (六) 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统筹城乡就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们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要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健全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农民延伸。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调查,建立信息数据库。二是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要完善培训补贴办法,加强项目宣传力度,提高技能计划的影响力;要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培训质量,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健康发展;要通过清理整顿,取消一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定点机构的管理机制;要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三是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要把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问题来抓。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服务,紧紧围绕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通过建立企业联盟等形式,建立本地企业用工档案和岗位信息库。要对新建、新开工、新开业企业要做到先行介入、事先掌握,及时对企业开展用人指导,转变企业用人观念,帮助企业确定适宜的招聘条件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形成较好的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搞好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化建设和安排。

  同志们,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十七大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就业促进法》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再接再厉,再创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辉煌,为推进和谐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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