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1-02-20 13:39:36 动员大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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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1篇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工作。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的负责同志还要作专题发言。下面,我先就做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解决城市低保人员医疗困难,是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财政实力较为薄弱的情况下,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办实事”的5件实事之一。在全省范围全面解决这一难题,在全国尚属首例。为了扎实有效地推动这项工作,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11月20日又专门召开全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会议,确定在全省全面试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并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问题,11月23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贯彻落实省政府《试行办法》,在我市实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细化了具体政策措施。这一政策的制定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省、市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省、市这一重大决策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在城市低保人员中试行医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这一决策的自觉性。

第一,建立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了8.56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正在**[本文来源于大ˇ秘ˇ书ˇ网-www.52qj.com-有文章需求,请到大*秘*书*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县、**县、**市进行试点,参合农民达到23.9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2%,最近**市也已开始试行。广大群众确实从中享受到了社会保险政策带来的实惠,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效缓解了参保参合人员的医疗支出负担。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全市还有包括城市低保人员在内的许多困难群众,面临着就医难、就医贵的紧迫问题,必须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优先在城市低保人员中试行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减轻和缓解他们的医疗负担,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步骤。因为低保人员处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上,难以抵御大病带来的经济风险,只有通过启动医疗保险,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才能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也符合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二,建立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是关注民生、关注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关注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民生问题涉及到群众的衣食住行医等诸多方面,其中医疗问题是目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近年来,随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我市城镇居民要求解决医疗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城市低保居民反映出通过建立医疗保险,解决大病住院医疗困难的急迫要求,还有个别城市低保人员为了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将自己的城镇户口想方设法转入农村。面对群众的困难和呼声,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立足于解决当前城市低保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看病难”问题,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尽管目前的保障水平还不高,只能从“低水平”起步,只能搞“雪中送炭”,但也能为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且通过不断充实完善,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

第三,建立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重要内容。“十五”期间,我市顺利实现了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覆盖面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并从城镇从业人员逐步扩大到了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合作农村医疗试点范围逐年扩大。我们这次在城市低保人员中试行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不但是一种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体制创新,而且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有益探索。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起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职责,把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正确把握试行过程中的几个重点问题

市上制定出台的《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二条,对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中的基本原则、筹资标准、基金使用、工作职责、基金监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我们具体实施作了原则指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把握:

第一,关于医疗保险的基本概念。试行办法规定,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为主的社会合作医疗制度。并相应明确了政府的组织引导责任、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保险范围和互助共济的社会医疗保险性质。大病统筹一般包括大病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两个方面,《试行办法》规定的统筹基金主要解决参保人员的大病住院报销问题,同时提出设立个人门诊账户,目的是调动城市低保人员的参保的积极性,逐步探索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医疗问题。

第二,关于参保人员范围和筹资标准。市上《试行办法》规定,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城市低保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本篇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百度直接输入“大ˇ秘ˇ书ˇ网”第一个网站便是[注:中间加的符号请勿复制] )这就明确了统筹范围和统筹单位。在筹资标准上,根据省上精神,结合城乡居民总体住院率和人均住院费用支出实际测算,考虑到居民收入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在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初期,确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统筹标准,其中:省、市财政每人每年55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15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元。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合理调整和提高县(市、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这一筹资标准,既考虑到照顾了城市低保人员的实际困难,又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权利义务观念,同时注意到与未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问题。

第三,关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同时,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建立了社会保险事业经办机构,积累了开展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经验,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队伍。考虑到今后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等因素,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卫生等行政部门要共同负责实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属地化统筹的原则,县级社会事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局)是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具体的经办机构。

第四,关于大病统筹基金和个人门诊账户的使用。这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旨在建立以大病(住院)医疗补助为主的社会合作医疗保险制度。80元的统筹基金也只是低水平的标准,其中包括大病住院基金、个人门诊账户和风险基金三个部分。考虑到各县(市、区)的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相差较大,应由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大病住院医疗报销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年度报销额度,并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类确定住院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就近就地医疗,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成本。随着筹资标准的逐年提高,上述报销补助标准也应相应调整提高。对于个人门诊账户规定了20元的支付标准,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在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支出。对基金的使用、结算和监管,市上虽作了原则规定,但在实际运行中还会涉及到许多配套政策和配套办法,要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

第五,关于医疗救助工作。社会医疗救助与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会医疗救助不仅包括政府民政救助,还应包括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残联等组织的救助。这次市上制定出台的《试行办法》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与民政部门要共同做好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衔接工作。民政部门对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补助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过重的,要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医疗救助。为此,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医疗救助工作,把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二者有效结合起来,精心做好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要结合实际不断拓宽社会医疗救助的范围和领域,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低保人员医疗救助工作同时

三、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工作任务

试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办法,是一项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工作,明确职责任务,相互协作,迅速开展试行工作,并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完善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让这项关注民生的德政工程惠及千家万户。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试行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办法》,年内要做到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到位、配套政策到位、经办机构到位,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这次会议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展开工作,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试行工作。[此篇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www.52qj.com-大*秘*书*网-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深入研究解决试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财政补助资金投入,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问题,确保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工作按期启动、顺利运行。

第二,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工作量大面宽,涉及到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审计、监察、物价、药监等许多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组织,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办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这件急事、大事。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从现在起要突出抓好工作人员培训、经办机构建设、制定有关配套政策等几项重点工作。财政部门要尽快筹措政府补助资金,制定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基金的使用监管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城市低保人员医疗救助的有关办法,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卫生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督促落实医疗机构对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减免政策。特别要在努力降低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成本上下功夫,让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实惠。

第三,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试行办法》。在城市低保人员中试行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开创性的全新工作,必须舆论先行、宣传开道。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城市低保人员,宣传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目的、原则和意义,宣传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倡导形成扶贫助困的良好风尚,引导城市低保人员增强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城市街道、社区是实施、宣传试行工作的重要力量,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发放传单、举办专栏、走街串户等形式,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把医疗保险政策送给低保人员。

第四,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完善《试行办法》。在城市低保人员中试行医疗保险,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市上出台的《试行办法》体现了原则性和指导性,在实践过程中允许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有所创新、有所提高。随着试行工作的开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我们要充分认识试行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新机制、新模式。要对试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分析研究,主要是在启动之前要把能够预见的困难及问题充分考虑到,做好化解工作。对城市低保人员较少的县如何建立统筹基金、个人门诊账户如何使用、如何建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是否设立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如何具体衔接等问题,在《试行办法》中没有作具体规定,主要是让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试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试行工作顺利开展。

在全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刚才张国同志就民政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希望各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从5月1日起施行。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省政府也把社会救助工作列为考核工作重点目标。而社会救助工作的核心就是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其列为“10项便民实事”之一,要求全面进行核查整改。县委、县政府领导更是高度关注,多次听取民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把大家召集上来开这个会议,主要内容就是安排部署这次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这项工作涉及人多、面广、事杂,希望在座的各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在县、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严格程序、完善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听证、开展普查核查、实行备案登记等多项措施,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城镇低保标准从20xx年140元每月提高至现在的404元,月人均补差由90元提高至252元每月,城镇低保对象由20xx年817户1486人增加至现的3139户4874人;农村低保从20xx年668元每年提高至现在的2430元,月人均补差由10元提高至115元每月,农村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1031户1799人增加至现在的18261户24006人。资金发放由过去的乡镇手工按季发放到现在银行化按月发放,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乡镇村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有些乡镇保障对象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走过场,操作程序不严谨,甚至在对象确定上,存在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由于宣传不够深入、不细致、不到位,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不了解、不掌握,经常发生上访现象。三是动态管理不到位,存在“死人领低保”“开小车住别墅”的“富人”吃低保现象,而符合条件的困群众却未能及时被纳入保障范围。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圆满完成这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一)核查重点。一是20xx年以前年度纳入低保的要重点清查。20xx年和20xx初,我县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将全县低保对象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大幅度扩面。其中农村低保对象由当时2361人扩大到24947人,扩大范围达到10倍之多。当时为了能在短时间上报,县乡村三级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就组全了档案上报省厅,致使当时所有乡镇根本就没有按程序进行,使一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混进低保行列。近年来,虽然各乡镇也多次进行了低保普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严格低保程序,对申请家庭在病、残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所有申请家庭必须进行听证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错保现象发生。但因部分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不愿惹人,还有部分人仍然未清出低保行列。致使后期因病、因灾返贫人员与这些人进行攀比,上访情况不断发生。二是对有争议的村“归零”重评。按照县里王书记的指示,我们原计划是将全县所有乡镇低保对象都重新归零,但是考虑到信访稳定(年底将开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考虑到低保户利益、考虑到乡镇工作任务等多种原因,决定将乡镇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驻村干部、蹲点服务干部认为低保不合理的村、群众信访较多的村“归零”重评。按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归零重评是政策允许的,目前省厅也在推荐这种方法。我县五道河乡、满杖子乡、仓子乡和刘杖子子乡个别村在去年就开展了此项工作,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而且目前非常稳定。重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程序、召开民-主评议会,张榜公示无议后再确定上报。三是重点清理财政拨款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享受低保问题。低保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就7个字,“错保、漏保、人情保”,此举专门针对人情保问题。有的村民代表之所以不负责任,是因为有在县乡吃“皇粮”人员打招呼,也为了今后村里或个人办事时方便,更有甚者,有些本人不知情,但村里为“打进步”直接将其父母纳入低保,这就出现说的“部长父亲吃低保现象”。在我县,不排除“局长父母、乡长父母吃低保现象”。这部分人严重影响低保的公正、公平。也就是上访群众所说的家里“有人”的就纳入低保。我们认为,我县农村低保为年人均纯收入2430元每年,城镇低保404元每月,作为一名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其一年工资足可以养家。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刹“四风”问题,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又即将开始,老百姓告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时,低保问题几乎是上访必有的。县纪委在查案中也涉及到多起这样的案件。所以这项措施也是保护我们的干部。石灰窑乡在20xx年左右就曾经出过此举,刚开展时非常艰难,是乡长、书记一一给在外工作的子女打电话赢得家人理解。上谷乡娘娘庙村开始时低保非常乱,后来是乡里主要领导驻村,将在外工作的家属全部取消,取得百姓信任,使村里低保工作较好落实下来,目前,该村非常稳定。现在我们有了政府文件,今天又将乡镇主要领导请来,下一步开展此项工作可能比原来阻力要少,但前提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重视,要全力参与并支持。当然,家属是重病重残或家中发生重大灾害的,经履行程序公示无异,生活确实困难可依法依规纳入低保。四是村民代表会把关不严出现错保漏保问题。按政策规定,申请农村低保须经村民代表评议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后上报,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基础的环节。然而,受家族观念、个人素质等多方面的影响,村民代表或村委会干部往往站在符合自身利益的角度行使权力,那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人员往往能够通过评议,反之则无法通过,进而造成那些符合条件但村级无法通过的人上访讨说法。同时,也使得一些本身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村民代表评议的“合法”途径进入低保范围,形成不公正现象。五是要彻查低保经办人员搭车收费问题。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要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而且要从严查处。办理低保过程中可能因照片、复印证件等产生费用,但绝不能向保障对象收取费用,低保户原本就因难,这样一来不仅雪上加霜,而且影响恶劣,一经媒体炒作,后果不堪设想,还有向低保对象索要财物现象,在此要郑重告戒低保工作人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旦被低保对象举报并查证属实,很可能就要被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后悔已晚。六是要彻查私营企业老板以及富裕的个体工商户吃低保现象,严禁“开小车、住豪宅”吃低保现象发生。

  (二)加大宣传。低保工作原本是惠民生、得民心的工作,为什么老百姓不领情,上访现象时有发生?我们认为,宣传不到位,信息不通畅、过程不透明是根源。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所以今后要强力推进“阳光低保”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在村委会显著地方张贴低保政策、被保障人员、保障金额等信息,让广大村民知道什么条件可以办、如何办、办后待遇、资金如何领取等,把切实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到保障范围,把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清除出列。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重点解决好个别干部、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上存在的“只要下岗或失地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靠关系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年龄大了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的“四个误区”。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及时听取汇报,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的办法。各乡镇、村要建立举报箱,受理群众的举报。要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监督检举。

  为了保证入户调查质量,这次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坚持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乡镇村相关负责人分级负责,不论是新增户,还是续保户,一律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行政策不力、隐瞒真情不报、问题严重的,要视情况追究领导和承办人的责任。另外,对明显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协调,确保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出现明显符合低保条件,但乡村无正当理由又迟迟不予落实现象发生。绝不允许因低保问题而发生影响恶劣的事件。对村、乡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同志们,核查清理城乡低保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大家要克服困难,敢于碰硬,善始善终地做好核查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全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篇

  同志们:

  这次全县民政工作暨低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县"两会"和省、市民政及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年工作,安排部署20**年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幸福镇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后面,县政府副县长李昊庭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20**年全县民政工作回顾

  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xx县"两会"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工作目标,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主线,努力提高"三个群体"的生活保障,充分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镇安、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认真落实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保障线由320元/人月提高到340元/人月,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标准由210元/人月提高到230元/人月,全年共保障低保对象4824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205万元;并在冬季一次性给低保对象发放了取暧费每户600元共121万元;每月每户发放5元电价补贴共1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规范化整治,在三季度启动实施了农村低保提标缩面工作。农村低保管理更加规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保障线由1840元/人年提高到2020元/人年,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由105元/人月提高到120元/人月,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5343人。冬季一次性给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了取暧费每户200元共274万元;每月每户发放电价补贴5元共82万元。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全年实施农村医疗大病救助3593人737万元,城市大病医疗救助183人44万元;为农村(城镇)低保对象、优扶对象、五保对象缴纳农村合作医疗3.8万人117万元;为城镇中小学生和重度残疾人缴纳城镇医疗保险1.8万人42.9万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积极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xx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发给7676名农村重度残疾人定期定额生活补助222.8万元,投入3.6万元为12名肢残人员安装了假肢,缓解了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坚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20人次,发放救助金7.9万元,使这些弱势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救助。

  (二)防灾救灾能力稳步提高。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县政府下发了《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镇、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不断完善。组织开展了"5·12 "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投入资金22万元,为19个镇配备了救灾专用摄像机。切实做好救灾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9.11""9.18"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倒房重建785户2355间,危房修缮完成2870户4305间;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冬春灾民救助方案,及时下拨救灾资金346万元、棉被2000床,救助1.5万人,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加强与陕南移民搬迁办的沟通协调, 2012年因灾损房维修任务全面完成。"两节"期间,广泛开展了"送温暖"慰问活动,确保了春节前后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三)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发展。投入资金116.8万元,实施完成了8个村农村社区项目建设,为6个城市社区、5个农村社区配发了9.2万元5500册图书,建起11个村级图书室。妥善解决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遗留问题,全面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深化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投入资金34万元,为全县202个村委会、6个社区居委会、12所农村敬老院、19个民政办统一制作了标准化的公开栏。成功举办了全县208个新当选村委会(社区)主任培训班,"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及农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顺利进行,永乐镇新城社区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四)社会福利事业取得突破。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县中心敬老院、青铜关区域敬老院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全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4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3%。投资10万元,启动新建米粮、铁厂、灵龙、木王、庙沟等5所区域或镇中心敬老院,设计建设面积 10100﹐,设计床位530张,目前除木王敬老院在进行二层主体建设外,其余4所敬老院基本完成主体建设。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从10月1日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全县保障农村五保对象3652人,年发放五保供养金1591万元。同时,冬季一次性给五保对象发放取暧费每人200元共83万元;每月每户发放电价补贴5元共21.9万元。保证了五保对象在吃、穿、住、衣、葬方面不发生问题。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政府印发了《xx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18981名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070万元补贴发放到位,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部得到落实,县老龄办被评为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为74名孤儿按标准落实了基本生活补助185.7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全面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将6名弃婴移送市孤儿院。认真实施"明天计划",组织符合手术条件的残疾儿童15名及时进行了康复手术。广泛开展资助贫困学生活动,全县共救助贫困大学新生入学152名42万元,救助贫困高中学生212名13.4万元。

  (五)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军民的国防意识和双拥意识。"春节"、"八一"期间对驻镇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为全县16名烈士子女按标准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3万元。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按时发放兑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456万元, 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5户103.38万元。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2年符合安置政策的39名退役士兵,已全部得到安置。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基本实现了"一控三降"的总体目标。

  (六)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殡葬管理,规范城区的丧事活动,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全面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共接待殡仪服务119人,其中使用礼仪厅办理丧事活动77户,遗体冷冻寄存42具。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巩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执行登记程序,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共登记结婚2434对,补领结婚登记268对,离婚登记258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严格申请审批登记程序,依法登记,依法年检,推进了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批准变更社团登记9个,组织实施了48个社会团体和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整治工作。加强地名区划工作,完成撤乡并镇后新《xx县行政区划图》的编印工作,于8月份出版发行,被评为全市区划工作先进单位;全面完成撤乡并镇后镇级勘界资料变更工作,认真做好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被评为全省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完成了《政区大典·陕西卷》镇安篇编纂工作。

  (七)政府中心工作配合紧密。认真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共确定科级领导基层帮扶联系点15个。拨付资金332万元,重点解决了云盖寺镇三条沟村、回龙镇双龙村、永乐镇安山村、柴坪镇安坪村、达仁镇象园村、西口镇聂家沟村、茅坪镇元坪村等25个村村级公共设施、社区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投入资金83万元,推进红卫村、王家坪社区、丰收村新农村建设,完成新农村建设巩固提高和示范建设任务。积极配合镇云一体化建设,基本完成云盖寺镇花园100户9360平方米移民搬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20万元,实施了典史村23亩蔬菜大棚建设;拨付资金325万元,支持风凸岭隧道二期工程拆迁工作;拨付资金200万元,支持了茅坪和西口两镇避险搬迁工程建设。

  总之,2012年是全县民政工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各镇、局属各单位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部门的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普遍感到满意,县民政局被省人社厅、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县局民政网站也在全省民政网站群建设通报评比中名列全省县级民政门户网站前三名,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交流。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市民政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局班子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从民政工作的长远发展看,民政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民政工作的大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从全县民政工作的整体格局看,少数镇、村农村低保管理较混乱,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三是从完成任务的手段和方法看,一些民政干部习惯按部就班地工作,缺乏调研总结和开拓创新意识。四是民政设施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不相适应;五是发展理念、工作节奏、落实力度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还不相适应。这些困难和问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xx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依然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依然迫切。全县民政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建设“一城两区五镇 ”的总体任务中统筹谋划、创新发展、发挥作用。

  20xx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规范社会救助,完善社会服务,深化优抚安置,加强社会管理,着力打造公正民政、务实民政、高效民政,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一要完善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健全县、镇 、村三级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全面覆盖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和灾害应急救助协同机制,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整体合力。二要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应急通讯装备、救灾办公设备等装备操作技能,开展减灾宣传和防灾减灾信息报送的相关业务培训,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的作用,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国家“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三要加大灾后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县、镇、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推行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快速反应,全力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规范救灾捐赠统计工作。全力做好现有土木结构房屋和茅草房的普查和信息录入工作。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受灾倒房重建任务顺利完成。积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完善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业务流程,实现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要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和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逐步建立信息比对系统,健全城乡困难居民家庭基本信息比对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在城市低保上,5月份要集中开展一次回头望,建立完善的申请、审核、审批环节的信息资料、共享的信息档案,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保持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在农村低保上,进一步明确审核、审批责任主体,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继续实行局机关干部联镇工作制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因低保问题被媒体爆光和纪监部门立案查处的镇的跟踪核查力度,定期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镇低保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低保对象审批的准确性,巩固提高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成果。二要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适当扩大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和补助水平。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慈善事业的衔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套资金,保证“五保”供养新标准的严格执行。三要加强敬老院建设,规范敬老院管理。县中心敬老院、青铜关区域敬老院要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现有床位存量,积极动员五保老人入住,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全面完成米粮、木王、铁厂等3所区域敬老院项目建设,改建扩建灵龙等敬老院,年底前投入使用,使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0%。同时,适时启动大坪、东川等区域敬老院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开展农村敬老院创星升级活动,为明年省上的评定工作打好基础,努力提升全县敬老院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四要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建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信息动态管理监控系统,实现对各类救助信息的网络实时监控。开展低保信息对比试点工作,建立低保对象的收入核对机制。县、镇两级要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中心,推广镇设立"一厅式"社会救助受理大厅,按政策及时为困难群众办理救助事宜。五要全力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开展孤儿生存状况调查,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实施适龄孤儿职业技能项目、明天计划、重生计划、疝气项目。

  (三)推进优抚安置创新,提升优抚保障水平。一要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开展纪念双拥运动70周年系列活动,强化双拥政策的宣传,做好春节、“八一”节日慰问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二要推进优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精细化管理,实现优抚信息省内联网。改进优抚资金发放办法,上半年实现各类优抚定期定量补助按季度社会化发放。认真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完成烈士墓地维修工作,推进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教育基地建设。三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措施,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得到培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扩大自谋职业安置面,促进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充分就业。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进一步加大安置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四要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抓好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军休干部有关生活待遇的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做到专款专用。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帮助军队退役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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