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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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情况分析报告第1篇
县国土资源情况分析报告
——XX县国土资源局
一、国土资源经济基本情况及分析
(一)需求情况
1、本地区经济发展态势
XX县地处宁夏南部山区,是国家级重点扶持贫困县,资源比较贫乏,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辖13个乡镇,土地面积992.15平方公里,地势东高西低,地貌以黄土丘陵为主,地形破碎,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耕地面积46.67万亩,人均仅2.6亩,人均水浇地仅0.45亩。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是基本县情。
近年来,我县主要突出抓结构调整,使农业农村经济进一步稳步发展,抓体制创新,工业经济效益明显得到提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步伐明显加快,经济发展稳定增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效显著。
2、土地需求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狠抓经济发展,全县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为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绿化三山,治理两河,净化一湖”和建设生态园林旅游型城市的目标,强化服务意识,顺利完成杨家店民俗文化村、垃圾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厂、750千伏输电线路、隆湖水上公园等项目的土地征收、评估、拆迁和用地的报批工作。一年来共征地458.23亩。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全县建设用地供应量产生刺激性地增长,加之招商引资项目不断增加,用地矛盾也不断出现,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将呈现新的态势。
3、矿产品需求情况
XX县主要矿产有油页岩、泥岩、铜、石英砂岩、砂砾石砖瓦粘土、泥灰岩及石膏等8种。目前只有石英砂岩、砂砾石、砖瓦粘土、石膏进行零星开采,其余框中尚未开发利用。其中砂砾石、砖瓦粘土相对开发利用较多。全县共有矿山企业35家,其中砂场12家、石膏矿3家、砖瓦粘土加工20家。资源匮乏,根据XX县目前矿山企业的生产能力、开采规模,我县主要矿产品是砖瓦粘土,砂砾石开采有限,规模较小。依据目前的开采规模,从供需形势来看,均不平衡,就铜的开采而言,还处在勘查、评估等初级阶段。
(二)供应情况
1、土地审批情况:在执行国家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以来,我县对土地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每宗建设用地都要由耕保站和地籍站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策的及时向区市申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核和申报。
2、土地供应情况
土地供应方式主要以招拍挂出让为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的采用了行政审批方式。
(1)新一轮的规划修编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46.67万亩,补充耕地0.16万亩,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47万亩以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今年,完成阳光花园征地拆迁工作,共征地63亩,置换房屋96套,兑付拆迁费用601.4万元。配合建环局、城关镇完成三山公园、杨家店至县城东门段的征地、拆迁工作。
(3)前半年,宅基地发证10本,他项权益证67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23本,其中转让207宗,出让16宗。收缴出让金178.18万元,其中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挂牌出让3宗,面积1.0627万平方米,收缴出让金额115.428万元,协议出让13宗,面积1.1733万平方米,收缴出让金额62.752万元。本年度出让金足额收缴,档案基本完善。把出让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行公开查询。
3、耕地保护情况
(1)加大基本农田监管力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乡、村、组三级保护网络,责任书签到户率达到95%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到户率100%。制定了XX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等九项制度,达到面积、制度、责任、标志“四落实”的要求。
(2)严格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积极争取《XX县温堡乡(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XX县联财镇土地开发项目》,及时补充数量质量相等的耕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确保年末耕地46.67万亩,水浇地8.17万亩不减少,实现耕地动态平衡
4、实施XX县城关镇机砖厂粘土、砂石土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1500亩,测算项目总投资885.86万元 ,申请国家财政补贴22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实施后将有效控制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312”国道畅通,有效改善我县旅游和生态环境。
二、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对本地区经济建设产生的主要影响
(一)国家政策要求: 根据国土资源与宏观调控的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土地供应管理,强化了土地调控力度。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对符合圈外选址条件的项目,在选址时坚持节约用地、不占好地的原则,控制占用耕地和用地规模。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用地标准。对上报的项目,严格核定用地标准,控制项目盲目大面积用地,及时的要求业主对项目的用地规模进行调整。节约了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计划。
(二)调控措施对本地区国土资源经济的影响。
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降低,使耕地的减少趋势进一步加快,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要求,一些项目供地得不到落实。另一方面造成未批先建的行为不断发生,特别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水利基础设施用地违法问题尤为突出。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1、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措施,深入基层现场办公, 解决各乡镇(场、区)在建设项目用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包干跟踪制,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行包片服务制。继续细化服务措施,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做到主动服务、创新服务、高效服务。
2、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用地保障、规范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耕地占补平衡实施、中心城市土地供应与地价情况等调研,并对上述有关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3、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组织开展“保增长保红线”大讨论活动,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思路或措施。
4、加快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工作,确保九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调查成果验收工作,建立全县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土地利用实时变更机制。
5、加强国土资源统计,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形成分析报告。强化对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的保障,强化对扩大内需用地的报批、项目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
6、制定实施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地价导向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7、在有关专项地质调查工作中加大地质技术信息为扩大内需服务的力度,积极为扩大内需项目工程选址、工程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地质信息服务。
8、认真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活动,采取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
XX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情况分析报告第2篇
20*年度,在国土资源部的正确指导下,我省深入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使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按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年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年,全省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962件,涉及土地面积4951公顷,其中,涉及耕地面积2575公顷。属于本年新发生违法的3459件,涉及土地面积3543公顷,其中,涉及耕地2056公顷,分别占发现总数的87.3%、71.6%、79.8%。土地违法平均用地量为1.25公顷/件,较上年上升了89%(20*年土地违法平均用地量为0.66公顷/件)。
20*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329件,涉及土地面积2917公顷,其中,涉及耕地面积1547公顷,立案率为58.8%,有相当一部分新发生的违法行为在加强动态巡查的过程中被及时制止。发现隐漏案件503件,涉及土地面积14*.8公顷;查处360件,涉及土地面积813.4公顷,其中耕地为199.9公顷;本年发生案件立案1969件,涉及土地面积2103.5公顷,其中耕地1347.2公顷,分别占立案总数的84.5%、72.1%、87.1%。
20*年,我省共处理结案土地违法案件22件,涉及土地面积2313.1公顷,其中耕地939.5公顷,结案率为97.2%。其中,处理上年未结案件360件,涉及土地面积348公顷,其中耕地184.9公顷;处理隐漏案件280件,涉及土地面积770.5公顷,其中耕地179.7公顷;处理本年发生案件1624件,涉及土地面积1194.6公顷,其中耕地575公顷。共拆除建筑物53139.7百平方米,没收构筑物28810.6百平方米;收回土地563.9公顷,其中耕地166.3公顷;罚没款12558.6万元。
20*年,全省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367件,涉及土地面积2604公顷,其中耕地1567公顷。及时依法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7*件,涉及土地面积2332公顷,其中耕地1329公顷,制止率为80.4%,挽回经济损失6765.7万元。
20*年,全省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给予责任人行政党纪处分132人,刑事处罚1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行政党纪处分建议160人,刑事案件移送3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
20*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74件,绝大多数为非法开采类,共173件。本年结案179件(含上年未结案件21件),结案率为103%。
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特点
(一)违法行为数量较去年下降,但涉地面积有较大幅度增长。20*年全省发现违法3962起,立案2329件,发现违法和立案数量较去年都略有下降(20*年分别为4279起,2469件),但涉地面积增长明显。20*年发现违法行为涉地面积为4951公顷,比20*年增加了77%(20*年为2804.8公顷)。立案涉地面积为2917公顷,比20*年增加了57%(20*年为1856公顷)。
(二)从违法主体上看,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量仍然较大。在全省经立案的违法案件中,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涉地面积1854.5公顷,占涉地总面积的63.6%,而企事业单位违法案件仅占立案总数的28.5%,违法用地平均2.8公顷/宗。从违法行为的类型上看,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所占比重最大。在全省经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中,未经批准占地案件1437起,占全年立案总量的61.7%,占本年发生案件立案总量的73%。
(三)对违法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加大。20*年,全省通过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共追究责任人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149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和刑事移送199人,分别比去年增加了45%和60.1%(20*年分别为103人,124人)。
(四)在矿产违法行为中,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比例大。在全年立案的矿产违法案件中,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行为156件,占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总量的72.6%。
(五)对案件处罚执行力度加大。20*年,全省通过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共没收和拆除违法构筑物和建筑物81.95万平方米,收回土地5公顷,罚没款12558.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85%,187%和351%(20*年分别为11.87万平方米,196.7公顷和2781.7万元)。
三、原因分析
20*年,我省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取得较明显成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通过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加大了对涉地面积较大的大案要案的查处。二是加大了督查督办和直接公开查处案件力度。20*年,省厅共督办各类土地违法案件204件,罚款2619.3万元,退还土地3203.8亩,追究责任人42人,移交公安部门8件。同时,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大了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公开查处力度,全省共公开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件,其中省厅先后三批次公开查处曝光了21宗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并直接调查了29件土地违法行为,移交各地,督促依法处理到位。三是全省各市继续加大拆除违法建设力度,切实提高了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实效。
同时,我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
县国土资源情况分析报告第3篇
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市调研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xxx在参加信阳代表团审议时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进一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重点在粮食、根本在增收、关键在改革、出路在发展。他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改,明确表示支持信阳创办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好农村改革发展实验区,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xxx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经过深入实际调研,现将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步依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集体土地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现状:土地市场是复杂而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和规范并重。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用地的界定、土地的确权、规划的落实、审批的程序、信息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流转收益的合理分配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等诸多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以行政村或村民组为单位的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发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再加上一些历史原因,致使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未全部完成。当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已经结束,但所有权发证率只有20%,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51419宗,发证率为80%。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明晰。土地现状调查汇总的地类、权属都是以行政村为权属单位,实际工作中还是沿袭详查成果以行政村为权属单位进行管理,但在征地、承包等行为中还是与村民组签订协议,这就给我们集体所有权属管理带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办字[]11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函[]160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调查核实,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原土地登记等相关资料,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将地籍成果上图入库,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总登记及初始和变更登记,逐步实现地籍调查成果、土地登记资料动态更新,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提高地籍管理社会化服务程度。
(二)时间安排。年下半年,开展并完成全县两个村试点工作;年,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完成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全面完成我县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县级地籍信息系统,做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实现对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
林地、草原、养殖水面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职责分工
县级主要负责做好全县土地确权工作的测绘、县级数据库的建设等工作,同时指导各镇村做好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镇级主要负责配合业务单位做好测绘、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国土部门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户籍资料的审核;民政部门提供行政界线资料;农业、林业、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提供相关权源资料;财政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确定工作转自:http://经费,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各镇要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纳入重点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滦南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领导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克新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依规操作,妥善解决问题。土地登记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各地要细化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三)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便民、利民、护民的要求贯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过程,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及时将有关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情况进行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加强争议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权维稳、改善民生出发,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土地登记确权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土地登记确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化宣传培训,推动工作开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土地确权工作的理解与配合,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规范调查队伍,提升地籍管
理人员的政策、业务及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xx县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底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60%的岗位目标是xx县国土资源局的刚性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xx县国土资源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对作业单位一方面加大业务指导、培训,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全面开展。依据《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作业单位从7月份开始进村走界,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勘测定界、权属调查。目前,全县7个乡镇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已基本完成,正转入内业工作,进行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签字盖章、数据整理阶段;9月份开始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入户调查。目前,六街镇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正转入内业处理阶段,其余乡镇正在有序开展外业调查;夕阳的打黑、晋城的关岭、昆阳的恢厂3个村委会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全面完成了外业测绘,正转入内业处理阶段,六街镇完成了大营、大庄、六街3个村委会985宗宅基地的外业测绘,其余乡镇均xx县国土…… 为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4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2〕2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部、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街道、园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二类所有权主体确权发证。对于“撤村建居”后(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机构)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或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未农转用、征收的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暂缓确权登记发证,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确权登记发证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做到全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全覆盖,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工作依据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5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浙土资发在积极开展外业测绘。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2012〕4号)、《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2-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
四、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不存纠纷。土地登记要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土地权属和办理土地登记,登记后的集体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发证要做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面积准确”的原则,对归属不明或有争议的土地(一时难以确定权属的土地),可退后一定范围内单独设宗,只调查暂不发证,待争议处理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予以发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依法有序地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是全面调查、不留死角。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地籍调查要覆盖到我县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但对所有权范围内各地类面积只进行调查,登记发证时不划分地类,土地证书中各地类的面积用“/”划去。
三是明确主体、稳妥推进。要稳妥处理各类权属纠纷和争议,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原则上确权给乡镇(街道、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是尊重历史、合理确认。结合我县2005年已经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际,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按照变更登记模式进行。对所有权界限已经依法确认,并且没有发生变化或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权属界线,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重新量算集体土地面积;对所有权界限未经依法确认,或者虽经确认但已发生变化或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应依法重新确认权属界线后,再量算集体土地面积。
五、工作方法与技术支持
以地籍子区为单位,整理、归类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中形成的权属调查资料及权属界限、行政界线,制作1:10000比例尺的调查底图,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提出申请。利用1:10000调查底图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权属界线,标定界址位置。
内业处理过程中将标定的界址点位根据实地走向叠加到二次调查数据库上,经室内比对地物影像,调整修正界址点位后,输出界址、面积数据和宗地图。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所有权主体。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2年2月至2011年3月上旬)
1.成立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决定成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实施工作,县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全力支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力量,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班子。村委会要专门落实人员,全面参与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去,做好权属界线现场指界工作。
2.成立专业的调查队伍。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自身业务要求,县专门成立调查队伍,从事外业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人员做好现场指界工作。
3.及时动员,大力宣传。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及时召开部署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园区)、村委会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业务培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技术性、政策性强、范围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的调查、指界、界址的标绘、登记发证等相关政策和技术知识。使全体调查登记人员掌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方法,熟悉技术路线,规范工作程序。
5.资料准备。主要资料:最新正射影像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权属界线图;土地统计台账、统计簿;相关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已有登记发证的权属资料和用地审批资料;相关表格和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印刷等。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
1.界线界址核定。各乡镇(街道、园区)、村委会负责具体的指界工作,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与调查人员共同划定权属界线,绘制界线走向草图,签订权属界线核定书,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
2.宗地编号。严格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2-2007)执行,宗地编号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本级从“1”开始编号,村内其他宗地按照顺序号依次排序。
3.界址点数字化。将实地标定(工作底图)的界址点走向转标到二调数据库上进行数字化,叠加到数据库自动生成界址点位及坐标,当实测点的连线与相关地物影像比对出现不吻合时,以地物影像作参考,适当加密折点。
4.编制宗地图,建立数据库。利用现有二调图纸编制宗地图;对宗地的划分、界址点的设置、面积的计算、宗地图(权属图)的编制、表格的填写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生成宗地图。
5.申请确权登记。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同时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权属调查表》、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资料,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6.权属审核。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成果资料,以宗地为单位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调查审核表》,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对宗地自然状况的调查审核;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对符合要求的,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初审意见。
7.审核审批。县国土资源局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在各乡镇(街道、园区)内公告,各乡镇(街道、园区)集体土地在县内公告并将公告送达有关土地权属单位,公告时间为15天。公告期满,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8.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经批准后,填写土地登记卡,并制作相应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所有权证书直接发给各乡镇(街道、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
9.插花地、争议地处理原则。相互插花,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按有关村民小组共有的原则处理(共有宗地)。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暂不颁发土地证书。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12月)
1.成果资料的整理、数据汇总,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的土地所有权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数据汇总并装订归档,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单独统计,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根据成果资料,把空间的地理数据与相应的属性数据连接起来,实现图文互访、查询统计、空间分析等功能。
2.总结工作。对完成整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包括登记发证完成情况、面积的汇总、土地权属争议情况等,围绕村镇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细化和完善政策。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性、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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