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领导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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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领导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第1篇
一、严以修身,坚持党的领导
严以修身重在坚定信仰。要自觉锤炼党性,努力向焦裕禄等英雄模范人物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党的人,对党绝对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和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健全人大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抓好发展规划变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审议决定,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严以用权,依法履行职责
严以用权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要把“有位、有度、有效”作为履职的基本原则,围绕全面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方针,通过深入调研、专题询问、督办评议、审议意见落实等形式,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强化对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重点专项资金公开,建立人大与财政部门共享信息机制,加大对审计报告中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建立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制度。抓好专项工作审议,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两院”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抓住与全县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三、严以律己,加强自身建设
严以律己当心中有戒,就是要管住自己,坚决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干净净做事,站好最后一班岗。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牢记宗旨,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县委筹备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措施,提升县、镇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四有”、“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中央基准看齐、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坚定性,更加自觉的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不准”的精神,深入基层,关注民生,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重视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落实常委会领导指导镇人大工作制度,密切工作协同,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形成整体活力,促进各项工
人大领导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第2篇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做到有权不任性,坚持用权为民,按法律、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
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少了,但少数干部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权力休眠”现象。有的认为条条框框多了,束手束脚,为官越来越难,干脆“为官不为”;有的认为“油水”没了,干和不干一个样,干脆懒得去干,每天重复昨天的故事。实践都表明,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要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这些年来,从查处的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我们党有些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导致私欲越来越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我们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就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要坚持正确行使权力。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我们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带头依法办事,坚守政策规定的“底线”,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要自觉群众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要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的良好习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群众批评意见的意识,并坚持在工作中改正错误,才不会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蔓延。
作为人大领导干部,就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客观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不欺民,不徇私,不越权,不缺位,努力为民办实事好事,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尽智出力。在行使监督权时,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中,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方法,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社会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使各项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在加强代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代表阵地建设,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创新建议办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确保各级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人大领导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第3篇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严以用权”:最根本的是行使权力符合规则、符合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以用权”要有“四个意识”:
一是民主集中意识。按规则、制度用权,集中体现在按民主集中制办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每个领导班子、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带头执行。用权不任性,做到公权不私,谋私即盗。权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赋予,权力之主不是我们,有些同志认识很土,权力是祖坟冒青烟、上辈子修德积来的,本人干出来的。没有认识到权力是公器。公权谋私、公器私用,即为盗贼。我们作为用权者,用权者为佣,是人民雇佣我们,我们就是领佣金。廉而用权是本义,不是高要求。
二是规矩守法意识。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治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就是最大的规矩。按规则、制度用权,就是按党纪国法办事。我们党没有特殊党员,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使用权力公器,要有规、有轨。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执法者必须公正执法和秉公办事,重点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
三是公开监督意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公开可以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监督是制约权力和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法治全过程,建立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治制度。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观念,变关门操作为公开透明、封闭运作为全程参与,学会在纪律约束下用权,在社会监督下工作;执法者做到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过程、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将公开监督置于“阳光”之下。使管理者与群众之间相互信任、相互了解,得到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与信任。
四是法治为民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人,党员干部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委托权力,并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权力是公器,我们用它,它是有内涵定值的,为人民谋利益的。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不同权力,是不同分量的重器。不同职级和职务都是公器,责任内涵、责任价值是不同的,要求有相应作为的人用这个公器,保证价值的实现。我们要要依法办事、勤政有为,不能乱为、慢为、不为。不为如贪,要清廉为官、敢于作为、事业有为。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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