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处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工作计划

区法律援助处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工作计划

11-24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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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法律援助处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罗湖区法律援助处在市法律援助处的精心指导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0宗,其中民事行政案件346宗,刑事案件184宗,提供咨询 4200 人次,为370宗认罪认罚案件和70 宗刑事速裁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一、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一月份顺利通过法律援助窗口标准化建设验收。根据省司法厅要求,法援处购买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提高设备保障能力。制作统一的路边指示牌,使用统一的法律援助标识,建立标准化的窗口工作流程,公开网上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推进援务公开,提升服务形象。规范咨询接待行为,完善值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

  二、全面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申请手续。将低收入群体、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唯一没有委托辩护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可能无罪、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犯罪、恐怖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等情形纳入援助范围。对低收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或工伤待遇等十五种情形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约80%的民事案件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简化其申请手续,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三、改革政务服务模式,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一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核及因申请终止法律援助等三个服务事项均实行网上受理和审批,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咨询、查询事项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二是结合法援处工作特点,设立行政服务大厅专业分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并按专业分厅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四、参与刑事诉讼改革工作,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和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继2015年试点刑事速裁工作,今年6月份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托已设立的看守所和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帮助,8月份在检察院检务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配合检察院在逮捕环节试点公开审查制度,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提供辩护。

  五、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在法院信访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并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调解工作。二是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访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力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罗湖区法律援助处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法律援助处将继续以依法治国的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落实省法律援助条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市区政府关于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一、继续全面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简化申办手续,落实经济困难申报制度,提供更多便民服务。

  二、继续推行认罪认罚和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完善值班制度,做好沟通协调等保障工作。

  三、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一门一网式工作要求,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建设好专业分厅,为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积极争取提高律师办案补贴标准,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和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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