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02-22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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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县2016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2016年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集中挂牌整治5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其中市级(A类)挂牌整治地1个、级(B类)挂牌整治地4个。通过整治,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县挂牌整治地区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20%以上,市级挂牌整治地区(A类)打击违法犯罪人员3名以上,每个县级挂牌整治地区(B类)打击违法犯罪人员2名以上。

(二)全县挂牌整治地区涉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秩序保持正常。

(三)全县挂牌整治地区重大治安、交通、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全县挂牌整治地区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对整治工作知晓率达到80%以上、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重点整治地区成效巩固,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

二、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2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开始阶段(1月下旬)。按照市整治办确定的重点地区排查标准,根据2015年我县村(社区)的刑事、治安发案情况,县整治办已对其进行认真核查,报经市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予以挂牌(2016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名单已明确见附件1)。没有市、县级挂牌整治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摸底排查,自行确定1个治安突出地区实施整治。

(二)整治实施阶段(21日至1031日)。各乡镇(街道)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逐个细化工作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渝安一号”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清查、打击、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团伙,惩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切实扭转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的被动状况。同时,按照边整边建的原则,全面落实防范工作措施,严密安全防范。县综治办、县整治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集中清查等工作,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111日至1231日)。各乡镇(街道)对挂牌整治地区进行自检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实事求是向县整治办提出摘牌申报,县整治办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挂牌地区的整治工作及整治情况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抽查,整治情况达到标准后由县整治办对拟摘牌的市级A类地区向市整治办提出申报,对摘牌的4个县级B类地区向市整治办提交备案材料。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治安实际,认真分析治安乱点地区突出问题的表现及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方法、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按照每个挂牌整治地区“一名负责领导、一套整治班子、一个整治方案”的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做到“四个一”,即“悬挂一块牌子、印发一封致居民群众信、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开展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开门整治”。挂牌整治的标牌必须按照规定,在社区(村)委会、警务室、主要交通路口、居民聚居区等位置予以悬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特别是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利用江州电视台、江州网、江州报等当地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开展排查整治的坚强决心,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措施、战果,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群众参与排查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用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采用什么方式”的原则,集约警力并策动相关部门及单位,共同加大对乱点地区盗扒骗、黄毒、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工作中,要全面排查梳理发生在乱点地区的积案,组织精干力量予以侦破;要加大现行案件的打击侦办力度,通过采取蹲点伏击、便衣巡察、技术侦察等手段,发现一起查破一起,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整治地区单位和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有效整治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治安整治,特别要加强对乱点地区旅馆、网吧、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物品回收、典当寄卖等行业的管控,适时开展集中清查、重点检查,全面掌握高危人群、赃物的活动及流通情况,严厉打击黄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阵地控制工作;开展对乱点地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拉网式、地毯式清理整治,通过划片包干、定人定位,落实“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措施,确保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将无身份证件、无工作、无固定收入、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纳入高危群体实行重点管控,运用多种工作手段掌握其动态,并物建一批信息员、治安耳目,广辟情报信息来源,加强违法犯罪、矛盾纠纷等信息的搜集工作。在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的同时,还应兼顾治理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环境秩序等其他民生问题,通过不断改善民生提升乱点地区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着力加强治安防范。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巡逻防控,通过科学动态设置必巡点、必巡线,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在组建专(兼)职社区(村)治安巡逻队的基础上,按照“一格六员”的要求,配齐楼栋长、流动人口协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安全管理员、法制服务员、社区警员,整合力量加强人防工作,广泛开展乱点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联防联控和守楼护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活动,并增大投入同步推进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技防物防措施,努力构建严密的社区(村)治安防控网,减少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切实增进乱点地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积极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特别要建立完善常态化排查与滚动排查结合的排查机制,建立完善月度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完善党政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整治机制,真正做到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真正实现整治一个地区、改变一个地区、巩固一个地区。同时,要不断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尤其要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的规范化建设,形成基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整体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乱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排查整治的全面工作,在组织领导、工作部署、经费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抓好落实;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作为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牵头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同时,每个挂牌整治地区要坚持“一名负责领导、一套整治班子、一个整治方案”一抓到底,解决问题、防止反复。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综治成员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县委政法委和县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确保整治工作正常进行;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乱点地区治安防范,有力治理黄毒等各类突出治安问题,狠狠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正常治安秩序;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化委、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围绕治安整治兼顾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和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努力为乱点地区群众做更多的实事好事,赢得群众更多的拥护和支持。其它平安建设和综治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参与,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整治办要经常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月通报、季小结、半年现场推进会、年终现场验收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及时予以全县通报,并组织工作组蹲点督导。挂牌整治地区刑事案件立案数与2015年同期相比上升、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群众对整治工作知晓率达不到80%乡镇(街道),县综治办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灵通工作信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上报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2016225日前向县整治办报送本地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20162月起,每月20日前向县整治办上报《2016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累计表一》(附件2)和《2016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月报表二》(附件3;2016625日和1125日前,分别向县整治办上报排查整治工作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县整治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人:xx  xx,联系电话:xxxx

 

附件:

1.2016年江州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名单

2.2016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月报表(一)

3.2016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月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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