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01-12 电大作业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电大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范本1

 

电大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益的集中表现。(错误)

2、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与其他法律规范在功能上是不一致的,即是对其他类社会关系的调整。(错误)

3、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错误)

4、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正确)

5、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都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具有立法职能,并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正确)

6、英国宪法是成文法宪法,这是其发展的渐进性所决定的。(错误)

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正确)

8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的宪法性文件。(正确)

9、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错误)

10、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错误)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不给分)。

1、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以下内容(ABD

A、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B、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

C、审查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D、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C)无产阶级专政。

A、就是  B、形式上是    C、实质上是  D、不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过(C

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

4、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B

B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 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理想宪法与现实宪法

5、中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是(A

A、《钦定宪法大纲》B、《十九信条》(注:这是清朝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D、《中华民国约法》

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ACD

D、政治协商B、立法监督C、民主监督D、参政议政

7、法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法律是(B

A、《独立宣言》B、《人权宣言》C、《自由大宪章》D1791年《法国宪法》

8、(ABCD)属于宪法性文件。

A、《义务教育法》B、《未成年人保护法》C、《国籍法》D、《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

9、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被称为协定宪法。根据这一定义判断,(BD)宪法属于协定宪法。

A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C1848年意大利宪法             D1830年法国宪法。

10、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B)。

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五五宪章》

二、小论文:

论宪法的主要作用。

     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四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概括起来,现行宪法有以下四大特点与作用:

       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2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老人的保护。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统一战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着相同的形式和内容。都是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错误)

2、总体来看,政党与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是近代民主宪政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正确)

3、人类的民主选举制由资产阶级首创,而后发展到社会主义阶段。(错误)

4、许多国家的宪法和选举法都确立了普选制,普选制是指公民不受特别限制地参加选举,因而普选制是就一定程度而言的选举制度。(错误)

5、我国选举法规定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制权,这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错误)

6、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选举。(错误)

7、目前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等级比较复杂,现行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正确)

8、我国行政区划截至2002年底,共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56个市(直辖市除外,其中地级市275个,县级市381个);县、自治县1594个,旗、自治旗52个。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116个,自治旗3个。另有22个地区,5个盟。(正确)

9、如果是自治区,那么自治机关应当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而自治区下设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则不是自治机关。(正确)

10、特别行政区与一般的行政区域不同,具有特殊性。但在遵守宪法上,是与一般行政区域一致的。(错误)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1、按国家权力归属不同,近现代国家主要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AC

A、君主立宪制B、议会君主立宪制C、共和制D、总统制

2、我国法律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主要权利有:(ABC

A、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B、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解释权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区进入紧急状态

D 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对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终审权

3、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CD

A、中央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ABD

A  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B、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C、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5、按照行政域实行地方地方制度的不同,我国地方制度可以分为(ACD

A、普通地方制度             B、经济特区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特别行政区制度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B

A 3B5C6D8

7、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ABC

A、自治区B、自治州C、自治县D、民族乡

8、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ABCD

A、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         B、不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策

C、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D、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

9、宪法规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有(ABCD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10 某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和2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

A、黄某B、朱某C、王某D、三人均不得当选

三、小论文(60分,字数要求1200以上)

论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

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3l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是根本法,它巩固并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在,宪法在行政区域划分中提出特别行政区,无疑说明允许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制度的存在。这些制度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和发展。实行一国两制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

 

 

《宪法学》形考作业3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土地公有制是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转让。(错误)

2、私营企业的特征之一是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这是他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本质区别。这里所说的私人、是若干人,而非一人。(错误)

3、根据宪法,20011229,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该法于200291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律。(正确)

4、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内容,我国早在1978年《宪法》就曾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82年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内容。(正确)

5、在各国的国籍法中,通常有两种取得国籍的方式:一种是出生国籍,即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另一种是继有国籍,即因加入而取得国籍。(正确)

6、世界上第一个把人权提到纲领性文件和根本地位的是1776年美国的《人权宣言》,马克思称它为第一个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资产阶级的人权概念。(错误)

7、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错误)

8、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错误)

9、《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别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作了规定。(正确)

10、我国国旗是194992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确定的。(正确)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1、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ACD

A  国家主席、副主席     B、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

C、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D

A 权利B、义务C、责任D、权利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ABD

A  侮辱B、诽谤C、诋毁D、诬告陷害

4、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AB)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B、个体经济B、私营经济C、集体经济D、混合经济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D

A、权利B、义务C、责任D、权利和义务

6、宪法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有(ABD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7、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BC

A   帮助B、监督C、管理D、指导

8、法律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ABC)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

A、公安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检察机关D、审判机关

9、在我国,(AC)的印章应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A  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B、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C、国家驻外使馆、使馆   D、监狱

10、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免(ACD

A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B、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C、军事法院院长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小论文(60分。字数要求1200以上。)

  论宪法的人权保障。

人权的观念以及宪法的观念早已存在,但直到近代,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特权武器的人权以及与作为其胜利成果的宪法才共同来到人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以说,人权与宪法是一对共生的现象。一部宪法的历史就是一幅争取和保障人权的历史。争取人权的历史过程也就构成了宪法变迁的历史过程。人权观念的演变导致了宪法观念的演变,宪法的变迁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权。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简称为人权保障条款)作为宪法的修正案被正式写进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写入宪法,这件事在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是一件大事情,在中国的人权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重要意义,是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人权观念的演变导致了宪法观念的演变,宪法的变迁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权。人权保障体现了宪法的终极价值。它是宪法的全部意义所在。

       (一)人权为国家权力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全部意义。 人权观念的演变直接导致国家权力内容与方式的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权力的内容与方式虽不同,但其体现为保障的人权的目的性是一致的。

       1、近代宪法的观念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使人权得到保障的。

       人权的保障是目的,限制国家权力是手段。如何限制国家权力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具体来说,通过确立主权在民,有限政府以及三权分立和宪法诉讼等机制来保障人权。 因此,近代的宪法尽管大多数都将人权的保障条款直接写进了宪法,但它体现出来的理念是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如何限制国家权力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具体来说,通过确立主权在民,有限政府以及三权分立和宪法诉讼等机制来保障人权。这与国家在自由竞争时期的守夜人角色是相一致的。

    2、现代的宪法的人权价值已不仅在于为政府提供正当性基础,已是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基础。

       以人的尊严为基础的人权保障,为全社会提供了价值基础。构成宪法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其不同形式体现共同体社会的价值秩序和价值决定,建立以人权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因此,在新历史时期,人权保障对国家权力提出了新要求。

    1)国家在保护人权方面不再是消极的,而且负有积极的义务,特别是国家保护性义务的觉醒。

    人权保障是衡量国家权力是否正当的一杆标尺。人权的保障的新需求,促使了国家保护性义务的觉醒。保护性义务在逻辑上是国家义务的一部分,即基于人权的内在制约性要求,国家应通过立法界定个人行使权利的边界来实践其保护性义务。

    2)人权保障的新要求还带来了国家权力运作的新模式。

       在新的时期,保障人权的新要求不再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限制,而是逐渐走向了协力合作。 无论国家职能从近代的消极到现代的积极,还是国家权力从严格的分权制衡到合作,都是以人权保障为根本目的的。人权的原则构成了宪法的根本原则,它支配着宪法的其它原则。公共权力和道德以及法律规范的产生并不是权利的对立物,而是权利观念逻辑的产物。权力是作为强权的对立物产生的,其存在的逻辑基础是为了给权利免受强权的侵害以有效地保护

 

 

 

 

《宪法学》形考作业4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4分)

1、英国不成文宪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权威学者的著述。

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3、每一选区可以选出数名议员的选举制度称为多名制选区制或复选举区制。

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

5、君主立宪制根据君主或国王的权利受到限制的大小不同,一般可分为二元制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

6、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1、我国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ABCD)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A  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世界著名的(D)是第一部现代意义上宪法,确立了联邦主义原则和二元议会制的共和政体。

A  英国宪法B、美国宪法C、法国宪法D、魏玛宪法

3、宪法实施监督的方式主要有(ABCD

A 预防性审查B、事后审查C、个案审查D、宪法控诉

4、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BCD

A   没收B、征收C、征用D、并给予补偿

5、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D)。

A  共产主义国家B、社会主义国家C、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D、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6、在奴隶制国家,曾经实行过三种政权组织形式,即(ACD)。

A、君主制B、君主立宪制C、贵族共和制D、民主共和制

7、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应当(ABC),以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A  分工负责B、互相配合C、互相制约D、互相监督

8、在总统制国家中,(ABC)。

A 总统是国家元首      B、总统是政府首脑

C、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   D、总统对议会负责

三、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答:(1)近代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以天赋人权三权分立法治为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思想理论条件。

4)法律部门的增多,法律形式的分化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是宪法得以产生的法律条件。

2、简述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公民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平等,即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予以保护。

3)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人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3 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

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高度的自治权?

答:(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

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

3)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权。

4)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5)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原本原则有哪些?

答:(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的原则

6)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四、小论文(40分,字数要求1200以上。

论宪法实施的监督。

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条件不同,不同国家的宪法监督机关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是否违宪。

        2)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法院解释宪法,审查法律是否违宪。

       3)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如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等,履行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监督机构不同,监督方式也相应地有所不同。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和规范审查的方式。在这种体制下,立法机关可以自己主动审查,也可以应请求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法律规范的内容。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监督方式与普通法院的诉讼方式相同,既是依请求的被动式审查,又是个案审查。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各有不同。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在宪法监督制度的设计上,我国既不像普通法系国家那样,由司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也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由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来行使宪法监督权。我国实行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项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面:一是,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决定。二是,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三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释进行监督。四是,对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批准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监督是通过备案、审查的方式进行的。

备案就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公布后的一定期限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存档备查。

      审查分为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两种。主动审查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同宪法相抵触进行审查。另一种是被动审查。被动审查有两种启动机制,一种是由法定机关提出审查要求。立法法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另一种是由法定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审查建议。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范本2

 

电大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宪法学作业1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选择题: 

1ABD 2C 3C 4B 5C 6ABC 7B 8ABCD 9AD 10B

三、小论文 论宪法的主要作用。 

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的三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概括起来,现行宪法有以下四大特点与作用: 

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1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老人的保护。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宪法学作业2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选择题:

1AC 2ABC 3C D 4ABD 5ABC 6B 7ABC 8ABCD 9ABCD 10D

三、小论文

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3l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是根本法,它巩固并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在,宪法在行政区域划分中提出特别行政区,无疑说明允许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制度的存在。这些制度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和发展。实行“一国两制”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宪法学作业3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选择题: 

1ACD 2D 3ABD 4AB 5D 6ABCD 7BC 8AC 9AC 10ACD

三、小论文

论宪法的人权保障

摘要: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本文讨论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机制,认为宪法通过宏观上控制国家权力和微观上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形成有机的宪法人权保障机制。历史地看,宪法对人权的保障突出宏观上的国家权力的控制到微观上的正面规定基本权利的转变。我国宪法与现代宪法有暗合之处,但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宪法,人权保障机制,人权保障条款

引 言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简称为“人权保障条款”)作为宪法的修正案被正式写进了宪法。王兆国副委员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作了这样的解释,“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二是,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的确,将人权保障写进宪法意义重大。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写入宪法,这件事在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是一件大事情,在中国的人权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重要意义,是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反映了我国思想领域的进步,宪法观念的进步,对它的意义评价怎么都不为过。 

然而,宪法具有自身的规范价值,一旦将人权保障条款写进宪法也就具有了规范的价值。那么,我国的人权保障条款应具有什么样的规范价值呢?也即它的效力的承担者,效力的内容以及效力的实现途径等是如何体现的,这是一个宪法研究者首先应关注的问题。 

本文的思路是从探寻宪法保障人权的一般机制入手,分析人权的宪法价值,并以此为基础,结合考察我国宪法制定以及修改的背景来分析我国人权保障的宪法规范价值。

人权的宪法保障的一般机制  虽然,人权的观念以及宪法的观念早已存在,但直到近代,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特权武器的人权以及与作为其胜利成果的宪法才共同来到人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以说,人权与宪法是一对共生的现象。一部宪法的历史就是一幅争取和保障人权的历史。争取人权的历史过程也就构成了宪法变迁的历史过程。人权观念的演变导致了宪法观念的演变,宪法的变迁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权。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宪法学作业4

一、 填空题 

1、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断 2、人民代表大会制  3、多名制选区制或复选举区制。4、以工人阶级、工农联盟  5、二元制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 6、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7、五年、两届。 

二、选择题:1ABCD 2D 3ABC D 4BCD 5D 6ACD 7ABC 8ABC

三、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P30——32  答:(1)近代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以“天赋人权”、“三权分立”和“法治”为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思想理论条件。 

4)法律部门的增多,法律形式的分化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是宪法得以产生的法律条件。 

2、简述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在哪些方面?P203   答:(1)公民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平等,即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予以保护。

3)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人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3、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在哪些方面?P97  

答:(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 

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

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高度的自治权?P135 

答:(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 

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 

3)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权。 

4)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5)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原本原则有哪些?P109——114

 答:(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的原则  

6)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四、小论文       论宪法实施的监督。    

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就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条件不同,不同国家的宪法监督机关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是否违宪。 

2)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法院解释宪法,审查法律是否违宪。

3)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如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等,履行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监督机构不同,监督方式也相应地有所不同。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和规范审查的方式。在这种体制下,立法机关可以自己主动审查,也可以应请求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法律规范的内容。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监督方式与普通法院的诉讼方式相同,既是依请求的被动式审查,又是个案审查。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各有不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实行的是事前监督制;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实行事后监督制,有的实行事前监督制。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在宪法监督制度的设计上,我国既不像普通法系国家那样,由司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也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由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来行使宪法监督权。我国实行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项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面:一是,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决定。二是,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三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释进行监督。四是,对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批准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监督是通过备案审查的方式进行的。  

备案。备案就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公布后的一定期限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存档备查。备案是对上述规范性文件是否  符合宪法进行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按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审查。审查分为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两种。主动审查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同宪法相抵触进行审查,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分送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由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对报送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反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然后由秘书局以常委会办公厅的名义反馈给制定机关。另一种是被动审查。被动审查有两种启动机制,一种是由法定机关提出审查要求。立法法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另一种是由法定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审查建议。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应当在收到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后三个月内书面提出审查意见。认为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不相抵触的,可书面告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由办公厅负责告知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认为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参考资料:《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问答》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标签:

粤ICP备2020078845号-2

中文范本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