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街道乡镇、部门、单位、学校、企业)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街道乡镇、部门、单位、学校、企业)

06-17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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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

(街道乡镇)

 

一、组织保障

1.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发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安排,年度有总结。

2.党委、政府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对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人员到位,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保障机制

4.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党委、政府将“六五”普法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与辖区内村居(社区)、单位签订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的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5.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能够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完成。

6.档案管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按时上报有关文件、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和工作图片、数据报表。

三、法治宣传教育

7.制定辖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农村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根据辖区实际,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农民工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制度。

8.将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点普法内容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积极购买或汇编普法学习和宣传资料(教材、刊物、宣传册、挂图、视听资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开展学法教育培训活动,党(工)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干部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辖区干部职工全员培训率达100%。做到每人有学法笔记、学法心得;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有学法用法内容。

9.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居)各类干部、辖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98%以上。及时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参考率、培训率、合格率均达100%

10.增强辖区村(居)民、普法骨干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村(居)民法制讲座,2次以上普法联络员、村(居)两委干部法制轮训活动;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实现每村(社区)35名法律明白人。

11.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两新组织管理人员、青少年及教师、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以及辖区戒毒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12.加强对辖区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强化法制副校长管理,辖区内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法制副校长每年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不低于2次,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13.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年度普法考试范畴。

14.积极利用广场、小区、公交站台、公园等群众公益性活动场所及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载体设施开展普法教育,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推动辖区各村居(社区)“一校”(农村法制学校)、“一栏”(法治宣传专栏)、“一书屋”(农家书屋)建设,“农村法制学校”教学工作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案(教材)“四落实”;“法治宣传专栏”做到及时更新;农家书屋应配备法律图书80册以上,并建立借阅制度,方便村(居)民学法。在辖区公路沿线、场镇广场、农集贸市场等位置,粉刷一条以上醒目的法治宣传标语。

15.积极组织辖区民间文艺团队开展法治文艺表演活动。加强辖区法制文艺骨干的培训,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法制文艺宣传队伍。

16.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每年利用“爱民月”、“三月法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维权日”、“6.26国际禁毒日”、“消防日”、“农民工日”、“12.4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及法治宣传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网上学法竞赛活动,辖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参赛率达100%

17.及时在“三下乡”、农民工返乡、农村农闲期间,组织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依法执政

18.建立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案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首长行政应诉出庭率(行政复议参与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撤销的比例不高于5%

20.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重大情况党内通报制度,保障党员知情权。健全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21.支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均达100%

22.健全完善党政廉政建设组织工作体系,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建议意见。经常性地开展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党性作风教育。规范机关事业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工作,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不违法干预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招录工作。

五、依法行政

23.制定规章制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按相关规定全部备案审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关乎民生等事项,坚持社会公示或公开听证等制度。

24.大力推进“1+X”模式法律顾问制度,辖区法律顾问聘请达100%。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签订重大合同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25.按要求定期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坚持依法公开并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依据、条件和程序。

26.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五清理、四规范”工作,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落实制发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辖区无一例执法违法(侵权)行为发生。

六、依法治理

27.围绕平安建设目标任务,针对辖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28.街道乡镇“六位一体”、村居(社区)“七位一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管理组织及服务网络健全。

29.夯实基层治保组织和联防队伍,强化治安防控,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管控,重新违法犯罪率和七类可防性案件发案率控制在有关范围内。

30.加强人民调解、信访及法律援助工作,实现纠纷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信访事项办结率不低于85%,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31.抓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强化辖区建筑、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加大街镇建筑和林区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32.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每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辖区无因服务管理不到位发生的流动人口严重违法犯罪现象。

33.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辖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指导,辖区85%行政村、75%的社区分别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七、工作成效

3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被中央、省市、县各类媒体刊发报道。

35.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有成效,本级政府或辖区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及相关干部获上级命名表彰。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

(部门、单位)

 

一、组织领导

1.党组(党委)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工作部署按照,年度有总结。

2.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保障机制

4.建立健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中,与所属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5.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每年有固定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能够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完成。

6.档案管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按时上报有关文件、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和工作图片、数据报表。

三、法治宣传教育

7.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法制度。

8.将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点普法内容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积极购买或汇编普法学习和宣传资料(教材、刊物、宣传册、挂图、视听资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开展学法教育培训活动,班子成员专题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不少于3次,全年学法不少于50学时;干部职工每年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全员培训率达100%。做到有学法笔记、学法心得。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有学法用法内容。

9.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加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98%以上。组织单位新提任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司法和执法培训活动,参考率、合格率、培训率均达100%

10.积极参与“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廉政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网上学法竞赛活动,单位干部职工参赛率达100%

11.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部门职能特点,积极开展部门法规宣传和“法律八进”活动。

12.建立完善本单位网站的法制栏目,充分利用单位橱窗(专栏)或户外宣传载体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宣传专栏每年要有有2期以上法制主题内容。积极利用群众公益性活动场所,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着力创建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普法阵地。

13.加强本单位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法治宣传骨干。

四、依法治理

14.制定规章制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按相关规定全部备案审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关乎民生等事项,坚持专家论证、社会公示或公开听证制度。

15.建立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16.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发挥其作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签订重大合同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17.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建设规范,运行良好。

1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案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首长行政应诉出庭率(行政复议参与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撤销的比例不高于5%

19.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办事机构、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为群众咨询、投诉、提出建议意见提供便利。

20.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活动,做到有工作部署,有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按标准进行创建。

21.围绕平安建设目标任务,针对本部门、本系统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种专项治理和管理服务活动。

22.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

23.健全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工作制度,职工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有效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4.建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效执行。

五、工作成效

2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被中央、省市、县各类媒体刊发报道。

26.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有成效,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单项工作及相关干部获上级命名表彰。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

(学校)

 

一、组织领导

1.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每年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总结。

2.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工作存在的问题。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工作。

二、保障机制

4.建立健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中,与所属处(室)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5.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每年有固定普法经费,能够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完成。

6.档案管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按时上报有关文件、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和工作图片、数据报表。

三、法治宣传教育

7.制定本校教职工、学生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教职工学法用法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制度。

8.将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点普法内容纳入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课程,积极购买或汇编普法学习和宣传资料(教材、刊物、宣传册、挂图、视听资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教职工开展普法学习活动,做到有教材、有笔记、有考核。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

9.开设法制安全教育课,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且每月不少于2课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

10.以开展法制课教研教学、法制课教学培训等活动形式提高法制教师授课水平。

11.积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设固定的办公地点,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4次专题法制教育。

12.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积极组织学校教职工参加“百万市民学宪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实现参赛率达100%

13.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教设施、板报、橱窗、图书室等阵地载体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学校建有固定法治宣传专栏(橱窗),且按季度定期更换内容。

14.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联络员等普法师资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对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1次以上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活动。

四、依法治校

15.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制定或修改学校管理章程,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16.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人事工作制度、师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保障等制度,并按照制度规范办学活动,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17.合法设置校内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的工作措施。

18.健全并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学校、社会、家长“三结合”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定期开展活动。

19.依法聘任依法聘任教师,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合法权利。

20.保障教师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依法维护学生受教    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21.依法建立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能通过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效行使民主和管理监督权利,学校能及时采纳和吸收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2.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工作计划(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按标准开展工作。

23.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做出重大决策、重要发展规划、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等程序合法。

24.健全监督机制,有明确的监督保证工作制度,有具体措施和工作记录。

五、工作成效

2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被中央、省市、县各类媒体刊发报道。

26.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有成效,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单项工作及相关教职工获上级命名表彰。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

(企业)

 

一、组织领导

1.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每年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总结。

2.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工作存在的问题。

3.建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充分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职能,人员到位。

二、保障机制

4.建立健全法制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或绩效考核内容,与所属车间、后勤机关签订责任书,定期对普法依法治理单项内容进行检查督促。

5.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有保障,能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6.档案管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按时上报有关文件、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图片、数据报表。

三、法治宣传教育

7.制定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8.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企业学法工作计划,调整完善课时内容。

9.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开展学法活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学法不少于40小时,职代会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职工法制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

10.利用图书室、宣传栏建立职工学法阵地。积极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日”开展职工学法活动;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动员企业职工参加网上学法竞赛活动,实现经营管理人员参赛率达100%

11.及时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四、依法治企

12.积极推进企业法律事务队伍建设,制定培训交流计划,落实继续教育办法措施。

13.依法制定和执行董事会、党委会会议决策制度。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职工守则、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环境保护、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执行率、重大合同法律审核率100%

14.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

15.建立职代会制度,依法选举职代会代表,职代会代表充分履职,积极讨论决策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16.建立厂务公开制度,以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公开厂务,保障职工知情权。

17.建立并良好运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机制、企业矛盾纠纷纠纷调处机制,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8.积极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根据创建指导标准,制定工作计划(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按标准开展工作。

19.积极重视职工关心的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

五、工作成效

2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被中央、省市、县各类媒体刊发报道。

21.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有成效,单位依法治企工作及相关干部获上级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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