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水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08-25 规章制度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水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范本1

 

万吨水厂运行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供水安全,公司财产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岗位责任如下:

1、万吨水厂运行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时间由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运行人员必须服从水厂厂长工作调度,如不服从,将上报公司,由公司处理。

3、运行人员应认真执行泵房运行安排,不得随意开、停机,发现一次对当班运行人员罚款20元。

4、运行人员不允许请其他人员代班,发现一次对当班人员罚款20元。

5、运行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员发现后上报水厂厂长,查证属实后将交班人员的罚款奖励给接班人员。接班人员不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继续在岗并上报水厂厂长,查证属实后将接班人员的罚款奖励给交班人员。

6、运行人员当班时,要求每小时做一次值班记录,如停机,要求作高位水池记录,记录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发现不负责任、不认真记录甚至自编纪录,发现一次对当班人员罚款20元。

7、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泵房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因未按《泵房操作规程》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以及损失,责任由当班运行人员全部承担。

8、运行人员当班过程中发现水泵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机并报告水厂厂长,等待处理。未按要求处理的,对当班运行人员罚款20元。

9、运行人员当班时必须对泵房楼上楼下及周围环境(包括清水池周围)进行一次清扫,发现不合格的,对当早班的运行人员罚款20元。

10、泵房属生产重地,一切闲杂及外来人员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入内或逗留,发现一次对当班运行人员罚款20元。因闲杂或外来人员进入泵房而引发事故,一切责任由当班运行人员承担。

11、运行人员下夜班后,应切断一切相应设备电源、关门关窗。因未切断电源、未关门关窗而造成设备损毁或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当班运行人员承担。

12、本责任状一式三份,公司、水厂和签状人各一份。

具状单位:                  签状部门:水厂

                              签状人:

 

 

   

 

 

范本2

Xx水厂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511日—20151231)

 

为实现安全生产、优质供水、优良服务的企业宗旨,圆满完成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公司负责人与xx水厂厂长签定《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目标及责任如下:

具体目标

1、出厂水质合格率在99.5%以上;

2、供水构筑物无隐患运行,在运设备完好率100%

3、在装设备检修及时率100%

4、单井、加压站安全运行,无事故;

5、按时巡检供电线路及高压设施,无人为破坏,安全保障无事故;

6、二氧化氯制水消毒过程无泄漏,未造成社会影响及环境污染;

7、车辆完好率100%

8、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9、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0、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合格率100%

11、各类责任事故发生频率为零;

12、工伤发生频率控制在3‰以内。

以上目标为一票否决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者为不合格单位。

工作内容

1、厂长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执行公司的有关政策,组织和领导本水厂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和相关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各级专业计划,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要执行每小时巡视、日检、周检、月检等制度,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3、工作中水厂要与相关职能处室勤沟通,一切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出发,主动接受相关处室的督导检查,保障水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4、发现较大事故隐患或各类工伤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把损失降到最低。

5、水厂要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职工进行宣教,使职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责任与追究

1xx水厂厂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2、水厂每月向综合考评组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年终,将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监处,由安监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各水厂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公司奖励人民币5000元;“良好”的公司奖励人民币3000元。所得奖金由单位责任人(责任人除外)奖励先进班组及管理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罚人民币5000元,40%由单位责任人承担,20%其他管理人员承担,40%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3、对年内考核不合格的水厂,取消该水厂、厂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年终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根据《公司职工处分处罚制度》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罚。

以上责任状一式二份,公司主要责任人、xx厂厂长各一份。

 

 

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xx水厂厂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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