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范本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范本

06-21 规章制度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范本》,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范本1

大风车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安全事故处置小组:

成立由园长、行政主管、后勤主任、保健医生、各班主任、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组成的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 组长:刘琪

成员:行政主管(贾菊凤 、陈颖、王树萍、)

后勤主任 (周秋萍)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医疗救护组 组长:保健老师(杨秀华、刘晶艳、冯莹莹)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及食堂人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预防办法: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定制度,落实到人,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5、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6、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7、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8、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

9、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10、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须保留48小时。

11、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12、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13、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2、后勤主任、保健人员协助保健医生负责救护工作,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3、营养员负责封存保留好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4、如实反映情况: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及时向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托幼单位还要报区儿保所。

6、组织由后勤主任、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7、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8、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和进行调查。

9、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10、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范本2

新繁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尽可能杜绝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减轻在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人员和财物的损失,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长:罗桂蓉(园长)

副组长:王家吉   阙太红   王石丽(教学园长)    刘学含(后勤园长)  

 员:吴  霞(办公室主任)    兰(总务主任)    菁(安全组长)

        黄雪梅         叶章丽(后勤组长)

周晓珍   潘丽蓉(保健员)     (炊事班长)

张力玮、艾雪妮、王绍梅、吴丹(教研组长)谢德利、赵丹、杨春谊、各班班长   

二、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预防办法

1、建立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安全监督网络,实现一体化安全工作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从事后处理到事前预防为主的转变。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及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

    5、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事故启报人: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与事故第一接触的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均为事故启报人。

2、事故启报人应当在发现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事故情况,并及时设法保存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启报人的报告后,立即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发生现场核实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园长负责并向教育局办公室(83972050)和安全科(83972548)、区疾控中心(83978308)、新繁中心卫生院(83086613)汇报。负责召开突发事件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并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全过程。

后勤园长、本校区的保健员和本校区各班班长负责将出现症状的幼儿送往离学校最近的新繁二医院、新繁中心卫生院、荣军医院、斑竹园中心卫生院进行急诊,情况紧急的向医院急救中心报警(120)获取支援。对不能安排同一个医院救治的,每个救治点必须落实一名临时负责人,具体负责有关的救治联系工作,临时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本救治点的有关情况,定期向园长汇报。班长配合保健员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 ( 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医院进行治疗。对一些已离开学校,但有可能涉及食物和食物安全的幼儿,必须由班长在第一时间内向家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家长及时将幼儿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教学园长、教研组长负责通知出现症状的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疏导工作,稳定家长的情绪,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正常组织活动,并密切观察本班幼儿的健康状况,发现新增或疑似病例立即向园长汇报。

总务主任、后勤组长、厨房人员负责进一步保护事故现场,将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留样并加以封存,并保存与事故有关的餐饮用具、消毒器材、清洗用具、事故中幼儿的排泄物(如:呕吐物)等,配合防疫部门检查化验。

安全组长负责带领保安人员维持校园的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按上级批示,根据现场情况,争取当地派出所及其它相关部门支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的上报。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象相关资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外通报事件的有关信息。

     4、妥善完成事故善后事宜。

范本3

元培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备奋(第一责任人)

 分管食堂负责人:金爱莉、王丹丹、朱国娟、周卓颖。

 1.责任制的分工:

(一)园长职责: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① 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 落实“一日三巡”制度,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的情况,做到“共性问题集体反馈,个性问题个别指导”。

③ 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④ 按分层管理原则,每月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结构工资挂钩。

⑤ 经常性对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指导,提高认识,把卫生法贯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

(二)分管食堂负责人职责:

① 食品采购回来后,要在食品采购单上签名确认。

② 每天对采购员采购回来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品种、规格、数量、供货商(单位)、食品与货物证明等。

③ 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的制度,每天(次)对货物验收后要在相关表册上签名确认。

④ 指导仓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易受潮、易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能与地面直接接触,每类食品要有明确标识,不得混乱堆放。

⑤ 检查仓库保持通风,注意防鼠及防火。

(三)食堂采购员职责:

① 认真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根据预定菜谱,按需定点定购蔬菜和食品。

② 做好台帐工作,对每天采购的食品做好品名、数量、价格、进货日期、质量情况的登记工作。

(四)验收员职责:

① 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天对送来的货品进行验收、过秤,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数量关。

② 验收食品质量时,主要看(根据不同种类):蔬菜、水产类: 新鲜度,是否变色,有无异味;豆制品、肉类:必须分别附上“豆制品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米、饼干、干果等包装类: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厨师职责: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① 进入食堂前先用流水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②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③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④ 处理生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⑤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⑥ 烹饪前将蔬菜采取“一泡、二烫、三煮熟”的方法,保证蔬菜的食用安全。

⑦ 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料加工食品。

⑧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⑨ 每餐食品必须“留样”存放48小时,并登记备查。

⑩ 、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封存当时食品、原料及配料等,积极配合接受卫生部门取证调查。

11 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1)物品变质霉烂不加工。(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12、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1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14、炊事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堂辅助工职责:

① 认真做好幼儿餐(饮)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分类摆放。

② 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初加工间的环境卫生。

③ 按要求在不同专用池内洗净食品原料,并进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后切,并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切细、切短、切薄、切小。

④ 加工食品前要检查代加工食品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要及时汇报。

⑤ 幼儿饮用水供应充足,并根据季节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园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任容辉,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科室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幼儿园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三)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四)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五)食堂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食堂工作、饮食卫生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幼儿园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报告安全小组负责人,安全小组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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