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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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有线电视网络监播报警系统设备
招标编号:XZCG2005-85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项 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XZCG-2005-85 |
3 |
招标机构 |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4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5 |
项目名称 |
有线电视网络监播报警系统设备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投标有效期 |
20天,自开标之日起 |
9 |
投标保证金 |
2.8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 |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文档一份 |
11 |
开标地点 |
地 址: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第二会议室) 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电 话:(0891)-6817312 联系人: |
12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价法 |
13 |
评标因素 |
技术、性能、服务等 |
14 |
发售标书时间 |
2005年月 |
13 |
投标时间 |
|
14 |
开标时间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商须在开标前2天将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打入如下帐户,否则视为废标。 户名:区财政厅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城西支行 帐号:54001023636050000600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有线电视网络监播报警系统设备项目进行人邀请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XZCG-2005-85
2、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凡参加本次采购报名的供应商,请严格按照用户要求,做出详细的符合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的明细报价。
3、标书发放时间:
4、投标地点:自治区财政厅第二会议室
5、投标日期:
6、开标日期:
本次招标工作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或投标。报名时请持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监播报警系统或其它方面问询,请在2005年12月23日前与下面联系人联系。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自治区财政厅院内)
邮编:850000
电话:6817312
传真:0891-6817312
联系人:郭先生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货物及服务的竞争性招标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以及购货单位有任何联系。
2.3 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定义
3.1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 “伴随服务”系指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合同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共分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政府采购招标邀请书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书格式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表
(4) 投标保证金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法人授权书格式
(8) 资格证明文件
(9) 服务承诺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四章 技术部分
5.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按投标邀请中招标人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修改文件。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关键段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异议时以中文为准。
8.3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第10、11、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价格表;
(2)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辅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15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
10、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和投标报价表(附件),如果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2 投标报价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服务;
(3) 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投标报价以以上三项合计数为准。
12、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附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标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提供货物以及提供有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l投标人应提交根据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 货物主要技术和操作的详细说明;
(2)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和特种工具的清单。
(3) 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14.3 为说明上述第14.2(3)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15、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条款一律无效)
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5.6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银行本票、汇票或现金。
15.3 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方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未能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 未能根据第33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指22条规定的开标之日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天数。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上述要求且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和没收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式样
17.1 投标签署人(即投标文件签字)应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全权代表;
17.2 投标人应按照第9.1条的要求,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有“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印章)。
17.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方法人或由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凡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在每一修改处都应加盖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印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开用信封密封,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18.2 信封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1)“正本”或“副本”及“投标文件”字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招标人的地址;
(3)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请勿在____ 日之前启封”字样;
(4)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如果一旦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8.3 如果信封上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不负责任;
18.4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小信封内,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将此小信封封入标有“正本”的信封内。
19、 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送至招标人;
19.2 招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第19条规定,招标人应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必须书面通知招标人;
21.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
21.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1.4 根据15.6条规定,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日,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按照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应不予开封。
22.3 开标时,招标人应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报价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有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4 招标人应按第22.3条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23.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投标失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答疑和澄清。投标人无人答疑和澄清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4.2 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要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总体编排有序等基本条件。
26.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6.4 评委会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委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5 评委会将按上述方法调整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6 评委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投标人在评标时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评价
27.1 评委会将按照26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7.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技术服务费外,还考虑以下因素: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
(2) 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3) 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应商的供货能力;
(4) 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
(5) 零配件、部件和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 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运营和维修保养费;
(7) 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
27.3 根据27.2条考虑因素,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出中标侯选人。
六、授予合同
28、资格后审
28.1 评标委员会根据13.2条标准确定建议中标人是否有能力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
28.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的评委会认为必要的、合适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进行审查;
29、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报价最为合理的投标人。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和减少,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中标通知书
31.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4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向招标机构交纳中标总额0.5%的中标服务费。
32、签订合同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招标机构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其格式为附件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
33.2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第32条或33.1条规定去做,招标机构将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将授权于下一个建议中标人。
第二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邀请(招标编号)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正本一份及副本__份:
1、 供货一览表
2、 投标报价表
3、 货物技术性能说明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保证金
8、 服务承诺
9、 按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有约束力。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系,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卖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出具日期:2005年 月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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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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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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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产地 |
单价 |
总价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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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 |
附件4
投标保证金
(格式由银行自定)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 |
偏离情况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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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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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
附件7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市) 的 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本公司授予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2005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8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产品授权书
3、其它
附件9
服 务 承 诺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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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收到安装并检验合格后付款 |
第四章 技术部分
适用全区七地(市)有线电视网络前端
一、建设规模
本有线电视前端卫星接收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要求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方案,适用于的日喀则、昌都、林芝、山南、那曲、阿里六个地区和拉萨市共七个地(市)级有线电视网络前端。即同一方案分别在七个有线电视前端机房分步实施。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通过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检测(投标书中需要附上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有线电视前端卫星接收安全监控设备要求》中的各项条款。
综合七地市有线电视前端的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必须满足对卫星电视接收四十个信道共计五十套模拟电视节目的监控,各有线前端接收节目的名称、来源以及相应参数见表。
节目 数量 |
节目名称 |
节目来源 |
下行频率 (MHz) |
前向 纠错 |
符号率 (Mbps) |
极化 方式 |
载波 数量 |
1 |
内蒙古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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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中央1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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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中央2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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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央7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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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央10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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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央11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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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央12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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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中央音乐台 |
亚太Ⅵ号C波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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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云南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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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 |
贵州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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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 |
广东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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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 |
新疆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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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13 |
中央3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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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 |
中央5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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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央6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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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央8套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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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央新闻台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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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央少儿台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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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上海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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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 |
山东教育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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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1 |
宁夏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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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2 |
甘肃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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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3 |
旅游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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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4 |
重庆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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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5 |
中央教育台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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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6 |
浙江卫视 |
亚太Ⅵ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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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7 |
卫视1 |
亚太ⅡR号Ku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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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8 |
卫视2 |
亚太ⅡR号Ku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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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凤凰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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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0 |
湖北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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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1 |
四川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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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2 |
青海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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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3 |
湖南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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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4 |
中央4套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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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35 |
中央9套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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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36 |
河南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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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37 |
河北卫视 |
亚洲3S号Ku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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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38 |
广西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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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39 |
陕西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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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40 |
安徽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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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41 |
江苏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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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42 |
黑龙江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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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43 |
山东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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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44 |
吉林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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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45 |
天津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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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46 |
北京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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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47 |
山西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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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48 |
福建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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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49 |
江西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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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50 |
辽宁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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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51 |
深圳卫视 |
亚洲3S号C波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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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二、系统方案设计要求
本系统的作用是用于有线电视前端卫星接收的安全监控,在卫星广播电视信号遭受非法攻击时,阻截非法信号进入有线网络,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要求在不到1秒钟的时间内,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并切断非法信号。
用户方对投标方在系统方案设计时提出以下要求:
1、本安全监控系统与各有线电视前端机房设备采用并行接入方式,保证不能因为监控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原有设备的正常播出。
2、整个安全监控系统由集中控制主机、QPSK检测设备、视音频切换器、报警录像设备、以太网交换机等设备构成。集中控制主机具有对整个安全监控系统的所有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和操作控制的能力;在集中控制主机上,可以设置报警参数及其阈值、设置报警级别、设置不同层次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存储和查询各种不同类型的报警数据和操作人员的操作日志;在集中控制主机上,还可以对系统内所有的监测设备检测的信息集中监视。
3、可以外接多个远程终端对系统进行访问,查看各检测设备参数的设置情况、查看报警信息,但这些远程访问终端对系统的参数不具有任何修改的能力。
4、系统方案设计时,考虑QPSK检测设备、视音频切换器、报警录像设备、以太网交换机等设备安放在同一标准机柜上,机柜本身的费用也应包含在此建设项目中。
三、系统方案设计原则
1、稳定性
构成安全监控系统的所有设备必须取得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入网人证(投标书中需要附上入网认证书复印件);
投标方选用的设备必须满足在海拔4000米以上、灰尘相对较大的环境中运行的要求;
设备安放在标准机柜上时,应留有确保设备稳定工作的散热空间,据此计算使用机柜的数量。
2、扩展性
在用户将来需要增加检测信道和节目时,不论是在硬件方面,还是在软件上,系统方案都容易实现此项扩展的需要;
当用户要求系统增加多画面监测功能或今后数字化后增加TS流的监测功能时,系统方案都容易实现此项扩展的需要;
视音频切换器的选取,既实用于目前的模拟视音频信号的切换,也易于将来升级为适合TS流的切换。
3、便于操作
选用的设备具有断电自动记忆已设置参数的功能;
操作界面美观大方,便于识别、易于操作。
四、具体技术要求
1、判据的选取
系统及设备识别卫星接收被非法干扰的判据,是以卫星传输的信道功率、信道锁定状况、误码率、载噪比等的变化情况为主要参数并辅之以信道层和码流层的其它参数综合而成。
2、切换对象
系统及设备在检测到卫星接收存在有非法干扰时,需要控制的对象是视音频切换器,通过该切换器将受到非法干扰的所有A/V信号(或将来数字化后的TS流信号)切换到备用的信号源(或备用的TS流),从而阻截非法信号进入有线网,但机房值班人员可以继续利用此监控系统监视非法干扰的整个过程。从检测到非法干扰到实施切换,必须在1秒钟内完成,保证在有线网络中不漏出一帧非法信号的图像和非法的声音。
注:备用信号源(或备用TS流)设备由用户提供,投标方只考虑视音频(或TS流)切换器的费用,切换器必须选用国产高质量的产品。
一键式恢复功能:当非法干扰过后,值班人员可以在相应的检测设备的控制面板上或通过系统集中控制主机,一键恢复到原来的正常工作状态。
3、报警
(1)准确性
系统检测到卫星接收存在非法干扰时,必须在1秒钟内报警,不能有漏报;系统检测到卫星接收存在有自然干扰(例如雨雪衰)或地球站诸如主备信号源、主备编码器、QPSK调制器、上变频器、高功率放大器、主备天线切换时,也应当提示或报警,但不能把此当成是非法干扰而误报。详细要求必须满足《有线电视前端卫星接收安全监控设备技术要求》中的相应条款。
(2)报警方式
系统具有的报警方式:①集中控制主机或检测设备的显示屏上高亮度的颜色变化,指示灯的颜色变化;②集中控制主机或检测设备发出声音提示;③集中控制主机或检测设备的显示屏上出现文字提示;④具有群发短信的能力(投标方提供相应的设备和软件,手机卡由用户方提供)。
在集中控制主机或检测设备上,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设置报警级别;对不同类型的报警参数,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接收情况调整其阈值。用户方要求系统具有的必要报警参数是:卫星传输的信道功率、信道锁定状况、误码率、载噪比等的变化情况,其它辅助参数尊重设备研发商认定的有利于判别卫星接收非法干扰的参数。
(3)报警消除
消除报警既可以在相应检测设备的控制面板上完成,也以在系统集中控制主机上完成。
4、视音频记录和回放、数据存储和查寻
在系统检测到卫星接收存在有非法干扰时,报警录像设备可以提前30秒钟开始记录所有被干扰节目的受干扰情况,记录采用MPEG4或H.2数字编码压缩方式,可以生成扩展名为MPEG4和AVI的录像文件格式保存,以便于事后回放分析。
对系统检测到的各类报警参数超出设定阈值而产生的报警信息和操作人员对系统的操作日志进行自动存储。
系统具有对各类参数设置和数据查询的权限管理能力。
五、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
1、QPSK检测设备
单台设备可以同时对8个卫星传输SCPC或MCPC信道实时监测(从设备运行的稳定性考虑,不建议超过8个信道);
具有对QPSK信道功率、信道锁定状态、误码率、载噪比等参数的检测能力,对信道功率变化量的测量精度为±0.5dB,检测速度≤200ms;
通过合理设置不同监测参数的阈值、综合判断各种监测参数的变化情况,设置合理的报警规则库,以正确区别非法干扰和自然干扰,要求报警检测的时间必须小于1秒;
2、集中控制主机
硬件要求:P4 2.8GHz/256MB/160GB;DVD/键盘/鼠标/17”液晶(品牌机型);
软件要求:
①集中控制:对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设备,如QPSK信道检测仪、报警录像设备、视音频切换器等除了在设备的本地控制面板上可以对设备实施操作和设置外,也可以通过集中控制主机对这些设备实施操作和设置;
②集中数据:对整个系统中产生的各类报警信息、对不同参数的检测信息、重要的操作日志进行存储;
③集中查询:可以对系统中的各类报警信息、不同参数的检测信息、重要的操作日志、报警录像设备记录的图像和声音、数据等进行查询或回放;
④集中报警:当卫星接收遭受非法干扰、某项或多项参数超过设定阈值时,除了在QPSK信道检测仪上发出报警信号外,还可以通过集中控制主机发出多种方式的报警信号,对重要的报警信息,可以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发出;
⑤权限设置:对设备参数的设置、数据的查询具有权限分级管理的功能;
3、视音频切换器(参考型号:大连“捷成”)
①冗余式双电源设计,每个电源功率为100W,带有独立的AC电源输入端子;
②配有LED指示灯,用来指示各种故障和电源状态;
③智能风扇设计,温度控制风扇速度,以减少风扇噪音;
④单个机箱内最多提供10路视/音频自动切换模块;
⑤每个机箱可配以太网控制卡,支持TCP/IP通信协议,可以通过QPSK检测设备和集中控制主机实现自动或手动控制切换;
⑥每个机箱内,各种模块可随意组合,每个模块具有独立的接口背板。
4、标准机柜(参考型号:“因斯泰克”、“北京云逸”)
通讯、广播电视等机房用于放置设备的标准机柜:2000mm高×625mm宽(带玻璃门)×810mm深,可以安放43个U的标准设备。
六、其它
1、供货范围
满足上述第一至第五项需求的所有软件和硬件设备、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外围材料费、培训费。
2、工程范围
包括组货、运输、搬运和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做到布线合理。
3、工程时间
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四个地市有线前端卫星接收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45天内完成昌都、那曲、阿里三个地区的安装调试,经有关单位验收后正式交付使用,并签定正式交验书,同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售后服务
供货商具有对系统足够的维护能力,保证在24小时内应急响应,特殊情况下,拉萨市、日喀则、山南、林芝四个点72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昌都、那曲、阿里三个点一周内到现场服务。硬件设备保修期一年,软件一年内免费升级和部分功能调整。
五、需要投标商作出以下承诺
①、在应标书中必须提供设备的型号,生产厂家、所属国家(地区)以及相关的完整的技术资料;
②、在应标书中必须提供施工时间表;
③、在应标书中必须对售后服务作出承诺;
④、在应标书中必须拟定对不能按期交货、施工中出现的人为和技术责任、工期延误、设备技术性能和指标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等的赔偿条款并作出相应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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