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综发〔〕123号 c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竞争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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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综发〔2017〕123号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竞争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农办﹝2017﹞18号)精神,经研究,我市拟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遴选建设区县,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现就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农村发展阶段性需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要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要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充分分享田园综合体发展成果。
——坚持共同发展。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进程,提高区域内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要把探索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坚持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政府投入要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高区域内居民特别是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循序渐进。要依托现有农村资源,特别是要统筹运用好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等建设成果,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要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功能定位,探索一条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和发展之路,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
三、重点建设内容
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
(一)夯实基础,完善生产体系发展条件。要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
(二)突出特色,打造涉农产业体系发展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打造农业产业集群;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开发农业多功能性,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推进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业发展,培育形成1—2个区域农业知名品牌,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创业创新,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加农业效益。同时,强化服务和利益联结,逐步将小农户生产、生活引入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轨道,带动区域内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四)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新特色。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功能,补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要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完善综合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六)形成合力,健全优化运行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关系,确定合理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形成健康发展的合力。政府重点负责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营造有利于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及其他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和实体运营中的作用;农民通过合作化、组织化等方式,实现在田园综合体发展中的收益分配、就近就业。
四、项目个数及投资规模
(一)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1个,实施区域面积为2-3万亩,分三年完成。资金投入由市级以上财政资金+区县财政资金+社会资本资金三部分组成,要求区县引导社会资本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投入,区县资金筹集力度作为评审打分的重要因素,并将此作为竞争立项重要条件打分。
(二)重庆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根据后期实际情况待定。
五、申报区县总体要求
(一)政府牵头引导。申报区县党委政府既要发挥主导作用,将田园综合体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由区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统揽协调试点工作。又要发挥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市场竞争机制,调动更多资本、更多元主体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
(二)开发条件具备。申报区县应具备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区域和产业,能够通过区域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推进生产生活生态领域建设,促进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方面综合发展。
(三)建设思路清晰。根据区县实际,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要有建设田园综合体的明确思路,特别要理清主导作用与协同作用的问题,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的问题,建什么和怎么建的问题,以及运营机制和利益联接机制等核心思路问题。
(四)总体规划科学。田园综合体规划布局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要求,通过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和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增长点,为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路径,使农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五)筹集资金充足。申报区县应在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积极筹集本级财政资金,同时应综合考虑运用补助、贴息、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等多种方式,撬动城市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六)整合资源有力。申报区县政府应牵头组织立项、规划、实施,同时要整合国土、交通、建设、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力量积极参与。
六、竞争立项的原则和范围
(一)基本原则。竞争立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财政部财办﹝2017﹞29号文件精神,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由省级财政(农发)部门统一组织以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项目竞争立项机制,择优选项。
(二)参与范围。各区县均可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按照上述要求权衡后,请示区县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名。
七、竞争立项的方式和程序
(一)区县报名。凡符合本竞争立项参与范围的区县,均可通过以编制上报材料形式参加竞争立项,上报材料包括项目区简要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理念、总体思路、建设路径、体制机制创新、财政资金安排及本级配套承诺书、组织保障措施、项目区现状图及简要规划图(1:10000)。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上报市农综办。
(二)专家初评。市农综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区县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初选出3-5个胜出区县。
(三)专家终评。经过专家初评胜出的3-5个区县,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组织相关领域骨干人员及规划设计单位着手同时编制项目三年(2017-2019)规划和2017年度实施方案,市农综办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现场答辩加资料审阅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审,专家组在现场听取初选胜出区县(自治县)陈述(重点介绍项目区概况、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田园综合体建设思路、工程规划布局、机制改革创新、资金资金整合及保障措施等)的基础上,结合评审区县竞争立项项目申报资料后现场评分。市农综办、市财政局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1个实施区县。
(四)公示公告。经市农综办确定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区县名单,将通过市农综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
(五)后期准备。竞争立项胜出区县一旦确定,由市农综办书面通知区县,区县应立即按照专家建议及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材料上报,经市综办、市财政局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农发办。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实行竞争立项是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各地要高度重视,有条件的区县要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要严格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做到格式规范、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表述清楚。
(二)精心准备。参与项目竞争立项的区县要精心准备,项目选择要有基础、有产业;试点推进有思路、有举措;项目规划合要求、接“地气”;项目区领导重视、群众支持。
(三)组织保障。为加强组织保障,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应由区县人民政府为申报单位,负责统筹管理,农综办、财政局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的日常事务。
(四)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要求:有意报名的区县于
2.初选胜出区县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初选胜出区县申报竞争立项材料一式10份应于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永红 电话:89075191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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