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电视讲话

工商局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电视讲话

2021-02-20 10:54:09 动员大会发言稿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工商局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电视讲话》,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工商局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电视讲话第1篇

无照经营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更重要的是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给国家造成经济流失。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县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推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

一、充分认识无照经营的危害性

无照经营是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市场内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源头,是损害公平竞争,偷漏国家税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全社会都要充认识无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发挥举报和监督作用。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经济主体资格监管,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责无旁贷。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我们把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与市场巡查和申诉举报密切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开展好这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县局专门成立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注册管理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和措施 文章版权归中文范本网作者所有!

整治重点:各类矿山无证无照开采加工业,无证无照食品餐饮经营业,无证无照文化娱乐行业和化学危险品行业。

整治内容:(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四)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洗活动的;(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改变经营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的。

整治措施:(一)对已生产经营两个月以上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固定经营场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对于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期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其守法经营;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的无照经营者或在限期内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将坚决依法查处或取缔。(二)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活动免予登记和收费;对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督促自觉办照,按照政策规定,免去相关费用,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进行规范。

三、专项执法行动时间安排

这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7日至15日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16日至6月25日为集中整治规范阶段;6月26日至30日为检查总结验收阶段。

四、严格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中,我局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都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期限核发有关证照,严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谋取不当利益,违规搭车收费,超时限办理证照。同时,查处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将依法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认真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振奋精神,顽强拼搏,为建设经济强县、生态强县、和谐强县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7年3月7日

工商局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电视讲话第2篇

△无证经营怎么个处罚标准???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条链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无照经营的处罚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场管理,取缔无照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无照经营,是指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而擅自开业的行为。

无照经营属非法经营,应当予以取缔。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公安、交通、城建、市容、税务、物价、土地、技术监督、文化、卫生、医药、烟草、金融等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第四条 查处无照经营应当坚持依法取缔与疏导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本省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培育和扶持各类市场的建设,并通过增设摊位、增辟摊群或开放夜市等途径,解决从事个体经营所需的经营场地。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无照经营者提供发票、经营场所; (二)向无照经营者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与无照经营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六条 对无照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申领营业执照,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责令停止经营; (二)没收非法所得; (三)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无照经营者,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私营企业经营的无照经营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他无照经营者,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前款所列各项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第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有关管理机关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为无照经营者提供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向无照经营者出租、出借银行帐户的,由开户行责令其纠正,没收其出租、出借帐户的非法所得,并处以出租、出借金额5%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处无照经营活动时,对用于无照经营活动的经营工具和原材料等,在报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后,可以采取封存、扣押措施。

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先行采取封存、扣押措施,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封存、扣押措施,应当向被执行人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依法暂扣款物专用凭证》。

在被执行人接受处罚后,应当及时解除封存、扣押措施。

被封存、扣押的经营工具或原材料难以保存或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或被执行人拒绝认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擅自动用或转移被封存、扣押的经营工具或原材料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追回,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没收和罚款处罚时,必须向被处罚人制发《即时处罚决定书》或《处罚决定书》,并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款专用凭证》或《罚没物资专用凭证》。

罚没款物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必须得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的事先批准或者书面授权。

第十条 被处罚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或收到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

受理复议的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其他有关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起复议、诉讼。

第十一条 对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机关管辖。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复议决定一经生效,被处罚人应当在处罚决定或者复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缴清罚没款。

被处罚的无照经营单位或个人拒绝缴纳罚没款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将封存、扣押的物资变卖作价抵缴,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无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查处无照经营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检查证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文明执法。

严禁徇私舞弊、滥施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徇私舞弊、滥施处罚的管理人员有权举报。

对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其所在单位应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摩托车因为无照驾驶被交警大队扣了怎么处理?

我想倒也利索,我就给了他600后将车子骑了出来。

还有在我按下的手印上面的一些事实我都不承认,他们来的时候那些警察全部都上班了。

我还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那些警察有在那说话的。

我只是感觉到我不服,就你那样写吧。

,你就出不去了。

那人和我就做在一起了,要是钱花的太多就算了。

后来我给那天在交警办公室的那个人打电话,他说他能给我取出来,但是要花钱。

我想那肯定要花钱8月23日,下午16时30分我骑两轮摩托车从大庆路与西二环处经过时发现路边停一警车,当时也没有太在意,而是那些警察们的素质,和对我这个事情处理的方式,我们就休息了,他们二人商量好轮流看我。

我坐在凳子上相睡觉,可是心里有事怎么能睡的着啊!我就继续和他们其中一个聊问他们像我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样?他说你要是再不找人找人处理交保证金的话明天可能要被拘留,我问他一般要交多少钱,照片,保证书。

,在上车的时候其中有个警察给我们戴上了手铐,我说不是不用带的吗?他说少废话。

我承认我当时想杀人。

生平第一次见手铐还是戴在我手上。

我犯了什么错。

里面的人说让我明天去,让我拿上手续,又嫌人力三轮太慢,所以买了一个电动三轮车给人送货,现在却让他们把车子收了没有办法给人送货了,里面见了各种各样的人。

有报假警的,有做传销的,有开小旅馆的。

,我很气愤。

不服的不是对我的那些处罚。

我说那你别生气,将门锁死,他们在前面查一辆拉货的电动三轮车。

他们的办案方式让我很不服。

我气愤的是为什么被抓的大部分都是一些文化低,靠苦力挣钱养家的穷人。

7天后我被放出来。

我回到住的房子里,我问他们是谁凭什么挡我,我看有些并不符合事实我不愿按。

有听他说你好好配合我给队长说说好话让少拘留你几天少罚一点,我掏出我身上的东西后,他们又搜了我的全身,后来他们拿出我的身份证说有问题,去查一下看看我到底有没有驾照,8岁的,他们下车说话,让我在车里面又待了近半小时后。

我就和那个男孩一起被他们领出去,有在那玩电脑游戏的。

让我把我身上的所有东西全部掏出来放到桌子上。

他说你在8点半之前在不找人来处理等领导都来了就要被拘留了。

我一听我很害怕也很急。

他说那就给600吧,我说我找熟人就是想便宜一点,电动车被扣的。

还有人和警察吵了起来的。

说他没有钱买汽车送货。

有农民,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是故意骗我,和警察是托。

我就在那想,他们不停的催说他们只是帮我忙,在路上有车挡在前面就骂:我骑两轮摩托车行驶沿大庆路由东向西行行驶至西二环处被警察拦住,经查是无照驾驶。

我一看我说不对明明是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将我拦住,说你找个人来交1900你去把摩托车一骑就回去了。

,有打架的,还有醉酒驾驶的,和我一样骑摩托车被关的也不少,我在里面被他们关了大概半个小时后,他们进来开车。

我说那也应该这样写啊。

他:你要是在不好好配合就关你15天罚你2000。

我说但是这不是当时的事实啊。

他一生气立马将原本写好的拘留15天罚款1000改成了拘留15天罚款2000。

我害怕了。

和那些警察呆了有一天的时间,我想了一下我说那好吧。

我就用他的电话给我表哥打了电话说我骑摩托车被抓住了,要交1600才可以出来,他说他马上来,一起被决定送往看守所。

在这之前我听到有一个人问他的同事要手铐,我问那个警察还要给我们带手铐吗。

他说像你们不用戴,但我有什么办法。

他们又问我要手续,我也说没有拿。

门外已经站了好多前来处理三轮车,取出来化不来。

我说我找个熟人看取不娶的出来,一直到大概晚上8点多,来了两个男的后,他们对那两个男的说要把我看好。

我想说我要是有钱我也不想拿摩托车挣钱,我们应该怎么样生活下去。

把钱交在你们手里连罚款都不用交就可以把车子取出来?他解释。

后来他们来迟了,我哥说让我不要了算了。

罚款500,停车费一天20都8天了还要到派出所开证明还要给人送礼,我就特别担心害怕。

我的两个表哥不停的给那警察说好话但是不论怎么说人家都说必须要拘留,我一看是在打印拘留我的那些东西。

那男的说你下午被抓了怎么不找个人处理一下就出去了,我说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我不知道啊。

后来我和他们二人说话熟了我们就拿起扑克牌在办公室里玩挖坑到12点。

去 我和表哥商量了一下,带我下车到办公室里。

扣我摩托车的两个人一个在那里玩电脑游戏,把车门反锁,我问他摩托车也可以取出来,他说是。

最后他说最低1600,他说一般都是1900.我说我在西安打工家里又被泥石流冲了,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啊。

他说那就没有办法了。

,被警察一问你是不是无照驾驶的那个?他说是。

警察说你来的正好。

我只有乖乖地安上了自己的手印。

后来我和那个和我一样无照驾驶的人。

我们去了那个交警没有在,说让他怎么生活。

他说:罚款500 停车费一天20共10天就是700块钱。

有卖菜的,有专门给人送货的。

第二天早上我被他们迷迷糊糊的叫醒,我一看7点我说还早我在睡一会,最后他们将我强行推进警车里。

标签:

粤ICP备2020078845号-2

中文范本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