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防汛抗旱统应急预案

林业系防汛抗旱统应急预案

2021-03-05 16:42:46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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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系防汛抗旱统应急预案第1篇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56-5520017).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林业系防汛抗旱统应急预案第2篇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56-******)。

林业系防汛抗旱统应急预案第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洪涝灾害和特大旱灾引发的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县林业局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体系及职责
  
1、指挥体系
  
县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系统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xxx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指挥、协调全系统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办(县森林公安局)。
  
2、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防汛抗旱的后勤保障工作。
  
局安办:负责灾情信息调查核实、收集、汇总,协调各国有林场的防汛抗旱工作。
  
局资源林政管理股:根据县防指的安排,负责防汛木材的组织和供应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汛期漂木管理工作。
  
各国有林场:设立防汛抗旱应急队,在林业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指挥辖区防汛抗旱工作。
  
二、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国有林场要做好辖区灾害性天气监测工作,必要时候要落实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监控。当有可能发生灾情和灾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局安办报告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预防预警行动。各国有林场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应急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检修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完善预案,保证通讯畅通。
  
三、预警级别
  
出现下列情况者,为预警级别:
  
1、一般。发生洪涝、干旱面积占林场总面积10%以下。
  
    2、较大。发生洪涝、干旱面积占林场总面积20—30%。
  
    3、重大。发生洪涝、干旱面积占林场总面积30—40%,可能出现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情况。
  
    4、特别重大。发生洪涝、干旱面积占林场总面积50%以上,出现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应急措施总体要求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行动分为四级。进入汛期或发生严重干旱,各单位应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时报告零报告制度。
  
水旱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并向林业局安办及时报告情况。
  
  (二)应急措施行动
  
    1、一般
  
    由各级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方面等工作,抗灾救灾工作结束后,将灾情发生及抗灾救灾情况书面报告局安办。
  
    2、较大
  
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方面等工作,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林业局视情可派出应急工作指导小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当地防指应按照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局安办。
  
    3、重大
  
    局长或委托局相关领导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方面等工作,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局防指视情派出应急工作小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受灾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灾后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林业局。   
  
    4、特别重大
  
局长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方面等工作,其他局领导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并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林业局协调民兵、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应急送水。
  
   (三)信息报送 
  
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对重大灾情经调查核实后,方可上报。
  
   (四)防汛抗旱宣传及培训
  
集中时间对各单位负责人、抢险应急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真正建立一支熟悉情况、掌握技术、纪律严明、反应快捷的应急队伍,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五、灾后工作措施
  
1、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时向林业局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同时安排人员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灾害发生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修正预案,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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