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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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讲话第1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议题是推广张山子镇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经验做法,全面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刚才,大家实地察看了张山子镇几处基层基础工作现场,张区长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区公安分局王局长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张山子镇党委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特别是市公安局李德芳局长、治安支队朱广志支队长也在百忙之中到会指导,李局长还代表市公安局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对我区的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市公安局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认识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苏鲁边界平安区”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全区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扎实有效的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一年多来,各级各部门把维护稳定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向基层倾斜,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不断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基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张山子镇党委政府历来对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视,特别是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近几年的社会治安状况来看,张山子镇虽然地处省际交界处,情况复杂,但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发案少、秩序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他们的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值得全区各镇(街)借鉴学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社会治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刑事案件尤其是盗窃、两抢等侵财型案件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治安不好,某些方面的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还相当突出,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还有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亟待解决,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和处理,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镇(街)党委、政府对治安基层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大,措施不力。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当前所面临的形势,按照形势的要求,调整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部署、调整力量和工作方法,抓好社会治安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否则,就可能出现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治安状况就可能出现恶性循环。同时还要看到,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维护稳定工作的根基,根基不深、根基不牢,就难以取得斗争的主动权。实践证明,哪里基层基础工作做得好,哪里的治安管理就管得好;哪里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哪里的案件就多,治安秩序就不好,工作就被动。当前,我们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和对敌斗争的复杂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事关全区人民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的工作,使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区深入开展“苏鲁边界平安区”建设暨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一条主线”,抓住“两个关键”,突出“三个重点”,实现“四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扎实地做好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要按照区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广和借鉴张山子镇的经验做法,本着“重心下移,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要加强镇(街)、村(居)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淦肱淝空颍ń郑┳壑伟旄敝魅魏妥?殴ぷ魅嗽保?浞址⒒幼橹??髯饔谩R??⒔∪?爸伪!保ūN溃?⒀猜摺⒌鹘狻⑵辗ā?锝獭拔逦灰惶濉钡幕?闳悍廊褐巫橹?Q细癜凑铡傲?小⑺穆涫怠钡谋曜迹?∪?晟乒嬲轮贫龋??⒊ばЩ?啤R?氐阕ズ弥伪;峤ㄉ瑁?颜?嗡刂矢摺?焓鹿?馈⑷劝?伪9ぷ鞯闹伟不??肿拥髡?涫档街伪;幔?乇鹨?淝颗浜弥伪V魅危?⒒雍弥伪;嵛?ど缁嶂伟病暗谝坏婪老摺钡淖饔谩R?⒁庾龊弥伟残?茉狈至骱蟮母ň?α拷ㄉ瑁?险嫜芯啃滤悸贰⑿路椒ā⑿履J剑?蛊湓谖?ど缁嶂伟补ぷ髦屑绦?⒒又匾?饔谩?BR>二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重大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关系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又要兼顾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提高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正确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要发挥好镇(街)和村(居)调解组织的作用,继续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准、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内部,解决在始发状态,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事件。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预防和减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要健全完善治安防范体系,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治安防范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是平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和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加强对社会面的动态管理,整合各种治安防控力量,优化警力配置,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放在一线,扩大对社会面的防控范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面巡逻防控网络、村(居)治安防控网络、单位内部防控网络、卡点堵控网络和科技防控网络,全面加强以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平台,以巡逻卡点民警为主体,以群防群治为基础,点线面相结合、打防控于一体、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区形成指挥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治安防控机制,努力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四要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以此带动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特别要在组织领导、工作方式以及考核、奖惩等方面健全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建立起重视基础、狠抓防范、依法管理、促进打击、服务群众的良好机制。对人口管理、爆炸物品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案件审理、调解纠纷等基层基础业务,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加强督促,切实把工作做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基层干警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每天都与群众接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着整个政法队伍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要加强对基层干警的教育培训,特别要注意引导大家认真学习做群众工作的艺术和方法,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水平。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对群防群治组织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形成维护社会治安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抓好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干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象重视经济工作一样重视抓好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一要抓好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一把手”工程。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是抓基层基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它成员也都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到从一把手到班子成员,既有主管又有协助,既有分工又有合力,责任一起担,工作一起干,成果一起要,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要抓指导,以点带面。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各个层次都要有自己的榜样,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此推动全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平衡开展。
三要抓投入,在财力、物力方面给予倾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各基层单位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增添交通工具和通讯器材,同时要搞好后勤保障,解除基层同志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
四要抓奖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基层基础工作是一项硬任务,今后除日常考核外,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项评比活动,对抓基层基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基层基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调整;对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搞好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事关全区稳定大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本次现场会为新的起点和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再创新水平,为促进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讲话第2篇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安排部署今年剩下两个月的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关于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开封现场会的情况
9月22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在开封举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出席会议。会议持续一天,上午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开封市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下午召开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xx,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刘xx同志分别做了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了安排。
当前我镇社会大局稳定、治安持续平稳,但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仍然很重。同时,对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有的村重视不够,一些村执行力、落实力欠缺,基层基础建设总体薄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各村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基层基础建设抓实抓好。
对下一步的工作,会议提了六个方面要求。一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要加强镇、村两级的基层综治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加强管理,抓一把手。要加强基层警务室建设、保安队伍建设、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二要加强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基层刑事治安案件应急处置机制、便民服务机制、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基层平安创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三要加强硬件建设。加强技防、物防建设和基层政法阵地建设。四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方式,使平安建设宣传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延伸宣传的渠道、广度和深度,同时搞好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素养。五要实行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基层对口单位和联系点建设。六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基层基础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认真解决实际问题,重视政法综治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使用,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会议还印发了中共吴城镇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将把贯彻该意见作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规范,抓实扣死,抓出实效。
二、今年来工作的简要回顾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镇各村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现“双安”、推进“双治”、夯实“双基”和“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坚持以基层平安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工作,大力加强基层综治阵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平安稳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打防管控”强力推进。以“平安一号”行动、“防暴恐、除黑恶、打盗抢、压事故、保平安”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二是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在去年“双创”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了以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三是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以“视频监控建设管理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以视频监控为主的人防技防体系。四是平安宣传不断深化。今年8月份县综治委布置这项工作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平安建设宣传的覆盖面,镇、村设立了平安建设宣传长廊和专栏,扩大了平安建设的影响力,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各村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特别是基层基础建设上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我镇基层基础总体薄弱的局面还没用根本改变,有的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走访群众,不少人反映平时见不到镇、村巡防队员;基层矛排流于形式,一些地方连基本的会议纪要和工作记录也没有。二是工作管理不够严格。一些村委不是工作时间没有人值班,内务脏乱差,就是看不到任何的档案资料和工作痕迹。明确要求各村要建立专职视频监控员队伍,实行24小时网上巡逻值守,不少地方连专职监控员队伍都没有建立,更不要说实现24小时网上巡逻。三是工作举措缺乏创新。满足于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贯彻会议,没有真抓细研,没有真抓实督,没有真抓落实,缺乏主动作为、主动创新的意识。比如网格化和基层平安创建是今年的重点工作,镇里明确规定了“五有”的硬件标准和“动态管理、分级创建”的要求,大部分村仍然停留在阅读文件上,一些好的村也只是挂了几块版面,但没有开展工作的实际内容。
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实际上还是浮在面上的问题,很多都是老生常谈,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希望同志们能够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推进各项工作。
三、剩下两个月的重点工作
现在已经是10月下旬,离年底还有两个月多一点时间。下面,我就今后两个月以及更长一段时间的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抓好省、市、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参照省《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镇综治办也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治安防控社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并印发给了大家。各村回去后,抓紧启动贯彻落实工作,尽快制定贯彻两个《意见》的具体措施。镇要对各村进行分类排队,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好、中、差的标准,划分为一、二、三类,分类施策,努力推动好的更好、中游变好、差的达标。到XX年底,全镇要有80%以上的村达到《意见》要求的建设标准,“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建成率也要达到80%以上。
(二)要抓好“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今年被省综治委定为“基层基础提升年”。为抓好这项活动,镇综治办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推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各单位也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夯实基层基础的措施,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新的提升。一是要提升综治干部队伍素质能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综治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加强对基层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以村为单位,采取以会代训、实地观摩等形式,力争每年对综治干部轮训一遍,提高队伍的综合水平。关心爱护基层综治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坚持不懈在抓好“一办三队三中心”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意见》进行规范完善,提升实体化程度,促进规范运行。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努力推进政法综治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综治工作信息化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要提升基层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实行政务公开,结合镇党委提出的“三亮三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职务、联系方式、每日工作去向等,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基层综合服务大厅,能公开的都要公开,能上墙的都要上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备勤、请销假制度,确保群众办事能进得去门、找得到人、办得成事,工作人员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待人礼貌,呈现出好的精神状态,坚决不能再出现明查时人员齐整、一暗访就见不到人影的情况。要规范各类台帐、档案、资料的管理,完善工作记录。要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解决“脏乱差”问题。四是要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的实力、能力和活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尤其是要坚决防止一般矛盾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转化为重大刑事案件;要使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防范和惩治,实现发案少的目标,保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使执法、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要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大胆创新,力争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和亮点。
(三)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县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可将“一办三队三中心”中的“群众诉求调解中心”更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充分发挥各类调解优势,及时发现、控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坚持镇每半月、村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推进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理念、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增强基层调处化解能力,努力实现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以上越级集体访、极端上访事件大幅度下降,少发和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四)要坚持抓好“打防管控”工作。认真开展好第三阶段“反暴恐、保平安”和第四阶段“控事故、促和谐”专项行动,确保整个“打防管控”工作取得最后胜利。要抓好抓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挂牌整治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暗访督查、排查整治活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商场集市、车站医院等复杂场所整治,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单位安全防范,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消防、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防止重特大案事件发生,加强铁路、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广电及输油气设施沿线地区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各种隐患。对那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治安依然混乱、人民群众仍然不满意的地方,一定要运用挂牌整治、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扭转个别村和部位的治安混乱局面。要深入推进“视频监控建设管理年”活动,加快推进以视频监控覆盖面,提高建设质量,实现信息联网。
(五)要抓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吸毒、精神病、流浪乞讨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从近几年发生的案件可以看出,这几类人群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危人群,违法犯罪率高,危害程度大,群体规模大,管理服务的任务很重。各村和相关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衔接、管理、防控、安置、救治救助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类底数台账,切实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加强对此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工作,强化信息录入和核查核实,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相互衔接措施,不留空档死角。
(六)要抓好基层平安创建工作。要深入抓好《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不能放任自流。要对每个村、每个单位建立创建台账,哪些村、社区、单位已经达到创建标准,哪些没有达到、什么时间达到等,都要始终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已经达到创建标准的,要进行命名表彰。对命名的平安村、社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每年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平安建设先进村、社区,都要从已经命名的平安村、社区中产生。对出现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的,视其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确保创建质量。根据县综治办要求,镇综治办还要把平安村、社区报县综治办,县综治办也同时建立台账,不定时进行抽查暗访。
(七)要强力推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是县委、县政法委、县综治委确定的一项年度重点工作,县里明确提出,要达到“铺天盖地”的氛围。从镇综治办前段时间的暗访督查看,各村离这一标准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高速路口、道路沿线等部位氛围薄弱,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任何的氛围。会后,要按照镇《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把宣传工作引向深入,推向高潮,持续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安全感和满意度。当前的重点还是做好社会面上的宣传,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特别是国道省道、乡镇道路、高速公路两侧,在汽车站,在社区小区、广场公园、建筑工地、服务窗口等显要位置设立固定宣传设施。要注重加强各类单位、组织内部的宣传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宣传任务,进一步形成浓厚氛围。要注重抓好媒体宣传,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的成果,同时注意各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
(八)要抓好迎接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工作。马上进入11月份,全国、全省安全感调查即将开始,全省年终检查一般也在12月前后进行。各村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进行查漏补缺,针对省、市、县规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要针对性的加强治安防控、矛盾化解、走村入户服务群众、宣传发动等工作,最大限度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赢得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认可,做好迎接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把工作做到前头,保证我镇取得好的成绩。
同志们,临近岁末年终,任务多、压力大,也是决定我们全年工作成效的关键时刻。同志们绝对不能有松口气的心理,希望大家振奋精神,鼓舞斗志,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为全年的工作争取到一个好的结果,推动我镇综治和平安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为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全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讲话第3篇
同志们:
社会治安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既是加快经济发展、实现后发赶超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为了应对各种矛盾和挑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央和省委都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1、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体现。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关系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涉法上访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集体上访增加,组织化倾向明显,有的跨地区、跨行业串联,有的在党政机关和重要场所聚集滋事,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秩序。如何应对当前的矛盾凸显期和发案高峰期的严峻挑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既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到,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是政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同样是政绩。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既抓经济发展,又抓社会和谐稳定;既注重GDP、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的提高,又注重增强公众的安全感;既抓突出治安问题的处置,确保当前稳定,又抓基层基础工作,实现长治久安。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如何,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检验。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加复杂,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以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稳定与安全带来的影响可能更为严重。如果一个地方的党委、政府连社会稳定与安全都维护不了,说明这个地方的党政班子、党政一把手执政能力不强,也难以赢得党和人民的信赖。因此,我们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责任,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整治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实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今年以来,中央进一步明确要求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摆到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构建和谐社会,安全与稳定基础。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类矛盾中不断长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对此,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政法综治工作部门的同志,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实现后发赶超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围绕“后发赶超”战略目标,正在深入推进“三化”进程,来势很好。但也必须看到,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又是一个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出现重大调整的不稳定期。当前全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的压力很大,形势严峻,主要表现在:境内外敌对势力、“”等组织在我市活动频繁,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遏制与反遏制的斗争尖锐复杂;刑事案件高发的基数很大,“两抢”、“盗窃”等侵财案件发案率仍然较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量增加,一些群体性事件规模大、情绪激烈,组织体系日益严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有清醒的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主要是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综合治理措施在部分基层单位落实难度大。因此,下步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击犯罪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等突出问题,一手抓事前防范和基层基础工作,即一手治标,一手治本,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治本上来,以提升我市的综合工作水平。
l、继续开展严打整治。严打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对严重刑事犯罪决不能心慈手软,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斗争,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特别是要重点打击那些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特别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当前,个别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反弹,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施暴、杀人,为所欲为,如果任其发展,将会严重危及社会安定。对这类犯罪活动,必须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市、县两级政法委要上下互动、主动督战,公、检、法各机关要密切配合,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去。针对当前少数地方重案、命案侦破工作压力大的状况,要建立健全重案、命案侦破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建专门侦破班子,集中攻坚,做到重案、命案不破决不收兵。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对带倾向性的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把刑事犯罪上升的势头压下去。
2、要突出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方面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决策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要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集中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纠、行政调纠工作机制,健全社会稳定的预警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要以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契机,落实治安防范单位法人负责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全面推行以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社会稳定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夯实社会稳定与安全的基础。
3、要突出加强基层组织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关口。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抓好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通过广大基层干部(干警)的创造性工作,把矛盾纠纷调处、犯罪预防、法制教育等基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以社区建设工作为契机,使综治工作进社区,有效构筑社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事关全局、极其重要的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措施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务必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此,中央、省、市都有明文规定,而且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今后要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综治工作分出优劣,奖励先进,惩处后进,促进工作。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要完善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协力的工作局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上只能“进步”,不能“后退”;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主动应对、不能消极应付。要自觉服从社会稳定工作大局,自觉服从工作调度,不折不扣地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接受综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保障措施,中央和省里已经明确的投入政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决执行,及时到位,不打折扣。
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就会落空。要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因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严肃查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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