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

2021-02-27 11:35:34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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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第1篇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十分重视,今年3月份县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专门进行了视察。到2017年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山东各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实现这个总体要求,我院抓住机遇,坚持以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主要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执行规范管理,确保执行公正、高效。以全院“管理创新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对执行实施权的监督制约。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督。二是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划清执行人员的权利界限,确保每项执行行为均于法有据、有章可循。三是严格落实执行异议制度。当事人或案外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力。四是继续深化执行公开。推进执行进展短信告知、邀请见证执行等举措,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五是认真落实相关执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关规定,杜绝随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现象发生。此外,在变更追加执行主体、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财产保全、网络司法拍卖、执行和解、仲裁裁决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参与分配、股权执行等方面,也进一步加强了管理、监督。

(二)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有财产案件应执尽执。为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一方面,坚持严格、依法执行,对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适用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去年以来共实施拘留256人次。对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及时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打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坚持把握好执行政策,树立“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最大限度实现胜诉人权益,又不随意扩大执行范围而侵犯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既依法规范采取执行措施,又妥善把握时机、讲究策略、注意方法,防止诱发新的矛盾、风险,努力实现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加强执行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执行”水平。为解决执行难探索新思路、新途径,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大数据”等在执行领域的运用。一是完善远程指挥系统和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了所有执行案件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通过设置提示提醒、审批管理、监督督促、程序控制、廉政风险防控等节点,对执行案件进行节点监控。二是加快查控一体、安全高效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支持,努力做到凡是财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的行业和部门,就纳入执行查控体系,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三是以大数据为依托,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真正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到目前,我院已发布失信信息4758条,其中涉及自然人44条、法人294条。四是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投资350万元的执行指挥中心已经建设完成,多个单兵智能执行终端与执行指挥中心适时进行图像、语言交互对接,在指挥中心就可以完成对执行现场的调度指挥,提升了“智慧执行”水平。

(四)加大威慑力度,持续开展反规避执行整治行动。围绕查处规避执行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协调配合机制,加大依法制裁力度,全面压缩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空间。一是发挥好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威慑作用。及时向被执行人发送报告财产令,明确财产报告范围、时间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对拒不申报或经核查申报不实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核查力度。除了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进一步强化传统查控措施,对房产、车辆、设备等做到及时实地查控,并落实好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强制清算等制度。三是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按照“应纳入全部纳入”的原则,将符合纳入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到其住处附近的社区、镇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地方张贴执行公告,收到很好的效果。对查实的一般规避执行行为,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对情节严重的规避执行行为,利用公诉、自诉两种渠道追究行为人的拒执罪责任。

(五)探索“专业团队执行”机制,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我院出台了《xx县人民法院执行流程规范(试行)》。执行局创新工作方式,将三个执行庭的人员分为六个专业团队,每个团队均能够独立开展执行工作,便于全局的调度、管理。各团队职责明确,一到六团队分别负责执行立案、网络信息查控、送达,执行财产的实地查控,执行财产的处置,执行惩戒措施的实施,执行异议与审查,案件的终本及归档。每个团队完成所有事项,穷尽执行措施,向下一环节移交,明确时限,防止拖延,实现了专业团队集约办理案件、批量查询送达、集中采取措施,落实了繁简分流、整体推进,做到专人把关、节点控制、综合考评,使得执行工作有序推进、无缝衔接、公开公正,避免原先模式下承办人选择性办案现象,是我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采取的重大改革措施。

(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执行队伍。基本解决执行难,抓好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执行队伍是关键。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方向不偏离。二是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充分考虑执行工作需要,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加强执行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岗位、人员调整,为执行工作提供了相应的员额保障,建立健全了执行法官会议制度。此外,新招聘执行法警20名,充实到各执行团队中。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整顿和查处执行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四是进一步强化职业保障措施。我院为执行局新租了办公执法场所,在车辆改革全院减少9辆车的情况下,为执行局增加了1辆执法车,达到7辆,配齐了执法记录仪、通讯设施、微机等,基本满足了执行工作需要。

(七)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改善执行工作环境。一是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它部门的支持,汇聚全社会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推动解决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点对点”网络查控对接和联合惩戒信息的发布、使用,逐步与金融、国土、住建、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全面建立司法查控系统的网络对接,及时处置阻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有效抵制和克服干预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现象。三是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宣传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手段、竭尽所能取得的执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等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法律权威不容藐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诚信法制氛围,引导全社会对执行工作形成科学理性的认识,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党委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取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2016年组织开展了突击网上结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专项活动,收案2284件、结案2355件,并处结执行异议案件36件。今年以来,新收执行案件812件,结案187件,同比分别增长38.8%和790.5%。

二是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加快执行指挥系统的建设,深化执行信息公开,开展执行款物的专项清理,促进了执行权规范运行;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加强执行团队建设,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三是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成效显著。积极运用网络查控手段,与金融部门建立网络连接,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点对点”网络查控。我院已将4758名当事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各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加强联合信用惩戒,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的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上级法院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中需要克服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件质效方面,实际执结率低、执行标的到位率低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适用率高的“两低一高”现象十分突出,未结案件数量仍然很大,还有不少终本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等长期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二是信息化建设方面,信息化水平总体不高,特别是信息技术较差,在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动产部门建立的“点对点”查控平台也还没有完全运转起来,远程执行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有待加快落实。三是队伍建设方面,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执行干警在执法理念、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方面都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仍然存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三同”现象仍然未杜绝。四是执法环境方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联动部门协助、配合力度有待加强,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手段层出不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等等。

今年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我们将充分发扬攻坚克难、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执行改革和各项工作,特别是完善执行流程、强化管理监督、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完成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目标。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第2篇

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总体思路,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不断加强执行强制力,提升执行规范化,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5年我院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为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现将2014年以来我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情况

  2014年~2017年8月,共收各类执行案件15068件,执结13685件,执结率88.70%,列杭州地区基层法院第3位;结案标的额14.31亿元。三年多来,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强制措施运用逐年提升,违法制裁率5.82%,列杭州地区基层法院第2位,共提交公安布控33人,拘留509人,对3名触犯刑律的被执行人判处有期徒刑;限制高消费860人,限制出入境(护照报备禁办)318人,限制信贷2811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982人,大屏、微信、公交车载电视曝光1326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4258件次;评估、拍卖、变卖资产625件次,成交价款8.1亿元。

  (一)规范执行,狠抓内部管理

  1.坚持规范执行。坚持“四规范”:规范流程,明确并细化节点工作;规范信息录入,提升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文书样式,统一文书制作;规范审批审查,完善终本案件审查与执行的分离审查管理。坚持“四落实”:落实每月执行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发现问题35个并进行整改;落实执行流程管理,修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执行程序;落实执行回告,开展疑难案件会诊16次,增强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落实交叉评查案卷和分管院长抽查案卷制度,规范执行行为。

  2.坚持阳光执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明确电话回告、短信回告时间节点,上线案件自主查询系统,让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执行进展。2017年初,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找执行法官难”的意见,出台执行法官固定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名执行法官在每周固定一天不出门办案,专门用于接待当事人。丰富执行公开方法,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所有符合条件的执行文书;常态化组织开展执行案件听证会、新闻发布会、执行公众开放日,努力让社会了解和理解执行工作。

  3.坚持廉洁执行。结合“周四夜学”,规定动作+自选动作“两步走”,每周在规定学习内容结束后开展自学,将业务学习和廉政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努力形成“不敢为”的廉洁氛围;坚持严字当头,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和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免去1名执行干警的中层职务。

  (二)联动执行,狠抓执行强制

  1.完善内部联动。深化法院内部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的协调,定期召开立审执会议。一是加强立案告知,在立案环节明确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相关信息,从源头防范执行不能风险。二是畅通内部信息交流,要求审判部门在判决、调解中充分考虑执行的可操作性,坚决避免内部问题导致的执行难。三是积极推进执转破工作,目前纷尼诗、舜飞机电等已通过执转破程序进入破产,彻底解决大批执行难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2.加强外部联动。一是强化“限制性措施”运用,联动工商、银行、公安等部门,限制被执行人经商、信贷、招投标、出入境等。二是优化执行查询,先后上线银行查询存款、公安查被执行人下落及车辆、不动产中心查房产、工商查股权等系统,让“老赖”人、财难逃。三是落实特殊主体通报制度,对被执行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村委会等特殊主体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

  (三)分类执行,注重民生保障

  1.创新繁简分流机制。在过去执行模式中,执行员全程负责其名下的案件,通常会导致执行难案、老案越积越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规范,疲于应付执行信访等问题。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我院自2017年起创新繁简分流机制:一科集中财产查控,快速办理简易案件,及时分流复杂案件;二科负责无财产案件,穷尽执行措施,规范终本程序;三科负责有财产案件,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另设执行老案组,努力减少执行信访。该机制得到省高院陈国猛院长批示肯定。

  2.坚持民生保障。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和涉金融债权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在每年的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的专项执行,将涉民生案件实际执行率列入主要考核评价指标。加大惩戒力度,对96名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信贷、限制出入境等,并对符合条件的34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22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500余万元。

  3.服务发展大局。支持依法行政,执结86件涉计生、环保、财税的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24.67万元。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依法快速执行,有效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推进。积极服务保障我县“无违创建”、“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对涉及拆迁的案件重点办理,2014年以来先后办结了旧县项城标猪舍案、柴埠拆迁案等重大执行案件。

  (四)加强执行宣传

  重点加强对执行不能的宣传力度,努力让社会厘清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深化传统宣传。在纸质媒体发表稿件53篇,与电视台合作栏目27期,在《今日桐庐》、《钱江晚报》刊发专版5个。加强新媒体宣传。在法院微信服务号开设“王法官办案记”专栏,在省高院官方微信发表稿件2篇,2017年初拍摄了宣传片——《破解执行难,我们砥砺前行》。向代表做好宣传。结合法院一年两次的走访代表活动,重点向代表介绍执行工作,在每季度寄送《桐庐法院资讯》时同步向代表寄送《执行工作专报》,同时常态化邀请代表参加执行听证会以及全程参与监督案件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执行难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被执行人采取拖、赖、逃、躲等方式规避执行的情况仍多有发生,加之部分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我院整体执行效果不佳。三年多来的实际执行率为48.11%,虽说高于基本解决执行难35%的指标,但这一数字距离当事人的期望值仍存在较大差距,如何深化强制措施运用、加强执行宣传及执行回告,最大限度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依然任重道远。

  二是执行联动有待加强。在党委政府和县人大的重视支持下,我县已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法院主导”的执行大格局,但实际效果与预期还有一定差距,个别部门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等的协助执行效果不理想,个别外省市特别是涉及当地利益时协助执行过程中还存在消极情绪,给法院工作造成很大被动。

  三是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不理想。个别案件涉及乡(镇)村级债务处理或涉及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虑到该类案件影响全县综合考评及平安考评大局,法院一般将该类案件通报至相关部门(乡镇)。但个别单位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对涉事人员的处理和制约尚缺乏统一标准,威慑效果尚未达到。

  四是“案多人少”矛盾导致职业倦怠问题凸显。法院每年约2500件案件不能有效执行,这些案件年年沉积,导致未有效执结案件数“滚雪球”式增长,执行干警每天疲于应付各类执行老案和执行信访,“白+黑”、“5+2”已是常态,身心疲惫,加之法院职业前景相对较窄,执行部门职业倦怠问题凸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7年是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在党委和人大的支持下,统一思想,带领全院干警,下定决心,迎难而上,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为目标,真抓实干,力争在全省法院范围内率先达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一)在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上紧抓不放

  一抓措施穷尽。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提升查找财产的效率和效果,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及时控制和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用足用好执行布控、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信用惩戒等强制手段。与金融、公安、国土、住建、发改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支持。

  二抓抗拒执行。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坚决依法打击不手软,依托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注重运用单兵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及时收集、固定暴力抗法的音视频证据,充分利用好自诉机制,为继续执行和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提供充分事实依据,坚决打击拒执行为。

  三抓规避执行。全面推进执转破工作,消化执行存案和关联案件,为解决执行难打开新的出口,平等保护权利人权利。切实发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作用,对不报告和报告不实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措施。通过联动机制全面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空间和可能,使规避执行的“老赖”成为“过街老鼠”,使规避行为人无处遁形。

  (二)在切实加强执行规范上紧抓不放

  一抓行为规范。梳理出台覆盖执行工作全部流程、所有环节的行为规范,以规章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回告,有效解决执行办案与当事人信息不对称问题,深化执行期间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机制,使申请执行人全面了解、理解执行过程,认可和支持法院的执行活动。

  二抓执行公开。探索建立执行工作专项调查问卷制度,主动征求律师、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人民陪审员等参与体验法院的个案执行,零距离感受法院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提高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

  三抓执行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自身规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在执行立案、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调查、执行重大事项告知、执行款项支付、执行当事人接待等环节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三)在切实提升执行实效上紧抓不放

  一抓信息技术。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整合信息查询、执行调度、决策分析“三个平台”,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坚持网拍优先,探索采取强制腾房和保证金等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出净率,从而在节约佣金、提升溢价率、实惠当事人等方面获得更大的实效。

  二抓制度创新。建立立、审、执相互配合与支持的工作机制,深化执行繁简分流,通过繁简分流快速执结简易案件、集中精力处理有财产案件,对执行不能案件做好执行回告和沟通解释。根据国家责任原则,探索由财政资金托底设立普惠制的经济补助,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帮助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民生等案件申请执行人制度。

  三抓队伍建设。狠抓执行队伍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筑牢防范司法腐败的“防火墙”,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四)在切实强化执行宣传上紧抓不放

  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开展微电影、故事会、公益广告、摄影展等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使法律风险、商业风险意识深入人心,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下,通过公正执法、褒奖诚信以及特有的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建立和维护安定有序、诚实守信的社会秩序,促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领全社会树立守法观念。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第3篇

  2010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与举措,狠抓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为龙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我院执行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案件,一是执行本院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等裁判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二是执行上级法院指令、交办以及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各类案件;三是执行行政庭移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四是执行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以及涉案资产评估、拍卖等工作。目前我院执行局下设三个执行组,共有执行工作人员14名,平均年龄35岁。

  2010年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人员、经费、物资等各方面予以倾斜,特别是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院始终坚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强力突破,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通过充实执行力量,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三年来,我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45件,执结854件,执结率81.7%,执行到位金额8519万元。执行工作总体呈现出收案多、结案多、执结率高、标的到位率高、积案率低、信访量减少的良好态势,执行工作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单项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共有11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兄弟县市区法院多次到我院执行局学习取经。

  二、执行工作主要措施

  (一)创新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

  近年来,我院从内部、外部、内外结合三个不同层面着手,健全和强化监督管理、联动威慑、财产查找、执行和解四大执行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始终把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执行工作问责办法》、《执行监督规定》等11项规章制度,从人、案、物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清理分类,建立详细电子档案,确保执行日志录入完整、及时,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实行案件流程化跟踪管理,对案件执行情况逐月通报,严控超执限案件发生,有效促进规范执行。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为39.8天,同比缩短11天,未发生一起超执限案件。

  二是建立联动威慑机制。积极做好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联合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土地和银行等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的监控,共对381名不讲诚信、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银行征信备案、限制车辆、房产过户、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等手段进行威慑,促使359名被执行人兑现914万元执行款。同时,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先后拘留18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一批“赖账者”,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威慑作用。

  三是完善财产查找机制。严格财产申报制度,向每一位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依法申报财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设立“执行110”热线,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都能及时出警执行。三年来,共收到有效执行线索435条,紧急出警900余人次,查控财产金额960余万元。如今年3月9日周六晚11时左右,我院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现身我县的执行线索,15分钟内就组织好警力火速前往,依法扣押其轿车,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及时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案件得到执行。三年来,我院通过银行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达1890万元,查扣车辆57辆,查封房产处,执结及部分执结案件392件。

  四是强化执行和解机制。始终贯彻“和谐执行”工作理念,针对部分矛盾尖锐和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求执行人员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服从裁判,主动自觉地履行,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如曾某与张某买卖合同一案,双方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但执结了案件,而且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三年来,共和解执行案件344件,占结案数的47.2%。

  (二)多措并举,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服务大局,高效执行。积极服务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大局,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指派专人从事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加快立案审查速度,加强与计生部门及乡镇的联系,确保计生非诉案件及时立案、快速执行,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仅仅三年时间,我院就受理计生非诉执行案件1177件,执结或部分执结687件,执行金额340多万元,带动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3000余万元。

  二是维护稳定,和谐执行。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妥善化解执行工作矛盾。如某五金塑胶公司系列执行案,涉及案件47件93人,执行标的400余万,债权人抵触情绪严重,多次扬言上访、闹事。为避免矛盾恶化,我院多次召开债权人代表会议,认真做好疏导工作,通过向每位债权人发放分配顺序表、分配金额清单及《执行告知书》,消除了债权人的疑虑,最终顺利把案款全部发放,成功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事人给法院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

  三是集中力量,突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将执行案件分类分区域进行梳理,集中时间、车辆、人员,专项突击执行。如2013年春节前夕,我院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短短8天时间共传唤被执行人212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6名,执行到位标的168万元,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关注民生,便民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并依法缓、减、免收申请执行费。如我院为港盛针织厂73名农民工免收申请执行费,将该厂的设备进行查封变卖,兑现了所欠的工资20余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以解决其实际困难。三年来,我院共执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197件,标的426万元,协助14起案件的申请人办理了低保。

  (三)强力突破,实现执行工作新跨越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我院将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案件、执行信访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作为改进执行工作的突破口,扎实部署,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穷尽措施,围歼积案,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0年以来,我院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未结执行积案759件,重点执行案件167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92件。针对所有执行积案,我院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对有财产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对无财产案件进行“四查”(即查工商登记、车辆信息、房产情况、银行存款),依法进行程序终结。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先后传唤被执行人547人次,拘留56人次,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执结重点案件167件,圆满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

  2、全面部署,扎实工作,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针对当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的现状,我院于2011年启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重点执行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案件。一是推进征信系统建设,共采集116名有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如被执行人李某因无故拖延履行,办案法官将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导致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只能被迫到法院缴纳案款,使此案得以顺利执结。二是将财产查询范围扩大至债权、股权、预期收益,调查对象从被执行人本人延伸至被执行人近亲属,共清理出规避执行案件102件。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赖账不还、虚报财产、恶意逃避的当事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活动开展以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3、明确责任,各个突破,执行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我院不断健全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与责任人稳控工作机制,积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密切加强县委、人大、政协、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人大转办的执行信访件,指派专人负责抓落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三年来,共处理与执行有关的来信45余件,同比下降11.2%,接待来访300余人次,未发生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事件。

  4、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工作稳步推进

  涉党政机关的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于2012年启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活动,共排查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90件,涉案标的517万余元。一年来,我院通过深入一线调查走访,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县委政府支持等多项措施,稳步推进积案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共执结或部分执结此类案件11件,执行标的9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

  (四)整体推进,树立执行队伍新形象

  提高执行能力,关键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思想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不断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执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狠抓执行业务培训。建立“固定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执行干警交流、探讨执行实务,加强对执行政策、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选派执行干警37人次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三是不断充实执行力量。先后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向执行局倾斜,先后购置更新了电脑、摄像机、照像机等执行工作辅助设备,为每个执行组配备一辆工作用车,取消油费、修理费包干制度,充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过去,我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缓解“执行难”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一线执行人员年人均办案近200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行法官超负荷工作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案件执行难度加大。一是被执行人难找,经常采取拖、赖、躲、逃等办法,逃避执行;二是被执行财产难寻,有的将个人名下财产转移登记、变相藏匿,造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现象;三是协助义务主体难求。有些协助执行人从本位利益出发,不积极配合甚至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案件;四是特殊主体难碰。受机构变革、人事变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执行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

  三是计生非诉执行工作压力增大。我院计生非诉执行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全县各个乡镇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虽然县里已批准成立非诉执行大队,但是人员、经费、车辆等尚未得到落实,部分乡镇对非诉执行工作理解不够,配合度不高,导致执行难度加大。

  四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作风拖拉、态度消极的现象,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个别干警说服和劝解工作不够耐心细致,造成当事人、群众误解和质疑。

  五是执行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执行人员短缺,没有专人做这方面的工作,不能及时将执行人员的艰辛、执行工作的风采向社会进行宣传,造成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甚至采取上访、闹访的方式表达诉求,加剧了法院工作的难度。

  六是执行救助力度不够。我县目前尚未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仍有相当数量生活极其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不利于社会稳定。

  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改进,并认真加以克服,但有些困难和问题仅靠法院自身的力量难以解决,恳请人大予以关注和帮助。

  四、今后执行工作的打算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此次县人大会审议法院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提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的意识,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观摩执行过程,耐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增强执行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执行力量,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加大装备建设力度,适应执行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廉政教育,预防和纠正违纪违法执行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完善执行案件管理,探索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的统一网络系统,解决执行财产查找的难题;加大执行信访件督办力度,有效解决执行不力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执行救助基金,确保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公开曝光拒不执行典型案例,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避免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五)进一步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继续加大对执行积案的清理工作,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做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100%的化解任务。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加快推进龙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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