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在2021年全市纳税服务座谈会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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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在2021年全市纳税服务座谈会的发言第1篇
首先,我个人觉得今天这个座谈的课题非常好,以往我们的工作总是以强化税收征管为重点,以组织税收收入为目的,而今天把“纳税服务需求”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这实际上代表着我们税务机关工作理念的重大转变。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强化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中就明确提出“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税务机关。”,这是对纳税服务未来发展的一个准确定位。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工作者,我想就纳税服务需求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对纳税服务需求的定位
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从广泛的意义上讲,税务人员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纳税服务。随着税收管理内容的深化与发展,纳税服务的内容也更加深入和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所想、所盼、所愿,是做好纳税服工作务的前提。只有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与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这两者结合好,税企关系才能更加和谐,最终达到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的增强。可以说纳税人的需求就是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的行动指南。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就是依据纳税人合情、合理、合法的各种服务需求,为纳税人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它不仅可以使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直接找准服务的切入点,使纳税服务工作迅速得到健全和完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引导纳税遵从,提升征管水平,降低征纳成本,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二、纳税人到底需求什么
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首先就要明确纳税人到底需求什么。我在基层工作了五年,给我的感觉是纳税人最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杯热茶,一张笑脸”,而是希望办税手续再少一些、工作效率再高一些、办税时间再短一些、纳税成本再低一些、宣传渠道再多一些、征纳沟通再近一些。前段时间,我局就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问卷调查,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当前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
(一)“透明化”需求。一是希望税务部门能够对一些新的税收政策规定给予及时的宣传和辅导,便于纳税人准确了解和掌握。二是在征纳双方对某些税收政策和业务规定理解有分歧时,税务部门能及时给予权威的解释。
(二)“公平化”需求。希望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上能一视同仁,杜绝“关系税”、“人情税”,使所有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公平待遇。同时,对税收优惠政策能及时实施。
(三)“减负”需求。希望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如减少办税程序,减轻资料报送,降低纳税成本,缓解征收期缴税拥挤等问题。
(四)“个性化”需求。希望税务部门能够按照纳税人不同程度的需求实施分类服务和分类辅导,提供动态服务和特色服务。
(五)“主体”需求。希望税务部门在建章立制、改进服务时,设身处地地为纳税人着想,突出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并以征纳平等为思想基础,建立平等、互信、和谐的征纳关系。
(六)沟通需求。希望加强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互动,通过举办税收培训辅导班、建设网上办税服务沟通平台、定期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纳税人交流,多听取相关纳税人的意见,以增强税收政策、征管制度、服务措施的可行性,提高服务效能。
三、纳税服务需求如何获取与响应
我个人认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必须尽可能地获取纳税服务需求并积极响应。近两年来,我局在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纳税人的需求,广开渠道、搭建平台,准确把握、科学分析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我们采取了“多措并举”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如,深入企业搞好调查研究;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征求意见;向纳税人发放调查函和设立意见箱;借助第三方力量(比如街办、行业协会)反馈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明察暗访;开设局长热线,倾听纳税人的诉求;借助上级机关网站了解纳税人需求信息等,使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在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的需求中开展。我们根据辖区内纳税人的特点,定期分层次地研究分析,针对他们不同的需求,提出不同的服务措施。在掌握纳税人需求的内容后,我们局里有针对性地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了一些改进,并推出一些个性化、有特色的服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优化纳税咨询渠道,做到有问必答
针对纳税咨询日益增多的状况,我局在受理纳税咨询问题上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一是专门抽调业务骨干处理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杜绝“有问不答”;二是要求税政、征管、发票、办税服务厅向社会公开咨询电话,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并记录在案,及时回复;三是继续利用qq在线和纳税服务电子信箱解答纳税人的问题;四是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编印了《青云谱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指南》,由税收管理员发放到每个固定纳税户,其余摆放于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自由取阅。据统计,今年1至11月我局共接听咨询电话531个,全部答复,qq在线解答问题112个,回复纳税咨询电子邮件29封。
(二)深化政务公开,推出“一机两屏”服务
在对纳税服务需求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时,我局发现不少纳税人希望地税局加大政务公开的力
度,特别是希望办税的整个进程能随时了解和掌握。我局针对这个问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把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作为今年纳税服务工作的重点。
在进一步更新公开栏、显示屏内容的基础上,我局参考了海关和出入境检疫部门的做法,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一机两屏”服务。“一机两屏”是指一台电脑主机连接内外两台电脑显示屏,内显示屏面向办税窗口工作人员,外显示屏置于柜台之上,直接面向纳税人。我局共投入经费两万余元,购入了10套分屏器和显示屏,并对办税服务厅窗口的电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装,于5月份正式向纳税人提供该项服务。纳税人坐在窗口就可以随着工作人员鼠标的移动、点击、录入,清晰地看到办税服务的全过程,也可以对工作人员录入的资料信息当场核对,出现错误及时纠正,大大提高了办税速度和准确率。
这项服务一经推出,立即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获得了三个明显的效果。一是办税的“透明度”明显提高。以往纳税人前来办税,由于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内部流程不清楚,几个部门跑来跑去,浪费不少精力,现在所有的受理业务运行到在哪个环节、由谁点击都清清楚楚,纳税人只要在原地等待即可;二是办税速度明显提高。由于在系统中的操作过程纳税人都能一目了然,实际上使窗口工作人员随时都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迫使其加快了办税的速度;三是办税的准确率明显提高。由于有纳税人的随时核对,这项服务推出后,窗口工作人员再也没出现过操作失误。
(三)开通纳税服务直通车,提供个性化服务
在推出“一机两屏”服务的同时,我局还根据辖区内乡村偏远、专业市场众多、下岗人员与残疾人员不方便上门办税的情况,专门开通了两台“纳税服务直通车”,深入辖区专业市场、乡村,为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个性化服务。
据统计,这项服务推出以来共出动94次,办理税务登记67户,受理下岗再就业认定31户,接受咨询410次,发放税收宣传资料3000余份,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走访新办纳税户,提供纳税辅导
在需求调查中,有纳税人反映希望企业一经设立,税务部门就能跟踪辅导。我局经过研究认为这个建议反映了大多数纳税人的心声,我们有针性地建立了新办户上门辅导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在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走访纳税人,并就纳税人应缴的税种及计算方法、纳税申报义务及期限、申报方式和渠道等进行提醒,同时辅导企业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立有关账簿和凭证。今年以来,我局对新办的523户企业和831户个体工商户全部走访辅导到位,受到纳税人的一致欢迎。
四、几点建议
纳税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在更多的情况下是混合的、多方位的。纳税服务也是一个动态的的发展过程,我们税务部门应当随着企业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根据税收征管的内在规律和工作特点,以及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与时俱进地充实、完善并加以深化。
(一)建立纳税服务需求调查长效机制,深入了解纳税人的合理意愿。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思考工作和制定措施,着力解决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实现纳税服务与纳税人需求良性互动。我个人认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当强化“三个沟通”,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个性需求。一是强化与上级机关特别是对口的业务管理部门的沟通,把上级掌握纳税人的普遍性需求作为我们了解纳税人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研究分析;二是强化与纳税人的沟通,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加强与街办的紧密协作配合来及时了解、正确把握纳税人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以便推进我们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强化内部沟通,加强各业务科室、基层分局和第一线的税收管理员之间密切协作,在日常管理中共同研究不同时期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及其特点。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服务水平。目前,省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征管中信息化运用的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其发展空间仍然很大,我们应借信息化之势,不断创造服务纳税人的新手段,让纳税人充分分享税收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成果。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地税网站、12366热线的建设,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一方面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厅自行进行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外来外出经营或项目登记的前期信息录入、申请受理等,并为纳税人提供网上预约服务、网上查询纳税情况等业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结纳税事宜;另一方面也可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量,缓解人手不足的矛盾,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的良好习惯。二是利用电话、网络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纳税事务咨询服务。在税收信息网络化条件下,涉税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传输,将能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等多项权力,使纳税人能与税务机关同步获取信息,有助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实施对税务机关的外部监督,这更为有效地保护了纳税人的自身权益。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增进税企交流。如建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电子信箱和税企沟通的qq群,还可以探索建立“纳税人俱乐部”等网络互动方式,使沟通更直接、更客观。
(三)依托税收管理员这个纽带,提升个性化纳税服务能力。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员有着直接服务的需求,特别是个性化需求更是离不开税收管理员。因此,要进一步激发税收管理员实施纳税服务的激情、和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热情。在税收管理中要时时、处处、事事体现简化、方便、效率的原则,始终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拓宽征纳之间的沟通渠道,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效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全方位的服务,并加大税收管理员对有个性化需求的纳税人开展上门服务、一对一服务的力度。
(四)推进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满足纳税人的权益性服务需求。在立法思想上,体现尊重纳税人,使纳税人对税法和税收容易接受、理解和遵从。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纳税人参与,维护纳税人对涉税政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尽量避免政策失误和推行的阻力;要降低税收征纳成本,要着眼于整体社会效益,评估征管成本和效益,使纳税人用最低的纳税成本获得最优的纳税服务;要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减免退税请求权和行政诉讼权,鼓励纳税人通过多种形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注重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征管流程和资源配置。要从纳税人的实际状况和合理需求出发,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着力推进内部各部门之间、国税局和地税局之间以及税务部门与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增强服务合力。继续探索按纳税人类别设立机构和配置人员,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县局在2021年全市纳税服务座谈会的发言第2篇
同志们:
今天,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分析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推动“三个一流”目标早日实现。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探索,纳税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一流”工程建设,着力突出地税机关的服务职能,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纳税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几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各类服务资源的整合与配置,部分市局在机构设置、办税服务厅集中统一管理、服务职能的整合等方面领跑全省、全国,资源的利用率逐年提高,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2008 年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到位后,省局审时度势,在全国省级税务机关中率先成立纳税服务处,实现了纳税服务工作管理归口、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目标。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或利用征收分局,或利用机关内设机构,先后设立纳税服务机构。到2008 年11 月底,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机构自上而下全面设立,在全国率先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目前,全系统直接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正式干部1947 名,占全省地税干部总数的12.97% ,为更好地推进全省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各地按照扁平化、专业化要求,优化纳税服务职能配置,科学划分纳税服务机构与征管、监察、税政、法规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形成纳税服务工作合力。各地把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整合到各省辖市局的纳税服务中心。部分市县实现了城区办税服务厅由纳税服务中心集中管理。没有实现集中管理的地区,对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也归口到纳税服务中心。通过整合服务资源,纳税服务整体效能和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纳税服务手段不断优化。各地积极推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拓展多元化办税,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按照省局要求,科学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窗口设置,统一设施配备、标识和着装,办税服务厅功能齐备,规范有序,办税环境更加舒适。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办税服务厅受理的事项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相应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开承诺,办税服务更加透明。有的地方对涉税事项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部分地区“同城通办”工作开展顺利,纳税人在同一辖区内可以不受所辖税务机关地域限制,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实现“有区域管理,无区域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开放式税收政策法规查询管理系统,更加方便了纳税人查询,系统自今年5 月上线运行以来访问量已超过两万次。大力推行网上申报方式,加强TIPS 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今年上半年正常户企业网上申报率达到95.6% ,TIPS 处理各项业务约300 万笔,业务量约占全国总业务量的20% 。大集中系统上线运行后,信息化对纳税服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省局依托大集中系统开发的“发票网上开具暨查询系统”在部分地区成功应用。截至6 月底,全省共有31.7 万纳税户使用CA 证书,占全省电子申报户的46% 。部分地区还采取发票网上领购、邮政配送等措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三)纳税服务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全系统将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和“维权360 °”两个服务品牌作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规范管理,品牌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省级12366 平台采用“省级集中呼入、各地分布式呼出”模式,推动12366 服务热线在服务内容、自动语音结构层次、接听问候语等方面实现了全省统一。今年上半年,全省12366 服务热线共为纳税人提供服务108.2 万次,较去年同期上升54.46% 。热线服务功能不断扩充,除提供纳税咨询外,还提供发票查询和涉税事项提醒,受理举报投诉,成为综合性服务载体。热线服务空间进一步拓展,在门户网站开通“12366 咨询中心”,纳税人通过网站提出的咨询、举报、投诉等事项,由12366 热线服务人员受理和回复。“维权360 °”服务品牌突破了事后救济的思路,构建起贯穿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各地积极筹建“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牵头组建“纳税人之家”。截至目前,全省14 个省辖市级单位和67 个县(市、区)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全部到位,224 个“纳税人之家”相继挂牌成立。服务品牌建设,畅通了纳税人维权渠道,健全了维权服务机制,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由省局统一领导,纳税服务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省辖市级局同步跟进、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各地认真执行纳税服务专报制度,认真梳理、及时总结纳税服务工作中的问题与经验,为省局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步骤提供了依据。初步建立纳税人需求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委托专门机构开展需求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变化,持续改进纳税服务措施,实现征纳良性互动。探索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税法宣传规范、纳税咨询工作规程、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投诉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地税网站管理维护制度等一系列纳税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行为,确保纳税服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尤其是建立国、地税协作机制,大力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检查等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近几年特别是去年以来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赞扬,也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总局多次来我省调研纳税服务工作,在刚刚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为六家大会交流发言单位之一,重点介绍了我省地税纳税服务工作的经验。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理解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地税干部凝心聚力、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对大家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领导和部分基层同志对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的高度谋划纳税服务工作;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重管理轻服务,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市与县之间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动力明显不足,主动性不强,一定程度存在等待、观望现象;有的单位对纳税服务缺少需求分析、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工作不系统、零星、分散,针对性不强;有的单位重形式、轻实效,浅层、表面工作做得多,给纳税人带来实效的工作做得少;有的省辖市局对下示范、指导、管理作用发挥得不够。三是服务效率不够高。网上办税功能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的需要,税收业务流程与纳税服务效率的要求还存有差距;办税环节多、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在一些地区较为突出,少数单位还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情却依然难办”的现象。四是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与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全面把握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
我们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把纳税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全省地税系统服务“两个率先”、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是地税事业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建和谐税收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谋划纳税服务工作,使纳税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主线,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优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
贯彻上述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
在今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总局围绕做好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任务,为我省地税系统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道路。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总局的要求上来,将行动统一到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部署安排上来。
牢固树立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理念。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这一基本理念既为我们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明确了方向。要正确认识到,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纳税人的需求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起点。我们必须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去考量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增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刚性,严格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
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按照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要求,我们要力争实现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二是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三是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四是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从需求响应到需求满足,再到纳税人满意度提高,四个目标之间存在清晰的逻辑关系,构成了有机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实践中,我们要紧紧围绕基本目标谋划工作,在工作中全面落实基本目标。
认真贯彻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总局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联系江苏地税实际和“三个一流”的目标定位,确定了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提出的“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主线”,是基于纳税服务的职责源自于纳税人权利的认识;我们提出的“优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是全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们提出的“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是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奋斗目标。
(二)充分认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优化纳税服务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全省地税系统实现“三个一流”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服务科学发展、推动江苏从税收大省向税收强省跨越的重要前提。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第一,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有税务管理权、征收权、检查权、处罚权等行政职权,同时也有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实施税务行政救济和依法赔偿等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纳税服务绝不是可有可无、应景应时的工作。不抓或者不认真抓纳税服务工作,就违背了税收法治的原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如果因此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就有可能被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确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责任与义务的观念,不能把服务当恩赐,不能居高临下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而要主动服务、贴近服务、周到服务,全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把纳税人的满意当作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第二,纳税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实践价值是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微观层面上看,优化纳税服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节约纳税人税法遵从成本,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从宏观层面上看,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努力做到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优化纳税服务是贯彻落实这一主题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第三,纳税服务是加快“三个一流”建设的现实需要。今年是“三个一流”工程全面实施的第二年,按照“三至五年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既定目标,纳税服务工作要率先实现一流,时间紧,任务重。对比一些省市兄弟单位纳税服务开展情况,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做得不够实,如果不加以重视,奋力赶超,那么“三个一流”目标将很难实现。在这种形势下,我们不能等、不能靠,必须以敢为人先的志气、开拓创新的锐气、攻坚克难的勇气,超前谋划,加快节奏,推动纳税服务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第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这是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界定、新解读。从优质服务加公正执法等于税法遵从的公式看,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我们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思想,强化征管绝不能忽略纳税服务,强调纳税服务也不能以弱化税收征管为代价,真正将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将执法管理寓于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当中去,形成管理与服务相得益彰的和谐局面。
(三)坚持将求真务实作为纳税服务的工作原则
纳税服务是一项实实在在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工作,是一项为纳税人真正带来便捷、实惠的工作,那种急功近利、只求轰动效应不讲实际效果的做法,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思想作风问题,对纳税服务工作没有任何益处可言。我们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途径和方法,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进征纳双方互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不断增强地税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力。同时也要看到,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税收工作的各个组成部分无不体现着服务。因此,将纳税服务看作单项工作的认识是片面的,将纳税服务游离于其他工作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更是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我们要始终坚持将求真务实作为纳税服务的工作原则,以强烈的服务意识、明确的服务责任、过硬的服务能力、显著的服务成效,全面争创一流,推动江苏地税事业实现整体跨越。
三、突出重点,加快实现一流的纳税服务水平
为便于纳税服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总局正在制定2010―2012 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省局拟在总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江苏地税的实际,制定全省的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对今后三年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进行全面部署。各地要根据省局制定的规划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当前,我们要进一步着力加强纳税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巩固完善纳税服务基础性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局确定的各项任务,争创一流的纳税服务水平。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升办税服务效能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规范整合办税服务厅。要将办税服务厅整合到纳税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服务中心服务实体的地位。根据税收管理信息化进程和办税服务厅工作量的变化,结合税源分布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合理布局、方便纳税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逐步收缩办税服务厅数量。进一步科学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窗口设置,根据办税业务流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进一步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逐步扩大“同城通办”的事项和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推进“区域通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优化办税流程。对税收业务流程进行集中梳理,统一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及要求,实施办税业务标准化作业。大力推行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免填单业务,大幅压缩办税时间。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大税收行政审批权改革力度,对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和前移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和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前台,加强审批事项后续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操作、阳光管理。
精简涉税资料。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实行一次性报送,多部门共享使用,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对同类涉税调查事项整合归并,实行综合申报。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延长纸质资料报送期限,认真做好CA 认证扩面推广工作,对已经实行CA 认证的纳税人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二)打造12366 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是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的主渠道。要建立“统一入口、分类处理、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集中式咨询服务模式,实行一个口子对外、一个声音发言,确保咨询服务的规范性和答复口径的一致性。拓展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功能,打造全省统一、全国知名的咨询品牌。
完善12366 热线服务功能。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办税指引、发票信息查询等事项统一归集到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全省统一使用12366 咨询服务号码,疑难问题直接转接至业务处室的专家座席和设置在县(区)局的远程座席。做好12366 服务系统各项功能应用工作。加强咨询信息数据的分析比对工作,强化信息数据运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加强征管服务。充实完善自动语音查询功能,实现发票自动语音查询。建设省级12366 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实现涉税提醒、政策推送等基本功能。
严格执行纳税咨询答复承诺制。确保一般问题当场解答,疑难问题按承诺时限及时答复。各业务部门要为纳税咨询答复工作提供支持,及时认真答复转接和转办的问题,及时会商解决涉及多部门的疑难问题。增加12366 人工座席,确保接听率达80% 以上。
扩充和完善纳税咨询问题库。按照内容完整、分类科学、准确实用、更新及时、搜索方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问题库,及时更新维护,并提供搜索功能,为人工座席接听解答提供准确的答题模版和强大的业务支撑。强化对问题库信息的运用,确保答复统一、准确、权威、实用。
(三)建设省级集中模式网站,提高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最终将实现从形象宣传向纳税服务的转变。我们要大力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加快税务网站群建设步伐。各地要尽快部署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平台开发子站的工作,清理和取消各县局、区分局的网站,确保今年年底全省网站群全面上线。
提升网站整体功能。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丰富多元化办税方式,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和TIPS系统应用工作。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依托省级大集中系统加大网上开具发票暨查询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网上打印税票系统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举报投诉在线受理等网上互动功能。
推进网上办税。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办税服务厅”,不断拓展网上受理和办理涉税事项的范围,逐步实现税务登记、文书申请、申报缴税、涉税审批、信息查询等税收业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四)拓展纳税人维权途径,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扩大纳税人对涉税事项的知晓度、参与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组织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充分利用“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障平台,切实尊重好、实现好、保护好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员全程权益保护新格局。
建立健全“纳税人之家”活动机制。一是建立纳税人参事机制。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纳税评估、稽查典型案例公开审理等活动中引入纳税人参事机制,保护纳税人的参与权。稽查部门可依托“纳税人之家”实行查前告知,提高稽查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民主评税听证评议机制。在政策正式执行前,预见政策贯彻落实有较大困难和矛盾的,或者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的,通过听证、评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合理采纳纳税人建议,争取理解,减轻政策执行阻力。三是建立政策服务机制。发生重大事件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由地税机关牵头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召集相关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最快速度、最大程度了解相关信息,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对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规模的纳税人,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以及涉税中介机构等不同组织,要按照不同需求,突出相应重点,实行分类宣传辅导,提高税法宣传的针对性。要把政策解读会、政策大讲堂、企业辅导班等一系列在实践中卓有成效、受到纳税人普遍欢迎的活动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定期开展。四是建立监督机制。邀请纳税人和行风监察员每季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议,对地税行风建设进行监督评议,评价地税干部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政策执行、廉洁从政情况,具体落实纳税人的监督权。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地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利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和窗口,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使地税机关的行政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知晓。
快速办理纳税人举报投诉事项。进一步理顺纳税人举报投诉处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向纳税人反馈举报投诉结果。能公开的要予以公开,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地税部门的公信力。
依法开展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工作。依法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纠正违法及不当的税务行政行为。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赔偿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办法,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县局在2021年全市纳税服务座谈会的发言第3篇
同志们:
今天,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分析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推动“三个一流”目标早日实现。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探索,纳税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一流”工程建设,着力突出地税机关的服务职能,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纳税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几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各类服务资源的整合与配置,部分市局在机构设置、办税服务厅集中统一管理、服务职能的整合等方面领跑全省、全国,资源的利用率逐年提高,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到位后,省局审时度势,在全国省级税务机关中率先成立纳税服务处,实现了纳税服务工作管理归口、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目标。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或利用征收分局,或利用机关内设机构,先后设立纳税服务机构。到2008年11月底,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机构自上而下全面设立,在全国率先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目前,全系统直接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正式干部1947名,占全省地税干部总数的12.97%,为更好地推进全省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各地按照扁平化、专业化要求,优化纳税服务职能配置,科学划分纳税服务机构与征管、监察、税政、法规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形成纳税服务工作合力。各地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整合到各省辖市局的纳税服务中心。部分市县实现了城区办税服务厅由纳税服务中心集中管理。没有实现集中管理的地区,对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也归口到纳税服务中心。通过整合服务资源,纳税服务整体效能和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纳税服务手段不断优化。各地积极推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拓展多元化办税,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按照省局要求,科学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窗口设置,统一设施配备、标识和着装,办税服务厅功能齐备,规范有序,办税环境更加舒适。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办税服务厅受理的事项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相应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开承诺,办税服务更加透明。有的地方对涉税事项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部分地区“同城通办”工作开展顺利,纳税人在同一辖区内可以不受所辖税务机关地域限制,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实现“有区域管理,无区域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开放式税收政策法规查询管理系统,更加方便了纳税人查询,系统自今年5月上线运行以来访问量已超过两万次。大力推行网上申报方式,加强TIPS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今年上半年正常户企业网上申报率达到95.6%,TIPS处理各项业务约300万笔,业务量约占全国总业务量的20%。大集中系统上线运行后,信息化对纳税服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省局依托大集中系统开发的“发票网上开具暨查询系统”在部分地区成功应用。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31.7万纳税户使用CA证书,占全省电子申报户的46%。部分地区还采取发票网上领购、邮政配送等措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三纳税服务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全系统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维权360°”两个服务品牌作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规范管理,品牌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省级12366平台采用“省级集中呼入、各地分布式呼出”模式,推动12366服务热线在服务内容、自动语音结构层次、接听问候语等方面实现了全省统一。今年上半年,全省12366服务热线共为纳税人提供服务108.2万次,较去年同期上升54.46%。热线服务功能不断扩充,除提供纳税咨询外,还提供发票查询和涉税事项提醒,受理举报投诉,成为综合性服务载体。热线服务空间进一步拓展,在门户网站开通“12366咨询中心”,纳税人通过网站提出的咨询、举报、投诉等事项,由12366热线服务人员受理和回复。“维权360°”服务品牌突破了事后救济的思路,构建起贯穿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各地积极筹建“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牵头组建“纳税人之家”。截至目前,全省14个省辖市级单位和67个县市、区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全部到位,224个“纳税人之家”相继挂牌成立。服务品牌建设,畅通了纳税人维权渠道,健全了维权服务机制,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由省局统一领导,纳税服务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省辖市级局同步跟进、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各地认真执行纳税服务专报制度,认真梳理、及时总结纳税服务工作中的问题与经验,为省局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步骤提供了依据。初步建立纳税人需求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委托专门机构开展需求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变化,持续改进纳税服务措施,实现征纳良性互动。探索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税法宣传规范、纳税咨询工作规程、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投诉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地税网站管理维护制度等一系列纳税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行为,确保纳税服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尤其是建立国、地税协作机制,大力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检查等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近几年特别是去年以来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赞扬,也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总局多次来我省调研纳税服务工作,在刚刚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为六家大会交流发言单位之一,重点介绍了我省地税纳税服务工作的经验。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理解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地税干部凝心聚力、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对大家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领导和部分基层同志对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的高度谋划纳税服务工作;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重管理轻服务,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市与县之间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动力明显不足,主动性不强,一定程度存在等待、观望现象;有的单位对纳税服务缺少需求分析、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工作不系统、零星、分散,针对性不强;有的单位重形式、轻实效,浅层、表面工作做得多,给纳税人带来实效的工作做得少;有的省辖市局对下示范、指导、管理作用发挥得不够。三是服务效率不够高。网上办税功能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的需要,税收业务流程与纳税服务效率的要求还存有差距;办税环节多、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在一些地区较为突出,少数单位还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情却依然难办”的现象。四是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与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全面把握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
我们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把纳税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全省地税系统服务“两个率先”、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是地税事业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建和谐税收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谋划纳税服务工作,使纳税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主线,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优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
贯彻上述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
在今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总局围绕做好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任务,为我省地税系统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道路。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总局的要求上来,将行动统一到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部署安排上来。
牢固树立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理念。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这一基本理念既为我们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明确了方向。要正确认识到,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纳税人的需求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起点。我们必须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去考量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增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刚性,严格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
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按照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要求,我们要力争实现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二是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三是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四是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从需求响应到需求满足,再到纳税人满意度提高,四个目标之间存在清晰的逻辑关系,构成了有机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实践中,我们要紧紧围绕基本目标谋划工作,在工作中全面落实基本目标。
认真贯彻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总局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联系江苏地税实际和“三个一流”的目标定位,确定了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提出的“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主线”,是基于纳税服务的职责源自于纳税人权利的认识;我们提出的“优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是全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们提出的“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是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奋斗目标。
二充分认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优化纳税服务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全省地税系统实现“三个一流”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服务科学发展、推动江苏从税收大省向税收强省跨越的重要前提。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第一,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有税务管理权、征收权、检查权、处罚权等行政职权,同时也有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实施税务行政救济和依法赔偿等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纳税服务绝不是可有可无、应景应时的工作。不抓或者不认真抓纳税服务工作,就违背了税收法治的原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如果因此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就有可能被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确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责任与义务的观念,不能把服务当恩赐,不能居高临下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而要主动服务、贴近服务、周到服务,全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把纳税人的满意当作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第二,纳税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实践价值是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微观层面上看,优化纳税服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节约纳税人税法遵从成本,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从宏观层面上看,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努力做到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优化纳税服务是贯彻落实这一主题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第三,纳税服务是加快“三个一流”建设的现实需要。今年是“三个一流”工程全面实施的第二年,按照“三至五年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既定目标,纳税服务工作要率先实现一流,时间紧,任务重。对比一些省市兄弟单位纳税服务开展情况,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做得不够实,如果不加以重视,奋力赶超,那么“三个一流”目标将很难实现。在这种形势下,我们不能等、不能靠,必须以敢为人先的志气、开拓创新的锐气、攻坚克难的勇气,超前谋划,加快节奏,推动纳税服务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第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这是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界定、新解读。从优质服务加公正执法等于税法遵从的公式看,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我们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思想,强化征管绝不能忽略纳税服务,强调纳税服务也不能以弱化税收征管为代价,真正将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将执法管理寓于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当中去,形成管理与服务相得益彰的和谐局面。
三坚持将求真务实作为纳税服务的工作原则
纳税服务是一项实实在在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工作,是一项为纳税人真正带来便捷、实惠的工作,那种急功近利、只求轰动效应不讲实际效果的做法,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思想作风问题,对纳税服务工作没有任何益处可言。我们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途径和方法,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进征纳双方互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不断增强地税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力。同时也要看到,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税收工作的各个组成部分无不体现着服务。因此,将纳税服务看作单项工作的认识是片面的,将纳税服务游离于其他工作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更是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我们要始终坚持将求真务实作为纳税服务的工作原则,以强烈的服务意识、明确的服务责任、过硬的服务能力、显著的服务成效,全面争创一流,推动江苏地税事业实现整体跨越。
三、突出重点,加快实现一流的纳税服务水平
为便于纳税服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总局正在制定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省局拟在总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江苏地税的实际,制定全省的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对今后三年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进行全面部署。各地要根据省局制定的规划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当前,我们要进一步着力加强纳税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巩固完善纳税服务基础性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局确定的各项任务,争创一流的纳税服务水平。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升办税服务效能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规范整合办税服务厅。要将办税服务厅整合到纳税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服务中心服务实体的地位。根据税收管理信息化进程和办税服务厅工作量的变化,结合税源分布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合理布局、方便纳税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逐步收缩办税服务厅数量。进一步科学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窗口设置,根据办税业务流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进一步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逐步扩大“同城通办”的事项和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推进“区域通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优化办税流程。对税收业务流程进行集中梳理,统一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及要求,实施办税业务标准化作业。大力推行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免填单业务,大幅压缩办税时间。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大税收行政审批权改革力度,对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和前移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和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前台,加强审批事项后续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操作、阳光管理。
精简涉税资料。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实行一次性报送,多部门共享使用,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对同类涉税调查事项整合归并,实行综合申报。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延长纸质资料报送期限,认真做好CA认证扩面推广工作,对已经实行CA认证的纳税人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二打造12366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的主渠道。要建立“统一、分类处理、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集中式咨询服务模式,实行一个口子对外、一个声音发言,确保咨询服务的规范性和答复口径的一致性。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打造全省统一、全国知名的咨询品牌。
完善12366热线服务功能。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办税指引、发票信息查询等事项统一归集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省统一使用12366咨询服务号码,疑难问题直接转接至业务处室的专家座席和设置在县区局的远程座席。做好12366服务系统各项功能应用工作。加强咨询信息数据的分析比对工作,强化信息数据运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加强征管服务。充实完善自动语音查询功能,实现发票自动语音查询。建设省级12366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实现涉税提醒、政策推送等基本功能。
严格执行纳税咨询答复承诺制。确保一般问题当场解答,疑难问题按承诺时限及时答复。各业务部门要为纳税咨询答复工作提供支持,及时认真答复转接和转办的问题,及时会商解决涉及多部门的疑难问题。增加12366人工座席,确保接听率达80%以上。
扩充和完善纳税咨询问题库。按照内容完整、分类科学、准确实用、更新及时、搜索方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问题库,及时更新维护,并提供搜索功能,为人工座席接听解答提供准确的答题模版和强大的业务支撑。强化对问题库信息的运用,确保答复统一、准确、权威、实用。
三建设省级集中模式网站,提高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最终将实现从形象宣传向纳税服务的转变。我们要大力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加快税务网站群建设步伐。各地要尽快部署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平台开发子站的工作,清理和取消各县局、区分局的网站,确保今年年底全省网站群全面上线。
提升网站整体功能。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丰富多元化办税方式,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和TIPS系统应用工作。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依托省级大集中系统加大网上开具发票暨查询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网上打印税票系统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举报投诉在线受理等网上互动功能。
推进网上办税。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办税服务厅”,不断拓展网上受理和办理涉税事项的范围,逐步实现税务登记、文书申请、申报缴税、涉税审批、信息查询等税收业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四拓展纳税人维权途径,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扩大纳税人对涉税事项的知晓度、参与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组织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充分利用“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障平台,切实尊重好、实现好、保护好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员全程权益保护新格局。
建立健全“纳税人之家”活动机制。一是建立纳税人参事机制。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纳税评估、稽查典型案例公开审理等活动中引入纳税人参事机制,保护纳税人的参与权。稽查部门可依托“纳税人之家”实行查前告知,提高稽查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民主评税听证评议机制。在政策正式执行前,预见政策贯彻落实有较大困难和矛盾的,或者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的,通过听证、评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合理采纳纳税人建议,争取理解,减轻政策执行阻力。三是建立政策服务机制。发生重大事件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由地税机关牵头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召集相关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最快速度、最大程度了解相关信息,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对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规模的纳税人,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以及涉税中介机构等不同组织,要按照不同需求,突出相应重点,实行分类宣传辅导,提高税法宣传的针对性。要把政策解读会、政策大讲堂、企业辅导班等一系列在实践中卓有成效、受到纳税人普遍欢迎的活动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定期开展。四是建立监督机制。邀请纳税人和行风监察员每季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议,对地税行风建设进行监督评议,评价地税干部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政策执行、廉洁从政情况,具体落实纳税人的监督权。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地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利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和窗口,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使地税机关的行政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知晓。
快速办理纳税人举报投诉事项。进一步理顺纳税人举报投诉处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向纳税人反馈举报投诉结果。能公开的要予以公开,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地税部门的公信力。
依法开展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工作。依法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纠正违法及不当的税务行政行为。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赔偿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办法,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五完善机制,确保纳税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转协调的保障机制,实现纳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健全组织机制。以下半年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地税机关内部各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责,规范服务事项在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运转流程,形成内容完整、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纳税服务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切实保障纳税服务日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运转。要合理配置纳税服务人力资源,根据各地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适度增配纳税服务岗位人员,从数量上保证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优化人员结构,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技能熟练的人员从事专业服务工作。要将纳税服务纳入全系统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大力抓好纳税服务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激励措施,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纳税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要加大纳税服务岗位与管理检查岗位之间的交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管理、检查岗位和基层领导干部到纳税服务岗位轮值制度,提高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纳税服务经费投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完善协调机制。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纳税服务领导协调体制,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议事决策机制。各级地税机关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纳税服务部门要加强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着力抓好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网站等方面的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法规、税政、计财、征管、计算机中心等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做好纳税服务的相关工作。
建立考评机制。完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和标准,细化服务事项,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通过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纳税服务质量回访和定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纳税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逐步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纳税服务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纳税服务绩效考核,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
四、狠抓作风建设,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重要保障
实践充分证明,用怎样的作风来推进税收工作,就会有怎样的地税形象和发展实绩,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归根结底是行风作风建设成果的具体体现。总的来看,近年来全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行风作风明显好转,但是与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我们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尤其在今年将迎来新一轮“万人评议”、税收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更快的节奏推进行风作风建设。
第一,要提高认识。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把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为加快我省“两个率先”进程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锻炼能力、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以作风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服务发展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善于从发展大局和当前问题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善于从基层和纳税人的需求中找准服务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善于从实施和推动“三个一流”进程中找准整改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尽快把各项服务举措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是实现“三个一流”的根本保证。我们要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引领广大干部在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中施展新作为、展示新形象,提高外部对地税工作的认同度、纳税人对地税部门的满意度、基层对机关的信任度,推进地税事业和谐发展,力争早日实现全系统“三个一流”建设目标。
第二,要强化责任。今年的作风建设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组要把作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当地的行风作风评议中位次进一步靠前。要严格执行党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真正把机关作风建设和作风评议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人员,并考核到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整体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省局机关要给基层做表率,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整体向前推进。要求基层做到的,省局机关处室首先要带头做好,要求基层整改的,省局机关处室首先要带头整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进行严厉批评;对于损害纳税人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三,要狠抓落实。各地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全系统作风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将省局党组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按照省局下发的《深入推进2009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推动作风建设有序开展。省局制定的“三服务”60条措施要在9月底全面落实到位,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大走访”等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这决非原则要求,任务不能变更,执行不能走样。各级地税机关尤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抓紧对服务措施再细化、再充实,尽快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要加强督查。由于地税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个别单位的作风形象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全系统的评价,基层的作风形象影响到社会各界对省局的评价。省局机关职能处室和作风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围绕作风建设制度是否落实、责任是否落实、工作是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外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加强对下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严格执行。8月份以后,省局将组织各省辖市局督查组对机关、办税服务厅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环境、服务质量、廉洁从税等情况开展交互式现场暗访活动; 10月份还将组织作风办成员开展明查活动。督查过程中,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屡禁不止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创新的举措,优良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为全系统争创“三个一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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