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主任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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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主任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材料第1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人大工作及自身工作、学习、生活实际,现就如何认真践行“严以用权”谈两点学习体会,同大家一起交流。
一、深刻认识“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和提升领导干部从政修养、从政行为、从政境界的关键。领导干部是否能真正践行“严以用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键要看如何认识和理解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一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二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就是一份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一古训是对从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者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权力意味着责任,为官一任,担责一份,造福一方。只有责任,没有权力,责任无法履行和落实;只讲权力,不讲责任,权力得不到制约,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不是风光,是重担;权力不是安逸,是辛劳;权力不是索取,是奉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和人民赋予一定的职权,就应当承担起这份责任。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四项权力,即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如何行使好权力,如何履职尽责,时刻考量着我们是否对党和人民负责。
三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一种担当。
四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从来就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害人害己。小平同志曾经告诫领导干部:“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我们要把心存敬畏作为一种信念、一种境界,时时刻刻对权力心存敬畏。权力不是个人财富,而是组织财富。明白手中的权力越大,头脑越要清醒。掌握权力的人,倘若不谨慎,很容易成为权力的奴隶。我们要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用权必须审慎,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坚持做到用权如履破冰,始终保持对手中权力的敬畏之心,真正做到慎用权力。
二、正确行使权力,自觉践行“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凡世间事,必成于细、成于实,更成于严。严则正气充盈,严则内力倍增。我们要时时处处用严的精神、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纪律来用好我们手中的权力。要甘当公仆,乐于奉献,扎实工作,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用权。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是党的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实现对国家领导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要做到“严以用权”,就必须更加自觉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讲党性、讲政治、守纪律的根本要求,也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要求。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的一致性,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坚强领导之下,时时处处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自觉把市委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确保市委的主张和重大决策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为民用权。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更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要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视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需要为第一选择,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第一任务,将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始终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履职尽责、严以用权的重点,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问题监督的力度,促进民生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要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推进公正司法,促进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集体用权、民主用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落实好“严以用权”就必须始终坚持集体用权、民主用权,使权力运行更加科学,更好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依法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要充分发挥好人大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优势,认真组织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按规则、按制度用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要做到“严以用权”就必须始终做到讲规范、讲程序,用规则、用制度规范权力、约束权力,按章程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视察调查办法、专题询问办法、法律顾问管理等办法,明确权力范围、用权规则,促进权力规范高效运行。要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加强督办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严以律己用权。要做到“严以用权”,领导干部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从严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于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增强严以律己的行动自觉。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用权,带头从严管好用好权,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借用、冒用自己的权力谋取私利。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监督中行使、在阳光下运行。
上述是我个人的一些学习体会和不成熟的观点,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市人大主任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材料第2篇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做到有权不任性,坚持用权为民,按法律、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
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少了,但少数干部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权力休眠”现象。有的认为条条框框多了,束手束脚,为官越来越难,干脆“为官不为”;有的认为“油水”没了,干和不干一个样,干脆懒得去干,每天重复昨天的故事。实践都表明,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要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这些年来,从查处的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我们党有些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导致私欲越来越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我们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就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要坚持正确行使权力。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我们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带头依法办事,坚守政策规定的“底线”,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要自觉群众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要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的良好习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群众批评意见的意识,并坚持在工作中改正错误,才不会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蔓延。
作为人大领导干部,就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客观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不欺民,不徇私,不越权,不缺位,努力为民办实事好事,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尽智出力。在行使监督权时,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中,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方法,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社会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使各项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在加强代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代表阵地建设,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创新建议办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确保各级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市人大主任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材料第3篇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严以用权”:最根本的是行使权力符合规则、符合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以用权”要有“四个意识”:
一是民主集中意识。按规则、制度用权,集中体现在按民主集中制办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每个领导班子、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带头执行。用权不任性,做到公权不私,谋私即盗。权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赋予,权力之主不是我们,有些同志认识很土,权力是祖坟冒青烟、上辈子修德积来的,本人干出来的。没有认识到权力是公器。公权谋私、公器私用,即为盗贼。我们作为用权者,用权者为佣,是人民雇佣我们,我们就是领佣金。廉而用权是本义,不是高要求。
二是规矩守法意识。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治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就是最大的规矩。按规则、制度用权,就是按党纪国法办事。我们党没有特殊党员,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使用权力公器,要有规、有轨。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执法者必须公正执法和秉公办事,重点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
三是公开监督意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公开可以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监督是制约权力和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法治全过程,建立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治制度。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观念,变关门操作为公开透明、封闭运作为全程参与,学会在纪律约束下用权,在社会监督下工作;执法者做到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过程、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将公开监督置于“阳光”之下。使管理者与群众之间相互信任、相互了解,得到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与信任。
四是法治为民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人,党员干部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委托权力,并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权力是公器,我们用它,它是有内涵定值的,为人民谋利益的。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不同权力,是不同分量的重器。不同职级和职务都是公器,责任内涵、责任价值是不同的,要求有相应作为的人用这个公器,保证价值的实现。我们要要依法办事、勤政有为,不能乱为、慢为、不为。不为如贪,要清廉为官、敢于作为、事业有为。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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