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震减灾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

县防震减灾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

2020-11-12 10:45:50 晚会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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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川审改办〔2017〕1号)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一)落实取消项目的总体情况。
2015年月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项。之后,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多次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清理后取消了行政审批1项。目前,按照省政府和县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只保留了1项行政审批权力。
(二)是否存在变相审批情况。
我局不存在变相审批情况。
(三)取消的哪些审批事项需要尽快修改法律法规规章。
我局认为被取消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审查”需要法律法规确定下列,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建筑物垮塌,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情况。
我局不涉及此项事项。
二、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我局目前有1项是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即: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其他情况均不存在。
三、各市(州)、省级各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未收到州政府、省级各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情况不存在。
四、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的情况
我局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编制了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通过xx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和xx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公布了防震减灾行政审批事项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及监督电话。其他情况不涉及。
五、相关改革的配套联动情况
此项工作不涉及。
六、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和县监察局等单位监管,无违规违纪超越行政审批权限的情况。
七、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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