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司复工复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2021年公司复工复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04-28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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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 目标

通过制定本方案,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和传播,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 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张兵

副组长:万荣

成员:李晓琪  陈大发  聂琳月   罗子琪   杨少波

组长职责:全面统筹公司内相关信息;协调公司资源,安排具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落实经开区防疫指挥部各项防控疫情措施。

副组长职责:对于分管模块内的人员物资及时了解及反馈信息,执行组长安排的相关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成员职责:结合当地政府要求和实际的情况,妥善开展疫情控制要求宣传,指导科学防护知识培训,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落实各自责任区域内员工体温监测和现场区域消毒措施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 体温检测把控

1在公司各门岗和车间、办公楼、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公司人员实施体温监测,体温检测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员工每班两次检测体温,上班前和下班后各一次,并进行记录登记(见附件),如有超过37.3度的情况及时汇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2物流承运商、外来原包材运货车辆司机进出厂区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凡是出现体温高于37.3度的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所有进入厂区、生活区的人员和车辆司机必须体温检测合格,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禁止进入,体温高于37.3度者禁止进入厂区和生活区,要及时制止,

跟踪检测并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二) 员工防护

1、每班班长负责按需发放口罩,员工在公共区域和厂内必须佩戴口罩,见面不要握手或直接的身体接触。

2、一次性医用口罩的有效时间是4-6小时,每班要进行及时的更换。

3、废弃的口罩由班长统一收集,扔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使用500mg/L的有效氯消毒液进行每日的喷洒消毒。

4、公司内宿舍的宿舍长要进行宿舍内员工人员登记和排查,跟踪进行员工的体温登记,如有异常及时进行上报,督促宿舍人员进行口罩佩戴,注意个人卫生。

5、对公司人员,如司机、装卸工等体温检测合格、佩戴防护口罩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厂区作业,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

6、春节后若有湖北区域(尤其是武汉地区)或周边疫区返程人员须自行在家隔离办公或轮休14天(或员工有年假、调休假的,由各部门视情况安排休假或轮休),确认无问题

后方可凭相关证明(交通凭证、医院检查等)返岗办公。

6、对所有返岗的,请各部门做好体温测量,超过37.3℃请及时安排至规定医院检查。

7、员工如有以下情况,须自行隔离、安排在家办公或轮休(由各部门视情况安排),直至确认无感染后再返岗。

(1)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出现胸闷等不适症状,请立即联系就医诊治;

(2)1月10日后有家属或亲戚来自或去过武汉,或接待过湖北等疫区访客的。

(3)提醒如有以上情况的员工,请各部门同步登记、观察该员工所接触的相关同事。

9、正常复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保护好自己,不影响他人。

10、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厂牌方可入厂,禁止随意出入厂区,禁止进行聚餐或其他的集会活动,各组组织宣传员工尽可能留宿宿舍,避免路途中与外界的频繁接触,出入厂区必须进行登记和体温测量。

(三)加强宣传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做好厂区的稳定。

(四)异常应对措施

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去医院就诊,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对于密切接触过确诊病患者或疑似病患者的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五) 复工前公司紧急要求

1管控区域员工隔离要求

由湖北地区返回新乡的员工必须自行先隔离两周。为自己负责,为他人着想,务必执行隔离要求,如有发烧等疑似症状,请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并告知医生同时向公司报备。

因隔离或交通管控无法按时上班的,根据政府最新政策,优先调休年假,超出年假时间也视为正常出勤,但需向所在部门报备确认,同时有湖北访客的也要自行上报隔离。

2其他要求

随着疫情发展,具体隔离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如有调整,严格按政府发文要求执行;

根据生产计划安排,企业节后复工提前向管委会防疫指挥部报批,报批联系人:XXX

四、联系方式

防疫工作专职联络人:XXX

联系方式: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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