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03-04 计划方案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202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2015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努力提升风险防控、应急响应、救援处置、应急保障能力。

一、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强化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建立各级政府分级负责、政府部门牵头实施、责任主体认真履责、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格局。分类分级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识别,掌握风险源、风险点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等基础数据。搭建风险管理信息化技术平台,建立全县风险信息数据库。推进专项风险评估和区域风险评估。

(二)加强监测会商预警。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重,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治理制度,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气象、水旱、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积极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类别突发事件趋势分析评估。做好全县突发事件月度统计。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效整合通讯网络、LED屏幕、广播电视等发布渠道,不断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开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检查,乡镇工作站预警终端在线率、重大预警响应率、预警信息村级覆盖率达100%,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联动体系规范运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交流。加强应急科普宣传,落实公共安全应急知识科普宣传行动方案。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抓好应急法律法规和常识知识宣传。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提炼,积极向市政府应急办网站、市级刊物投稿,促进经验交流和成果共享。继续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分管负责人培训。利用应急应战指挥平台,开展基层应急规范化建设、应急平台操作、突发事件处置等专题业务培训。

二、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一)强化值班值守。推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规范化值班室建设工作,在体制机制、管理措施、工作流程、人员(设备)配备等方面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值班人员精业务、懂系统、会操作。实行值班错情通报制度,对值班带班人员擅离岗位、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接处不当、落实领导批示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公开电话与公开信箱系统融合,提高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效率和质量。强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梳理汇总,服务领导决策。

(二)加强预案修编演练。强化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完善,推动应急预案优化工作。指导修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四大类县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对重点演练项目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跟踪和指导,开展1次以上县级综合应急演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至少开展1次综合演练和2次专项演练,并根据演练评估修订应急预案。

(三)完善平台功能。加快县政府应急平台应用系统整合开发,进一步完善功能。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平台协同联动,完成10个以上业务部门与县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要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2204号)精神,根据本地区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种类,因地制宜优化建设标准;要整合安监、民政、国土、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资源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示范项目,同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应急物资装备向基层倾斜力度,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口部门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三、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队伍人员、训练和管理,完善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总结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队伍战斗力。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辅助作用,推进应急民兵军地联考联评工作。

(二)高效应对处置。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现场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提升应急响应、应急调动和实战能力。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表格化、模块化。规范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流程,制定现场处置指挥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联动处置机制。

(三)扎实推进恢复重建。进一步完善灾情评估、救助救济机制,抓好灾后恢复重建。继续实施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构建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于一体的防控体系。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加快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分级分类储备体系,推进乡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加强应急装备(设备)管理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保持其良好性能和技术状况。

(二)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工作,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涉及空间管控的相关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建1—2个县级应急避难场所,指导乡镇(街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三)依法实施应急管理。加强应急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水上救援、危化品事故处置等重点领域以及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重要交通节点等重点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进应急政策法规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应急管理水平。

 

 

 

标签:

粤ICP备2020078845号-2

中文范本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