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防盗防扒防抢防诈骗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春节期间防盗防扒防抢防诈骗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01-24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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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县集中开展春节期间防盗防扒防抢防诈骗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群众看平安,首先看治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115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召集政法、综治、公安、维稳等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及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5天的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平安建设总体目标,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停地打,坚决整治盗、扒、抢、骗等突出治安问题,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防促稳,强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在全社会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发案少。“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以及辖区或单位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不发生暴力恐怖案件、极端恶性事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秩序好。城区社会面和乡镇集镇以及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生产经营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

——社会稳定。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不上行、不激化;无非正常上访、到市进京集体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群众满意。辖区居民或单位人员安全感和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满意度在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形成高压态势。一要突出打击针对性。对“盗”,重点是打击入室盗窃。要加强情报分析研判、高危人员摸排、信息碰撞、轨迹追踪和案件串并,实施精确打击,尤其是对广场周边及乡镇集镇等重点区域比较突出的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等犯罪要作为打击重点。对“扒”,重点要针对商圈、集镇、公交站点、公交线路等案件高发部位,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科学部署便衣反扒力量,加强交叉反扒,打现行、控发案。对“抢”,重点要优化街面巡逻勤务机制,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上街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和与犯罪分子的碰撞率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对“骗”,重点是打击网络通信诈骗犯罪。要强化资金流、电信流的循线追查,逐一落地查证,打团伙、端窝点;公安、金融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做好涉案账户的调查、封控等工作,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二要创新打击手段。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必勘、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确办案”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强化现场勘查、深挖犯罪、差异化打击、规模打击、合成作战等案侦手段,把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多警种合成作战、多种侦查手段同步上案等联合作战模式,加大对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打掉一伙、挖出一串、安定一方。三要形成打击合力。公、检、法三家要密切配合,落实好《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对侵财案件要快侦、快诉、快判,形成强大震慑。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共商解决,提高打击效率。

(二)深入摸底排查,依法化解纠纷。一要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联调联处机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乡村、单位、网格、群众,开展一次“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不漏死角,不留盲区。二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要逐件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动态工作台账,确保信息及时、情况清晰、对象精准,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化解有法。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该解决问题的要解决问题到位,该加强教育的要思想工作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切实帮扶到位,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化解在本地。三要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尤其是对多年长期缠访闹访、串联滋事、到重点地区非访的各类重点人要全部纳入管控范围,进一步细化、实化、硬化一人一专班、一人一专策,做到“在家知动向,外出知去向”,杜绝出现漏管失控。对出现漏管失控的情况,必须及时向县维稳办及相关部门报告,迅速组织力量千方百计查找轨迹行踪,一旦查实,必须全力劝返,安全稳妥接回属地。

(三)加强巡逻防控,提升防范质效。一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县交巡警大队要优化社会面警务运行机制,根据治安警情特点,科学设置巡逻路线,合理布控警力,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制度;特警大队、中和派出所、乌杨派出所、平凯派出所要加强夜间专职巡逻队伍建设,增派巡逻力量,采取车步结合、公密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重点场所网格化巡逻力量,尤其要提高对“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等治安问题高发区域的夜间巡逻防控密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二要加强内保单位的治安防控。全县各内保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治安防控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制度,切实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对难以制止的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案件要立即报警。三要强化社区专兼职巡逻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平安建设志愿者、民兵应急分队和广大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对社区专职巡逻队员要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使用电瓶巡逻车,巡逻过程中要统一佩戴“红袖标”,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全天候在辖区内进行巡逻。社区民警要主动与社区专职巡逻队伍一道,深入社区的每一个角落,对行踪可疑人员、车辆进行认真盘查,完善盘查记录。同时要经常深入到单位、村(居)小组指导群防群治工作开展,确保各种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四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职能职责。扩大网格员的社会涵盖面,切实履行网格员收集社会稳定、治安管理、违法犯罪、消防安全等信息以及快速上报社会治安信息的职责,为治安管理提供信息源。同时,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强化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实战应用,及时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氛围。一要加强社会面上的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行动,利用县电视台、江州网、江州报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横幅、标语和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意义、进展情况和成果,大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和谐氛围。二要加强对辖区居民住户的日常宣传。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春节期间防盗、防扒、防抢、防诈骗等相关知识,要把相关安全知识写成标语、宣传单,组织村(居)干部进组入户,开展群防群治宣传活动,提醒村(居)民群众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锁好自家门,看管好自家财物,妥善保管好家中贵重物品,以防被盗被扒被抢被骗。三要公布有奖举报方式。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广泛动员广大群众主动举报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一案一奖,及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途径,要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及县公安局、县信访办、县安监局、县国安办、县防邪办等重点部门要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于125日前将方案报送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公安局要成立联合工作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或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的专项工作进行客观的全面评估、检查和考核,并纳入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到位致使辖区或单位案件高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以及治安混乱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抓获现行作案的有功人员,可参照《关于调整城区群防群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综治委〔201456号)精神给予奖励,所需经费从平安建设奖补经费中列支。

(四)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要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报送本地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进展落实情况,20163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单位有重要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抓获现行作案人员应及时通过传真或党政内网报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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