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电视台2021年度新闻部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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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临区广播电视台
2016年度新闻部运行管理办法
根据2016年江临广播电视台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新闻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全年完成《江临新闻》、《新闻周刊》20分钟/期(每期13条以上)359期的采编播制审等工作;
2.全年完成外宣任务为:中央电视台15条(其中新闻联播1条)以上,xx电视台365条(按xx台统计口径,其中xx新闻联播120条)以上;
3.负责每月内外宣统计和通联工作;建立和培训各镇街、部门、社会通讯员队伍。
4.负责新闻素材收集归类和管理工作;
5.负责《边区新闻》本台新闻选送4条/周以上的编辑制作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办法
(一)岗位任务及计分
1.部门主任岗:每月完成部门管理职责和内外宣任务,确保《江临新闻》、《新闻周刊》导向正确、保质按时播出, 计230分;
2.部门副主任岗(分管内宣):每月完成内宣管理(策划、指导、考评)工作,负责组织策划重大新闻宣传和头条新闻,完成编辑《江临新闻》、《新闻周刊》8期,确保导向正确、保质按时播出,计200分;
3.编辑岗:每月完成《江临新闻》、《新闻周刊》编辑任务200分,确保导向正确、保质按时播出。
4.记者岗:每月完成新闻宣传任务200分(含头条新闻1条以上);
5.制作岗:每月完成制作任务200分;
6.播音岗:每月完成播音工作200分;
(二)评分标准
1.编辑每期满分计分13分;撰写编前(后)语、本台评论并采用另计1-3分;
2.《江临新闻》头条新闻满分计17分(其中记者制作2分),非头条新闻每条满分计11分(其中记者制作2分)。内宣记者上外宣稿单独计分,外宣分数不计入内宣考核;
3.制作合成包装《江临新闻》、《新闻周刊》每期满分13分;制作通讯员送新闻另加1分/条。
4.播音岗《江临新闻》、《新闻周刊》每期满分10分,配音5分。
5.每月完成新闻媒资存储、通联工作等计各15分;
6.采用通讯员送稿,口播新闻1—2分,图像新闻3—6分/条;记者与通讯员合作,各计50%;
7.安排采访,作资料用,每次计5分;
(三)奖惩
1. 新闻部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度。
2.在编人员完成岗位任务200分,发给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超出部分按10元/分计发绩效。
3.非在编人员完成岗位任务200分,按实际得分10元/分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 未完成当月工作任务,一律按xx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年内累计两月为完成工作任务,在编人员停岗学习,非在编人员解聘。
5.严格执行台《关于电视新闻节目采编规定》,采访实行选题报批登记制度。
(1)不报采访选题,或已报选题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或采访选题未登记的稿件,编辑原则上不得选用;确须报道,只计3分/条。
(2)当领导安排记者采访任务与记者自主选题采访发生冲突时,记者未执行领导安排,每次与扣当事人50分,情节严重的,另给予纪律处罚。
(3)记者采访必须提前对摄录设备进行检查,并提前10分钟以上到达新闻现场或指定地点,做好相应准备;采访时不得脱离新闻事件现场,并认真做好采访笔记;否则扣50分。
(4)对领导活动进行报道未按要求拍摄制作的,一律不计任务;造成无法播出的责任事故,扣50分,并承担相应的其他处罚。
(5)记者未到现场采访,窃取通讯员采访成果,或擅自搭名的,一律不计任务,另扣30分。
(6)未经领导同意,记者未进行制作的,满分不得超过6分/条。
6.严格考勤管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旷工半天以上,报台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宣考核和奖惩见《2016年新闻部外宣运行管理办法》。
三、休假及任务减免
1.新闻部员工原则上每月工休人数不超两人,其中外宣组人员不得两人同月休假。
2.休假人员分数按公休假内工作日进行减免,每休假一天减免10分;国家规定节日,《江临新闻》期数减少(春节、国庆各3期),部门所有人员分数按部门人员10分/人.期减免任务数。
3.经领导同意,部门人员完成部门外工作,其报酬由外部门支付,不影响本部门内考核。
四、以上考核不包括单位普惠制的奖励。
五、本办法从2016年1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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