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及推荐评选办法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及推荐评选办法》,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附件2
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范围
2012年以来,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表彰的省部级文明单位,可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对象;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也可推荐获得本系统业务工作先进或其他先进荣誉(如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党建等)称号、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前列的单位。各省(区、市)可在全国文明单位名额中推荐1-6个文明社区和1-2个文明风景旅游区。
二、推荐条件
1.全国文明单位,按照中央文明委2012年颁布的《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推荐。
2.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
(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评选程序
1.分别公示推荐。按中央文明办下达的推荐名额,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依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择优推荐。正式推荐前,各省(区、市)要将推荐对象在省级主要媒体公示,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将推荐对象在行业媒体公示。经省(区、市)和行业主管部门文明委审定后,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于
2.交叉征求意见。中央文明办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交叉征求意见。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推荐的,征求该单位所在省(区、市)的意见;各省(区、市)推荐的,征求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中央媒体公示。交叉征求意见后,中央文明办提出本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在中央新闻媒体上公示。
4.确定表彰名单。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中央文明办提出本届全国文明单位建议名单,报经中央文明委审定后予以表彰。
附件4
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申报类别 |
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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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风景 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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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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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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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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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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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部级以上 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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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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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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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或行业主管部门文明委意见 (签章) |
中央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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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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