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08-07 政府公文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评价方式 

得分

1





(40
分)

制订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1.制订印发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有效执行(2分)
2.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3分)
3.设定垃圾分类工作目标(2分)
4.提出垃圾减量化措施(1分)

8

1.未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此项不得分
2.未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不得分
3.未设定工作目标不得分
4.未提出垃圾减量化措施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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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

1.制订有年度工作计划(2)
2.每年召开1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1分)

3

1.未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不得分
2.未召开推进会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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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行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并落实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2分)

2

未建立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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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展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1.机构管理部门开展垃圾分类日常监督检查(2分)
2.机构所属人员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6分)
3.垃圾容器的收集物与分类标识相符,按规定要求将相关的标识图案印在相关的回收箱上(8分)
4.垃圾容器内的垃圾及时分类清运(11分)

27

1.未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不得分
2.按实际工作人数随机抽取5%以上人员进行分类知识测试,按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的百分比计分
3.垃圾容器收集物与分类标识不相符不得分;随机选择一定数量垃圾容器检查垃圾投放情况,以投放准确的容器数量占抽检容器总数的百分比计分
4.未及时清运容器内的垃圾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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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5
分)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分)

5

未开展宣传活动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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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展垃圾分类制度、知识教育培训

每年开展1次垃圾分类制度、知识教育培训活动(4分)

4

未开展垃圾分类制度、知识教育培训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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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1.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2分)
2.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2分)

4

1.未组建志愿者队伍不得分
2.未开展活动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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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

机构有垃圾分类先进典型或者垃圾分类示范岗(2分)

2

未选树垃圾分类先进典型、示范岗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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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9





(5
分)            

节约粮食

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2分)

2

未提供节约粮食措施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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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办公用品循环利用

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1分)

1

未提供购买凭证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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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等用品的措施(1分)

1

未提供相关措施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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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1分)

1

未提供相关措施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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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40
分)

 分类投放设施配置要求

1 .按分类标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集中收集点应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箱至少各一个(6分);办公区域内,食堂或就餐区、各楼层应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箱各1个(6分);会议室、茶水间、洗手间应配置其他垃圾箱1个(1分)
2.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指南应明确垃圾分类类别、投放方法等内容(2分)

15

1.集中收集点、办公区域内、楼层、食堂或就餐区、会议室、茶水间、洗手间未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不得分
2.垃圾集中投放点未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不得分

现场检查

 

14

分类收运要求

1.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收运处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19〕147号)执行(3分)
2. 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回收与资质企业签订协议(3分),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2分)
3.厨余垃圾回收与机构所在地环卫部门签订回收协议,鼓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5分)

13

1. 有害垃圾未单独存放不得分,收运处置未按文件执行不得分
2. 可回收物未统一回收不得分,废旧商品、废弃电子产品回收未签订回收协议不得分
3.厨余垃圾回收未签订回收协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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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垃圾分类台帐要求

1. 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6)
2.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2分)
3.每月3日前按级报送垃圾分类统计数据(4分)

12

1.未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不得分,根据基础台帐内容数据详实情况酌情给分
2.未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不得分
3.未按时报送统计数据不得分

查阅资料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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