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聘请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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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聘请大会上的讲话第1篇
今天召开00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聘请大会,目的在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步伐。近几年来,我市林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检察、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在此,让我代表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向各位领导及监督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天的会议,省林业局、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在百忙中亲临会议指导并要作讲话,希望林业战线干部职工及监督员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近年来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
00市是广东省林业资源大市,也是我省重要生态屏障和粤港等地的重要饮用水源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林业部门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奋力打造林业生态市,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832万亩,有林地面积1608万亩,林木蓄积量423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70.3%。
(一)抓住机遇,争取政策,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建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尤其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2007年6月6日,我代表林业局党组向市委、市政府两套班子联席会议汇报了林业工作,会后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对林区分类管理、加强木材加工监管、暂停速生丰产桉种植、林业体制改革等事项作出了决定。为此,我局抓住机遇,审时度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发展思路,力促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作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的公益事业来抓,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是争取政策。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争取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关于在全市开展无森林火灾乡镇及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处理桉树人工林种植遗留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和控制木材加工数量的通知》等文件。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对我市今后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有着深远影响和重大的指导意义。二是争取投入。2007年争取国家、省、市投入林业建设资金8900多万元,是建市以来投入资金最多的一年。按《决定》要求,从2008年至2012年,市财政在2007年安排林业资金总量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0%。各县区财政安排20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规划建设市、县级生态公益林60万亩,补偿费用参照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全部由市、县财政按2:8共同负担;按每30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1名专职护林员,经费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8%中开支;商品林按重点林区村配备2名、非重点林区村配备1名专职护林员共1400多名,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全额由市、县财政按1:9解决。三是完善机构。增设“00市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追加5名编制充实到市森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治安部门,力争今年年底前理顺全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管理体制,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组织保障。四是广泛宣传。今年1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00市创建林业生态市总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市直和中央、省驻00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及分管林业工作领导,村委会干部及全市林业部门股级以上干部近1000人参加了会议,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创建林业生态市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从严治火,落实责任,遏制重大山火发生
保护资源,防火为先。我们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不断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市林业局与各县区林业局分别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全面实行“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2007年11月5日,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无森林火灾乡镇及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更完善、更有效、更严厉的奖惩措施。我市开展的森林防火创“双无”活动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及省林业局的充分肯定,00市长在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二是努力推进森林防火社会化。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途径,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千家万户,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严格执行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监护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重点林区巡护登记制,严格执行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防火督查制。三是全面提高林火的控制能力。全市有火情了望台49座,监测覆盖率达70%;营造生物防火林带3733公里;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3支共110人,配备了护林员2902人。制定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使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1、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为进一步抓好林木采伐源头管理,我局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林木采伐责任追究制度,2007年2月起,市与县区林业部门签订了《00市林木采伐管理目标责任书》,县区林业局与“三员”(采伐调查设计员、监砍员、验收员)分别签订《00市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责任书》、《00市林木采伐伐中检查责任书》、《00市林木采伐伐后验收责任书》。为掌握“四个责任书”的执行情况,我局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区林木采伐情况进行追踪和督查,并按责任书要求对违规的工作人员(2名林政股长、2名林业站和木材站长、4名伐区调查设计人员)进行了调整工作岗位,对3个单位、4名林政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有效地加强了林木采伐源头管理。
2、加强木材加工流通管理。积极探索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机制,组织部分县区林业局领导到外地学习借鉴木材加工厂招投标做法和经验,并在全市予以推广。积极开展木材加工厂清理整顿,全市木材加工厂数量大幅度减少,从2003年的652 间减少到现在的311间。市政府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加强木材加工监管的工作措施和办法,要求全市以原木为原材料的木材加工企业将从现有的311间减少到140间,并引入招投标机制,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目前,00县已完成了木材加工厂招投标工作,其它县区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
3、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主要突出“五个强化”: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把林地保护管理列入各级领导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严格奖惩,从而使我市“一区(市高新开发区)六园(各县 区工业园)”和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全部依法办理了征占用林地手续。二是强化用途管制。2007年全市审核征占林地项目46宗,面积4715亩,没有突破全市使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三是强化审核管理。我局成立了“00市征占用林地审核小组”,凡涉及采石、采矿或征占用林地面积超过50亩以上的,我局派员到现场核查,严格把好审核关。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00市林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等8份文件。为规范开采矿藏行为,我局与有关部门配合,正在代市政府制订依法有序开采利用的管理办法。五是强化清理整治。针对我市违法占用林地点多面广、规模小、又分散的实际情况,我局迅速组织成立专项调查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在未正式开展清理整治前,先部署各县区对辖区内的非法占用林地开展自查,市工作组奔赴各县区后,会同县区工作组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对所在县区违法占用林地项目逐一核查,登记造册,开展地毯式清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放过任何一个点,从而准确地掌握了全市非法占用林地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全面开展清理整顿打下了良好基础。其次是积极争取市领导重视和支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局将《关于开展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检查的情况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000、市长000分别作了批示:要求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敢于碰硬,善始善终,常抓不懈,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林地资源,维护生态及国土安全。在全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会上,市委书记00、市长000通报了我市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藏的情况,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等部门要积极介入,严明纪律,为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10月22日至24日,市委、市政府派出4名常委和2名副市长亲自挂帅,奔赴各县区对矿产资源和非法占用林地整治进行专项督查,肯定了非法占用林地整治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林地整治工作人员的志气。再次是集中整治。结合省“绿盾二号”行动,从2007年8月6日起,市局组成5个督查组分赴五县一区,开展了违法占用林地重点是对非法采矿占用林地行为整治,共查处违法占用林地项目376个,成为建市以来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清理整治最彻底的专项行动,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4、加强林业执法管理。一是广泛宣传。编印《常用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5000本分发到各级领导、相关单位和林业干部职工,并在“两报(00日报、晚报)两台(市电视台、电台)”以及《00林业网》上公布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完善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人员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处罚案件核审会审、征占用林地审核等一系列制度,使全市处理的林业案件无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三是重典整治。市、县区森林公安机关签订了《林区治安目标责任书》,调动了打击涉林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先后在全市开展了“绿盾行动”、“春剑行动”、“林木林地专项治理”、“林区禁种铲毒行动”、“霹雳行动”等专项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动,形成了强大的森林资源保护态势。
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市森林资源分布面广线长,是“露天仓库”,受近年来木材价格飚升、交通公路改善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目前的林业部门管理体制不顺,造成监督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打击力度不够,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甚至存在极少数人员执法犯法、监守自盗等现象。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队伍庞大,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二是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局部地方还比较严重,对生态安全维护和森林资源保护构成了严重威胁。三是一些地方规划不缜密、指导管理力度不够,造林没有真正落到宜林荒山和火烧迹地,甚至存在毁林造林现象,群众信访案件增多。四是护林队伍不健全,管护不到位。
三、努力方向
为了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我们大胆提出了聘请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这一设想,这种做法在全省林业部门是史无前例的,得到了市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此,我局从市人大、政协及检察、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聘请30名作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接受社会监督奠定坚实基础。接下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切入点,努力做到强化“二个监督”:
(一)强化内部监督。首先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林业队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规范,加大森林公安民警和林政、检查、种苗、森防、野保等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纠正林业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失之于“松、软、宽”的倾向,努力形成用规章约束人,用禁令警诫人的长效机制,形成比较完善且操作性较强的制度管理体系,使管理制度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部位和环节,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其次是严格执法。林业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林业综合执法办案水平。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渎职等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抓好对林业工程资金使用过程及加强资产和资金运行情况的管理监督,加大对林木资源采伐限额、征占用林地审核、野生动植物管理等执行情况和林业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不正确行使职权和渎职及失职的现象发生。再次是突出抓好林业队伍工作人员的生活监督。延伸监督链,加强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促使每一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做到“经诱惑而不变,入暗室而不欺”,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防微杜渐,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营造一个干净干事的工作氛围。最后是加强专项督查。铁腕开展四个方面专项督查:①重点制止和查处违规种植桉树的行为,严肃查处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在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处理桉树人工林种植遗留问题的意见》中不作为、设置障碍、弄虚作假、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②重点查处隐瞒火情、不按规定及时组织扑救山火等渎职及不作为行为,查处违规炼山、越权批准炼山等行为;③重点查处非法采伐、无证加工、无证运输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林木采伐及木材加工流通监管过程中渎职不作为及内外勾结的行为;④重点查处林业部门越权审批林地及在林地管理过程中渎职及不作为行为。通过抓好4个专项执法督查管理,依法查处林业涉法涉诉案件,主动协调好县、镇、村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努力营造和谐共赢的林业发展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决定及林业重大工作决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外部监督。加强对林业队伍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是依法治林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全面、严格、公正执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林业管理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我局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聘请了30名森林资源保护义务监督员,力求建立一支保护森林资源义务监督员队伍。目的是加大对林业干部队伍的外部监督力度,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采取各种措施,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加强林业依法办事的外部公开监督。同时,也希望各位监督员在受聘期间,通过明察暗访等各种渠道,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的行为、廉政建设等情况实行监督。我们将诚恳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听取监督员的呼声和建议,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树立林业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林业部门应有的贡献!
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聘请大会上的讲话第2篇
同志们:
年终岁尾,把大家请来,专题就林业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足见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振庆县长已就林业工作的几项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希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抓具体、抓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林业生产
综观全国发展形势,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温家宝多次强调,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应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应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中西部大开发中,应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我县已经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县验收,但要保住这块金字招牌,要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还必须加快发展林业。
近年来,我县林业工作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林定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群众对植树造林的认识已经由“用啥种啥”转变到“啥赚钱种啥”,不仅用材林迅速发展,林果业面积也在迅速扩大,许多专业的植树造林大户应运而生。二是林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林业效益明显,社会资金投向林业产业开发的势头有增无减,包括传统的茶叶、柳编业也在迅速做大做强,我县林业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由单纯追求数量转向着重提高质量效益、由传统林业转向现代林业的新阶段。三是林产业成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屏障。林业在改善人居环境、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扮演着重要角色。近些年来林业飞速的发展,带来了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经有关部门测算,由于我们大力发展了以农田林网为主的林业化,改善了田间小气候环境,使我县地表风速平均下降20%,年降水蒸发量减少290毫米,使我县成为优质水稻、油菜的主产区,确保了种植业的“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同时也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验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但是,纵观我县林业发展,成绩固然可喜,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比重不大。林业发展与县域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全县森林覆盖率为为14%,还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林业增加值只有3亿多元,占农业增加值的比例只有10%,占县域经济的比重更低。不仅与林业大县相比还差的很远,就是与生态示范县的指标要求也还有很大差距。二是机制不活。突出表现为权属不明,产权不清,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方方面面投资林业的积极性。有的地方,由于权属纠纷,前几年还是绿树成林,现在是黄土赤,一荒就是好几年,造成林网空档断带,平原绿化严重滑坡。三是效益不高。重种轻管,成活率不高,“年年栽树年年荒,年年还是老地方”。造成了人力、精力和财力极大的浪费。针对以上在在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是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充分认识到我县林业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林业建设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林业发展的力度不能减弱,强化林业的各项工作不能松懈,大力推进新阶段的林业建设。尤其要抓住当前国家投资建设生态林和中西部林业发展这一大好时机,早思考,早安排,早行动,发挥我县生态和政策优势,把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想与林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与林业发展的自然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生态安全体系,建立高度发达、功能完备、可持续利用的绿色产业体系,推动林业建设在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坚决完成任务不动摇
今年我县林业生产主要任务是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和APP自有林基地建设。当前,正是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期,各乡镇要科学规划,迅速动员,采取针对性措施,迅速在全县城乡掀起植树造林高潮,确保完成今年林业建设的各项目标。
(一)必须咬定目标,千方百计完成全年林业生产任务。今年的林业生产任务,刚才振庆县长已经讲得很具体、很明确,而且还印发了两个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指标任务已经分解。无论是平原绿化达标,还是自有林基地建设,都是政治任务,都关系到固始形象,各乡镇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落实规划,落实种苗,落实土地,要将平原绿化、APP造林、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等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要体现大思路、大手笔、高标准,又要做到细化、量化、科学化。要结合造林规模,进行苗木需求调查,尽量就近择优,多选壮苗长苗,能预先签订合同的提前签订合同,切实把苗木供应落到实处,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发挥协调作用,强化种苗质量监督,坚决杜绝使用关系苗、假苗、劣质苗。对APP自有林基地,要尽快做好租地和交接工作,对规划的地块,要提前通知农户,提前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算好经济帐,完善合同,保证APP集团造林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二)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高造林效益。质量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林业建设也是如此。今年的林业生产更是要抓质量放在首位。一是要高标准规划。要做到先规划,后栽植;不规划,不栽植。要搞好组织协调,林业部门是规划的主体,乡镇要切实做好配合工作,主要领导要过问规划,确保一次到位,不走弯路。二是要高标准栽植。高标准是最大的效益,低标准是最大的浪费。要把高标准贯穿于植树造林始终,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栽植,提高栽植成活率。三是高标准管护。平原绿化,“四旁”植树居多,易受人畜危害,要落实管护措施,制订护林乡规民约,加大对中、小学学生的教育,在全社营造爱护一草一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毁坏幼树花草案件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群众,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三)必须兑现相关政策,保证群众利益。近年来,国家对林业投资大、项目多、范围广,对加快我县造林绿化步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这些补助资金政策性强,对象具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截留或挪用。目前,已经发现有些地方对林业资金管理不严、监督不严、兑现不及时,出现了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影响林业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财政、林业和各乡镇必须要在春节前把所有的涉林资金,包括20xx年度退耕还林的粮食补助资金、生活费、种苗费和APP自有林基地的工程费、县财政每亩50元补贴等,迅速结算到乡镇,乡镇要立即结算到户。必要时审计部门要介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严肃处理。
(四)必须创新机制,推进林业生产有序快速发展。改革才有动力,改革才有活力,要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在稳定和完善林业基本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荒滩、荒沟、荒坡、荒地及农村四旁用地,能承包的要承包,能租赁的要租赁,能拍卖的要拍卖,要进一步研究制订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保护集体、个体和专业大户等林业经营者的利益。要积极推广造林工程招标办法,在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提倡对基础林、片林、通道林、经济林等由造林工程公司组织实施,政府和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以保证保栽、保活、保管理,提高造林质量和造林效益。
(五)必须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县乡各级领导同志,必须切实提高对高标准实现本辖区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亲自解决实际问题,确保20xx年度植树造林计划任务的完成。要坚持到一线组织指挥,带领群众苦干实干。坚持宣传发动,创造有利氛围,同时也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鼓实劲、讲实干、求实效,严防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
三、统筹兼顾,认真做好春节前重点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对20xx年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深入分析,既要全面总结成绩,更要客观查摆问题。同时,要立足实际,理清新一年的发展思路,科学拟定发展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发展进程。
二要妥善安排群众的生产生活。各乡镇要打紧开支,厉行节约,宁肯自己过的苦一点,也要保证困难群众过好年。要着力解决好复退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收入户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要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的管理,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和生活困难群众手中,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安全过冬。要组织全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形成帮扶困难群众的整体合力。
三要认真做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年终岁尾是我们跑项争资和招商引资的大好时机,既要利用这段时间进省进京,又要利用“双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搞好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宣传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介绍家乡的变化,吸引更多的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兴业。
四要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春节期间,在外务工的民工大量返乡,要抓住这个机会,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的各项措施。
五要努力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双节”是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旺季,要重点做好物质供应和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和食品安全,确保广大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要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丰富群众节日期间的文化生活,为群众提供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艺精品。
六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双节”期间,人流、物流量较大,各种活动频繁,不稳定因素增多。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节日。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信访工作,重点解决好乡镇站所职工上访、农村征地、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要搞好对煤矿、油气、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客运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七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同志们,阳历新年已至,阴历春节将临,在此,我先预祝各位新春快乐,也希望各位以饱满的热情、饱满的干劲,扎实抓好今冬明春的各项工作,为实现20xx年全年工作“开门红”而努力。
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聘请大会上的讲话第3篇
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加强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检验,我们认为,该项制度符合当前检察工作需要。但是,在以下几个具体问题上,还需要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关于人民监督员的产生
目前,各级检察机关所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大多数是根据高检院的《规定》要求,由检察机关内部主导自行选定和产生的。正是由于此种现象的存在,因而,也就给人一种人民监督员受制于检察机关的印象,对人民监督员正确履行监督职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近几年来试点工作的情况看,综合各地的试点工作实践及理论研究,笔者认为,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逐步实现人民监督员产生方式的外部化是大势所趋。
其一,应当建立以各级人大常委会为责任主体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和提名程序。目前,不论是内部化,还是外部化产生的人民监督员,其产生基础还是根植于检察机关的任命或报请人大任命。也就是说,人民监督员的选择权,基本上还是由检察机关行使的。这就不免给人以“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自己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会各界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客观评价和监督效果。对此,笔者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既然是定位于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外部监督,应当逐步改革现有的人民监督员产生方式,逐步弱化检察机关在人民监督员产生环节上的控制力,实现其产生的外部化,逐步实现由检察机关自行选定的方式改由人大常委会直接负责产生,并批准和任命。这样做,既可以从程序上消除人民监督员受制于所监督的检察机关的产生方式,又有利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作为检察机关应尽可能减少影响力,特别是不应保留人选产生的决定权。
其二,要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的来源组成,使之更具代表性和专业性。考虑到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专门监督活动,在人民监督员的人员组成上,应当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尽可能选择那些有监督能力、年富力强、能胜任这一工作的人士来担任,以求最大限度地体现监督工作的客观、公正。因此,在人员的选定上,既要力求专业性与代表性兼顾,又要考虑履行监督工作必需的知识和工作阅历,还要确保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员产生的主体首先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和其他专门知识的专家教授等专门人才;还要具有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又要有一定比例的退离职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普通国家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重应占据较大比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各类人员应当在人民监督员队伍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这对于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会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权限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和职责权限,关系到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能否健康发展的问题,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对该问题进行合理界定。
一是关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外部监督机制相对缺乏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按照高检院《规定》(试行),明确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中应当纳入人民监督员的“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纳入到监督犯罪之中。应该说,这些范围基本上涵盖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全过程。但是,因该项工作仍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我们应当在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适度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因为,目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办案的规范化程度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真正能够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案件相对较少。就我院来说,自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来,仅对4件“三类案件”进行了监督,为切实改变这种常年无案可督的现状,我们可以考虑让人民监督员适度参与其它与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有关的检察业务的监督以及对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执法执纪等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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