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

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

2021-03-04 16:27:33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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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第1篇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感谢市政协和各位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向市政协第十三届第五次会议报告我市近年来物业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物业管理概况

近年来,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至去年底,我市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216家,从业人员19800多人,已对920多个住宅小区(大楼、别墅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总计面积5800万平方米。尤其是2001年以来,物业管理面积平均每年以600万平方米的增加速度快速拓展,至今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约85%,远高于全国城市物业管理平均覆盖率38%的水平。物业管理使广大业主得到了实惠,与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相比,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物业管理的推行使小区环境整洁了、安全有序了、房屋修缮及时了、居民生活方便了、社区生活丰富了,同时也使管理小区的各类物业使用功能正常的运行,延长了使用寿命,并得到了保值、增值。目前,物业管理已被广大市民普遍接受,“买房看物业”已成为购房者首选的重要条件,非物业小区的居民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的呼声也愈益强烈。物业管理在为小区业主创造整洁、有序、方便、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的同时,也为创建文明社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情况

围绕着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群众生活居住环境的改善及城市档次品位的提升,近年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营造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物业管理行业是一门新兴行业,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屋多元化的产物,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房屋管理。因此,首先要建章立制,用法律予以规范和制约。为此,我们在《关于市区住宅区推行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为使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得到顺利贯彻,我市相继出台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考评办法》和《业主委员会运作规程》等11个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我们结合《条例》制定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贯彻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等8个配套政策,其中对推行小区管理处主任负责制、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服务合同协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出台改变了我市物业界无法可依的现状,对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引入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自2001年开始全市逐步推进了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规定凡4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楼必须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至今总计115个小区,总面积达887.49万平方米推行招投标,仅去年全市就有54个总计面积442万平方米的小区(大楼)实行了招投标。竞争机制的形成使物业管理企业强烈意识到管理服务不到位,将面临着被市场所淘汰的结局,从而激发了物业管理企业对品牌效应的内在追求,促进了市场的培育,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至今,全市已有18个小区(大楼)荣获全国优秀(示范)称号。2001年至去年底,全市有47个小区(大楼)被评为市级优秀(示范)小区。

3、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物业管理运作

近年来我们针对一些业主反映较突出的问题,如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乱收费和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开展了两次全市范围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为使专项整治“不走过场”扎实而有效地开展,我们设立了有专人负责的组织机构,并召开了全市近250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就整顿的目的、范围和重点等方面逐项提出了工作目标与要求。同时,健全物业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和反馈机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认真核实及时办理。整顿期间,处理群众投诉500余件,对群众的投诉我们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督促各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期间对两起较严重的违法事件我们进行了全市通报及降级和取消企业资质的处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使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态度得到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不少小区(大楼)业主满意率达到90%以上,物业管理的声誉有较明显的好转。

4、倡导“诚信物业”,增强行业自律

2002年开始我们在全行业推行了“诚信在物业,服务千万家”的诚信物业活动,并向广大小区公示,广泛接受业主的监督。至今已有72个小区(大楼)参加诚信活动。并在继续扩展。经去年底检查,“诚信物业”小区,业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满意率达96%以上,诚信意识在我市物业界得到逐步弘扬。去年,我市还在500多名物业管理处主任中评选出我市优秀管理处主任35人将予通报表彰,使目前行业中正在开展的“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深入。不少物业管理企业在小区中开展的“坐堂制”和服务中心“站立制”一条龙服务及推行的人性化管理,贴近了业主的多元需要,贴紧了业主的心,使物业管理工作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为深化物业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如烟花鞭炮开禁后,全市物业管理企业为使广大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年三十晚各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深入到小区内,与值班人员一道查看烟花鞭炮放后有无安全隐患,从而保证了我中心城区各物业管理小区无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不少物业管理人员从年初一凌晨3点起开始打扫烟花鞭炮放后的残屑,使广大居民在新年第一天便能看到整洁的环境。

5、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善广大业主的居住环境

鉴于老旧小区整体环境与我市城市化推进不相适应,且居住的多数是弱势群体。为使他们与新小区一样分享到现代化大都市发展的成果,近年来,我们实施了老旧小区整治“实事工程”,并实行边整治边物业管理提前介入。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做到小区内有关设施的更新和功能的完善。整治内容主要是:拆除违法建筑、更新路灯、修复破损道路、绿化的补缺和落实物业管理用房等工作。我们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整治质量。2002年下半年开始采用彩色隔热板进行屋顶改造和试行屋顶“平改坡”工作,使整治的小区更加洁净靓丽。2000年至今,市八区已整治老小区63个,总计面积1017万平方米,直接受益住户近12万户。这项“民心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普遍肯定和好评,老小区整治工作在美化城市中发挥了特殊作用。

6、积极投身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活动中

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遵循“资源共享、各方联动、协作互助、建设文明社区”的要求,积极投入社区建设,为创建文明社区做了大量工作。物业管理的16小时保洁制和24小时定期巡逻制的推行,使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更加整洁,发案率大为降低,据××区公安分局的统计显示,非物业小区与物业小区发案率为5:1,而2003年中××区有84个物业管理小区被列为“无刑案小区”。同时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物业管理岗位也成了社区再就业工作的一条渠道,现有近4000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物业管理岗位工作,为政府排忧解难分担了责任。此外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用房与社区共享,仅市三区供社区活动的物业用房就近1.5万平方米,为社区工作开展构筑了活动的平台,同时还提供一定的人力、物力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在小区内开展各类文娱活动,自行购药积极投入灭“四害”活动,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因此社区建设工作搞的较好的如安琪社区、沧浪社区的居委会同志都讲到社区工作离不开物业管理公司的配合和支持。

三、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问题

伴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我们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过低,行业发展后劲缺乏

由于我市的物业管理是从计划经济下传统房屋管理转变过来,因此不少业主长期以来的“国家分房、修房、我住房”的福利型住房消费意识根深蒂固,视物业管理为公益性事业,对有偿服务还很不适应,“要服务、少付钱或不付钱”现象屡屡发生,有的小区收费率几年来徘徊在30%左右,严重挫伤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其次,我市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也同市场经济要求和行业发展需求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三区2001年以来新建的普通住宅小区收费标准平均为0.4元/平方米/月;而98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更低,平均仅为0.15-0.2元/平方米/月。这一收费标准与目前上海、广州同样小区相比差距近一倍,致使多数物业管理小区经费处与亏损状态,企业发展缺乏后劲,物业管理服务步履艰难。

2、作为新兴行业,职责尚需进一步理顺

作为新兴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虽已建立,但部门间的工作职责还需进一步理顺。目前,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市政、环卫等专业有偿委托事宜,尚未妥善解决,致使物业管理代人劳作,更加重了物业管理自身经费负担。同时,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供水、供电、供热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也没有认真贯彻,致使物业管理企业无偿代收的现象仍然存在,且水电费差额还需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这很不合理。此外,物业管理小区的违法搭建、破墙开门、车辆停放、快餐经营等问题,按照有关职能宜由城管、规划、环保、工商、房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但由于一些法规的交叉,出现互相推诿现象,使物业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遇到这类问题得不到有力支持和及时解决,造成小区管理难度大大增加。

3、商品房维修资金尚未建立,尤其是带电梯的小高层、高层住宅的电梯维修资金及小区技防设施的更新资金尚未建立

若干年后这些设施的维修更新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业主将不堪重负,更会影响长效管理并将导致物业管理退出。

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手段落后,服务离业主要求尚有差距

我市物业管理起步较晚,目前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而企业亏损又难以引进人才,致使善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紧缺。现在我们这支队伍,3千多名管理人员中,多数为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退伍军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一般为初、高中学历。因此,要较好的胜任物业管理工作尚有较大距离。同时,由于现行的物业收费标准低,物业管理中收费难、收费率低,致使70%左右的物业公司综合实力较弱,缺乏发展后劲,也造成了不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还处于较落后状态,整体水平不高。此外也有部分从业人员感到物业管理地位偏低,以致缺乏以人为本、敬业爱岗精神,导致服务不规范,侵犯业主权益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整体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这些成为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若干建议

1、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机制

我们将以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结合近几年我市物业管理运作较成功和成熟的经验,修订我市物业管理条例,使之更具地方特色和操作性;其次,实行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建立全市范围内的专家评委库,实施品牌物业在招投标中的倾斜优惠政策,使物业管理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竞争力,促进物业管理市场趋向规范化;其三,进一步加大行业诚信服务工作力度,建立物业管理企业在招投标中承诺中的服务标准核查制,以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

2、建立新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实行分档管理、优质优价

我们将配合市物价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成本核算工作,编制物业管理用工定额,使物业收费标准逐步贴近市场价值。同时制定我市的等级服务标准,使收费与服务标准有机结合起来,让业主根据自身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来选择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

3,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我们在强化自身建设方面将继续抓好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从业人员的以人为本、爱岗敬业精神,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活动。强化财务监督措施以提高物业管理收支透明度,保证居民所缴的费用用到实处。同时还将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考核力度,促进管理服务的进一步规范。并将实施小区管理处主任责任制和上岗任职资格考试制,使每个物业管理项目在称职的管理处主任管理下物业管理顺利开展工作,为广大的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4、发挥业主大会作用,做好业主自治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业主的自治作用,我们将首先做好实施物业管理两年以上,还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小区业委会评选工作;其次开展业委会成员培训工作,使业主管委会既能代表业主利益,又能依法自治;第三,对那些不按法律有关规定操作的行为,我们将以指导和监督,并予以制止和纠正,从源头上制止物业管理纠纷的产生和增多。

5、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建立良好的小区公共秩序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我市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为妥善解决这一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我们拟将采取:一是对以后新建的楼盘,以高起点、高标准出发,提高停车指标,眼光放远,指标做足,不留或少留遗憾;其次,对已建成小区我们将通过规范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并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以弥补停车位的不足,即通过物业公司对小区道路的合理排位,确定行车路线,阻止乱停放现象,以提高车位的利用率,将出租改为他用的车库一律恢复原有使用功能,以增加车位量,同时引进室外立体式车库尽量弥补小区车位的不足。同时也建议交警进社区,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制止车辆乱停放及有条件的允许一些车辆确实过多的小区在小区外围道路上夜间划线停车。小区“停车难”问题不是地方问题,而是全国普遍性问题,其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且要妥善解决涉及到的各方各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将积极引进外地成功的做法,最大限度地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6、目前我市物业管理正处于粗放型到规范化发展的过渡阶段,更需要全社会为物业管理行业营造相对良好的经营环境

建议工商、税务、财政、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具体政策时,能多考虑目前物业管理的实际困难,在政策上给与倾斜和照顾。如税务部门继续减免物业管理收入的营业税(近几年市财税部门在营业税减免方面已给予很大的政策支持);劳动部门能考虑物业管理企业的“三金”操作问题;对98年前交付使用的并已实施物业管理的老小区采取适当的经费补助办法等。以多方面为物业管理企业创造经营条件,帮助走出困境。

主席、副主席和各位委员:我市物业管理一直来得到市政协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行业主管部门再次向你们表示感谢。我们殷切地期望待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我市物业管理这一新生事物,扶植它茁壮成长,使物业管理在进一步改善广大业主的居住质量和创建现代化港城文明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第2篇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种新形式和市场经济的新兴服务产业,在我市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全市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初具规模,居民物业管理意识普遍增强,业主自主管理机制和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一、我市推行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直把推进物业管理,作为全局一项重点来抓。面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较快,法规制度不健全,运行困难较多等实际,我局制定了“建好机制、健全法制、抓好整治、搞好扶持”的物业管理总体思路。围绕这样的思路,我们积极做好各项,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物业管理领域不断扩展,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加大。

10多年来,我市的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摸索试点到稳步发展,管理对象从单一的新建住宅小区发展到办公楼、学校等各类物业,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小区环境保洁、安全维护、绿化管养、生活服务、物业中介等配套服务。截止目前,我市已有物业管理企业18家,从业人员约400人,管理项目30个,总建筑面积152.27万平方米,业主委员会共成立4家,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50%。在这些管理项目中,荣获物业管理市级优秀称号的5个。

 (二)依法行政,新建小区全面实行了物业管理新体制

  按照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一步到位的思路,2001年之后的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了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承接验收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前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及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交付使用,杜绝了由于物业配套设施建设不规范,给日后的物业管理带来矛盾与隐患。由此,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逐步得到扭转。近年来,新建交付使用的×××小区、×××小区、×××小区等一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上手快、效果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三)发挥职能,物业管理在老旧小区和家属区逐步推行

我市旧小区和家属区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建管脱节,脏、乱、差,由于过去政策或监管方面的漏洞,旧小区普遍存在用电、污水排放、道路、绿化、供暖、路灯、垃圾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实施物业管理带来了很大阻力。为把小区引为物业管理的轨道,近年来,我局以完善小区配套为突破口,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部分旧小区用电、供暖、绿化、道路、排水、垃圾设施等进行整治,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化解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物业管理,逐步被更多的市民所接受。

 (四)加大监督力度,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我局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规行为,保证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申报、审批资质等级;二是完善了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建立了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档案,将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情况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的作用,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三是强化了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物业管理培训班,目前全市持证上岗人员达65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0以上,初步形成专业化的物管队伍。四是积极开展达标评优活动,根据上级部署,认真抓了项目的申报,先后有×××住宅小区、×××小区等五个住宅小区获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称号。

二、我市物业管理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种新型商品。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国民经济、人民生活需求的增长,物业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新老体制、新老观念交替过程中的许多问题逐渐暴露。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公众对物业管理认识不足,旧观念转变难。不少单位和业主没有充分认识到推行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习惯于按过去行政性管理的模式运作,一些业主在交费时往往与单位家属院福利管理模式相比较,该交的不交,不愿交,交了心理不平衡,使物业公司难以管理,造成公司与业主关系紧张。

二是一些历史遗留小区建设标准低、规模小、基础设施不配套,无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办公用房,由于缺少资金投入和相关政策的支持,致使物业管理“先天不足”,失去了物业管理的基本条件,旧住宅小区仍是物业管理的薄弱环节。

三是物业管理的改革有待深化。部分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竞争机制没有形成,谁建设、谁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按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运行。

四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水平偏低,存在着服务不到位、收费与服务不相符、“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现象,不适应业主之需要。一些管理企业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居民意见大。

五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成、运作等缺少监督和制约,有的小区很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推选出楼长。有的业主委员会不能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甚至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的推广和发展。

六是住房维修基金的收缴还处于起步阶段,新建商品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在销房时没有向购房者收取,使得销售后的维修管理得不到保障。物业公司进行大修、更新、改造向小区居民收费,居民又不理解,还往往被投诉为乱收费。

 三、今后物业管理的重点

  当前,物业管理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挑战,也存在着巨大的行业发展空间。只有充分发挥好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这两只“手”的作用,才能从整体上提高我市物业管理的水平。

(一)加强业主大会组建的指导监督、加快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做好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制订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明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的各自职责,维护业主正当权益,引导业主履行义务,监督企业合法经营。

 (二)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建设和验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物业管理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具体要求,以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前期规划方案的审定。从项目的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管理,力争从源头上杜绝由于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不规范所带来的纠纷和矛盾,从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老小区整治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政府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其最终目的是改善城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应统一思想,将立足点放到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上来,共同做好老小区整治与转轨。

  建议将老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整治、配套设施整治联合同步实施;由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设立专项经费,由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管理的'职责实施专项整治,先行解决大环境与大配套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小区环境整治。通过联合整治,提高整治力度,解决各类难点热点问题;在转制条件的创立上,做好老小区原有公建配套设施的腾退,调整、回购,补建,创造条件,全面推行物业管理。

  (四)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督,尽快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建立“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收费及收费不规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行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通过优胜劣汰,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按“分业经营”的原则,打破自建自管的体制,引导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分业经营,改变以前存在的谁建设、谁管理、介入过晚、建管脱节的问题;二是在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市场运作,引导扶植规模化经营,推出一批规模大、机制新、效益好、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管理企业,创品牌、树名牌,带动物业管理市场的活跃和发展;三是提倡规模化建设,严格按照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严禁小规模乱搭乱建的行为,通过上规模、上品质的项目建设,为后续管理奠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四是规范业主自治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其在自治管理中的作用;五是继续开展争创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同时鼓励和推行物业管理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规范企业运作,树立企业形象,以高素质的队伍和人才、严格的管理、优质的服务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六)加快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制度,完善住房售后维修保障体系。认真按照建委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以新建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房为重点,加快在我市建立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制度,并加强监管,健全维修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切实收好、管好、用好这笔资金。逐渐形成“基金依法交,问题有人管,故障有人修,设备有人换,物业质量优,生活环境好”的良好局面。

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第3篇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不断增多,农民回建房作为解决失地农民住房问题的有效方式,规模不断增大,数量不断增多,而农民回建房小区作为一种新型的小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农民回建房小区管理问题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和城市发展大局。为推进我区“宜居创业城区”建设,使拆迁农民真正得以安居乐业,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区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于2010年5月11日—12日,对我区农民回建房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区农民回建房小区的基本情况

辖区现有农民回建房小区5个(其中,窑埠村4个,河东村1个),共安置住户1276户,人口3770人。其中面积最大的是河东村的东祥福苑小区,共有居民650户。面积最小的是窑埠村的桂中新都小区,共有居民66户。小区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物业管理机构入驻管理。

在建小区3个,分别为静兰独秀苑、窑埠皇娘山小苑、窑埠古镇小区。

我区农民回建房小区都处于市区内,有的还在市区比较中心的位置。近年建成的小区配套建设情况一般都比较好,绿化环境及道路建设程度也较高,小区面积都较大,配套有休闲场地上,在建筑质量上也有较大的提高,小区公建配套建设也逐步接近中档商品房水平。如东祥福苑小区的配套建设就比较好,正在建设中的小区情况更好。

二、

    我区农民回建房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调研采取召开街道(社区)干部、小区居民代表、有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座谈会以及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区农民回建房小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农民参与物管的意识淡薄,小区脏乱差现象严重。在实地走访中我

们发现,小区住户大多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由于农民回建房开发的特殊性和被拆迁农民集中居住的被动性,加上受原农村住房观念及生活习惯的影响,以及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硬伤”,造成住户对交物业管理费用有抵触情绪,甚至每月几元钱的垃圾清运费也不愿意交,更不用说收取物业管理费了。由于缺乏保洁员、保安以及绿化人员等,小区环境卫生差,失窃现象时有发生。除个别小区砌有围墙,聘有门卫看门外,大多小区是敞开式,无“管”无“理”。即使个别小区有管理人员,也是临时管理,基本只能做些协调、协助工作。农民住户的消费意识没有确定,表现在只要求“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没有公共区域的意识,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甚至有农民利用小区绿地种菜种庄稼,严重影响小区环境卫生,也阻碍了农民自身生活质量的提高。

2、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小区品质不高。我区农民回建房小区大多建于本世纪初,当时由于时间仓促,规划建设滞后,档次不高,手续不全,验收不到位,建筑质量和配套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够,安全技防设施缺损。由于种种原因,小区住户虽然入住多年,但房产证、土地证却迟迟未能办理。

3、农民回建房小区物业管理的模式有待摸索。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下的新兴服务产业,而农民回建房的物业管理,更是新中之新。我市物业管理的法律依据到目前为止,主要是国务院2003年第379号令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及柳州市针对物业管理相应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这些法律法规虽然适用于所有的新建住宅区,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一般是指商品房,而农民回建房作为一个特殊的类型,它既不同于自建房,也不同于商品房,就是与相关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也不同,这就决定了实行物业管理的依据不足,存在法律空白。目前就全国而言,农民回建房的物业管理也都是在摸索、探讨之中。

三、对农民回建房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树立文明公共意识。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加强对广大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民生法制意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围绕创国家卫生城、文明村(小区),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破除陈规陋习,整体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随着物权法的出台,房屋私有权的保护和用益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时代。我们应借此机会,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进行全面正确地引导,让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理解房屋的保护与用益,引导百姓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唤起大家对“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参与意识。在宣传集中居住的优势及物业管理带来的环境变化和提高生活品质的前提下,逐步让小区居民树立城市意识,即现代文明中权利、义务的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物质、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积极发展农民回建房小区物业管理,加快物业管理市场进程

(1)尽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据调查,农民回建房小区住户由于大多数是失地农民,很多没有就业出路和经济收入,虽然希望小区能成立物业管理,但又表示难以承受较高额的物管费。从调研情况看,大多数农民住户希望自主管理,在本小区住户中选拔物管人员成立物管公司,既解决就业问题,又降低物管成本。因此,我们建议,各相关街道应组织各村委协调发动小区住户尽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尽快成立或引入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行使业主委员会管理职责,并加强对机构的监督,使小区物业管理正常有序地开展。同时,要组织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人员各方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共同依法办事、照章行事,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物业管理、推进小区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尽快组建物业组织,落实物业管理。有无物业管理,是农民集中居住后是否快乐安康的关键因素。区建设部门应责成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各村委,根据各村小区建设情况,以村委为单位成立统一的物管处,或成立物业公司,实行封闭式小区管理。可在尊重绝大多数住户或居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在本小区居民中聘用管理人员,这样,既可降低管理费用,又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同时,这些人熟悉小区居民情况,在居民中有一定威信,可提高工作效率。

(3)拓宽物业管理资金来源渠道。根据农民回建房小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小区住户的意愿,可采取村委出资+小区门面、车库租金等+小区居民交纳物管费这三个途径获取物业管理费用。引导小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确立付费服务的观念。可以先从出租户中收取治安联防费和每户5元的垃圾清运费入手(这两种收费村民都有基础,也容易让人接受)。通过几年的过渡,逐步实现物业收费,减轻村委负担,最后完全融入市场化的一体管理。

3、重视并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手续积极办好两证。目前,最早入住的农民回建房已超过5年,但房产证、土地证却迟迟无法办理,失信于民,也是各类矛盾的焦点,这对于当前正在大力推进的征地拆迁工作存在负面影响。建议政府对此问题予以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手续,并对今后公共部位的修理作出承诺,还信于民。

4、积极开拓农村物业管理市场,努力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物业管理运作模式。近几年,随着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小城镇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得到改善,产生了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广东率先在东莞的农村实施物业管理,深圳市政府在全市推进“村改居”小区物业管理,成都市政府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全面引进物业管理新体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展现出物业管理在城市化过程的新农建设中的强大渗透力。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村人民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生活家园,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以来物业管理发展的成果,建议有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高度关注农村物业管理市场,积极参与到农村物业管理市场的开拓中,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物业管理运作模式,使物业管理逐步向有条件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村镇辐射。

三、以规划建设为龙头,因地制宜,提高小区建设品质

(1)适度提高小区规模,建设安居小区。从管理费用的成本支出来看,小区面积越大,单位面积成本越低。因此,结合商品房管理成本和农民回建房实际使用情况,建议今后农民回建房小区建筑面积应在10万㎡以上至20万㎡左右,这个面积的小区是建设、管理最经济,社会消费最低,也是最适应人居的小区。建设这样的小区,一是要全面规划,预留用地,可以分期分批建造,二是在适当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打破界限,跨村(镇)安置。

(2)提高造血功能,适当增加配套用房面积。目前,我区农民回建房小区的配套用房面积不足,或由商家买断,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最大化,也不便于管理。因此,建议在今后的小区建设中,可以提高设计标准,适当增加门面用房和汽车库,并坚持一年一租,随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其收益归村(镇)所有,逐年补贴物业支出。

(3)规范开发程序,提高小区建设品质。目前农民回建房小区的建设,几乎还是各自为政,开发的前期手续不到位,程序不规范,规划的档次不高,技防设施不全,导致综合验收无法办理,也影响了安置房的“两征”办理。因此,建议今后我市的农民回建房性质可以不变,但手续要到位,品质要提高。要将基础设施建设与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统一规划、布局和实施,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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