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行业管理经验材料

税务局行业管理经验材料

2021-03-10 11:10:29 发言稿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税务局行业管理经验材料》,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税务局行业管理经验材料第1篇

某县局分级管理 权责并重

不断优化重点行业管理模式

我县是著名的“纺织之乡”。近年来,巾被织造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我县重点行业和主要税源之一。全县巾被织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2004年的2451户发展到目前的3040户,织机数量由20894台增加到26678台,行业税收收入由1246万元增长到16万元,占全局整体税收的四分之一。为不断规范和加强巾被织造行业管理,我局于2005年初制定实施了《巾被织造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检验,收到了较好成效。

一、立足实际,正视问题,坚定规范巾被织造行业征管工作的决心

前几年,针对我县巾被织造行业特点,我们先后采取了单台机定额申报停歇业、查电征收、委托村委会代征、集中清理等一系列征管措施,巾被织造行业的征收管理得到了一定的规范。但随着巾被织造行业的不断发展,税收管理中出现了诸如税负不平、漏征漏管等问题。为此,我们对全县巾被织造行业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巾被织造小户多,不便于管理。8台织机以下业户1752户,占总户数的71.5%。由于受资金、市场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抵御风险能力差,生产不太正常,经常停机或停业,给正常的税收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加之这部分纳税人户数多而我局税务人员相对较少,致使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漏征漏管问题。二是征收标准不统一,造成税负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仅体现在各征收单位之间征收的不平衡,在同一基层单位管辖的不同村之间,甚至同一村的不同纳税人之间也有税负不平衡的现象。如部分税务所单台机年纳税额在1200元左右,而有的单位只有700元左右;在同一个村子中,20台织机户比30台织机户纳税还要多。分析其原因,有管理上的问题,也有“人情税、关系税”问题。三是原来的管理方法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我局原来主要实行单台机定额报停歇业的管理方法,即:确定单台织机每月的定额,按照实际开工的织机数量进行征收。纳税人根据织机开工情况的变化到税务机关报停织机数量,税务机关到纳税户对报停的织机进行铅封。由于全县巾被织造行业发展较快,经营情况各不相同,报停的纳税人越来越多,税务人员没有精力全部进行铅封或检查,一些纳税人就钻了空子,假报停歇业,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把规范巾被织造行业管理作为强化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下定决心出台新的管理办法,确定了“深入调研,大胆创新,突破难点,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公平与法治并重,效率和质量并举”的工作原则。

二、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巾被织造行业征管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研,出台办法,突出一个“实”字。确定了工作思路以后,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主管业务的副局长带队,抽调征管、税政、计会和稽查局等部门的骨干力量,对全县部分巾被织造业户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按照纳税人规模、效益的不同,分别对10台织机以下、10至19台织机、20至29台织机、30至49台织机以及50台以上织机五个档次的纳税人开展了认真周密的调查,详细掌握了纳税人的基本收入情况、原材料、电费、工人工资、后整理费用等一系列“第一手”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整理、研究、分析和测算。在调查测算过程中,我们从原材料消耗入手,测算出原材料的消耗值,再根据市场价格测算出每吨产成品利润及单台机的全年利润额,以此类推,得出各个档次纳税人实际的利润情况和应纳税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巾被织造行业纳税人、税收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巾被织造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巾被织造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二)因地制宜,分级管理,强调一个“细”字。针对我县巾被织造行业的特点,我们以织机台数为标准进行了档次划分,以20台织机为分档标准,制定了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

一是对拥有2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的管理办法。依据调查测算,全县拥有20台以上织机的纳税人202户,占总户数的8.2%,但年税收收入却达到了581万元,占巾被织造行业总收入的46.6%。为抓好这部分织造户的征收管理,我们分类实行以下征收方法。

1.实行查账征收。对于账簿凭证、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办法》实行之初,我县巾被行业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为54户,缴纳税款204.5万元,占巾被行业税收收入的17%。目前,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为61户,占巾被行业税收收入的18.6%。

2.实行核定单台机月定额征收。对于应设置账簿未设置账簿的纳税人和虽设置账簿但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纳税人实行定额征收方式。即将2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分为三档:20至29台为一档,30至49台为二档,50台以上为三档。经调查测算,对三个档次纳税人的单台机月定额进行核定,执行标准分别为:一档纳税人单台机月定额120至180元;二档纳税人单台机月定额135至200元;三档纳税人单台机月定额150至220元。执行过程中定额不再按停歇业进行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月定额不再进行调整。特殊情况是指连续两个月开机率在30%以下(含30%)的纳税人,此类纳税人第一个月按规定征收,第二个月按实际开工的机台数,每台织机每月按200元进行征收。对于春节期间报停的纳税人,不按停歇业进行管理,一律按规定全额征收。

3.实行定率征收。对于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纳税人,实行按征收率征收的方式。即用经营收入乘以征收率直接得出应纳税额的方法。经调查测算,我们确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1.75%,企业所得税征收率为2.31%。对按征收率征收的纳税人,可比照以往年度纳税人经营收入核定其全年纳税额,分月进行预缴,其月纳税额不得低于按单台机定额征收的标准,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二是对拥有20台以下织机纳税人的管理。不考虑停歇业因素的,单台机月定额80至120元,各征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台机月定额,报县局批准后执行;按停歇业管理的,按单台机月定额200元执行;按耗电量征收的,按每度电0.45元征收。

(三)加强监控,确保落实,狠抓一个“严”字。为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我们加大了对《办法》的宣传力度,全局先后召开不同规模的巾被织造行业会议20余次,向纳税人认真宣传、详细解释《办法》制定的依据,并对纳税人进行了纳税辅导,使纳税人真正了解《办法》的内容,支持办法的实施。

在内部管理上,为加强对《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我们强化了对2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的监控和对税务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各单位将2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全部在征管软件中进行正常的税务登记,将纳税人的名称、计算机代码、织机台数、确定的征收方式等上报县局,县局每月对征收情况进行一次查询。对低于县局规定的月定额标准又不能说明原因的,每发现一户扣发税收管理员奖金200元,所长负连带责任扣发100元。对开机率在30%以下(含30%)的纳税人,实行“封机”制度,由纳税人填写《停复业报告书》,由税收管理人员和所长签字,并报县局备案。县局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情况不实或所长未签字的,每发现一户扣发税收管理员奖金200元,所长100元。对20台以下巾被织造纳税人,由各基层单位自行实施有效监控。

2005年我们通过征管软件监控,对征收标准低于县局标准的纳税人和报停歇业的纳税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无正当理由少缴税款的,责令其补缴了税款,对管理人员进行了处罚。全年共处罚税收管理员5人,扣发奖金1000元,所长负连带责任,扣发奖金500元。

(四)规范征管,平衡税负,体现一个“效”字。《巾被织造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推行,一方面规范了税收征管,增加了税收收入;另一方面平衡了全县巾被织造行业税负,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是增加了税收收入。2005年巾被织造行业实现税收16万元,同比增收418万元,增长了33%。其中,县局直接监控的2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缴纳税款861万元,占巾被织造行业税收总收入的51.7%。今年上半年,巾被织造行业税收收入达到1028万元,同比增收196万元,增长了24%。

二是平衡了税负。去年四季度,我们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巾被织造行业税源税负情况调查,涉及51个村1200余户纳税人。通过调查发现,各基层单位之间、村与村之间、同一个村的不同纳税人之间,税负基本达到了平衡,尤其是2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的税负在全县范围内达到了统一。

三是遏制了“人情税、关系税”。以前由于基层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人情税、关系税”现象时有发生,纳税人也有一定的反映,对正常的征收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办法》实行后,县局制定统一的征收标准,并对20台巾被织造以上纳税人实施监控,实际上是削减了基层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在征收过程中,如果低于县局制定的标准,管理人员将会受到处罚,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也要补缴税款。从而促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县局制定的征收标准执行。一方面,“人情税、关系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减少了税务干部犯错误的机会,保护了我们的税务干部。另一方面,从纳税人的角度看,不管是否有关系,纳税都是一样的,纳税人的心理得到了平衡,主动缴纳税款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四是提高了工作效率。《办法》实施以来,通过对大部分纳税人采取单台织机定额不报停歇业的管理方法,降低了征收工作难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管理人员从繁重的“封机”、检查中解脱出来,将精力重点放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管理、清理漏征漏管、完善征管档案资料等方面的工作上来,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明确重点,注重完善,继续保证巾被织造行业征管工作有序开展

《巾被织造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运行一年多来,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对20台以下织机纳税人的管理仍不够到位。2005年20台以下织机纳税人缴税803万元,占行业总收入的48.3%,而20台以下织机纳税人所拥有的巾被织造数量占总的巾被织造数量的69.2%,其平均税负没有达到县局规定的单台机月定额80元的最低标准。二是采取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5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税负较低。通过调查测算,对按查帐征收方式管理的5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单台机税负在200至300元之间,而采取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单台机税负在150至160元左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对《[找文章还是到☆大☆秘☆书☆网,更多原创!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在巩固2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20台以下织机纳税人的管理,要求各基层单位对10至19台织机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县局扩大监控面,对部分单位的部分10至19台织机的纳税人进行监控,同时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20台织机以下纳税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进一步平衡税负,增加税收收入。二是通过测算,对实行定额征收方式进行管理的50台以上织机纳税人的单台机月定额标准进行了上调,征收标准统一调整为200至300元。

通过实践和摸索,我局的巾被织造行业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加强征管,创新机制,力争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上实现新的更大突破。

税务局行业管理经验材料第2篇

××市国税二分局重点抓了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的管理模型建设,打好“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组合拳,不断拓展行业税源管理深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年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销售收入89861万元,入库增值税3897万元,同比增长334.71%,行业综合税收负担率由2007年的2.31%提升到20**年的4.43%,实现了创建一个模型、规范一个行业、提升一个行业的预期目标。

一、完善数据管理,夯实行业管理基石

分局辖区内共有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企业35户。针对catais2.0系统中部分企业登记信息不实、不完整、行业鉴定不准确、行业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分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进机信息进行了全面的修正性维护,确保基础数据质量。一是抓登记。做好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比对,排查疑点信息。二是抓巡查。适时开展行业税源互查,强化日常实地巡查,严格做好开业、变更、注销等工作的管理。对于信息比对中发现的疑点信息,责成相关责任区、责任人逐一巡查落实,消除管理盲区。三是抓维护。所有的疑点信息、异常信息在调查核实后立即在catais2.0系统内修改维护。通过调查核实共进行信息维护7户21次,提高了信息的准确率。四是抓归档。修订完善分局资料档案管理办法,按时保质移送纳税人资料,加强企业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

二、组织行业调查,找准行业管理薄弱环节

4月份,分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工人人数、厂房面积、投入产出、能源耗用等尽可能多的涉税信息。

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的特点及随之产生的管理难点。总的来说,分局辖区内的化学原料及制品企业多为新办企业,投资较大,基建周期较长;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生产过程无法直观反映;产品组成材料较多,联副产品相对较多;在产品难以用数量反映,成本费用在产品、完工产品之间进行分摊的难度较大。这些都给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税收管理员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够,记录不清,对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了解甚少,致使行业管理不精、不透、不实。一些企业采取将设备维修费用申报进项抵扣、将非正常报废存货直接进入成本、不将耗用的原辅材料进项转出、多结转原材料成本、虚列工资、虚列预提费用、接受虚开、代开专用发票、多抵扣进项税额、现金交易账外循环、人为调节税款所属期等方法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深入调查论证,制定行业管理模型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局抽调精兵强将,重点组织了对富彤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化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我们紧扣投入、产出两大关键环节。详细采集了各企业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水电汽煤油、运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产品、产成品、库存产品净值等多项数据。同时,我们制定下发了《增值税投入产出法分析监控指标情况表》,详细了解全行业每家企业的投入价值、产出价值、库存产品价值、理论税负、实际税负等各项指标。在调查掌握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对这些信息数据进行分类、筛选、提炼、汇总并参照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相关行业理论参数。召集部分纳税人、责任区责任人、分管纳税评估的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审议,最终制定出台分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管理模型,并按季进行修正。

分局制定的行业管理模型包括增值税税负率、毛利率、百元收入能耗率、物耗率、百元收入运费率、正常损耗率等6大指标。根据我们的核定,增值税税负率一般在3%上下波动,合理区间在2%—4%;毛利率随不同产品类型而上下波动,精细化工产品毛利率合理区间在20%—30%,合成化工产品合理区间在10%—20%;百元收入能耗率一般在3.1%,合理区间为1.5%—4.5%;物耗率一般在70%—90%之间;百元收入运费率一般在0.6%—0.7%之间,少数高危产品可达2.5%—3.5%;正常损耗率随不同产品类型不一,一般为5%—10%。

四、深化行业分析监控,提高行业管理质效

行业管理模型建立后,依托新模型,按照联动管理的要求,深化对税源的分析监控。按月对ctais2.0、决策监控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监控、管理、分析。对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局联动平台发布的预警、考核通报等信息按户归集异常点、风险点,制作税源监控异常信息传递单,及时交税源管理科核实分析。20**年共监控出16条异常信息,涉及发出商品未申报纳税、迟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废或报损所耗用原辅材料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转出、购进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项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四小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金等问题。所有问题,我们都责成管理员一一调查核实。对照行业管理模型,强化预警管理。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全面推行投入产出微观税源分析,按季监控税负不达标企业、零负申报企业以及亏损企业。对增值税税负超出合理区间及同比变化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分析,要求在当月申报时书面说明原因,报责任区管理员调查核实。

五、强化行业分析评估,增强联动管理效能

20**年我们根据辖区化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程度实行了分类管理,按季实行核查分析。一是对核算规范的规模企业,着重以案头审核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为基础,从纵向方面梳理相关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资金往来、存货等信息。对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进行全方位案头分析,从中发现疑点。二是对核算不够规范的中小企业根据分局制订的数据模型以实地核查为重点。

在纳税评估中,我们坚持做到“三必评”。即低于行业税负预警下限的必评,与同期税负比较波动较大的必评,税负以及企业主要涉税指标出现异常变化的必评。评估过程中,我们综合运用行业税负对比、能耗对比、投入产出对比等方法。在行业税负对比法中,我们关注季节性因素、政策性因素、价格因素以及相关特殊情况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在能耗对比法、投入产出对比法中,我们根据纳税人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以及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分别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投入产出率(定额)测算出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如果测算的销售额明显大于申报的销售额的,着重分析是否存在隐瞒产量,少计销售收入的可能;如果测算的销售额明显小于申报的销售额的,着重分析是否存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可能;如果测算出来的产品产量与纳税人账面产量差异较大,则考虑是否存在虚增进项,虚假库存的现象。

一年来,分局共组织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纳税评估30户(次),调减留抵6.83万元,补缴增值税32.16万元,加收滞纳金1.04万元;补(抵)缴企业所得税12.49万元,调减亏损额84.65万元。

税务局行业管理经验材料第3篇

200X年,我局继续贯彻上级领导有关“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市局“立足征管,争创特色”的工作要求,通过细化征管对象,化整为零,分而治之,分行业有的放矢采取征管办法,突破行业税收管理难点,在精细化管理上摸索出了一些初浅的经验。

一、细化纳税对象,找准管理方法。

一、二类纳税人为全局的重点纳税户,对一类纳税人实行驻厂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对二类纳税人实行行业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三类纳税人为代征纳税人,由各专业管理办公室代征办法;四类纳税人为普通纳税人,五类纳税人为监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实行分路段、乡镇实行税收管理责任区管理办法。

二、摸索行业特点,细化管理办法。

明确了四类纳税人50种行业或特种纳税人,选取一些典型户来调查各行业及纳税人的特性,针对行业特点,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上想实招,下苦功。
通过反复探索和不断总结完善, 从200X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分别对加油站、砖厂、药店、超市、家电、通讯器材销售、总代理商、皮鞋、小水电、废旧金属制品等10个行业145户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以电控税,抓好砖厂和废旧金属制品行业税收管理。 道县有2户利用废旧的金属材料进行冶炼制造线材的企业,根据这个行业耗电量大,产品多少与用电量息息相关的特点,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了驻厂调查,掌握了线材的销售价、收购废旧金属的成本,得出了产品耗电比,每吨产品均耗电1200度,按这个耗电标准,由耗电量得出生产量,再由生产数与产品结存数计算出销售数量,按市场线材的价格核实销售收入,监控这两户企业准确申报纳税。原来这两户企业总是以没有生产多少产品,每吨产品没有什么毛利为借口,一年最多缴税4万多元,现在进行准确监控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准确清楚,今年1到9月申报缴税26.4万元。
三是以票管税,抓好药店、家电、通讯器材销售、小水电等的税收管理。 200X年8月,我局将药店行业管理经验在家电、通讯器材销售行业进行了推广,要求家电与通讯器材销售行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规定开具、使用发票,并将其使用的信誉卡视同纳税资料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其印制、使用、库存等情况。为有效监控各经营业户的开票行为,我们在外部管理上一方面加大电视等宣传力度,同时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促使经营者自觉按规定开具发票。在内部管理上抽调部分人员“坐店”监管,明处的坐守,暗地里盯紧,记录的记录,巡查的巡查。经过去年长达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掌握了纳税人大量的原始数据与经营信息,为核实应纳税额提供了充足的依据。同时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和进销货登记表,按日分次如实记载经营事项,按实申报经营收入。
今年1到9月,6户家电户入库增值税180666.7元,8户通讯器材销售商入库增值税110119.3元,比200X年同期又增加税收16.4万元。 全县18户小水电发电企业,销售都要用票,但用票量不大,每月只开具一份票。我局专门设立了一个水电行业税收管理员,各小水电站领取的发票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代管监开,准确掌握各小水电站的销售额,保证小水电站纳税人能准确申报。今年1到9月小水电站已入库增值税67.6万元。
四是坐店核销,抓好超市税收征管。
五是以进核销,抓好总代理、总经销商税收管理。 针对个体总代理、总经销户进货渠道正常,先款后货、商品流通交易手续完备、品牌销售不易隐藏的特点,我们首先要求其进行建帐,同时经常从各专业银行调取其电汇信汇数据或调取进货发票,再根据进货、销货线索,核实其销售收入,促其进行正常申报缴税。如对道县酒类经销商代理李文军原只定税为2000元一个月,现每月申报税款达6000多元;雕牌洗涤用品代理商刘德增原只定税1200元,现在每月申报税款超过4000元。
六是以工人人数管税,抓好皮鞋制造行业税收管理。

三、创新管理思路,深化管理成果。

二是开展社会协税,加强委托代征管理。我局根据行业特点把三类纳税人10户矿产采掘纳税人和全县的定点屠宰的增值税全面委托有关利害单位进行代征。道县矿产较丰富但分散,且规模较少,纳税态度也不太好,税务机关征收难度较大,道县政府又成立一个矿产业税费统一征收小组,由统一征收小组对各小规模的采矿业户进行核定每吨交税款多少、费多少,由国税、地税、国土等部门与税费统一征收小组签订代征协议,这样征收简便易行,效果也很好,今年已入库增值税万多元。牲猪分割肉的增值税更是零散难收,而委托定点屠宰办代征一劳永逸,今年1到10月已库增值税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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