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大会议表态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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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人大会议表态发言材料第1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XX县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两办〔2010〕12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今天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任务再明确,目标再细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整合资源、借势借力,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2011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抓好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促进发展中的作用。
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决策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为全县范围内重点建设投资项目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专项“法律体检”;三是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逐步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和工作交流制度,进一步提升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质量。同时,积极配合村级组织换届,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保障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四是深化公证工作,进一步引导公证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管理、政府决策、政府采购和政府招标等过程,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发展。
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软件建设,完善台帐资料,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视频咨询平台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规范法律服务中心运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发挥职能优势,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树立法律服务中心的品牌。
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壮大我县律师行业,引导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专家型方面发展,建设“所有特色、人有特长”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管,深化执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投诉的调处力度,完善投诉案件三级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百分考核”的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第二、抓好法律保障,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要努力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有利契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多元化、多领域延伸。结合行政村合并与换届,切实巩固行政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区域性矿山行业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劳动调解纠纷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和法院、法庭调解工作室的运作,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信访等有机对接,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适时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新的发展。
要努力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全面推行假释人员风险评估、拟判处缓刑人员审前调查等制度,实现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无缝对接。注重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把定期排查制度、分类管理制度、集中点验制度、学习教育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8‰以下。
要努力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以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中心,着力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进一步落实衔接措施,加强接收登记,实现动态管理,杜绝脱管失控。进一步落实安置措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和安置基地的建设,拓宽安置渠道,重点解决好“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过渡性安置,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要努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委办〔2010〕12号文件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继续争取政策,加强基层司法所人、财、物的配备,积极稳妥地推动直派司法所建设,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全面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第三、抓好法制宣传,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要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参与“法治XX建设”人大代表论坛活动,分法治XX、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基层民主和诚信守法企业八个专题,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提出建议。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务实、内容创新、启动有力。
要全面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认真总结近年来“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经验,把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扩大群众的政治参与率相结合,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力服务“中国和美家园”建设。同时,要全面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水平,营造信用环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全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突出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
要有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继续重视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全面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有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积极开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树立全系统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要有效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千人评议机关”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两比两问两评”活动,大力倡导学习之风、服务之风、创新之风、务实之风、廉洁之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同时,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治理“懒、庸、散、慢”现象,全面提高干部的执行能力,努力营造强信心、比干劲、抓重点、求突破的工作氛围,确保实现XX县司法行政工作新的跨越。
司法局人大会议表态发言材料第2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XX县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两办〔2010〕12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今天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任务再明确,目标再细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整合资源、借势借力,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2011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抓好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促进发展中的作用。
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决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是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为全县范围内重点建设投资项目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专项“法律体检”;
三是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逐步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和工作交流制度,进一步提升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质量。同时,积极配合村级组织换届,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保障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是深化公证工作,进一步引导公证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管理、政府决策、政府采购和政府招标等过程,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发展。
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软件建设,完善台帐资料,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视频咨询平台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规范法律服务中心运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发挥职能优势,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树立法律服务中心的品牌。
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壮大我县律师行业,引导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专家型方面发展,建设“所有特色、人有特长”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管,深化执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投诉的调处力度,完善投诉案件三级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百分考核”的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第二、抓好法律保障,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要努力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有利契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多元化、多领域延伸。结合行政村合并与换届,切实巩固行政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区域性矿山行业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劳动调解纠纷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和法院、法庭调解工作室的运作,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信访等有机对接,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适时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新的发展。
要努力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全面推行假释人员风险评估、拟判处缓刑人员审前调查等制度,实现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无缝对接。注重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把定期排查制度、分类管理制度、集中点验制度、学习教育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8‰以下。
要努力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以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中心,着力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进一步落实衔接措施,加强接收登记,实现动态管理,杜绝脱管失控。进一步落实安置措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和安置基地的建设,拓宽安置渠道,重点解决好“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过渡性安置,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要努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委办〔2010〕12号文件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继续争取政策,加强基层司法所人、财、物的配备,积极稳妥地推动直派司法所建设,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全面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第三、抓好法制宣传,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要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参与“法治XX建设”人大代表论坛活动,分法治XX、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基层民主和诚信守法企业八个专题,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提出建议。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务实、内容创新、启动有力。
要全面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认真总结近年来“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经验,把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扩大群众的政治参与率相结合,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力服务“中国和美家园”建设。同时,要全面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水平,营造信用环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全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突出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
要有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继续重视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全面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有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积极开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树立全系统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要有效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千人评议机关”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两比两问两评”活动,大力倡导学习之风、服务之风、创新之风、务实之风、廉洁之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同时,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治理“懒、庸、散、慢”现象,全面提高干部的执行能力,努力营造强信心、比干劲、抓重点、求突破的工作氛围,确保实现XX县司法行政工作新的跨越。
司法局人大会议表态发言材料第3篇
各位领导、同仁们:
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作表态发言如下:
下一步,XX县司法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XX书记讲话精神,继续在法治XX建设上主动创新,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开拓创新,切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树立典型,培育骨干。根据新时期普法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加强分类指导;同时选配好师资队伍,做好普法联络员的培训工作。三是按照“六五”普法的要求,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针对不同对象分类组织教育:领导干部层面,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全年举办一至二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注重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公务员层面,对县级机关公务员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青少年层面,抓好学校法制教育,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农牧民层面,通过农村普法宣传,广泛开展适合农牧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农牧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寺庙方面,采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教育僧尼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多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法制培训和开辟法制宣传阵地,综合利用各类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二、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
充分认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职能作用,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内涵和外延,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排查调处纠纷。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广泛参与社会热点纠纷矛盾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社会不安定因素早发现、早分流、早消化,调处率和成功率达98%以上。
(二)完善调解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推进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助理员的调解技能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和普及《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完善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的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树立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再犯罪”专项活动有关要求,以推进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中心,以管控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创新矫正帮教措施,提高矫正监管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一)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质量。加强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落实,有效预防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的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管漏管率控制在1.5%以内。XX
(二)完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检察院的密切配合,每半年对全县12个乡镇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抓好对重点对象教育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强与法院衔接沟通,对新判决社区服刑人员宣告事宜进行协商,畅通法律文书送达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统一监管处罚法律依据,理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处罚审批程序,完善基层派出所与司法所协调配合机制。
(三)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载明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接管帮教措施,拓宽安置就业渠道,健全衔接管理帮教制度,做到随回归、随安置、随帮教。
四、便民惠民,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规范初审业务、强化网格职能为重点,面向乡镇司法所开展一到两次法律援助窗口业务培训。确立常规化、周期化、制度化的业务培训机制,确保同步业务更新。
(二)完善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一是深化援助办案季度反馈制度。严格规范援助办案季度反馈制度的施行,进一步提升办案、结案效率。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监督制度,在每季度新结案件中抽取2-3个不同案类、不同人群的案件进行回访,并建立科学的回访评价、结案、评估与投诉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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