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局调解中心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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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局调解中心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第1篇
2019 年工作总结
圆满完成 调解中心2018年各项检查工作
1、 收集、整理、装订2018年度中心工作台账 、 各调委会工作台账 及调解卷宗 。 分调委会 编写 档案 盒 编号, 将调解卷宗和工作台账 装入档案盒,归档入库 。 收集、整理、报送市司法局、县综治办调解中心有关人民调解综治考核指标材料以及收集、整理、报送县信访局县调解中心有关“访调对接”材料。
2、 对照市对县目标绩效考核抽查要求,进一步完善 2018年调解中心工作台账。 迎接了上级及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并受到好评。
二、制定中心2019年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
1、 制定 2019年中心工作台账和各调委会工作台账。
2、谋划2019年调解中心重点工作。 对照市局 2019年工作重点,及时修订调解中心2019年工作计划。
三、加强各项宣传工作,加大调解中心知晓率。
(一)与县《椒陵说法》栏目对接,拍摄、播放调解中心新办公场所暨2018年调解工作宣传片。
(二) 重新 印制新调解中心及各调委会宣传单。 印制调解中心及入驻中心的 6个调委会申请须知宣传单21000份,加大调解中心及入驻中心调委会宣传。
(三) 参加各项宣传活动。 调解中心在 活动 设置展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调解申请须知等。
一是 开展正月十六“走太平”法治宣传活动。 2019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是XX县一年一度“走太平”民俗活动。调解中心借此契机,在太平阁下设置展台,开展宣传 咨询 活动,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 、 调解申请须知等资料共计1500余份。通过这 种面对面 的法律宣传,使老百姓对人民调解 制度 有了更深的了解,让老百姓懂得 通过人民调解能更方便、快捷的解决纠纷, 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二是 2019年3月1日参加在县图书馆举行的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参加在江海新城市广场举办的XX“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暨巾帼彩虹志愿服务三月行活动;四是2019年3月15日参加全县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五是2019年3月15日到古河镇森林公园参加全县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六是4月11日参加县政法委牵头组织的在街心花园开展的“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调解中心在 活动现场 设置展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调解申请须知等。
(四) 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制作《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宣传栏,在调解中心走廊悬挂;二是将《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印制在调解中心调解指南宣传单上,在群众到中心咨询和调解时,发放给来访群众;三是在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度春训班上进行 培训 、解读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四是 做好 2019年 贯彻实施《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工作,发挥好调解中心平台效用。
(五)落实调解中心在XX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的宣传。一是拍摄调解中心宣传抖音短视频,宣传调解中心简介、受理范围、申请须知;二是宣传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三是宣传 荣获安徽省2018年度“十大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称号的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先进事迹。
(六)与《椒陵说法》栏目对接,拍摄李正江先进事迹宣传片,并于3月底播放。组织学习宣传物调委调解员李正江先进事迹。
(七)到六镇镇柴岗村周洼新村录制一期电视调解节目,对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一起家庭纠纷案例情景再现。
(八)深入开展调解中心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双提升”工作。一是 召开调解中心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大会和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精神,调动全体人员参创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窗口便民惠民形象,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 梳理调解中心对已结案案件回访当事人反馈的意见,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心人员及调解员 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接待咨询、调解、回访每个环节注重细节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中心案件质量管理,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五是进一步加大司法确认力度,使人民调解协议更具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九)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 撰写关于2019年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 新闻发布会 材料 ,于 9月23日 召开 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在XX微视、XX普法、各镇公共法律服务群、调解中心工作群等新媒体
(十)撰写XX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第58项创新枫桥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及第60项XX县矛盾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经验做法工作完成情况材料。
(十一) 撰写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提纲 ,报送依法治县办。
(十二) 撰写《XX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法》改革典型案例,报送县政法委综治办。
四、发挥调解中心指导全县调解工作作用。
(一)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1、 制定 调解中心2019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春训班 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内容、人员 , 做好授课准备工作,在2月 14日下午 对全县 司法所人员、 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由中心主任赵昉解读《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XX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讲解《人民调解员的站位提升与调解方法》。 培 训内容紧密结合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实际需要, 指 出人民调解员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提升专业法律素养,尽职尽责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
2、 调解中心 在 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下半年培训会议 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 培训内容包括 如何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 、 如何提升调解典型案例质量 和 调解技巧应用以及方式方法。
3 、根据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安排,市住建局拟邀请调解中心物调委李正江在 10月中旬召开的 全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培训会议上授课,指导物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撰写物业纠纷调解培训讲课稿并制作培训课件,在 10月19日全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培训会议上,李正江的授课总结了XX县物调委自2017年4月成立以来的调解各类物业纠纷16类及调解方法,结合案例讲课,受到与会领导及参会人员的好评。XX县经验再次受到与会领导肯定。
(二)对 2019年1月份 全县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并制定 下步 工作打算 ,加大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 对 2019年1月份 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进行通报。
2、 对 每个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019年1月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进行通报。数字反映了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通报 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4、制定2019年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重点及措施。①真正落实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到镇坐班制度、考核制度。②加大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和调解员自身能力不足危机意识及能力提升意识。③提升司法所人员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和自身处理矛盾纠纷能力。
(三)指导、审核基层司法所按照市局要求撰写人民调解案例,实行常态化月报送制度。
五、 梳理调解中心存在问题,完善“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工作机制。
1、鉴于县法院人事变动,与县法院对接,梳理问题,理顺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后“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鉴于县信访人事变动,与县信访局对接,梳理问题,理顺“访调对接”工作机制。
3、指导、完善全县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各镇调委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到警民联调室坐班调解人民群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适于人民调解的各类纠纷。
4、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一是 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接,加大离婚登记办理前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衔接和联动。二是 撰写我县司法行政系统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工作 相关材料 ,在 10月15日在全县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议上发言,并提出工作建议 。收集整理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相关材料报送县妇联。
5、为及时有效调解物业纠纷,指导物调委人员分组、新进调解员和书记员业务开展,使其尽快熟悉调解台账的建立、整理以及调解卷宗的制作。
6 、梳理调解中心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及时 总结调解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报县综治办。 在全县维稳综治信访会议上通报。 确保调解中心能正常运转并能不断扩大中心效用,建立全县“大调解”工作格局。
六、组织开展调解中心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参加考试工作。组织调解中心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以及任职培训工作。
七、 与中心调解员签订续聘协议。加强调解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培训。
八、 梳理在线调解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报县法院逐级上报整改,以便在线调解平台更好地应用。 安排中心人员参加全省法院系统 “ 在线法院 ” 系统培训,尽快熟悉新的在线调解系统操作规程。
九、加强调解中心司法行政内网宣传工作。 报送调解中心入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信息要素及调委会办公场所图片至市局,完善中心入驻调委会信息录入。
十、 每月及时审核发放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
十一、每 季度 撰写 矛盾纠纷调解分析研判,形成书面报告报县综治办、信访局、县司法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供领导决策。
十二、开展 县局“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转项活动,做好重点领域和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月报制度。 对中心受理和各镇排查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进行梳理和研判。按照“多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各镇调委会以及其他部门调解移送案件。 办结中心每月受理的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纠纷。
十三、根据滁州市司法局和滁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滁司 [2019]11号 )文件精神,对县工商联对接,进一步推进入驻中心的XX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非共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与县工商联召开协调会梳理目前商会调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县调解中心与县工商联(总商会)“商调对接”工作机制,迎接了市局5月底督查中心商会调解工作。加大对非公经济领域纠纷化解,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四、 做好 元旦、 县“两会”、“春节”、国庆 70周年 、军运会、进博会 期间 维稳工作。 中心做好接待、咨询、调解、协调和研判工作,及时办理好领导交办的案件。做好案件当事人心理疏导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合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激化的纠纷。
十五、 迎接了多起上级部门考察和外地政法委、司法局调研。
一是2019年3月18日,省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研员韩松林在县局孙成龙局长、邹家琪副局长陪同下调研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 201 9 年 3 月 28 日 上 午, 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江良、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潘华顺、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科员杨军等 一行 人 到我县 调研矛盾调解中心 工作 。 滁州市 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秦仲鑫、政法委副书记唐宗元、市综治办主任池鹏、县委书记朱大 纲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宏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邹家琪 等人 陪同。
三是2 01 9 年 4 月3日下午, 阜南县两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李仲兴、阜阳 市司法局 基层科科长满先红、阜南县信访局副局长袁永宏、阜南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晓虎等 一行到我县学习考察人民调解工作。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副局长邹家琪陪同。
四是2019年4月17日上午,大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岩坡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滁州市人大 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鹿楠烽、县 人大 常委会党组书记、 主任 杨勇、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季奎、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五是 2019年 5 月 29 日上午, 滁州 市人大 常 委员会 副 主任 王跃 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滁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桦 、滁州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池鹏、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刘哲、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六是 2019年7月7日上午,明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房玺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宏华、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七是 2019年8月7日上午,庐江县司法局副局长金刚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副局长邹家琪陪同。
八是 2019年8月23日下午,天长市政法委副书记韩湘贵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成斌、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九是9月3日下午,迎接省依法治省秘书处到 对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进行调研。 县司法局 有关负责人陪同。
十是 9月 5 日 上午 ,县政协副主席马宣传率部分政协委员,对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进行调研。 县司法局 有关负责人陪同。
十一是 9月6日 上午 ,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汪乾坤等一行人到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等人陪同。 同日上午 9月6日 上午 , 马鞍山政法委 一行 约 120人 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等人陪同。
十二是 10 月 24 日 上午 , 接待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宏鸣等 一行人到调解中心考察学习商会调解 工作 ,县工商联主席曹文霞等人陪同。
十六、调解中心2019年荣获的表彰和荣誉。
1、2019年1月10日调解中心荣获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司发通[2019]6号)《司法部关于通报表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2019年1月26日赵昉荣获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滁州市政法委员会、滁州市公安局“拥警模范”提名奖表彰。(滁文明办[2019]10号2019年1月26日《关于命名滁州市首届“亭城美警 拥警模范”的决定》。
3、XX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荣获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十大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称号。(皖调协[2019]1号《关于2018年度“十大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和“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2019年2月27日)
4、 3月25日滁州日报“走进XX司法”专栏 报道调解中心工作。文章标题《明法释理 为民解忧促和谐-XX县“三调联动”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纪实》。
5、 物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入选全省和全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
6、2019年6月6日。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XX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做XX县矛盾调解中心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7、6月14日《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XX县矛盾调解中心做法。
8、2019年第四期《安徽法治》报道XX县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 11 月 15 日,调解中心 201 9 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 1671 起,其中咨询 635 起,受理 1036 件,调解成功 1033 件 (其中非公经济领域民商事纠纷 515件 ) ,涉及金额 3774.14 万元,达成协议金额 3542.61 万元 , 司法确认 166 件。
十七、做好年终检查总结工作 。整理完善调解中心工作台账,督促各调委整理和装订 2019 年工作台账以及调解卷宗。
三、 2020 年工作 计划
1 、 继续 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贯彻、宣传系列活动。
2 、 继续做好与入驻中心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的对接, 对照《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升调解中心平台效用。
3 、 以拍摄电视调解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等形式 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调解优先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确方式解决纠纷。
4、推进“智慧调解”建设, 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5 、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分析阶段矛盾纠纷类型、地区,提供领导决策,做好应用。
6、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统筹指导,加强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努力创新调解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2020年司法局调解中心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第2篇
2018年,我局在区厅、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升级发展、法治安县”为目标,以“三个专项”行动为总揽,坚持在思路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创新下功夫、见实效。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作为工作着力点,振奋精神、笃定实干,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中心工作有效运行
(一)平安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圆满完成全国“两会”、自治区60大庆、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平安工作。借助调解网络,开展重点时段经常性排摸5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6件。健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重点时段值班备勤及每日汇报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可管可控。扎实开展律师进农村活动,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县里的信访纠纷工作,与县信访局、工商联、民政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联动调解,建立商会、殡葬领域、行政审批纠纷调委会,有效防治矛盾激化。
(二)依法依规服务中心工作。今年我县公证工作以服务大局,服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为要务。参与全县拆迁工作17次,清点工作4次,现场参与分房公证5次,截至目前,贺兰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265件,接待当事人各类咨询320余人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着眼体系升级,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一是上下同步,全力铺设三级平台。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总体部署,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常信乡、金贵镇等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江南村、如意湖社区等7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签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一窗办多事”。截止目前,全县8个公共法律服务站,7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建设到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7件,已办结293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560余人,为49名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243万元。二是提质扩面,全力提升服务水平。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在“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等8种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使更多刑事案件被告人从中受益。探索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的工作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力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三是多方联动,全力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以村、居为单位将全县10个律所3个法律服务所,76名律师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派驻到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律专题讲座93场次,代书法律文书9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2份,增强了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了村(社区)“两委”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办事,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四是互联互通,全力打造网络平台。依托“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宁夏法网”两级平台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制作即时贴,开放“贺兰司法公众号”,方便群众进入网络平台畅享相关法律服务,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人民调解,目前公众号阅读量1.5万余条。将贺兰县法律服务资源及服务内容通过“户户通”网络电视展现在全县4万用户家庭里,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
(二)构建工作合力,有序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
紧紧围绕“枫桥经验”本土化要求,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四张网”作用,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是强化“四张网”建设。在县人民调解中心11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旅游纠纷、物流纠纷、保险行业、商会、殡葬领域、行政审批纠纷调委会,今年以来,调解中心已成功化解382件纠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95万元,解答群众咨询425件。二是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以信访事项调解室和“信访事项绿色通道”为抓手,充分发挥信访事项接待窗口、调解室作用,强化调解信访事项专业力量,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做到信访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截止目前,信访矛盾排查工作台账登记85件,接受信访部门委托个人访52件101人次,成功调解7件21人次,法律咨询16人次;接受集体访174件2157人次,成功调解37件166人次,法律咨询17件125人次,导入法治轨道5件94人次。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司法局月度和司法所半月研判分析会,及时参加全县两排查一分析月度例会,详细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专报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平安联创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79次,调解矛盾纠纷949件,调解成功932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上访8件136人,司法调解1999件,委托调解266件。
(三)聚焦长效监管,切实筑牢特殊人员管控体系
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风险管理,进一步落实“十个一”制度,从严控制社区服刑人员外出。严格执行日常报告、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考核惩罚(分级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部门衔接配合。出台《贺兰县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协助公安局对提请收监的3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收监执行,贺兰法院对我局的调查评估意见采纳率100%,上前城检察院及贺兰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次。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广使用电子腕带,强化实时动态监控,筑牢“电子围墙”。通过前期4批电子腕带的试戴,目前已实现对22名重点人员电子全覆盖佩戴。完善宁夏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部署贺兰县社区矫正视频巡查系统,配备高拍仪、职能电视等电子设备,目前已实现全县8个矫正机构视频音频联通,与监狱服刑人员的远程会见功能。建立贺兰县社区矫正中心。采用“1+4+N”的模式,建设贺兰县社区矫正中心,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常态化管理、信息化监控,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评价,在全区推广。
(四)紧抓关键少数,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建立“四清单一办法”,加强“七五”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社会热点,充分调动各普法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与县食药监局、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法律宣传专场6场次,在立岗集市、广荣村广场开展了3·8妇女节有奖知识问答;在居安社区、太阳城社区邀请律师为社区居民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讲座;在习岗街道、金贵集市、常信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外出务工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重点人员学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农民工等“关键少数”,以宣传《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县的3120名干部参加国家安全、食品安全创建无纸化考试2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2%以上。在贺兰县四小、贺兰回中等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知识讲座38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品400余份,进一步提升青少年遵法学法用法意识。三是结合县委政府重点工作,深化法律十进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为个村及11个社区配备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参与村(社区)重大法治决策,提供法律建议,解答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案件,举办法律进农村知识讲座82场次,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进集市活动12场次;结合党的自治区六十大庆,专门编排了一台以“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的“七五”普法专题节目;结合环境大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生态立区 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五)狠抓落实,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和基层党的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开展“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强化看齐意识,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效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支部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推动我局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影响党的建设和全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突出问题,树立司法行政工作新形象、新标杆。
今年,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行政工作再创佳绩。人民调解工作先后被《人民日报》《人民调解》《瞭望》《新华社内参》报道,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自治区领导陪同下调研我局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如此,司法局荣获了2017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区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及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单位。
三、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大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各单位,尤其是行政执法单位责任主体意识还不强,以案释法活动开展的还不够扎实。
2.刑满释放人员与监狱部门衔接存在迟缓问题,往往不能做到及时的衔接。
3.信息化普及力度不足,社区矫正系统中分级管理考核功能不能起到实际效果,影响其功能发挥;电子手环佩戴率偏低,不能有效的做到实时监督管理。
三、2019年工作思路
1.以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提振司法行政队伍精气神。明确以考核抓绩效,以宣传促动能、以文化强队伍的工作主线,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实际运用,进一步思考新一年度工作内容,争取培育出区域领先的法律服务产品。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使普法工作常态化。结合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抓好新时期重点普法宣传。整合全市各类新媒体普法资源,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以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3.扎实推进人民调解网络信息化建设。
4.完善刑释解戒人员跟踪帮教机制。抓好人员衔接,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和协议化帮扶。常态化开展定期回访、跟踪走访等沟通交流活动,及时发现刑满释放人员的不良情绪和违法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5.继续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创新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宁夏社区矫正系统学习考试系统作用,全面启用系统,科学施矫,把好入矫学习“第一关”,从而形成社区服刑人员“线上+线下”学习模式”,把教育学习制度落到实处。与公检法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公,内部巡察系统部署到位,电子腕带普及率达80%。
贺兰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5日
2020年司法局调解中心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第3篇
人民调解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着力于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平安龙泉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如十陵街道青龙湖景区拆迁安置、龙泉街道和大面老场镇棚改项目等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2、各级调委会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加强了重大敏感时间节点和区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8年1-11月全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纠纷632件,预防纠纷180件,防止民转刑5起1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51人,未有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调解案件总数3541件,成功调解3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9.86%,涉及金额约6040余万。
二、强化保障,全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强化业务培训:有计划地针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岗前培训、以会代训、年度培训的培训机制。岗前培训以集中教育培训为形式,学习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以会代训以各司法所为单位,每月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沙龙活动,探讨困难和问题,交流调解心得体会。分别于今年6月6日、11月22日在市委党校针对全区24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设2018年度第一期、第二期“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培训班,以党风廉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调解技能技巧、调解中的心理学应用等为主要培训内容,邀请区纪委相关负责人、法学教授、资深律师、心理学讲师等进行讲授,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强化考核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日常监督考核,积极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行为。今年共有余力、李华敏、朱章旭等7名同志分别被评为省级、市级调解能手或首席、一级调解员,龙泉街道、西河镇两个调委会被评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龙泉街道调委会副主任邹世胜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三、创新方法,狠抓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建设
1、结合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和群众需求,我们依托已建成的交调委、医调委、物调委、消调委、婚调委、诉调委6个专业调委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1-11月各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纠纷915件,成功调处908件,调解成功率达99.23%,协议履行率达100%。
2、“公调对接”工作:在前期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之上,我们与区公安分局通力配合,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果,目前已实现全区17个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全覆盖:一是参照已设立的龙泉街道治调委和5个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模式,在全区剩余11个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工作室,由区公安分局统一招录17名人民调解员,专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中主城区和重点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余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由派出所协警、“五老”人员、网格员等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驻所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落实对驻所调解室的业务指导责任,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针对驻所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2018年1-11月各驻所调解室共调处矛盾纠纷2003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内容涉及邻里、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以及轻微的治安案件和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社会治安防控整体质效明显提升。
3、“访调对接”工作:今年6月,自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与区信访局设立了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司法所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各村(社区)设立“信访联系点”,全面开展访调对接工作。通过村(社区)信访联系点排查调解信访隐患件,将调解工作前置,做到“发现在小、控制在早、处置在好”;通过街镇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重大信访件,聚焦当地党委、政府关注的上访积案、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案件,采取“信访部门牵头,人民调解助力”的模式,加大对涉及环保、交通、住房等重大民生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助推重大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使信访问题吸附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通过区级、街镇乡信访部门的接访,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的,严格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引导信访人选择人民调解渠道,受理调解移交信访件。今年5-10月,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信访纠纷21起,真正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基层群众解难。在今年9月的全国司法所工作推进会期间,龙泉司法所的“访调对接”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刘振宇副部长的赞扬,这无疑是对我们当前工作的肯定和下一步工作的鞭策、鼓励。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民调解在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二是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人员组成、文书档案制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建立微型化、品牌化、多功能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科学管理和运行水平。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针对人民调解员狠抓业务水平的提升,采取集中培训、交流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狠抓奖惩机制与监管机制的落实,准确及时的掌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奖惩标准,加大考评力度,通过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的三级考评模式综合考评人员的工作实绩,做到赏罚分明。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依托省厅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不断完善调解卷宗归档、系统录入、信息统计等系列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大数据运用,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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