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04-23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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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评议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清理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确保评议取得实效,按照《江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评议方案》(以下简称评议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范围和认定标准

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部门管理机构1990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包括决定、命令、公告、通告、通知、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有四个要素:一是针对不特定相对人;二是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三是具有普遍约束力;四是可以反复适用。

二、清理方式

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根据本单位发文目录,按照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按年度清理出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梳理出已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和未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统计出需要补充报备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整理出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动员培训(20163月中下旬)。

1.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范围、清理方式、实施步骤、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2.组织业务培训。召开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培训会,组织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对清理工作中的任务和内容进行培训。

(二)开展自查清理(20165月中旬前)。

1.县政府办对照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对199011以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出规范性文件目录,结合历年清理结果,形成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填写清理情况统计表、清理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4)。

2.县政府办负责梳理20022016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情况,主要总结报备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清理2004年备案制度建立以来,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送备案的情况(见附件2),包括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相应电子文本、备案审查情况,并分析审查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类型以及纠错机制运行情况等。

4.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对照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对199011以来本单位发布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收集整理,形成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根据历年清理结果,梳理出继续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有效规范性文件要梳理出报备文件目录和未报备文件目录,制作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并填写清理情况统计表、清理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

(三)报送清理结果(5月中旬)。

1.县政府各部门在 2016 年 5 12 日前向县法制办报送自查清理结果(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

1)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包括自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废止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质量情况(重点是合法性问题)、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措施(边查边改情况);

2)清理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3)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

220165月下旬前,县政府法制办将汇总结果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清理结果。

(四)接受集中评议(201667月)。

1.提交报告。2016 6月上旬,县政府法制办起草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报告需包含部署动员情况,自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清理后应废止、应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情况,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打算。在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

2.汇报情况。2016 6 月中旬,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的1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听取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3.接受评议。2016 6月下旬,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的评议。

4.梳理意见。由县政府梳理县人大常委会的集中评议意见,责成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为做好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立以xx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xx,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xx,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xx,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县政府及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由主要负责人担负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建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工作责任,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专人抓具体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领导重视、专人负责,人员到位、保障充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其制定一样,都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出现前后不一致甚至相抵触或者被后法代替的情况,还有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的对象已消失,也有的个别条款与上位法的规定不相一致。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是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客观要求。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统筹汇总、形成报告等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配合开展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本方案的部署,各司其职,全力做好评议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整改落实。县政府各部门对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落到实处。对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通过评议进一步优化、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报告情况,从而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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