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06-12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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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有力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打非办”)统一组织协调下,组织公安、工商、金融、信访、财政、税务、法院、检察院、人行、银监等相关部门进行。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完成专项整治活动。

三、整治范围

(一)重点领域

1.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行业企业;

2.投融资中介、非融资性担保等信用中介机构;

3.各类涉农专业合作社,养老产业,房地产;

4.其他高发案件行业。

(二)整治重点

1.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2.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3.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

4.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员工管理,确保不参与非法集资;

5.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县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为重点排查群体。

四、工作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由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整治工作。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办)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对象进行整治,负责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进行查处。

县工商局负责对投(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类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进行整治;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

县金融办负责组织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进行整治。

县银监办负责对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的整治。

其他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

五、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61831,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61710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全面排查工作,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可靠,科学、客观、全面地反映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

(二)整治阶段(710810排查过程中,要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和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对一般违规行为,采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实力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涉嫌违法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对涉嫌犯罪,性质恶劣的企业,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三)总结阶段(81015日)活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对整治情况认真汇总分析,并于815将排查工作情况报报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7667878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整治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整治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加强风险警示。在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单位经营场所明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资金、发行理财产品”、“对单位使用个人账户收支资金的情况提高警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四)依法及时处置。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落实整治活动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五)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活动,准确摸清辖区、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客观判断非法集资形势,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同时,积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打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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