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法(表格)
2020-11-09 10:38:23
规章制度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党员发展工作法(表格)》,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发展党员工作法(47个步骤、时间节点)序号 党员发展 阶段 所需材料 时间节点 备注 是否完成
个人 支部 公司党委
1 申请入党(至少满3个月方可进入下一步) 1.入党申请书(必须本人手写)
2 2.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收到申请书1个月内 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
3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至少满1年方可进行下一步)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递交申请书3个月后
4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会议记录 第1个会
5 3.关于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第1个报告、请示
6 4.关于同意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批复 1个月内 第1个批复
7 5.指定1-2名正式党名作为培养联系人 批复后
8 6.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5次
9 7.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4次 每季度1次
10 8.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2次 半年1次
11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前听取(群众、党员)意见记录 满1年后 第1次意见
12 2.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 第2个会
13 3.关于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公示 5-7个工作日 第1次公示
14 4.关于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公示结果说明
15 5.关于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第2个报告、请示
16 6.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1个月内 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工作部
17 7.关于同意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批复 第2个批复
18 8.确定1-2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批复后
19 9.关于协助做好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的函 1个月内
20 10.关于政审情况的报告(结论性材料) 未审核不得入党
21 11.短期集中培训记录 3天或24学时
22 12.结业证
23 预备党员的接受(满1年前一周方可进入下一步) 1.审查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 培训后 第3个会
24 2.关于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的请示 第3个报告、请示
25 3.党委审查材料(根据需要听取纪委意见) 收到请示后1个月内
26 4.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的会议记录 原则上开党委会
27 5.预审意见 第3个批复
28 6.审查合格后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9 7.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1个月内
30 8.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31 9.关于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结果说明
32 10.关于审批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第4个报告、请示
33 11.审批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谈话、记录 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34 12.关于批准按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 3个月内,最长不超6个月 开党委会
35 13.关于同意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批复 第4个批复
36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 4次
37 2.预备党员思想汇报 4次 每季度1次
38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 2次 第半年1次
39 4.转正申请书(党员手写) 预备期满前1周
40 5.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前听取(群众、党员)意见记录 1个月内 第2次意见
41 6.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第5个会
42 7.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表决票
43 8.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公示 5-7个工作日 第2次公示
44 9.关于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结果说明
45 10.关于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 第5个报告、请示
46 11.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党委会会议记录 开党委会
47 12.关于同意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批复 第5个批复
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
播种与收获励志语录60句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服务礼仪规范
-
关于打击挂证行为的制度措施
-
合同业务管理制度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工作职责
-
县工业强县表彰奖励办法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工作职责
-
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
干部平时工作考核方案
-
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
推荐文章
中文范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