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平时工作考核方案

干部平时工作考核方案

2020-11-09 10:55:12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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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按照《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县残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赋予考核工作新要求、新内涵。坚持实理求是、科学规范、注重实绩、全面客观,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确保考核工作质量,真正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公务员,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四、考核频次

  每季度考核1次,实行100分制,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季度的考核,第四季度和年度考核合并进行,先进行季度考核,后进行年度考核,分别计分。

  五、考核内容

  (一)日常考勤(10分)

  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到岗、参加会议、迟到早退、请销假等情况,根据单位请销假制度进行量化打分。

  (二)业务工作(40分)

  由分管领导按照岗位职责和年初分工,对分管干部在考核周期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鉴,并明确赋分。每名干部依工作实际应拉开档次,各档差距应在2分以上。

  (三)中心工作(30分)

  由全体干部根据完成领导班子安排的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单位重点工作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打分。

  (四)民主测评(20分)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征求意见表、电话回访中出现一个较好扣0.2分,出现一个一般扣0.4分,出现一个差扣2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五)扣分项目

  1.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应付造成工作失误、上级摧办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2.非客观原因致使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考核对象参加集中学习、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迟到、早退或其它情形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5分,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参加学习的,一次扣5分。不按照要求记写学习笔记,被通报的扣5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小结。考核对象对照考核指标要求,根据工作目标计划,按周进行工作小结,周工作小结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备查,同时在钉钉群进行公示,作为量化考核的依据。

  (二)领导评鉴。领导干部根据平时掌握被考核对象工作实绩情况,分别填写业务工作评鉴表和中心工作测评表,对考核对象的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情况进行量化,量化分值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评鉴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注重工作质量、数量、效益等综合研判,优秀等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40%。

  (三)等次确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得出考核对象最后综合得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人员确定为优秀,70至89分的确定为称职,60至69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

  (四)信息反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及时采取适当形式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广大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七、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平均分占全年最终考核得分的60%,是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年度考核建议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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