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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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不渝地坚持“三个至上”的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以“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为检察工作主线,始终把依法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宽严相济相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嘉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加上级统一部署的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和打黑除恶、打击犯罪以及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斗争。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案件7件758人,经审查依法批准、决定逮捕585件678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29件95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491 件827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2件32人。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注重效果,依法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5名无逮捕必要的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刑犯罪被告人认罪案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9件,有效地加快了办案节奏,改善了执法效果。
3、创新检察办案工作机制。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公诉案件也逐年增多。对此,我院创新工作机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采取“三书一会审”制度,即设计《适用简易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使用《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意见书》,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量刑建议书》,同时实行“科室会议会审制度”,对判决进行审查。由于该制度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此类案件被告人认罪率为100%,法院有罪判决率为100%,量刑建议基本被法院采纳,且无信访和上访现象发生。作为创新机制和工作亮点,2011年9月,9检察日报对我院该项制度作了报道。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建设
1、依法查办贪污等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把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有案必办,依法查处,积极稳妥地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案件6件13人,其中案件3件4人,贪污案件1件1人,受贿并共同贪污案件2件8人,大案占83.3%。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万余元。
2、健全文明规范办案机制。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高度重视、依法妥善处理涉企和涉农案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启动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工作。去年11月,由我院报请并经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已对1名涉嫌受贿犯罪的嫌疑人依法采取逮捕强制措施。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各项规范化办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案件质量,所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党委和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促进了我院职务犯罪查处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3、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觉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的反腐败总体格局,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党委的部署、上级的指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专项预防。强化与职务犯罪发案单位的联动和社会化预防的网络建设,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工作,有效推进具有嘉善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三)坚持强化监督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突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提高职业敏感,深化监督效果,体现法律监督的实效性。二是强化证据审查。加强对证据形式和实质的审查,对证据不足的不予批准逮捕。全年共对37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追加逮捕1人,依法追诉遗漏罪名32个,追诉漏犯2人,落实了执法的规范性。三是严把案件审查关,加强对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法律监督,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
2、拓宽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领域。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件,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12件 ,法院已采纳2件。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注重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形成抗诉、息诉工作互动并举的格局,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继续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构建国有资产保护机制,着力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3、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坚持驻看守所检察的动态化管理,密切关注办案提审、换押出所及日常管理等环节,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诉讼期限监督催办10余次,有效预防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依法审查减刑案件98件,对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8人提出缓报、不报意见均被采纳,考察监外执行人员300余人,提出各类检察建议20份。
二、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检察工作,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全面发挥检察综合职能,促进社会和谐。
1、全面落实全员维护稳定工作职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全面实施全员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要求,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干警信访值班制度,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加强对涉检信访的全面排查和评估分析,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警能力。在办理各类案件和接待当事人等工作过程中,投入较大精力在释法说理上,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嘉善”建设。一是结合办案情况,撰写各种分析和预警类信息。全年共编写各类信息52篇,被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录用33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关注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全年共发表检察宣传稿件8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7篇,省级媒体采用23篇。三是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有7名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名誉班主任”,积极参与“模拟法庭”活动,还在部分学校开展初中毕业生“法制教育必修课”活动,共为各类学校上法制课20多次,受教育学生1万余人次。四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的支持协调下,与8家行政执法机关实现执法信息资源共享,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推动“法治嘉善”建设。五是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要求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切实防止司法个案成为“舆情热点”。
3、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通过走访经济管理部门、走进企业、走进重点项目,及时掌握我县经济发展的形势,明确在复杂经济形势背景下开展检察工作的新方向。组织11批50人次到联挂镇、村参加机关干部下基层蹲点服务周活动。积极开展涉企案件侦查监督专项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法律服务和延伸办案,办案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22件,帮助企业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管理,堵塞漏洞。
三、努力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
以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科学发展和服务大局的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1、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县委指导检查组的精心指导下,院党组按照“检察干警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总要求,带领全体检察干警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和活动总结等阶段的各项工作,出台了《保障和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确保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检察干警科学发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2、加强班子建设和干警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党组一班人的政治理论水平、领导科学发展和驾驭检察工作全局的能力。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2011年度,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选任了1名副检察长,提拔了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通过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了5名人员。去年10月,开展了新一轮双向竞聘工作,有5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岗位,有11名干警交流了工作岗位,检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继续加强岗位技能训练和学历教育,更加注重检察干警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3、完善自身执法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就2010年以来我院审查起诉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向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开展副检察长向人大书面述职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经常通报检察工作,并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工作开展评议,虚心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继续做好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执法办案部门实行执法办案情况分析季报制,还通过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和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落实和检验检察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工作责任。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制度,逐步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监督和执法管理体系,检察机关效能建设也得到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1年以来,我院有2个部门和1名个人被上级检察机关荣记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和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5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四、2010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继续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抓亮点、求特色,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检察院,有效推动检察机关业务、队伍全面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将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1、以服务全县大局为根本目标,牢固树立检察执法新理念。
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稳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努力为我县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发挥更加积极的保障作用。
2、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全力做好“迎世博、保平安”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共建“平安世博”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嘉善”建设。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不断完善全员维稳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县社会稳定,确保世博会“外围屏障”安全、稳定、坚固。
3、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工作方法,促进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反腐总体要求,重点查处影响全县大局、影响民生利益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活动,推进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坚持结合办案搞预防,把预防寓于办案之中,在办案中发现问题、研究规律。加强对公共权力运作、公共资源配置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环节、部门的监督,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开展预防工作。
4、以强化诉讼监督为职能要求,努力维护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高度出发,把监督的方式、目的和效果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检察执法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和法院、公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起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格局,推动诉讼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5、以思想教育和人才培养为有效手段,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整体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公正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开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检察院”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积极营造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XX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XX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服务武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过去的一年,是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一年。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表彰命名后,又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从xx年起,我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先进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XX年终考评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第一名、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第二名。其中,民行检察工作获得全市“八连冠”;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建成、交付使用,实现了单位整体搬迁,我院在“科技强检”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46案 05人,同比增长8.5%,;增捕5人,同比上升32%,准确率 00%。无错捕、漏捕。依法提起公诉42案90人,同比起诉人数增长 2%,依法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案3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追诉5人,同比上升 4.8%,准确率 00%。发出检察建议 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8份,公安、法院均予采纳。坚持岗位责任、提前介入、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介入侦查27起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增强了打击效果。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康某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适时介入侦查,仅用48小时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并及时审查、提起公诉,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刑事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在受理一起亲叔侄之间伤害案件中,我院检察人员积极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与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达成共识,促进民事赔偿与和解。在此基础上,我院召开多方参加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同时,我院结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定期回访6人(次)。
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解难题、保稳定、促和谐。我院积极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桥梁与纽带作用,进一步明确各个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信访承办渠道的畅通和责任的落实。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热情接待,依法受理,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迅速组织力量,突击办理,尽快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按程序认真负责地移交给有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催办,及时答复上访人员。特别是对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决申诉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稳定群众情绪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 件,没有因检察机关工作的疏漏出现越级上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把立案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8案 人,其中涉嫌贪污犯罪6案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案3人。已开庭审理的7案8人均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6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围绕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深入查办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犯罪,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行贿受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案7人,均获有罪判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8件,对4个行业、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健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期刊《上阁钟声》出刊2期xx册,免费发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系统预防网和工作联系网,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由浅表式预防向深层次预防的转变,由被动预防工作向主动预防工作转变,由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化综合预防的转变。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篇
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市检察院“贯穿一条主线,建设四个中心,实现一个目标”的总体思路,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清形势、转型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监督行为提升监督水平。成立由侦监、公诉、执检、民行及案管条线骨干力量组成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推进组,积极协助市院完成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出符合X检察实际的《X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规程》《X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案件案由与立案标准》。以学习北京、X先进经验为切入点,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特点,完善办案程序设计和配套设施保障,使监督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效力。建立从线索移送、立案初查、证据固定、审查认定、监督处理、结果反馈等全过程跟踪的案件化办理机制,在全市就该项工作先行先试。同时,推进全院各业务条线按市院要求开展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市院提出的打造“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X行政检察品牌要求,单设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部,选配综合素质高、办案能力强的干部到工作岗位,充实办案力量。设立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平台和X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优化工作渠道。建立X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把全县的网格员纳入公益诉讼联络员,加强对检察公益信息联络员的培训。明确办案重点,针对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土地资源管理、国有资产保护、安全生产与互联网领域侵害公益等六大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以公益诉讼为手段,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履责。坚持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相结合,探索完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机制,真正实现双赢、多赢与共赢,确保办理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服务。进一步完善与中国人民银行X县支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出台X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法治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法制化水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黑恶势力犯罪无处遁形。与公安、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黑恶案件线索移交、通报、跟进、排查机制,严查“保护伞”。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犯罪事实和证据,实现精准打击。加强对违规收脏、有偿陪侍、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进行类案分析,关注社会治理乱象,找出问题症结,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全面实施认罪认罚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全面监督、全面简化”的认罪认罚多元化刑事指控体系。突出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核心的环节,将案件分为认罪与不认罪两种类型,实现程序分流。召开公检法司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席会,各部门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切实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六是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合力。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与县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民政及社会公益组织签订双向合作机制,丰富未检工作形式,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合力。联合教育部门,组织一次全县范围的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为主题的汇演活动。每月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未成年人到院观感体验,培养崇尚法治的好习惯。
七是进一步强化乡镇检察室同步监督、司法所同步执行,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全覆盖。利用派驻乡镇基层检察室职能,完善乡镇检察室配合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机制,按照与县司法局会签的《派驻基层检察室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检察室坚持每月到司法所核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抽查工作档案和深入村组走访调查,切实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能。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到日常管理再到出矫的全程监督,在对社区矫正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监督效率。继续依托代寺检察室,进一步发挥法治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
八是完善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力资源配置,采取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书记员1:1:1的人员办案组合方式。总结“捕诉合一”改革成果,优化检力资源配置,提高捕诉质效。实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牵头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等案件,以实际行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
九是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打造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工作平台,突破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壁垒,实现行政执法信息面向行政监察监督的全面及时共享开放,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全覆盖。成立行政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加强业务指导和组织指挥,推动完善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引入无人机助力办案,从不同视角、高度对违法事实航拍取证,并建立无人机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无人机在采集、固定证据上的作用。
十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十类特殊人群”管理办法,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通过深入开展“六个一”学习活动,依托与X大学法学院共建的“教育科研实践基地”平台,采取集中学习、与高校联合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警的政策法律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检察官领军带头作用,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建设一支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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