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规划局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市规划局工作情况报告

2021-01-13 10:10:28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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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规划局工作情况报告第1篇

2017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狠抓落实年”工作的深化之年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启航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支持下,市规划局紧紧围绕重点“狠抓落实年”工作要求和城乡规划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提高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发展。现结合2016年度社会评价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就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尽责,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一)突出实施性,科学完善规划编制体系。一是在xx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和省、市有关要求,编制xx城乡总体规划、麒沾马一体化近期建设规划,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统筹城市空间布局。二是突出功能配套,编制《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老年服务设施专项规划》《xx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三是完成《xx江(珠江源-潦浒村)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xx江(珠江源-潦浒村)一江两岸实施方案》,开展一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四是推进总体城市设计、XX片区城市设计及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从整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公共空间布局。

(二)突出规范性,加强城乡规划制度建设。制定《xx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和《xx中心城区临时建设管理办法》,起草《xx市违法违规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制度建设水平,配套实施好新修订的《xx省xx城市管理条例》,适应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需要。

(三)突出指导性,推进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编印《xx市美丽宜居乡村民居方案》、《xx市美丽宜居乡村规划技术导则》、《xx市易地扶贫搬迁民居方案》,指导美丽宜居乡村规划建设;配合市发改委指导完成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特色小镇规划;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完成46个省级示范村的村庄规划。

(四)突出服务性,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组织“五纵五横”道路改造及西河路综合管廊项目施工图设计,积极推进印染厂片区、东西门街片区、丝绸厂片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好南片区污水处理厂、瑞和西路、麒马大道、经沾路等市政设施项目和市委党校新校区、南片区水寨公交场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审批,推进气化xx项目建设。二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对扶贫挂包点卜嘎村138户50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并进行全面核查,整理完善痕迹档案;全程跟进卜嘎村两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帮助完成村级活动场所规划设计和施工,项目主体竣工。

(五)突出示范性,开展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完成“xx市2017年优秀建筑及城乡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活动”,共收到52个申报项目(城乡规划类25个、建筑类27个),共评出获奖项目17个(城乡规划类9个、建筑类8个),推动全市建筑及城乡规划设计行业技术进步,带动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步和创新。

二、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作风转变

(一)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以台账管理为主线,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按月进行台账检查,按季进行分析评判,明确推进工作措施。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事项与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督察监督机制,成立3个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抓落实情况、考勤和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严肃查处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落实不畅、发展不力等问题。

(二)坚持以上率下,深入推进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习教育任务细化,确保学到位、做到位,运用《“三会一课”记录本》规范如实记载“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让全体规划干部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让干净清廉、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狠抓落实在规划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把更多时间、更多的精力用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上。

三、落实办事公开,全面推进阳光规划

(一)畅通公开渠道,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市规划局网站、政务微博、规划通讯、xx规划APP微信平台以及2017年11月正式开馆运行的市规划展览馆等平台,将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办事流程、工作动态、行政权责清单、咨询和投诉举报等近20个方面的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建立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政务公开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增强透明度,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在城乡规划编制期间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前,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保证项目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建立开放式决策机制,开放局务会,邀请建设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列席局务会,旁听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许可决策,全程公开项目审批决策过程,提高规划审批透明度,促进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廉洁、高效。

四、健全管理体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一)强化联动体制,理顺规划管理与执法机制。健全规划与住建、发改、国土、环保、交通、水务、林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一张底图”、共建共享的工作平台,推进“多规合一”工作进展。建立完善规划审批管理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强化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监管整治。加强工作沟通协作渠道和平台建设,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全面提升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完善服务机制,强化规划服务意识。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抓落实,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三进三送”服务机制,一进基层,送审批服务到规划分局,二进现场,送审批服务到单位,三进群众,送规划技术到居民手中。严格限时办结制度,落实“保姆式”服务制度,跟踪服务项目,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容缺受理、补缺审批”、规划提前介入服务等工作机制,推进项目规划审批。

五、加强廉政建设,营造清正干事环境

(一)抓好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把廉洁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从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两个强力对比布局廉政文化展厅;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电影,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常鸣,培育廉政意识,厚植廉政土壤,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优秀城乡规划服务队伍。

(二)遵守各项纪律,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与局属各科室、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健全并落实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规范依法行政。

(三)加强廉政建设,推进风险防控。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会,对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各个岗位的权利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全面查找科室、单位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

2021年市规划局工作情况报告第2篇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二五”规划启动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建市XX周年,举办首届中国?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的喜庆之年。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住建厅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矿冶文化名城和生态宜居新城为导向,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南向对接、东向拓展、环湖开发、沿江发展”的城市发展思路,着力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基础测绘工作推进以及提升规划行业整体形象等下功夫,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明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规划体系建设

  一是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9月15日,国务院15个相关部委齐聚,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召开专题审查会。审查组原则通过我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目前已进入国务院最终审批环节,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也已全面展开,待国务院正式批准后修编工作即可进入实质阶段。

  二是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具有三千多年的矿冶文明史,矿冶文化底蕴深厚,矿冶文化特色突出。为进一步彰显我市矿冶文化特色,我局抓紧做好矿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落实专班,强化职责。争取省住建厅领导支持,成功召开一次专题咨询会。与会专家对我市所具备的要件和申报工作表示认可,一致赞同我市先行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目前申报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是以服务“双迎”和“四城同创”工作为抓手,完成大道、杭州路、金山大道、圣明路等主要道路“五化”的规划许可及审批工作;完成全市主干道临街立面整治和黄荆山北麓开山塘口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工作;完成华新水泥遗址保护规划的初步设计、江滩公园一期规划、环磁湖地区景观设计等重点规划工作;完成“四馆一中心”和曼晶酒店、金花大酒店等酒店的建设、改造规划与指导服务工作;完成磁湖西岸地区、武汉至城际铁路北站及周边地区的城市设计;完成城市供热管网、团城山污水处理厂、城市道路刷黑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完成集贸市场、公厕改造、垃圾转运台(站、点)的规划布点工作。

  四是在专项规划编制上,先后组织完成后河堤城市设计规划、城市蓝线规划、工业遗址研究、城镇一体化总体规划及十二五长远规划、沿江景观规划(沈家营——上窑段)、磁湖风景区总体规划、下陆区控制性规划、团城山公园改造规划、黄荆山风景区总体规划、铜录山古矿冶遗址规划、东方山旅游总体规划及东方世界景区总体规划、长江沿江景观带一期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还组织完成了市广场路小学、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都文化中心、神牛拖拉机有限公司等一系列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

  这些规划的编制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城市规划体系,优化了我市规划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我市第二产业的延伸发展和中心城区“退二进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工作,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坚持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过程中,我们坚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和行政许可法程序。对“一书两证”的核发,我局严格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实行“四统一管理”(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公示),将开发区“一书两证”核发工作纳入了全市统一管理,同时加大了对大冶、阳新“一书两证”核发管理的指导工作。截止今年11月,共核发选址意见书33项,总用地规模3267181.14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9项,总用地规模4589270.02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9项,总建筑面积2717023.25平方米。

  二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制订完成新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规划分级审批的民主决策机制。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及规划布局和用地性质重大变更的,须报同级人大审查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批。规划部门控制性详规的制定和修改,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征求人大意见后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同时,积极推行规划公告(公示)制度。所有审批项目均在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重要公益项目和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除网站公示外,同时实行规划方案审批前现场公示。积极推行听证会、论证会制度。对一些重大和重要规划,举行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的意见,对有关群众利害关系的项目规划许可和修改,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通过强化规划公告(公示)、听证、论证、咨询,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规划监督和约束机制,扩大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有效提高了规划管理水平。

  三是加大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专门成立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办公室,为工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项目审批时限由过去的124天减少为24天,极大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多次获得市主要领导好评和群众表扬。8月27日,市委王建鸣书记专程调研,肯定了我局的改革措施和工作成绩,认为规划局在全市服务窗口建设方面开了个好头。对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厂矿企业增扩和技改项目、外资企业建设项目、新引进外商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建设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通过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下,规划定点上做到随报随办。对招商引资中急办项目,采取现场办公、急事先办、突破常规的办法,即项目选址上只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经现场仔细踏勘审查,可同意其先定点后再按程序办理规划手续。这些创新措施,既充分考虑到了报建业主的实际困难,又有效提高了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受到了项目业主的广泛赞誉。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规划管理、城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与城管局会商达成一致,执法联动。一方面,我局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即函告城管局查处,对城管局需规划确认的即函告确认;另一方面,城管局对我局函告查处和确认违法违规的项目严格依法查处,查处的结果函告我局,我局没有收到城管局处罚结果告知则不予规划验收。截至目前,我局向市城管执法局发放各类协查函13份,市城管执法局向我局发放协查函17份,协同处罚6起,成效良好。

  二是加大批后跟踪管理力度。通过规划现场放线、验线、项目规划核实验收等实施跟踪管理,由规划分局配合市局监察部门来完成。对未经规划批准的违法建设项目按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书面函告城管局,对城管部门自行查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积极配合,对需协助调查的,及时给予协助及书面答复或认定。

  三是突出做好规划验收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严格规划验收。对建设工程未经核实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了规划条件在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和性。全年共组织工程竣工验收33处,面积达756680.28平方米。

  (四)进一步推进基础测绘工作,服务城市建设

  一年来,我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测绘依法行政,积极实施基础测绘,强化测绘统一监管,不断拓宽测绘应用,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积极准备《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二是测绘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大。全年共组织各类测绘专题学习活动共8次,8月29日,我局在市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测绘法大型宣传活动,内容新颖,形式多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并获全省测绘法宣传活动先进集体。三是测绘监管不断完善。对进入市场的测绘项目实行项目登记制度,全年共受理测绘项目登记130项。同时加强地图市场管理和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得到省测绘局和质监站的一致好评。四是数字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高效推进。编制完成《数字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相关申报材料。国家测绘局、省测绘局均已复函,同意将列入推广城市。目前该项目实施进展顺利。五是基础测绘成果应用不断深入。先后为东方山风景区规划、黄金山工业区规划、河口工业区规划、城市绿地规划、排水规划、旅游规划等项目提供了大量的测绘成果,向黄金山开发区、市民政局等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各类地形图余幅,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风政风好转

  一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针对我局去年发现的违法违纪职务犯罪案件,局党组加强了对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的力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宣教大会,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准则和要求,组织各类警示教育活动能够,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认清违法违纪行为对单位、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危害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

  二是抓制度建设,从源头上筑牢防腐墙。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市规划局中层干部诫勉制度》、《市规划局关于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市规划局党内监督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10项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管理,修改完善了《市规划局规划业务程序》、《市规划局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制度》、《规划放线程序规定》、《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制度》、《市城市规划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听证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贯彻落实“两集中一代办”制度实施细则》、等19项制度,并将制度贯彻落实纳入局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从总体上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筑牢防线、源头防腐的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重塑规划新形象。从今年四月开始,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推力,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以及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主要环节,以重塑规划系统廉洁、高效、务实、勤政的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廉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教育活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全面开展“三比一推进”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的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

  二、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服务“三大战略”,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推进科学规划,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勿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城乡规划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市至今尚未编制《市城镇规划体系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亟待调整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未实现市区全覆盖,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只能接近80%,修建性详细规划只接近50%,且一些规划设计水平不高,既不能反映地方文化与特色,又缺乏标志性建筑,往往显得规划缺乏超前性。其主要原因是规划经费严重不足,规划研究不够,规划设计队伍水平不高。

  二是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尚未出台,规划编制、管理、行政审批在个别环节和程序上缺乏具体指导性依据。因而我市《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一时还难以出台,这样,在规划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的具体细节上一时还难以制定具体规定,如一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指标,违规处罚的程序管理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规划跟踪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由于规划队伍管理人员不足,城区范围常态化的批后跟踪、监督管理不及时,特别是河口、江北等边远地区更是鞭长末及,仅靠竣工验收来把关,不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虽然,我市规划与城管部门已经建立违法违章建筑管理执法的联动机制,但涉及部门之间衔接核实,容易延滞处理时间。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去年,我局出现四名中层干部被检察机关查处的现象,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需要全面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同时,规划项目审批周期过长,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水平不高也是城市规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是规划宣传力度不够。目前,还有很同志不了解规划局的职能职责,出现许多误区,如有的认为规划设计是规划的职能,将规划设计与审批等同起来;有的认为查处违法建设是规划局的职能,将规划审批管理与我市赋予城管局的执法管理等同起来;有的认为工程建设是规划局的职能,将建委、城投的建设职能与规划管理的职能混为一谈,不一而足。这一切,说明规划局宣传工作做得不够,要增强群众的规划意识,还得付出艰苦的努力,扩大和深化宣传工作。

  三、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发展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动—大冶一体化和谐发展,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努力把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的副中心、鄂东地区的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长江中游的重要工业基地和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

  ,我局将着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统筹推进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深入做好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题研究,启动新一轮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继续做好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扎实推进市城镇、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中心城区2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着力提高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覆盖率;编制完成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地下空间、城市色彩、静态交通设施、城乡卫生教育设施等重要专项规划,重点做好章山新城概念规划和市老龄化城市基础设施等规划研究,突出城乡规划的龙头地位。

  (二)高标准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在今年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力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落户。

  (三)加强规划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加强“一书两证”的审批和核发工作,规范全市规划用地市场,集约节约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的综合效益;借鉴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我市选址定点审批体系;加强全市违规建筑补办规划手续工作,健全一整套地方性规章制度,保障市民合法利益,规范全市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新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性。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对城乡规划执法主体等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规划监管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的过程化管理,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作用,强化建设项目审批必须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五)强化测绘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组织编制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成立专班,做好编制调研和资料准备工作,高标准完成组织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数字地理基础框架建设工程,为建立电子政务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推进测绘新科技的广泛应用,逐步实现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立测绘部门与地震、国土、水利、交通、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重点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应用资源的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着力提高测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021年市规划局工作情况报告第3篇

  2017年,市规划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在提高规划“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上做文章,在提升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品质、提高精细化水平、增强百姓获得感、强化市民体验感方面下功夫,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超前谋划科学编制规划,竭力提升民众幸福指数,扎实推进城乡规划落细落小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各项工作率先发展走在前列,为加快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规划保障。

  一、聚焦意见建议办理,推行“明智规划、效能规划、阳光规划”,全面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2016年“三民”活动期间,我局共收到市民各类意见建议130条,其中网上征集78条、会场征集52条。内容涵盖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市政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城市风貌保护、老城区改造等规划日常工作,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长远发展、停车难、交通不畅、配套设施不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老旧楼院整治等市民普遍关注的方面,全部按期办结回复。办理过程中,我局坚持“三结合”原则,即建议吸纳与业务目标制定相结合,民众期待与规划编研相结合,市民感受与规划管理相结合,始终秉持“开门做规划”的理念,认真研究论证意见建议。一些可行性强、含金量高的建议,吸纳为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目标;一些尖锐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亦敢于直面,不回避,不掩饰,积极想办法主动回应民众关切。通过意见建议办理,不断汲取民众智慧,理解包容不同声音,努力让城乡规划工作反映民生、体现民意、符合民众需求。

  今年以来,围绕市民建议的办理落实,我局重新审视了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新任务,注重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汲取城市发展的“金言良方”,聚焦规划编研主业,聚力规划编研水平提升,聚智服务城市社会发展,适时提出了“明智规划、效能规划、阳光规划”为支撑体系的“知远行正”规划品牌,强化了使命担当,清晰了职能定位,明确了工作方向,顺利推进并全面完成8项重点工作目标和1项创新创优目标。

  (一)构建“五位一体”规划体系,竭力打造“明智规划”。

  彻底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编研”的固化思维,集中精力开展规划编制研究,建立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次区域(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村镇)规划“五位一体”的规划成果体系,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发展,以合理规划管控公共资源。

  1.着眼“两个百年”,谋划城市愿景。按照“三带一轴、三湾三城、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目标和十九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完成青岛远景发展战略规划及系列专题研究。高点定位城市发展愿景,科学确定城市发展规模、职能分工,优化城镇空间与功能布局,科学制订经济产业、社会文化、生态环保等多维度发展策略,形成引领城市长远发展的政策平台和行动纲领。

  2.开展城市“体检”,做好总规评估。完成《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总结现版总规批复实施后的问题,查找城市发展短板和症结,明确新一轮总规编制方向和重点,研究提出城市发展新的目标定位和策略建议,为新一轮总规编制奠定基础。

  3.找准发展“方位”,编制分区规划。完成青岛市东岸城区、北岸城区分区规划,指导协调编制西海岸新区城市总规。科学确定三个城区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妥善安排市级重大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重要产业载体,研究提出生态空间管制、旧城有机更新、风貌特色塑造等实施策略。

  4.力推控规编制,实现“全覆盖”。制定控规编制技术导则,明确“片区—单元—地块(街坊)”三级体系,创新编制思路,解决好“刚性约束”与“弹性包容”的关系,切实提高编制质量和水平。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总计81个片区的控规编制成果,陆续提报市城规委审议及政府批复,完全实现中心城区控规100%覆盖,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

  5.开展交通规划编研,打造便捷交通体系。编制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提高路网密度,构建健康城市交通循环系统。开展新机场交通疏解、TOD交通导向开发、城市轨道与机动车交通发展关系、铁路远景空间预留等一系列专题研究。推进6条地铁线路、新机场高速、大莱龙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深辽立交、辽阳路快速路等重要道路规划论证和服务。

  6.推进“多规合一”,描绘“一张蓝图”。创新建立工作体制和“1+X+N”空间规划体系,省住建厅高度认可并组织全省推广。印发实施方案,制定用地分类、数据应用共享服务等技术标准,19次调研区市、部门,统筹经济发展、规划、土地、海洋、城管、环保等各专业规划,协调解决差异矛盾,有效指导区市实践“多规合一”。开展城规土规差异图斑比对,建立消除机制。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制定“三区三线”技术指引并同步开展划定;完成“十三五”重点项目库建设,保障项目用地;搭建信息平台,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完成“一库四系统”平台基本框架。

  7.规划“接地气”,提升村镇规划水平。高频次实地指导推进次中心城市总规编制及优化;组织全市村镇规划座谈会,举办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培训班,提升全市村镇规划管理水平;完成特色镇和美丽乡村规划技术导则,确定镇村空间布局、公服配套等引导要求与标准;制定下发市区内村庄规划管理通知,规范村庄建设行为,解决规划管理路径;开展三区四市调研50余次,督导区市加快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试点试行。

  (二)持续创新完善规划管理,极力彰显“效能规划”。

  遵循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管理机制创新,实施编批分离、审批下沉,推行标准化审批和清单式管理,饱含勤政为民情怀,提高精准高效服务水平,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1.首创城市设计试点,提升城市品质和辨识度。成功申报青岛成为全国首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完成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技术规定初步成果,规范和指导编制管理;完成环胶州湾概念性城市设计,加强生态格局保护,提供区域发展依据;启动编制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初步建立“总体、区段、地块、专项”四个层次管理体系;完成青岛标识性高层建筑研究;编制邮轮母港、红岛南部滨海区域等30余处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融入城市“双修”理念,加强特色引导,改善城市环境。

  2.构建风貌管控“全体系”,加强城市风貌保护。完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获省政府批复,形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法定依据;完成《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获市政府批复,首次全域开展风貌要素普查,建立保护名录,塑造风貌特色,提出管控要求;完成1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观海山等3片获市政府批复,科学指导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完成胶济铁路沿线工业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规划,打造胶州湾东岸百年工业文明长廊和现代都市创意海岸。

  3.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全城通办”。完全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市局主抓规划编制,审批向驻区分局下沉。率先在全国规划系统开展“全城通办”,服务对象足不出户享受规划服务。推行标准化和清单式管理,规范审批,提高便民化。推进“绿色通道”,完成4件市办实事、73个市级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转型。预计全年完成审批4800万平方米,提速30%以上,增量10%。

  4.围绕“双百千”工程,开展“千企大走访”。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深入一线走访服务企业210余次。精准实施“一业一策”,扶持企业做优做强特色产业,服务企业转型突破发展需求。重点关注规模企业向健康、医疗、养老、教育、度假、会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困难和需求,切实加大蓝色、高端、新兴产业项目支持推进力度,提供行之有效的点对点服务,满足项目建设落地需求。

  5.强化法规约束,推进法制化管理。完成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修订立法调研,完善海岸带管理法规体系;完成控规管理规定,提交市法制办审查;制定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明确图斑核查职责和程序,提高核查质量;完成住建部2批次783个卫星遥感图斑情况核实、分析上报;配合派驻督察员督导巡查,在全市逐渐形成尊重、服从规划的良好氛围。

  6.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实施“作风建设提升年”。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三督查一谈话”,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工作落实,优化服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便捷、精确、透明、贴心的服务企业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共建共享,增强宜居体验,尽致展现“阳光规划”。

  强化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规划决策与实施置于阳光之下,与广大市民共建美好城市,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民众获得感。

  1.“源头把控”公服设施配套,满足民众生活需求。发布试行《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科学指导控规编制和日常管理。分级分类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各项公服设施,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有序引导和促进与幼有所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相匹配的公服设施布局建设落点落位。

  2.规划“口袋公园”,共享休闲开放空间。积极开展城市微空间利用及设计研究,为市民打造多元化、人性化、精致化城市公共空间。技术规定中固化“口袋公园”并纳入审批清单管理,市北区长沙路项目率先实践并全城推广。新建项目按一定比例且不少于300平方米预留对外开放公共活动空间,同时配置街心花园、健身器材、休闲娱乐场地等,真正“还绿于民”“还空间于民”,让广大市民得到了真真切切的体验和实惠,收到了良好社会反响,央视新闻联播和青岛日报给予专题报道。

  3.坚持“标本兼治”,改善城市环境和形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涉及的老城区企业搬迁、节能保暖改造规划服务,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迎检相关工作;制定“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建筑立面提升方案,完成立面整治技术导则、雕塑设置维护导则,完成112片区域5321栋建筑立面整治方案,指导各区相继启动老旧建筑拆除、立面粉刷清洗、门头牌匾治理,对具有城市界面作用的建筑立面进行修复和景观效果提升,打造环境优美、风貌传承、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

  4.坚持“开门作规划”,实现城市共建共享。组织市城规委会议7次,提交审查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规划50余项;成立百度慧眼青岛规划联合创新实验室,通过民生大数据分析支撑科学规划编研;成功举办青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雕塑邀请展等艺术交流活动,推动文化青岛建设;规划展馆全年接待14余万人次,网站及“两微”发布政务信息1600余项,组织批前公示220余项,收集群众意见6600余份,“两线一网”、政府信箱、热线办理意见建议8500余条,搭建了政府与百姓的沟通平台,激发了市民了解、参与、监督规划的热情,引导民众共商城市发展,共绘规划蓝图,共享规划成果。

  二、存在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

  当前,我市正处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创新驱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和更高期待。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规划战略引领和管控作用尚需进一步加强,前瞻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还需进一步体现,严肃性、权威性和连续性仍需进一步维护,特别是规划体验感、获得感因规划延迟效应制约,与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根据现版总规实施评估情况,结合重大行政区划调整,开展《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完成“三区三线”(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协同各类空间规划体系,绘制市域空间“一张蓝图”;加强规划协调指导,全力推进胶州、平度、莱西城市总规编制报审;继续推进城市设计试点,完成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开展老城区更新与活化研究,申报并力争青岛成为全国首批建筑设计试点城市;编制大沽河保护控制线规划,指导两岸城镇、村庄发展建设。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完善县级市乡村规划许可管理制度,督导区市加快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及村庄规划;推进市政交通规划编研,完成中心城区市政厂站设施用地整合控制规划,预留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空间。开展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预留轨道交通P+R停车场;加强海岸带规划管理,强化海岸带规划委员会职能,严格建设项目审查。制定海岸带规划条例,按程序提报市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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