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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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第1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房地产管理工作肩负着推进住有所居、服务城市发展的重要职责,随着近年来城市加快发展,房地产管理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房屋拆迁、房屋登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等诸多环节,都是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的易发区。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房地产管理涉及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简要报告如下:
一、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专项治理精神。迅速组织系统上下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把握内容,领会实质,掌握要求,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出的8个方面39项治理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工作时限,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结合治理精神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实际,注意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在加强监管上下功夫,着力推进住有所居。坚决从讲政治、促民生的高度,严守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程廉洁、安全和质量三条生命线,认真查找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工程建设正常运行的问题,根据排查发现的漏洞或薄弱环节,从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等方面,有效加以改进和预防,确保打造保障性住房精品惠民工程。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程序,进一步规范项目决策,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标方式、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突出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标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对合同履行中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结算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符合有关法规与合同规定。四是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严防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
三、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保障群众涉房权益。将严格依法行使房地产管理行政职能,与扎实有序实施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一是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对于房地产管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拆迁行政许可、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备案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房地产开发建设依法合规。二是促进依法和谐拆迁。严格实施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行政、行政裁决集体研究等制度,加迁资金监管,确保拆迁全过程公开透明。三是依法规范房屋登记。严格执行房屋登记法规政策,严厉打击利用权钱交易,擅自改变土地和规划用途、调整容积率进行房屋登记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依法实施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管理,有力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四、在前期物业管理上下功夫,打造城市宜居环境。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群众服务的关口实现前移。从源头上解决房地产开发建设给物业管理带来的难点问题,改变过去商品房销售进驻物业管理为商品房动工建设时物业服务企业即进驻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切实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管理服务前移,力争管理服务第一时间监督、存在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切实解决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努力打造“阳光诚信物业”体系,提升城市居民居住品质。
五、在诚信建设上下功夫,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以房地产管理信息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发布行业自律信息,加强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提高行业诚信度。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记录体系,执行企业不良行为“黑名单”公开发布制度,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探索实施以法监管和调解相结合的有效监管手段,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企业行为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行政,严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监管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搞好统筹兼顾。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巩固提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推进政务事务公开相结合,与治理商业、推进反腐倡廉相结合,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工作相结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突出问题。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实施,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房管局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第2篇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今天召开视频会议,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非常重要。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省财政系统如何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群众反响强烈。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央和地方扩大投资规模、我省积极推进“两个加快”的大背景下,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切实抓好专项治理主要工作任务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自身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治理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多种原因,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在资金管理和物资采购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预算管理不够严格,一些项目预算资金下达不规范;二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不到位,致使一些单位内控机制不够健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三是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还不够深入全面,对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价工作还未全面展开,一些地方存在重投入、轻绩效的现象;四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物资采购制度还不够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未实现全覆盖,一些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财政部门主要有一项牵头工作、三项协办任务。一项牵头工作是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和物资采购监督薄弱问题。三项协办任务: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二是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三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建设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资金安排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投向和范围。资金预算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审核下达,不允许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建设内容、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对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工作不充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以及概算明显偏高、不合理的项目,不予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资金要依据预算文件、项目建设进度、供货合同等进行拨付。要大力解决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或超量预拨资金问题。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杜绝截留或挪用建设资金。要按规定、按承诺落实配套资金,解决不按承诺配套或虚假配套问题,尤其要按照规定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二)强化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要强化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控机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按合同、协议支付工程款,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各类取费标准和支付凭证要符合规定,杜绝大额提取现金、白条入账等违纪违规问题。已完工项目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项目净结余资金。
(三)强化建设项目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
项目建设前都要开展投资评审,严格执行经过投资评审并被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等控制指标,有效解决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问题。要对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资金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商。要把政府采购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范围,实行动态监控管理,把违纪违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检查中遇到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研究处理。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多深入基层、深入单位、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查证,全面检查,查深查细,弄清问题实质,为下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健全工作协调机构。这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工作历时两年,工作时间长,工作内容多,工作要求高,任务十分繁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比照厅里的做法,组建专门的工作协调机构,抽调本单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专职从事该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技术手段,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我厅已按照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了《四川省财政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也要按照统一要求,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尽快拿出工作时间表,对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等进行逐项细化,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计划推进。
同志们,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尤其要认真贯彻落实泽高书记、魏宏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为全省“两个加快”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房管局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第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召开今天的会议,就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部署。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祥云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如何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
根据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放宽投资领域,保护投资者利益,确立企业投资者主体地位,建设项目按投资来源、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的不同分别实行审批、核准、备案制,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实行分级管理。实行审批和核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由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林地使用等审核审批,相关资料齐备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或上报州核准;实行备案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填写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法人有效证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由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这次清理自查的重点是:投资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国家有关审批、核准、备案程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是否做到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管理规定,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存在任意拆分项目违规审批,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以促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的公开透明,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
按照中央“快、重、准、实”的要求,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协调各部门,不断加强项目争取力度,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和省、州先后安排祥云县四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29项第一批项目12项,第二批项目4项,第三批项目7项,第四批项目6项;下达项目计划总投资39622.96万元,其中:20xx年第四季度下达项目计划投资为9970.26万,20xx年下达项目计划投资为29652.7万。目前,累计到位资金17006.36万元包含州、县级配套资金,其中:20xx年第四季度累计到位资金为5697.26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62万元,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2380.11万元,省预算内补助资金935.15万元,州财政配套753.8万元,县财政配套1453.2万元,其他投资13万元;20xx累计到位资金为11309.1万元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6984.9万元,省预算内资金1304.6万元,州配套补助资金496万元,省统贷统还资金1097.6万元,县配套资金1426万元。
为了认真推进我县四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清理和自查工作。首先要求各项目单位开展工程建设自检自查,根据各个项目单位自检自查和整改情况,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工程进度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建设条件中央和省、州资金到位后,按照项目建设实现要求尽快开工建设,是否不断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进行项目建设,是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终身责任追诉的相关手续和制度保证;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政策法规对项目建设进行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是否程序合法,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部门资质是否合格,监理是否到位;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双合同管理制,是否认真签订工程建设质量合同和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是否存在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等问题;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项目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五严禁”的要求,即“严禁不用”、“严禁挪用”、“严禁暗用”、“严禁乱用”、“严禁虚用”,中央和省、州资金到位后,是否及时按照资金使用规定,投入项目建设;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截留、挤占、贪污、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情况。通过以上工程建设方面、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督促、检查,我局改进全县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质量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我县今后的项目建设和项目争取工作定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督促整改,落实完善
专项治理工作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自查自查、督促检查、整改为主。在认真吃透政策精神、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我局严格执行纪律,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了认真清 理和检查。并督促各项目部门和建设单位对省、州各级检查,自检自查,县发改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对照中央关于扩大内需项目“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我县20xx年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5月底已经,20xx年扩大内需项目9月底已经百分之百开工;省、州、县各级配套资金已经百分之百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百分之百整改到位。
通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检查出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不断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方法,举一反三,杜绝重犯,我县工程建设机制体制不断建立健全,实现了用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用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管理建设单位和干部,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保护干部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促进了我县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认真履行发改部门在工作中的职能和职责,认真做好《祥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关工作。同时,我们将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进全县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我县项目争取、实施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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