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分工方案

区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分工方案

07-10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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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市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分工方案》,现就我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编制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建设的意见。大力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共享,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出台在行政管理事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出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力度,争取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可推广的信用建设经验。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人行xx支行,县金融办

二、扎实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宣传引导

开展媒体宣传。围绕“培育诚信理念、宣传先进典型、鞭挞失信行为、弘扬诚信文化”,xx电视台、《xx报》要拿出重要时段推出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想,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xx网、xx手机报等新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群体。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引领作用,加大在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的传播力度,让讲诚信氛围随处可见。加大对诚信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诚信企业的宣传力度,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根据情节轻重,对失信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公开曝光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开展活动宣传。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

开展阵地宣传。依托“道德讲堂”、梦想课堂、市民学校等,开展诚信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等“六进行动”。依托“道德评议会”、市民学校等,发动群众参与道德评议,弘扬诚信文化。依托志愿者宣传队,采取曲艺“微演”、歌曲传唱等文艺形式传播诚信价值观,滋养诚信价值理念。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网信办、县电视台、xx街道、xx街道、xx街道

(二)突出重点教育

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开展“创建诚信企业、争做诚信职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信用管理流程和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守信履约的考评力度,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形成自觉抵制失信行为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工商局、县工商联

抓好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xx市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入职宣誓活动,强化招录环节诚信考核力度,把诚信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课程。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抓好医务人员诚信教育。开展“医者仁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医德医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医务人员守医德、讲诚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抓好社会工作者和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的诚信教育。开展“诚信践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大诚信教育和评价考核力度,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

抓好学校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贯穿到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构建诚信教育体系,研究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完善体现诚信内涵的礼仪制度。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教师成为品行之师和学问之师,积极创建“教育优质、教师优秀、群众满意”的善美行业。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学术造假、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引导广大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

责任单位:县教委,各学校

三、做好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一)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在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市民评选表彰中,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彻创建全过程,加大诚信考核力度,提升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市民的美誉度。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人力社保局,各街道、乡镇,各部门,各文明单位

(二)开展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生产企业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强化管理、严格标准,把诚信渗透到生产和售后服务各个环节。商贸流通企业要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山城百店无假货”示范街(店)、“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诚信示范街区、诚信商品交易市场,倡导公平交易、以诚待人,构建诚信商业环境。要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县经信委、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商委、县城乡建委、县食药监局、县卫生计生委

(三)开展“诚信在窗口”示范活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及水、电、气、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与老百姓生活相关的窗口行业和单位,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金融办、人行xx支行

四、加大治理监督力度

抓住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治理监督,推动诚信建设落细落小落实。

(一)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在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和农产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渠道,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食药监局

在工商领域,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狠抓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的大案要案。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在产品质量方面,扎实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在预防诈骗犯罪方面,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在网络治理方面,深入推进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抓一批重大案件,列出一批“黑名单”。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网信办

在金融行业,把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作为重点,继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完善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加守信者融资便利,加大失信者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xx支行

(二)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

推动建立《“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纳税情况、债务偿还等方面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并逐步扩大范围。建立“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在媒体公开发布、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等不同措施;对于列入“红名单”的,要研究出台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措施。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办法,形成扬善惩恶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委、人行xx支行、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农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电视台、xx报、xx

(三)完善诚信监督体系

开展行政监管。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咨询查询、评议建议、投诉举报的受理督办,提升诚信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法院

开展社会监督。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道德模范等组成的社会督查团,定期深入生产企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查找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建立道德评议会,用民间舆论劝导约束失德败德行为。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开展舆论监督。在县视台、《xx报》、xx网、xx政府网等开辟专栏专题,推出深度评论报道。利用电视栏目,以反面典型进行德法释义,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网信办、xx报、xx

五、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组织保障

不断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的组织领导,加大制度保障力度,营造有力法治环境,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县文明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抓好自身诚信建设,积极支持参与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据业务范围,细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具体举措。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根据实际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加强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文明办、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乡镇

(二)营造法治环境。坚持严格执法,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实行问责追究、形成执法合力。落实国家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学习培训,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志愿服务,推动诚信立法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

(三)建立政策导向。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时,要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形成有利于弘扬诚信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形成好人好报的正向机制。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商委、县工商联,各街道、乡镇

(四)强化示范引领。建设行业、交通运输行业、食品药品行业、政法系统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一批经验成果,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供有益借鉴。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食药监局、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部门、街道、乡镇要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委。由县文明委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委,各部门,各街道、乡镇

(六)建立年度考核制度。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年终考核和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请各责任单位20157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文明办。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报县文明办。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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